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昼深
听他这个反应,洛勋爽了。
这怕不是要成为萧晟永久的心理阴影。
但他的确不是故意的。
牛粪蛋还是挺有用的,给萧晟吃了多浪费。
这里燃料很少,几乎没有什么树木,要走得很远才能看到林子。
买柴贵,买木炭就更贵了。
为了生火,大家会捡牛粪来烧。
牛吃了草之后,不会完全消化,还剩下很多粗纤维。这样的牛粪晒干之后,很耐烧。
只是,这里太贫瘠,草少,养牛的成本太高。
不仅如此,萧国属地,耕牛是官府的财产,只有农忙的时候,才会收取租金,将其借给农户。
就这,也不是一般人能租得起的。
但,从这往西走,地上的草会越来越茂盛,能看到地上稀疏的牛粪之后,便到了西域的地界。
西域的人,善游牧,哪里草盛去哪里,牛粪自然不缺。
这可都是免费的,只要勤快一点,多捡点,家里冬天就不会缺燃料。
村里的大人没事干,便会去草场上捡牛粪。
小孩走不了太远,就会在从草场回来的那条路上,捡大人掉下来的碎牛粪。
湿的牛粪,很容易就被搓成一小粒。
将其送给小林大夫,就能换到一点点药材。
有时候是甘草片,有时候是菊花干,不多,但泡在热水里,也能起到降火的作用。
这里风大沙大,无论小孩大人都干巴巴的。
多喝点水,也是好事。
洛勋也不想收,但小孩子的目光太纯粹了,更重要的是,林遮一直来者不拒。
他要是突然拒绝了,岂不是容易被看出来?
于是,他便收了起来,放到院子的一角晾晒。
谁能想到,萧晟会觉得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晾晒,一定是好东西,会直接下口呢。
一想到萧晟刚才绝望的表情,洛勋便觉得心情舒畅。
误打误撞,属实意外。
也算是给萧晟一个小小的教训,又不是小孩了,怎么还逮着什么吃什么。
小洛大夫心情舒畅,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一米,两米,三四米……
小洛大夫汗流浃背了,“是不是有点太远了?”
这样的路程,在现代骑个电动车,也只是十几分钟的事情。
但在这里……有种走不到头的美感。
这里地域辽阔,洛勋早就看到牛家村村头那棵大树。
但,看是能看到,距离却没有任何缩短的趋势。就像是两方在做平行运动,距离始终如一。
洛勋总算知道什么叫,望山跑死马了。
干啥啥不行,打退堂鼓第一名。
“这诊非得我自己过去看吗?”
“也不是我不能走,就是,我觉得神秘的大夫,比较有逼格。”
最好躲在深山老林,或者悬崖之下,这样有人历经万难的找到,才会珍惜。
系统:【不会,小林大夫很有逼格。】
这件事,林遮做了好一段时间,已经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获得了极大的信任。
不收钱,只象征性的收一点粮食,还上门治病,药到病除。
对边关这些艰苦的老百姓来说。
林遮就是医仙下凡。
逼格大大的。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他是医仙,以县城那个医馆的大夫为首,抹黑小林大夫,说他是沽名钓誉之徒,不要钱是想要更多,并联合其他医馆放出声去,恕不接待跟小林大夫有关的病人。
这让林遮十分不解。
洛勋却觉得十分正常,这就是……商战。
比开水浇发财树、雇大爷拔网线,还要缺德。
对于林遮的想法,洛勋也能理解。
毕竟,他的家乡,实在是太好了,把他养的很善良。
那是避世之地,四面环山。入口在天险处,十分难找。
内里地域辽阔,物产丰富,人人淳朴。远离内卷,远离纷争,十分适合躺平的咸鱼。
想去!
但萧晟还赖在这里,他不能把这样一个危险的人留在赵大爷的身边。
要么想办法把赵大爷带走,要么想办法把萧晟撵走。
两个方法都需要时间。
今天对萧晟说的那番话,洛勋是真心的。真希望萧晟能说话算数,说走就走。
他那边一走,这边自己立刻出发,把赵大爷带走,安顿在其他地方。
毕竟,萧晟只是萧国的皇子,手再长也伸不到西域和北狄。
自己则先在桃花源过一段时间的好日子,再出来做任务。
洛勋想的很美好,桃花源的人十分淳朴,没有心机。
在这样的环境下,与人为善就是手到擒来,根本没有难度。
可偏偏,萧晟就是不走。
还很享受现在这个每天偷吃点草药的日子。
真是贱皮。
“要不我找个借口,带赵大爷撤退?”
系统沉默了一下,【有点急了。】
“这不……想着速通嘛~”
【你不觉得自己的急性子需要改改吗?】
“改?改什么?现在的我,就是最好的我。”
洛勋自信道。
“我不急,我本来就是慢性子好吧。我不就是想早带你回去看看桃花源。”
武陵人只去过一次,只是做客,就那么快乐,他现在可是回家啊。
家一般的感觉,想一想都开心。
系统狐疑,【你不会是想谋朝篡位?】
“笑话,那是家里祖传的皇位,父皇就朕这一个后代,那位子不迟早是朕的?”
系统:……
【你好像又癫起来了。】
“胡说,朕没有!”
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记忆中的桃花源没有,只有现实干涸的土地。
唉,洛勋叹了口气。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他现在当了小林大夫,就要扛起林遮治病救人的职责,让贫苦的百姓,也感受到药到病除的快乐。
洛勋在心中擦泪,像他这样勇担责任的靠谱男人可真是不多了。
虽然,他本人的医疗常识只有系统给的一个常识小册子。灵光一现可以,救死扶伤很难。
不过,林遮是自带金手指的,学医多年,又有宝血在身,就没有他不认识的病症,就算不认识,也没有宝血治不了的。
他还是具有天赋的天选奶妈,耳聪目明鼻子灵。一个病人在他面前,只要闻一下,看一下,就知道是什么病。
现在这个金手指就到了洛勋的身上。
比狗鼻子还灵。
一闻一个准。
用药也手到擒来,从来没有出错过。
洛勋用的爽死了,什么叫如臂使指般的熟练,这就是!
就像是在玩游戏一般,只要判断病症,对症下药,病人就能好起来。
可这又不完全是游戏,每个人都是活生生的,会敬佩他,感谢他。
这样的成就感,是洛勋从来没有体验过的。
他感觉自己又支棱起来了。
又是治病救人,攒阴德的一天呢!
但很快,越走越累,他又没动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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