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麦田里的兔子
今天是常念在原水的第四天,算算日子,明日庚和申便能带着奴隶到达原水,他也只差麦窖一样还没教了。
吃完早饭,他问伏甄:“昨儿说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今天我们就将挖好的坑做成麦窖。”
“都准备好了,歇一会儿再过去吧。”伏甄是真的有些不好意思,这几日常念基本是天不亮就起床,很多事情都替他们考虑好了。
拍了拍手上的饼渣,他笑着拒绝:“不了,今天睡得很好,一点也不累。左右都是叫他们动手,我不过出个嘴皮子的事儿。”
出去后伏甄走在前面,常念和厉走在后面,厉俯身低声问:“今天的麦窖也是想给我打个样子吗?”
常念抿唇轻笑,“想多了,这种麦窖和半地穴式住宅一样,都算是简单应急。也不能这样说,麦窖确实还不错,只要别叫雨水淋了,晒好的麦子放在里面存放三五年都没有问题。但麦窖体积小,存放的体量有限,更适合家用。我们延越要建的可不是窖,而是粮仓!这个等回去再和你细说。”
厉点点头,明白了小狐狸的意思,最好的东西都要留给延越。
昨天挖的坑大概有三四尺深,直径五六尺,呈向下的漏斗状,做好后存放几百斤麦子不成问题。
这处的地势偏高,摸着土壤也算干燥,常念叫人将柴火拿过来,在坑中点了极旺盛的一堆火。这样做的目的不单是将窖壁的水分蒸发掉,也是如烧瓦一样,起到一个隔水的效果。
待大火熄灭,将窖内清理干净,又分层垫好草木灰、木板、稻草,最后将编好的席子在底部和四壁围拢好,盖上防雨盖,一个麦窖就做好了。
常念看着做好的麦窖,想着该教该叮嘱的应该再没有错漏,才说:“收回来的麦子需要晒好脱粒再放到麦窖里,只要不淋雨水,存放一两年绝对没有问题。”
“可以存放一两年?”这几天,伏甄已经学会平静的面对各种使她惊喜的事,但听到麦子能存放的时限时,心里仍是止不住地怦怦乱跳。
不过常念没准备让她这么乐观,提点道:“原水的麦子是不少,今年也能收获良多,但并不是每年都能如此。之前它对于原水来说不过是漫山的野草,至多也就是鸡鸭的口粮,所以没人会特意关注。比起土豆,麦子要娇贵的多!如果哪年雨水多了或是少了,都会影响它的收成。毫不夸张的说,碰到年份不好的时候甚至会颗粒无收。所以伏甄要记住,囤积粮食可不止是冬日的事情。刚刚我预估的年份很保守,其实如果好好打理,麦子也可在麦窖中放个三五年。我说这么多,是想你心中有个计较,不要真到那时慌乱才好。”
伏甄若有所思,之后重重点头,“多谢祭司告知,伏甄一定好好计划。”
“等明年春天你来延越,我带你看一些东西,相信你还会有其他打算。”常念多的没说,只待明年伏甄亲自看过麦田之后再提。
说完正事,有个原水的姑娘提了一筐什么过来,进了才看清,竟然是一筐枣子。那姑娘虽然肤色偏黑,但笑起来有两个甜甜的梨涡,看着十分可爱。
“祭司尝尝,这是我们原水的一种小果子,味道很好。”
这东西是大祭司让带来的,枣树他们这里确实有,不过只部落后面长了五棵,因着结的不多,所以平日里宝贝的很,就连原水自己人也少有吃过。
常念当然不知道,拿起一颗擦了擦,味道还不错,挺甜的。之后他又拿了两颗,放到厉的手里。
哎!怎么办,想拔两棵枣树回去。
虽然枣树在果树中并不算大,但扛着也费劲儿啊,忧伤!不然种棵枣树在院子里也挺好,好在有枣核,只不过等他从一颗枣核变成能结果的枣树,起码还要五六年之久。
送枣子的姑娘眼神灵动,看起来就是个开朗的性子,见常念吃了她送的果子,甜甜一笑问:“祭司在部落可有定下的姑娘。”
“咳。”
常念被呛了一下,厉眼神如刀地看向那姑娘,但仍不忘帮小狐狸拍背。
只是姑娘的眼神没分给他一点,还盯着漂亮的少年等他的答案。
常念同厉摇摇手,示意自己没事。但姑娘却会错了意,语调上扬道:“祭司的意思是没有?你觉得我怎么样。来之前我问过大祭司,她说如果你也觉得我不错,我可以与你回延越。”
咋整,第一次被表白,有点紧张。可是要如何告诉人家姑娘他是弯的,性取向是旁边这位。
厉紧抿薄唇,一直不语。但他内心也极忐忑,万一,万一他的小狐狸应了,他要怎么办?将姑娘杀了?那肯定不行,念会恨他。
有些紧张的揉搓着耳垂,常念最后还是拒绝道:“我在延越是没有定下的姑娘,但......我心里有人了,抱歉。”
“轰”
厉觉着自己的脑子好像被雷劈过一样,乱哄哄的听不到别的动静。心里有人了?谁?为何他不知道?
将他可能接触过的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刚刚念的语气明显是指人是延越的。可延越的会是谁呢?他与族里的姑娘话都很少,只有说正事的时候才会交谈几句,只有,只有玥。
是了,念带玥是不同的,总是惦念她不说,好像还送她亲手做的花环。所以,是玥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有人在叫自己。
“厉,发什么呆呢,我们回去了。”
眼神重新聚焦,看着那张白嫩嫩的脸在自己跟前,他竟有一种冲动,想捏着念的下巴按到自己胸口,然后在他的后颈和喉咙这些显眼的地方都咬上他的牙印。就好像动物标记领地一样,告诉所有人,这人是他的。
努力压抑住这种情绪,他艰难开口:“你说的人是谁?”
“人?什么人?”不是常念迟钝,是厉恍惚的时间太长了,他拒绝小姑娘之后,又和伏甄谈了一刻钟。
“你说你心里有人了,是谁?”厉的声音有些哑,不过这会儿常念早紧张的丢了五感。
“我,我骗她的,骗小孩子的话你也信。”好半天,他才结结巴巴的解释。
这个说谎是显而易见的,厉怎么能信,于是又哑声追问:“那个人是玥吗?”
“玥?我怎么会喜欢玥?我一直当他是姐姐。而且我瞧着,鹤工才喜欢玥吧。”说起真话,他底气明显足了。
厉只看一眼,便知道他此话不假。
但不是玥,还有谁呢?确实没有符合的人了,难道真的是糊弄那姑娘的话?人最擅长欺骗自己,由其是在感情中,所以厉半自我催眠似的相信了刚刚的托词。
只是即使这样,他的心里也觉得有什么罩着,闷闷地透不过气。
念总是要长大的,纵使现在没有心仪之人,那以后呢?他要如何留住他的小狐狸,或许要对他再好一些吧。
他记得念说过,习惯是很可怕的,养成一个习惯只要二十一天,但戒掉一个习惯却需要三个月甚至三年。
他就要成为念的习惯,而且是无法戒掉的习惯。
卑劣吗?管他呢!
第二日,果真如常念计算的一样,庚和申带着奴隶过来了。长长的队伍确实是将奴隶都带着,除此之外,竟然还牵了五辆驴车!
伏甄看着延越过来的一行人,不知道要先惊讶于驴拉着的东西,还是束缚在奴隶脚上的链子。
驴拉的自然是板车,而奴隶脚上套着的则是脚镣。
这个脚镣是临行前教于雁的,锁链长不足五十公分,两边各有圆环套住脚腕。脚腕上的铁环并没有上锁,而是用一根类似铁钉一样的东西固定死,要想解开脚镣,就需要特制的铁钳将钉子拆掉。这样制作方法简单,也能大大降低成本。
成年男人的步子在六十到七十公分,而链子的长度不足五十,这样即不影响走路,又让他们无法随意自在,更别提是逃跑了。
之所以在奴隶身上费心思,还是现在延越奴隶数量多,加上之前有的九十多名奴隶,只男□□隶的数量就达到了三百多人。这基本和延越战士数量相当,如果不好好收拢,必要出乱子。
伏甄不知这些,不过她却敏锐的发现,奴隶脚上套着的链子,似乎与连弩和弓箭箭头上的材质是相同的。
这次参加七星的交换集会,虽然让她痛失十几名战士,但也让她见识到一些东西,比如青铜兵器。
交换集会时延越早走半日没有看见,有不足百人的七星队伍从外面回来,他们手中拿着的都是青铜兵器。有个战士为了展示实力,用青铜兵器全力击在一块大石上,石头粉碎,兵器却丝毫没有变化,看的各部落的人都暗暗咂舌。
后来才有人传,那种兵器叫青铜兵器。
再见过连弩和弓箭后,伏甄就一直在想,到底是青铜兵器更锋利一些,还是箭尖更锋利一些。
可眼下这么珍贵的物件,却被延越用在束缚奴隶上,她着实有些想不通。她自然不知道铁是可以二次熔炼的,如果不需要这些脚铐,就再熔炼成兵器或其他工具。
常念现在心思全不在这些上面,他都他都要感动哭了,不亏是庚和申!有了驴车不但可以拉回去更多的小麦,就连他心心念念的枣树也能一并拉回去。
只是,只是要怎么开口呢?
他磨磨蹭蹭地挪着步子转身,显出一点少年的羞怯,斟酌地说:“那个,伏甄,我,我能挖一棵枣树回去吗?”
虽然他不知原水只有五棵枣树,但看其他族人的表情也知道,枣子应算是珍贵的果子。此时自己要将人家的枣树连根拔起,确实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想到以后每年都能让阿娅吃到枣子,还是硬撑着开了口。
伏甄从刚才的思绪中回神,听常念想要枣树,心里苦笑一声。枣树可是大祭司心尖尖上的东西,但既然恩人说想要,她自然不可能驳了这个面子,毕竟以他这几日教原水的事,别说一棵枣树了,就是将枣树都拔光了,谁也说不出一个不字。
“好,祭司喜欢,我这就叫人回去给你挖来。”
“真的吗?太感谢伏甄了!”常念双眉微扬,眉心的喜悦压都压不住。
此时正好秋季,适合果树移栽。他怕原水的战士下手重伤了根,忙又说:“麻烦让他们回去挖树时注意大小和深度,大小要比树冠大一倍多,带出的土壤也不要清理掉,最好是能用枯草将土壤捆好。”
他事无巨细的一一叮嘱,听得伏甄脑子有点大,遂开口:“左右还要割一日的麦子,不如祭司与我回去,亲自指导他们挖。这里有您的族人照看,想来也能做的妥当,等明日一早,我送祭司与首领出原水。”
常念侧头看厉,厉点点头。
回去的路上,厉特地落后几步,叫住伏甄说:“等回到延越,我会让原水的战士带上熏肉回来,作为枣树的交换。熏肉能长久存放,你们可留到深冬以后兽肉匮乏时再吃用。”
不给她说不的机会,厉接着说:“你不必拒绝,我说的话也不可能收回。他喜欢的东西我必定是要带走的,但也不会白白占你们便宜。至于教你们的东西,那是另一码事,用他的话说是与原水投缘。”
说完,他并没有留下来听伏甄说什么的打算,迈开长腿快走几步,与常念并排同行。
第二日天还未亮,常念便和厉出了原水驻地,为了不伤及枣树,他不但将根包好,就连枝丫也都修剪过一遍。
树上的枣子基本全熟了,怕遗落在路上,他干脆都采了下来。左右两日的功夫,枣子回去还能给阿娅尝新鲜。剩下吃不完的晒成红枣,以后煮粥泡水都是好的。
今天伏甄来送行,不知道是不是大祭司年纪大了起不来,并没有出来。
直到一行人出了原水,常念才与众人告别。
“伏甄,我们是朋友对吗?”不知为何,他莫名其妙的问了这一句。
伏甄重重点头,常念与她何止是朋友。
常念笑的眉眼弯弯,之后郑重说道:“既然是朋友,有些话我还是要叮嘱。你也看到了,现在许多大部落都在忙于部落间的融合,虽然原水又五百多人,在小部落中算得上实力不错,但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意外发生。今年冬日还好,可放心过冬,待到天气转暖,定会有人蠢蠢欲动。无论是看上原水,还是盯上了小麦,希望伏甄明白什么都没有族人重要,如果发现事情不对劲,即使抛弃这片拥有小麦的领地,也要保存族人。如果无处可去,可带族人暂居延越。记住,千万不要觉得没了小麦地可惜,有了你给我的这些麦子,原水便不会少了麦子的吃用。这话现在你或许不理解,但待到明年你来延越,一切都会有答案。”
说完,还觉不够,又加重语气说:“切记,如遇问题不要觉得抛舍不下,乱世之中没有什么比性命更重要的。”
他这话是作为朋友的肺腑之言,并不是帮着延越笼络原水。这几日的相处中,他很喜欢原水人的爽朗,并不希望原水变得如朝部落那样凄惨。
伏甄懂了他的意思,也保证道:“祭司放心,在我伏甄心里,没有比族人性命更重要的事。如遇危机,断不会贪恋这些。”
常念心下稍安,与她道别。
除了道别的话,伏甄其实还想说些别的,不过余光扫一眼厉,最终还是忍住了,却高声说了另一件事。
“感谢祭司这几日的照拂,原水族人无以为报,便以一棵枣树和四车小麦作为答谢祭司的回礼,还望祭司不弃。”
常念先是被他这过于官方的语气唬了一下,随即明白她的意思,这是在给这四车小麦和枣树定性,定为他的私有物品,即使回到延越,也不会参与族中的分配。
驴车上的小麦可不少,也不知道是谁用麻绳捣鼓出了麻袋,还挺让常念意外的。车上一袋麦子大概能有五十斤,而一辆板车上正好装了十袋,除了放着枣树的那个车,其余四辆车的麦子差不多就有两千斤,别说种地了,就是家里吃用也足够了。”
这份心意他是领了的。遂甜甜一笑,看着伏甄再次说了感谢。
回去的路上走的并不算慢,常念这次没有再骑小毛驴,因为小毛驴上挂着许多东西,都是原水族人送他的,冬瓜南瓜菠菜籽,土豆蕨菜大公鸡,没错,原水族人甚至给常念装了三只最肥的大公鸡。
他都想好了,一只留着打鸣,剩下两只回去给阿娅做土豆炖鸡。想来他的大酱也能吃了,肉酱面,打卤面也能安排上。
厉在一旁看着他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问:“怎么,面粉还有什么吃法是你在原水没做的?”
想到华夏丰富的面食文化,何止是有,那可太多了!遂他如小计啄米似的疯狂点头,然后报菜名般的说:“馒头、花卷、小面包,油条、包子、千层糕......”
这样说着,一路走的很快。
“回去我要给自己放两日的假,好好陪陪阿娅,然后再开始忙碌,你觉得怎么样?”常念侧头问厉,不过他想起来现在的人还不知道何为假,便解释:“假就是休息,什么工作都不做,只负责吃吃睡睡寻开心。”
已经走了大半日,厉蹲在他面前,说:“两日有些短,祭司觉得三日怎样?”
他迟疑地看着厉挺拔的背脊,很想趴上去,但又努力克制。直到后来他想明白似的向上一跃,爱咋咋地吧!反正厉还没有中意的人,他准许自己放纵到他心有所属的那一天。贪恋也好,贪心也罢,谁让这种心动是两辈子的第一次呢,他不是机器人,可以按照对的程序执行,有些事即使错了,往后他也愿意为此付出代价。
反正至少,他们还是亲人不是吗?
他趴在厉的背上,胳膊搂住了厉的脖颈,反驳:“不行,三日太久了,真的有好多事要做。比如回去就要赶制农具。虽然原水的麦子是秋天收获的,但其实这里的气候更适合种冬小麦,现下就是种冬小麦最好的时节。开垦荒地,播种浇水,都是费时费力的活儿,我都觉得说两日已经是极奢侈的事了。除此之外,我的大棚、牲畜的驯养、交换回来的奴隶安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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