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麦田里的兔子
“你们听说了吗?工部又带役人去河里凿冰了。”
役人休沐时间比他们少了一半,今天并不休息。
“那么多人一起出发的,我今早就看见了。”
“这都多少天了?以前没有水井,凿冰用水,现在有了水井,也不知道凿那些冰做什么?”
一个年岁稍长一些,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捋着胡须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秋季那会儿我参与了挖冰窖,这些冰采回来放到冰窖里,能留到明年夏天用。”
“啥?不会化吗?”有人不敢置信的问。
山羊胡子男人说:“祭司既然叫大伙儿那么做,自然不会化了。而且我听说去年就存了冰,只不过存的数量少,咱们没注意。”
虽然大伙儿现在口中叫着祭司,但除了去年过年的时候,这位祭司大人主持过一场祭祀,其他时间均可称为“不务正业”。不过求神的本质就是祈求有好日子,而现在日子过好了,拜不拜神似乎就不那么重要了。
几人闲聊的时候,上空飞过一群鸽子。
山羊胡子捋着胡须说:“最近祭司又开始养这种叫鸽子的鸟,我瞧着也没有多少肉啊?还能比鸡肉好吃?”
说话间,篦子上的鸡翅烤好了,大家一边啃着鸡翅,一边继续闲聊。
“瞧着鸽子扑腾的欢,没准这肉真就比鸡肉好吃呢?”
圆脸嫂子忙说:“去去去,你们没见着公告吗?说不叫大伙儿伤害这些鸽子,你们要哪个嘴馋打鸽子的主意,别怪我第一个带你们去府衙。”
延越新址第一期工程完工,其中就包含平昌府的府衙。府衙距离部落旧址不算近,所以现今在延越已经能见着马车了。
几个汉子嘿嘿笑:“那哪能啊,我们就是随便说说。”
他们说的鸽子,是常念最近忙碌的事儿。身处当下,通信太不便捷,和原水郡还有其他四郡往来还好说,与罗王城相互交流一次耗费时间太久。
后来改为骑兵送信,但因为路上风险诸多,单单遇见野兽,就不是几人能解决的事儿。所以每次至少要三四十骑兵结伴而行,着实浪费人力。
好在野的那只鹰隼让常念想到了信鸽,虽然对此知道的不多,但配合野养鹰隼的经验,也叫他整理出一套方案,在延越和罗王城各养了一批鸽子。
现在已经初见成效,第一批带去原水郡的信鸽已经飞回来了,基本没丢。
厉见着回到鸽笼里的鸽子,将手中小麦和豆渣混合的饲料倒在食槽里,问:“我很好奇,它们是如何找回来的。”
常念摸了摸一只很亲他的鸽子,说:“鸽子这种动物有一种很强大的能力,叫归巢能力。只要它们将这里当做自己的巢穴,无论带它们走多远,鸽子都能凭借视觉系统、记忆能力、嗅觉导航和磁感应几个方面,找到自己的巢穴。”
前几个厉都能听懂,只最后一个他不明白,“何为磁感应?”
常念直言:“这个有些复杂,之前和你说过,我们现在其实生活在一个圆形的球体上,这个球体内部有个东西叫磁场,磁其实和铁一样,也是一种矿石,回头如果找到了磁铁矿,你就知道他的妙用了。”
厉半懂不懂的,不过也没追问,但提到了矿石,不得不说起一件事。
“你之前说过,照着我们现在的速度开采,北边的铁矿山最多能支撑十年八年。”
提到这个,常念也无奈:“那是我今年春天的说法,要照现在的速度发展下去,估计用不到五年,就得被我们挖空。”
不过他又说道:“但也不用太着急,部落领地还会向外延伸,且铁矿其实比铜矿的储量更丰富,所以应不难找。”
厉也知道这事儿急不得,现在要做的事情很多,不可能像之前一样将部落丢下来带着他的小狐狸千里迢迢去找铁矿。
他将话题转移到别处:“大棚中的玉米你去瞧过了吗?”
随着玄阳城第二批物资到达的,还有二十几车的玉米,薄台的亲信说找到了玉米,希望能用这个换麦种回去。
延越自然乐得同意,不过玄阳城到的有些晚,加之又要返程,常念还是说明了现在不适宜种植冬小麦,又教了麦种储存的方式,建议他们明年春季再播种。
常念命人将鸽笼关好,带着厉出去。
“前日去了,看着长势不错。”
厉疑惑:“我瞧着,怎么长得和高粱差不多。”
“前期长得有些像,等到了后期就能看出不同了。”
休沐后的朝会上,户部和兵部一起上奏了巡防城外的情况。
“现东巡防城外共有八百九十六人,北巡防城外共有七百零三人,虽生计艰难,但将将能维持。前几日义诊的大夫去瞧过,基本无大碍。个别得了伤寒的也留了药,如有问题兵部会及时上报。”
“户部本月在两处各拨了五十车土豆和白菜,并每三日设棚发粮一次,加上他们也有狩猎采集,暂可维持生存。”
听完汇报,厉点点头,说:“他们虽不是延越子民,但也不能置之不理。而且之前我们提过在巡防城处建设卫星城,你们觉得这事儿明年开春是否可以推进?”
“首领的意思是让这些人参与卫星城的建设?”
“没错。”
厉双手十指交叉,说:“施恩也好,其他也罢,延越帮他们度过这个冬日是事实。想来相比起其他人,他们对延越能多一些好感。之后再拨一批役人过去,郡守和通判还从部落里选人,回头吏部拟一批推拒名单,我和祭司商议定夺。”
众人都清楚,他们首领很少做无用之事,当初对巡防城外的人做了那么多部署,定是有他的用意,没想到新整合的四郡城墙才建出一大半,就又开始规划卫星城的建设了。
快速扩张的时候,谁速度慢,谁就要被甩开。有了卫星城,界碑就可以向外围移动。
没过几日,巡防城传来意见特别有意思的事儿。住在外边的那些人,竟然将平日里狩猎来的动物骨棒给到延越这边,问每三日的土豆白菜中能不能将这些骨棒放进去。
延越自然是应允了,也因为这件事,两方的互动日益多了起来。
后来不只是他们狩猎的骨棒,延越卖不完的鸡架也会一并运过来,给大伙儿加餐。虽然他们现在还住在延越的界碑之外,但显然也将自己当作半个延越人看。
尤其是过年,部落更是一边送了几头猪,还有他们从没吃过的杂面馒头。
细盐炖的猪肉炖粉条冒着热腾腾的香气,诱着大伙儿流口水。虽然主角还是白菜土豆,但那味道绝对是他们长这么大吃过最好的,而且几乎每人都能分到一两块肉。
延越的盐不苦,延越的猪肉不柴不腥,而且那个黄灿灿的红薯馒头又香又甜,吃得他们很多人都流下了眼泪。
一连饱餐了三顿,众人只觉得自己饿个三四日都没有问题。就这样靠着延越的接济,他们终于等到了天气转暖。
第112章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
稚童郎朗的读书声从屋内传出,常念怀里抱着几本书走在院中,最上面的一本书册上用馆阁体写着“延越律例”。
路上遇见一个人,那人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学生礼,说:“先生。”
常念颔首示意,自称学生的人便又退开,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为了去神权化,现在凡是在学院读书的人,见到常念都要尊称一声“先生”。作为传道授业的人,他确实也担得起这一声“先生”。
不只是在书院里,就算是在外面遇见了,也是要这样恭敬有礼的。
冬日,一半的工作要停摆,不过延越的忙碌却转了个方向,并没有减速。
都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文化还是立法,现在都不够完善。要想部落能快速奔跑,且能维持良性发展,文化礼法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文化从去年冬日就开始推进,但礼法一事却有些马虎,出最开始的几条基本律例外,剩下的全凭大家自觉。现在人数少,成分尚算简单还可控,但后面人数越来越多就要明确的律例来约束。
常念带着新修的延越律例来了刑部,申此时正同手下交代事情。
“祭司。”申先看到他,出声招呼。
常念摆摆手,说:“你们先忙,我将律例改好了,给你送过来。”
申叫围着的人去做自己的工作,说:“不忙,事情已经分派下去了。”
他接过新装订的一本问:“不知道新的律例,祭司改了哪里?”
常念指出用红笔标注过的地方,“之前的律例没有修改,只是觉得有不详尽的地方,多加了一些补充细则。不过,应也不算完善,还要靠刑部在日后的执法中查漏补缺。”
申接过来,细细翻越。
越和常念接触,申就越觉得不可思议。如果说他给延越带来的巨大改变是让人惊喜的,那在律例制定上的小心布局就让他觉得十分惊讶。
虽然祭司说是借鉴了前人的经验,但他能结合延越当下情况将律法安排的如此缜密,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
凡事律法,申都要细细揣度,毕竟作为执法之人,他要对此有绝对正确的理解。他拿上一版延越律例的誊抄本,指出自己不明白的几处,常念一一做了解答。
他在刑部待了半个时辰,走之前与其他人说:“我希望大家对于律法的研究,都能像秦尚书一样用心,惊蛰那日,我会对大家做首次摸底考察,如若考察不过,第一次扣半月俸禄,第二次扣一月俸禄,第三次降一级。如果无法降级的官员,将做革职处理,大家可明白。”
听到相应惩处后,众人心里咯噔一下,暗暗决心,一定要将延越律例学好吃透。
从刑部出来,常念又去了仕学司。
延越的仕学司有点像古代的翰林院,主要主责书籍的整理和编纂以及刊印,只不过归在了礼部。
礼部看似是闲职,其实并不然。礼部下设四司,分别是礼部司、擢选司、仕学司、外事司。
礼部司掌管礼仪礼数、祭祀天文;外事司负责对外交涉,外宾接待。这两个部门像是门面,在许多人看来却无实权。
但等延越人口增多、教育普及后的科举选拔,就是由礼部的擢选司负责。所以,礼部并不是大多人以为的面子部门。
和府学院一样,礼部一直当自己是祭司的直属部门,毕竟礼部负责祭祀天文。
忙碌的众人见是祭司来了,恭敬礼道:“见过祭司。”
常念示意大家各忙各的,找到野问:“活字印刷这块进展得怎么样了?”
上辈子他光脑中加载过汉语词典,一共五万多字。但加载过另一本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其实只有三千七百多字,所以我们平时常用到的字不足四千。
而此次制作胶泥活字,正是三千七百多字,不过为了适应排版的需要,一个字要做十个,所以工程量并不小。
野汇报道:“目前完成了一多半,预计还有月余才能做完。”
“这个不急,常用的书籍都已经做了雕版,按部就班就成。”
询问活字印刷只是顺带的事儿,因为刑部与礼部离得近,常念过来是叫野的。“刚常茂过来说,寄居在巡防城外的那些人来了,你和我一起过去看看。”
“好。”
野作为礼部尚书,这种事情他定是要在的。
兵部的人带着东、北两个地方来的共计一百多位代表在延越参观,他们的衣衫褴褛与路人的穿戴整齐形成了鲜明对比,明显能感觉出众人的自卑和畏手畏脚。
两人迎面过去,发现队伍中有人时不时的看向他们这里,因为格外小心,结果反倒引人注意。不过仔细分辨,似乎不是在看他,而是瞧他身后的侍从。
常念转头看向身后的人,问:“你认识?”
他身后的人是在众多家丁中选出的,由于人品不错且做事机灵,改名常顺,留作侍从。
常顺点点头,说:“回祭司,他与我是同族。”
“哦,怪不得他一直瞧你。”
那人之所以看了好几次,是因为他并不敢确认,早前那个枯瘦的人,怎么才过去两个月,就好像换了个人似的。
这时,正好上课的孩子放学归家,常顺家中有个五岁幼子,也送去读蒙学了。
小家伙老远见着人,颠颠的跑过来。跑到近前时,调整了下步伐,换成走路。他对这常念有模有样的一拜,“见过先生。”
常念不知从哪儿摸出两块糖,放到小家伙手里,“听教习先生说你近日表现的不错,这是祭司奖励你的,小蔓姑姑今日做了梨花酥,晚一点叫你母亲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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