作者:挂星星
道理洪伯都懂。
但时间不对,今天还有正事呢。
要说起来,洪伯记得清清楚楚,今天更是连翩的生日,可是连翩早就叮嘱他今年不大过,晚上一起吃个饭就行。
洪伯是那种言听计从周全谨慎的人。
虽然觉得连翩这个年纪正是爱热闹的时候,生日正该大办,但连翩更是他终身服务的对象,连翩的意志就是他的办事指向。
因此洪伯就没提连翩生日的事,只用心琢磨菜单,想着晚上一起吃饭要完美无缺。
至于现在。
洗漱还有路上的时间一算,连翩和谢燕归最多再能睡十五分钟。
既然已经和江揖说开,日后江揖眼看要在安市一人独大,连翩既然答应要去,迟到的话未免不好。
又五分钟过去,价逾千万的黑色轿车听在门口。
江揖自驾驶座下来,本就风姿卓然的人,今天更是用心修整过,从头到脚没有一丝瑕疵。
他迎着朝阳站在那里。
西装外是黑色长款风衣,个高腿长面如冠玉,当真要颜值有颜值要气场有气场,出挑的让人挑不出刺。
洪伯出门迎接。
心道没记错日子啊,难道江揖的宴会改了日子,否则他这个主角大清早怎么有空过来。
江揖礼貌颔首:“洪伯,我来接翩翩。”
见洪伯怔然,江揖耐心解释道:“当初是我不好,让翩翩受委屈了,今天是个好日子,我让翩翩失去的,都在今天弥补给他。翩翩能答应去,我很感激。”
洪伯欲言又止:“你......”
江揖是什么样的人,纵然洪伯也不是个简单人物,但他还是立即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当下便认真道:“当初我答应过奶奶的事,从没有想过要食言。”
洪伯没想到江揖竟然从来没有放下过。
但他眼看着连翩可是早放下了,劝道:“江总,我家少爷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
晨曦中江揖俊丽的面容被渡上了一层暖意,但他毕竟历经风霜,坚硬和深沉早已融入血液。
阳光融化不了他眼底的冷意。
轻描淡写道:“谢燕归?翩翩原本只是玩玩,不过心软又护他一程,我只怪自己大意。洪伯,日子还长,我确信想呵护翩翩一生,至于那什么都不懂什么也都不记得的小崽子,人心易变,少年更不长情......”
他提起连翩时有种怅然而心痛,柔意绵绵,但说起谢燕归却冷厉不屑。
洪伯再不知该说什么。
恍惚中想起和连翩订婚时的江揖,那时的江揖内敛沉静举止稳重,今日的江揖却是锋芒毕露寒意迫人。
明明时间并没有过去多久。
四目相对,只觉江揖一双眼深不见底,让人发怵。
但这又似乎是错觉。
因为下一刻江揖已经面容柔和的看向他的身后,眼神温柔而安静。
洪伯看过去。
落地玻璃窗前,穿着睡衣的连翩歪在宽大的沙发上,阳光落在客厅中,他更像落在阳光中。
大概是为了醒神,他眯着眼睛享受阳光,一边活动胳膊。
下颌抬起时阳光洒落在面颊上,皮肤是一片渡了淡金的玉色,整个人慵懒又安逸。
并没有发现窗外有人目光痴迷的看。
江揖目不转睛的看,寒风掀起他风衣的一角,他也只一动不动,仿佛要站到地老天荒去。
但他毕竟没有站到地老天荒。
因为很快客厅里又出来了一个人,松散背心大短裤,汲拉着拖鞋走到连翩身边。
是谢燕归。
下一刻谢燕归注意到了窗外的人。
原本含笑的脸神情冷淡下来,桃花眼冷冽微狭,直直的看着外面风衣挺括面容俊丽的男人。
江揖也神色淡淡的看着谢燕归。
很短暂的对视,各自偏开头去。
江揖道:“洪伯,不请我进去吗?”
谢燕归低头看自己一身打扮,连翩送给他的胸针在卧室抽屉,他亲手放的,但西装洪伯收哪里来着?
作者有话说: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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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昨天晚上连翩等谢燕归回来时算了下时间, 改了闹钟。
改成能起最晚的时间。
早上闹钟响,心里知道再不能耽搁,硬撑着起来了,准备在客厅醒几分钟神再去叫谢燕归起。
阳光晒的挺舒服。
冷不丁听谢燕归问:“哥, 我西装你知道放哪儿吗?”
两个人的行李在那边是管家收了直接托运过来, 在这边洪伯会收拾,连翩和谢燕归都是带自己就行。
谢燕归单独带了一样, 连翩送他的胸针。
连翩:“衣帽间左手边第一个柜子。”
完全是习惯使然。
以前洪伯管着连家老宅时, 但凡家里有人要参加宴会之类, 他都会提前一天将要穿的衣服要佩戴的饰品等等,单独放在各自衣帽间左手边第一个柜子。
谢燕归给连翩捏肩膀:“你帮我找好不好?”
连翩无奈道:“这么点地方你害怕迷路?”话是这么说, 还是站起来,边捏鼻梁边跟谢燕归往楼上卧室去。
谢燕归走在连翩偏后一些的位置,如果从窗边视角看的话,只能看到谢燕归的背影, 连翩则被谢燕归挡住了大半。
到楼上连翩已经醒的差不多, 打开衣帽间左手边第一个柜子,果然他和谢燕归要穿的衣服都在里面。
一红一蓝两件西装, 绯红和宝石蓝。
连翩看到衣服就是一楞, 旋即又笑。
衣服他喜欢。
以前在安市时他就穿的很招摇,衣服招摇脸更招摇, 所以倒也不存在人被衣服夺色的情况。
在海城,到底要当董事长, 衣着便刻意往成熟稳重去了。
谢燕归视线凝在绯红西装上。
想象不太出来连翩穿这样艳丽张扬的颜色会是什么样, 在公司连翩一向是黑灰白三色的西装, 家居服颜色大多都偏浅。
说是想像不出来, 但这样热烈的颜色......
心脏狂跳, 说了句“我先去洗漱”转身就走。
楼下,
江揖坐在客厅等待,背对阳光,面颊一侧陷入阴影中,像潜伏在暗处的猛兽。
洪伯陪坐一侧。
他想劝江揖放下,连翩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一个为了复仇筹谋十年终于成功的人,执着已经刻在骨子里。
阴差阳错。
阴差阳错啊......
一片寂静中,脚步声自楼上传来。
江揖抬眼。
他知道连翩喜欢浓烈的颜色,红色、宝石蓝、黑色、深绿,永远都是最醒目的一个。
今天是红色,漂亮的像一朵玫瑰。
这样子让人惊艳,如果身边没有一身宝石蓝西装,俊挺高挑英气逼人的谢燕归的话。
连翩倒不意外江揖会来,江揖之前说过。
他打招呼:“江揖,早。”
江揖眉目清淡眸色却柔,对连翩道:“翩翩,早。”
谢燕归跟在连翩身边,红色和蓝色很配,就像他和连翩,他礼貌又矜傲:“江先生。”
江揖神色淡淡:“谢小少爷。”
连翩没想到江揖来这么早,总不好让人等,毕竟江揖是宴会的主角,就准备在客厅吃点糕点垫一垫就走。
几口的事,不耽误工夫。
到那边也有的是食物,到时候再慢慢吃。
虽然要见一些故人,那些故人没准还会嘀咕他两句,但连翩不在乎,也不觉得这点小问题会影响食欲。
当然谁要明着嘀咕到他头上,算那人倒霉。
江揖道:“去餐厅,你不吃早饭会晕车。我不急。”
他并不是完全无心,到底一起生活过那么久,连翩的一些小习惯小毛病基本都了然于心。
只是心中都压着事,更怕自己在还没有完成誓言时沦陷,便有意忽略。
后来日日追悔,那些点滴像镌刻在心头,清晰到疼痛。
江揖既然这么说,而厨房早餐肯定准备好了,连翩算算时间觉得可以,便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