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初吻江湖
而且还比朝廷邸报便宜,一份报纸十几张,哪怕是最便宜的竹纸印刷,上头的字啊,搭配的插图等等,也破费银钱,却只卖三文钱一份,多一文都没有。
全天下统一价格!
“太后娘娘也想办个报纸来着,却没人组建,而且预算太高,要三四十万两银子,她没办法,这事儿只好撩开了手。”老太太又道:“有人也想模仿,偏不知道如何压缩成本,别说三文钱一份,就是三十文钱一份,也是卖一份,赔三倍的银钱,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谁肯做啊?东都西京不是没打过主意,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他们没那个恒心和毅力,去做新鲜的事情,因为他们认为朝廷的邸报就很好,无需再弄个什么报纸来,而西北半月报却是我们自己做的,他们看不上眼,待得看上了又无能为力,只好听之任之,想要阻拦是不行的。”田浩摇头晃脑:“也没那个本事!”
“不错,还是我的长生有本事。”老太太心情舒畅极了,晚上回去入睡的时候,还嘴角含笑呢。
倒是田浩,安顿好了老太太,等到了半夜,兄弟们才逐渐归来。
一个两个都喝的红光满面的,但却不太高兴的样子。
“吃喝都高兴不起来,怎么了呀?”田浩好奇,一个个的出门的时候兴奋得很,回来怎么都蔫儿了啊?
唯有去了孔家的丁江好一些,还有陪着福山郡主回娘家的丁溪。
其余的一个个都跟被霜打了的茄子似的。
“怎么了这是?”田浩问他们:“让人给煮了?”
“差一点。”丁洋难得凑到了田浩的跟前,王破没拦住。
而且这么多人在,他也不方便做得太明显。
“说说?”田浩顿时来了兴趣,因为他发现,其他的表哥表弟们,都黑了脸。
“今儿我们兄弟出门,都碰上了许多的艳遇!”丁洋一看田浩看向自己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自然,顿时眉飞色舞了起来:“从出了定军坊开始,路边卖身葬父的,惊马车的,丢手帕子、绢花的,哎呦喂!若非我们都读过你写的那个《桃花谱》,我们也看不出来,这许多不靠谱的艳遇。”
丁海头一个没忍住笑起来:“以前我们兄弟出门,不说净街也差不多,谁家女眷会多看我们一眼呢?纵然门第高,样貌也不讨女孩子喜欢,艳遇什么的都很少见,现在不一样了,都这么大了,孩子满地跑,老大都会打酱油了,偏偏花枝子一样娇嫩的女孩子,狂蜂浪蝶一般的涌来,不止有大家闺秀,小家碧玉,还有请来的歌姬舞女,道姑仙子,就差给我们来一场仙人跳了。”
“这、这么热闹刺激的吗?”田浩眼珠子都瞪圆了。
丁洋看他越发觉得可爱,于是马上抢了他大哥丁海的话头:“有人故意给我泼水,想让我去更衣,我的人反应快的很,当场就围住了我,然后给我用了个罩子罩着,更衣很快就完事了,当时他们的表情,特别精彩!还有劝酒的,基本上我们都遇到了,结果就是他们都喝趴下了,我们还直挺挺的站着呢,身边的亲兵,寸步不离!”
“是、是吗?”田浩听的啼笑皆非。
“连失火了都没跑走,一直围着我。”丁洋告诉田浩:“中午那顿饭泼水,晚上这顿饭失火,这一天你六哥哥我过的甚是水深火热。”
“其余哥哥们,也是如此?”田浩更好奇旁人的境遇。
丁海叹了口气:“也就你二哥哥好一些,五哥哥去的老丈杆子家,是临山长公主这个丈母娘说了算,其他的都好让人无奈。”
“我那老丈母娘倒是个明白人,问我带了福山走,还回来不?若是不回来,就把家当收拾好,回来的话,就别收拾,最近好多人盯着咱们定国公府呢。”丁溪抹了把脸:“还提醒我,若是去了西北,京中的兵权可如何是好?皇室宗亲们都跟盯着肥肉似的盯着这点子兵权,眼睛都红了!”
“我没带你二嫂子回来,但是带了家书与礼物,我老丈人说,叫她老实的在西北过日子,好好办那个半月报。”丁江一摊手:“还说让我好好跟着大哥哥,说大哥哥准许我带兵,跟着长生去走一圈,是对我的栽培,我能不清楚吗?不过老人家唠叨了一些,我就洗耳恭听吧,可我那老丈母娘总担心我会纳妾,纵然不纳妾,也得有个通房大丫鬟之类的,我说没必要,她很吃惊!”
“怎么都往后院使劲儿啊?我们兄弟很饥不择食的吗?”丁河也皱眉头:“我跟李提娜也算是恩爱了吧?我俩孩子都满地跑了,结果今儿还有人光明正大的送我异族美女!以为我好那口呢,那几个女的长得都不如李提娜身边的异族女管家好看,我要是真的好那一口,后院早就异族美女成群结队了。”
第735章 郑太后与代王
“那是人,不是羊群,还成群结队!”丁海拍了丁河一巴掌:“你敢成群结队,娘就敢打你个万紫千红!”
众人嘿嘿坏笑,田浩也乐的嘎嘎的,王破嘴角也翘了起来。
因为他们俩就没遇到这种事情,可喜可贺。
其他的几个哥哥还好,最惨的是丁洋跟丁淳。
因为他们俩没成亲,若是搞得好,争取一个正室夫人的机会,还是可以的,于是哥俩儿可惨了。
丁洋好歹年纪大一些,还很有手段,丁淳就差了点儿。
“我那个表舅,我都不太记得他叫什么了,光知道是个表舅,结果他女儿、外甥女儿、内侄女儿……十七八个女孩子奔我来了,我差点以为自己是唐僧,入了盘丝洞呢。”丁淳呲牙:“我那表舅母也够搞笑的,直接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对啊,丁淳,你也老大不小的了,想找个什么样的媳妇?”田浩比较好奇的是,丁淳的个人情感生活。
“我跟我爹娘说了,我要自己找个合适的女孩子做媳妇儿,不要他们给我张罗,我爹娘支持我呢,说如今西北这边的女孩子就不错,没必要非得大家闺秀,嘻嘻……!”丁淳乐呵呵的道:“而我表舅母直愣愣的问我脸上了。”
“你怎么说的?”诸位哥哥们全都看向了丁淳。
“我说,要找一个与我心意相通的女子为妻,且我们家的人都很痴情,上一代没有纳二色的,这一代也没有,我长这么大,连个通房大丫鬟都没有,所以我的妻子,必须与我有共同语言,兴趣相投。”丁淳得意洋洋的道:“她当时就说了,那是一定的,必须要找一个与自己心意相通的女子相伴一生。”
“嗯?”
“啊?”
大家都觉得,这也说得挺好的啊!
“我也同意表舅母的说法,然后我跟她说,我的妻子,务必要精通数术,须得知道整数、分数、负数、无理数、有理数……。”丁淳一大堆的“数”,别说丁海他们了,王破都听糊涂了。
唯有田浩明白一些:“你跟她说了这些?”
“是啊,我就不信了,那些大家闺秀,知道这些东西?”丁淳撇嘴:“我们在西北,研究了多少?好几个数理先生,穷经皓首,也没研究明白,区区内宅女子能知道什么?我都没研究清楚呢。”
“别说你,我也没有。”田浩撇嘴:“就算是给后代百八十年,也研究不明白的!”
前世那么多数学天才,他能教导丁淳的东西有限,还得他们自己继续钻研。
“当时表舅父脸就绿了,表舅母瞠目结舌,嘻嘻!”丁淳呲牙:“我吃饭的时候,他们还没回过神来,等我要告辞走人的时候,他们公母俩齐齐问我,若是要提亲,找我父母去可使得?我说使不得,我的亲事我做主,若是不能遇到合适的,我宁愿单身一辈子,我家反正不缺传宗接代的!”
“你小子厉害啊!”大家齐齐竖起大拇指,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丁淳小时候在东北就性子野得很,只是那个时候他父母压制的厉害,他不敢表露出来,回到大兴城,遇到了田浩这个亦师亦兄的亲表哥,好么,被田浩亲手教育出来的自由孩子,长大了心性也大了好多,如今更是连婚事都要自主,偏他父母还同意了。
倒是将那对夫妻的打算给噎了回去,同时也噎住了其他人家的,这样精通数术的奇女子,上哪儿找去啊?
就丁淳说的那些词儿,他们都没听说过,何况是精通了。
别说女子,老辣的账房先生,如今流行的借贷记账法,小会计们,也未必精通啊?
“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丁洋忍不住哀叹:“明儿还有两家要去呢。”
“是啊,长生,你比我们灵巧,想个办法吧,这么下去,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丁海也担心兄弟们吃亏。
“大哥哥说的是。”王破也看向了田浩:“你有什么好办法?”
其实大家伙儿都指望,田浩出个馊主意,最好能一劳永逸。
“人太多,我可对付不过来。”田浩一摊手:“要我说啊,反正都预备好了,咱们不如快刀斩乱麻,明儿直接走人吧,要是都方方面面打点到了,得什么时候能启程啊?再不走西北的花期就要到了,错过了春天的美景,夏日太热老太太长途跋涉,如何使得?”
“你是说,我们明儿就走?”丁海都愣住了:“我们明儿可是要去宫里,拜见太后娘娘的。”
今儿他们可以不去,但是明儿却是要去一趟的,宫里也都安排好了。
“见了太后娘娘,出来直接就走。”田浩道:“不给他们有反应的机会,不然啊,宫里的郑太后,外面的魑魅魍魉,都会不断地给我们添麻烦,偏偏这个时候还不能跟他们翻脸,烦恼的就是我们自己了。”
“这个办法倒是不错。”王破表示支持:“横竖明天是我们集体入宫拜见,弄的热闹一些,迷惑人眼,等出了宫,直接大摇大摆的走人。”
“也行!”
“大家都在西北自由惯了,突然这样实在是烦心得很,还是先走为妙。”
于是都同意了,直接走人的计划。
反正他们也一直在收拾东西,而且今天他们拜访的都是必须拜访的,剩下的人,就没有几个是必须拜访的了,今次不去拜访,也没什么,下次呗!
只是第二天要去宫里,大家伙儿赶紧回去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早饭吃的清爽,一伙人浩浩荡荡的就入了宫。
郑太后很早就等着了,还带了代王在身边。
田浩好几年没见代王,总算是又看到了这位养在深宫里的孩子。
定国公太夫人威风凛凛的走在前头,身边扶着她的是平国公和长生公子。
而身后跟着的是她的孙儿们,个顶个的器宇轩昂,龙行虎步。
再看自己身边的代王,小少年软弱的表情,猥琐的样子,太让她失望了。
老太太不需要行全礼,她已经八十高龄了,按照规矩,行半礼即可,若是老太太九十岁了,在哪儿都不用行礼。
到了一百岁,呵呵,郑太后得给她请安问好。
在古代,这叫“人瑞”,乃是大吉大利的人。
但就算是行的半礼,郑太后也没让老太太行完,人一到,她就迎了上去,见到老太太要行礼,赶紧伸手握着老太太的胳膊,阻止她行礼:“太夫人,免礼。”
其他人就不行了。
只是如今他们全都甲胄在身,行礼却是行的军礼,并没有下跪,这是军中的规矩。
郑太后也是武将世家出身,这个规矩还是懂的,只是她也对田浩等人说了:“免礼,进去说吧。”
“是!”
一群人哗啦啦的跟着进了殿门。
倒是清一公公,见到了田浩他们,也一一问好,大家寒暄了两句,田浩跟王破注意到,这里只有他们跟郑太后以及代王,文武百官、后宫妇人,一个都没有。
看似全场都是自己人,但气氛说不上多融洽,大家还是客气居多。
为了不冷场,连清一公公都努力地找话题:“怎么几位是这样打扮的进来啊?连长生公子都有一身轻甲呢?听说如今西北那边不是流行迷彩服吗?”
“这不是入宫拜见太后娘娘么,穿的正式一些。”田浩嘻嘻哈哈:“迷彩服是行军打仗、治水救灾等等,出任务的时候穿的衣裳,那个方便一些,但不够正式,呵呵……。”
他话里有话。
说的清一公公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但心里清楚,长生公子针对的不是他,而是郑太后。
倒是三元公公,朝田浩眨了眨眼睛,指了指代王。
众人刚才见礼的时候,代王也免了他们的全礼,但看着代王,几个人都皱了眉头。
代王如今十二三岁的年纪,按照田浩的眼光来看,正是他前世,初中生的年岁,不说活蹦乱跳的吧?那也是个惹人嫌的时候,小少年青春期,各种中二病。
但是看这位代王,按照规矩,他不该被好好教养吗?怎么畏畏缩缩的?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而且不爱说话,张嘴之前,先看郑太后。
这是个什么情况?
郑太后可能也察觉到了代王的不妥之处,马上热情的跟老太太攀谈:“听说要去西北?这能行吗?”
“去一趟吧,孩子们的一片心意,何况,老身也想去祭奠一下国公爷。”老太太用帕子按了按眼角:“好多年了,西北啊,真挺想念的,那首诗是怎么念的?梦回吹角连营。”
老太太看的是代王,要是个灵透的孩子,这会儿就该接话了。
而且这并不是什么难题。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是宋代词人辛弃疾的词作。
整首词也不长,但气势恢宏,是一首流传极广的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