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渊虚
灭世狂魔竟是我自己
作者:渊虚
文案
重朝是个平平无奇的大学生,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里,邻居们热情而友好。
他们会主动给他送饭、帮他拿快递、捎他上下学……
甚至乐于满足他所有生活需求。
重朝很满意这种温馨平静的生活,但他不知道——
他居住的地方,是本市知名闹鬼小区,里面充满了不可名状之物。
他的邻居们看起来温柔、善良、柔弱,但每一个走出去,都能引起人类震动。
直到有一天,一群奇怪的人前赴后继冲进小区。
他们喊他【钦天司】,说他是未来的灭世boss。
有的人一言不合要杀他救世;
有的人哭着喊着要做他信徒;
还有一批人路过看了看热闹,邀请他一起去创造新世界。
重朝缓缓走进心理咨询室:“医生,我好像精神分裂了。”
***
大灾变第81年,世界被代号钦天司的诡变物毁灭。
祂生前叫重朝,是个自称患有精神分裂的青年。
没有人知道祂在想什么,遇到过祂的所有生命都已化作虚无。
直到有一天,时间倒流向前,世界回到了最初。
祂还是那个爱笑的青年,过着平静的生活。
重生者们眼睛都亮了,争先恐后涌到重朝身边,试图影响他。
然而重朝只是眉眼含笑,在满小区不可名状的邻居中间回过头来,轻声发问。
“好巧,你们也是病友吗?”
***
宗应谕上辈子是人类最强战力,为保护人类而死。
这辈子刚一重生,他就搬到了重朝身边,照顾起重朝的生活,并热衷于满足他所有需求。
当有人希望他再次承担起拯救世界的重任时,他只是冷漠地拒绝了。
宗应谕:“信徒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神。”
不是觉得自己精神状态不好就是觉得别人精神状态不好执着受×得赶紧解决这个没脑子的重生者回家做饭表里不一攻
第001章 伏渊沉海(1)
“医生,我好像精神分裂了。”
重朝坐在本市最好的心理咨询室里,十指交握,神色带着些拘谨。
灿烂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半边面颊上,给他本就精致的五官添上几分清冷的脆弱,显得他外貌愈发惊艳。
坐在他对面的心理医生有片刻失神,听到声音才陡然回神。
巨大的错愕从心头升起,医生看向重朝,面部肌肉神经质地抖动了几下。
他干巴巴地哦了一声:“好的,那你有什么症状吗?”
重朝:“我经常出现幻觉。”
医生低下头,在纸上记录了什么:“这样吗。你这种症状持续多久了?”
重朝:“可能有两年了吧。”
医生:“可能?”
重朝点点头,身体下意识向前倾:“对,可能。”
其实他也不确定自己的病情,但一切追溯起来,要从两年前说起。
两年前,重朝还是个普普通通的大二学生。
他们学校大一强制要求住校,分配的寝室就是那种随处可见的四人间。
重朝住的是个混寝,除了他是建筑学院的,其他三人都来自机械动力学院。
“我的室友不是特别好相处。”重朝说,“大二开学,我和一个室友发生了一些,嗯,不愉快,我就租了个房子,搬出去住了。”
当时的重朝只是个大学生,除了奖学金和一个家教兼职没有其他收入,他能租得起的,就只有城南的老旧小区。
不过他运气不错,找到的小区虽然旧,但水电暖气齐全,周围生活设施也很完善。
更让他满意的是,小区氛围很好,邻里邻居特别和谐友爱。
重朝从入住起,就受到不少帮助。
比如他刚搬家那会儿,住他楼上的一个青年看他拎着三个大行李箱,走得非常困难,就主动过来帮他扛了两个。
后来他们熟了,平时有个什么不好拿的大件行李,青年都会帮他拿一下。
他也经常和青年一起去喂小区附近的流浪猫狗,没事时还会一起撸撸青年家养的猫猫狗狗。
再比如他家楼下住着一位单亲妈妈,为人特别温柔。
他不过是帮忙接送过她女儿几次,她就十分感激,平时做了什么好吃的,总会送上来让自己尝尝,过年的时候还会帮忙做年夜饭。
再再比如,前面三号楼有位白领姐姐,外表冷艳、性格飒爽,还特别会吵架。
他刚入住的时候,因为物业的失误,他的自行车被倒塌的车棚砸坏,物业不但不肯赔偿,还对他冷嘲热讽。白领姐姐无意中路过,见他被骂,就站出来帮他怼了回去,还帮他要回了赔偿。
再再再比如……
类似的事情,重朝能够连续说半个小时都不带重样的。
“我很喜欢现在住的地方。”重朝稍微抬起头,瞳孔浅淡剔透,在阳光的照射下,颜色几近于无,“如果房主愿意把房子卖给我就好了,但我一直没能联系上他。”
这么好的邻居,这样淳朴的小区,谁会不喜欢呢?
至少重朝喜欢这样的温馨。
但是有一天,一切都变了。
重朝说:“有一天,我家隔壁的空房搬来一个新邻居。”
新邻居是个英俊的大帅哥,身高187,五官深邃,眼睛隐约带点灰蓝色,看起来像是混血儿。
重朝一见他,就被惊艳到了。
他觉得新邻居长得真好看,比他原来寝室里那个所谓的校草不知道要帅多少倍。
“他长得好看,人也特别好,手还巧,甚至还很会做饭。”重朝抿着嘴唇笑了一下,“我再没有见过比他更好的人了。”
重朝居住的小区毕竟比较老旧,一些设备不可避免的老化了。
什么跳闸啊、电线短路啊、水管漏水啊,这类情况基本隔段时间就会出现。
在邻居搬来前,重朝都是自己想办法处理,但邻居搬来以后,只要重朝说一声,要不了半个小时,邻居就会帮他把一切处理好。
重朝读的是工程造价系,课比较多,平时忙起来,就会忘东忘西。
邻居搬来前,他就算再累,也只能出去买,但邻居搬来后,他只要说一声,邻居就会借给他。
邻居还会做饭烤甜点,定期投喂重朝。
可以说,因为邻居搬来,重朝的生活质量直线上升。
他和邻居的关系自然而然就变得非常亲近。
重朝:“我觉得,像我邻居这么热心的人,肯定能和小区其他业主相处得很好。”
但是,重朝从来没有听其他人提起过他的邻居。
这就有点奇怪了。
重朝忍不住关注起邻居的处境来。
然后他发现,小区里其他业主对他的邻居都非常冷淡,甚至称得上是漠视。
比如有一次,他邻居下班回来,路过小区小广场的时候,被几只流浪狗缠上,狗狗撒娇要火腿肠吃。邻居身上没有火腿肠,就拒绝了几只狗狗,于是被狗狗追着咬。
狗狗们什么都不懂,难免有点没轻没重,邻居被追得惨兮兮的。
楼上的青年明明遇见了他们,却装作什么都没看到,也没有帮助邻居,直接就走开了。
还有楼下那对母女,有几次遇到邻居没带门禁卡,明明大家都要进门,她们却直接打开单元门就进去了,完全不等邻居,甚至还会顺手关上单元楼的门。
还有什么邻居没带电梯卡,但没有一个人愿意帮他打卡,他不得不爬楼梯上楼……等等等等的事情,整个小区对他的排斥呼之欲出。
难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冲突吗?
重朝对此感到非常疑惑,也非常难受。
明明大家都是那么好的人,为什么不能和睦相处呢?
重朝并不喜欢打听别人的秘密,但他忍了很久,见邻居可怜巴巴的,最后还是没忍住。
在一次聚餐的时候,他询问其他人:“为什么你们都不愿意理我隔壁的帅哥呢?是他做了什么让你们生气的事情吗?”
餐桌上的声音停滞了片刻,不少邻居睁大了眼睛。
过了好一会儿,那位单亲妈妈才疑惑地反问道:“什么隔壁的帅哥?我经常去给你送吃的,怎么没见你隔壁住人?那不是个空屋吗?”
……
医生的脸色白了。
重朝声音颤抖:“医生,你能明白我的心情吗?我不敢相信我听到了什么。”
他十指收紧,指节泛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