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娶美强惨魔尊为妾后 第164章

作者:星渐层 标签: 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逆袭 美强惨 救赎 穿越重生

那还分什么正道九宗啊,全叫承天宗好了!

林枫依然在喋喋不语:“表弟啊,你说到底是我对还是他对?是我对吧,就天音宗那些小音修,能用多少灵石啊。”

林雪卿:“我想吃小笼包。”

林枫:“?”

林雪卿又重复了一遍,崩溃道:“我不管这些事儿了,我只想去吃小笼包。”

谁懂啊家人们。

自打他们从灵山回来以后。

林雪卿就一直很忙。

大多数的时候他跟叶明镜黏糊在一起,一开始的时候他没觉得有什么,道侣嘛,解决了那么大的事情以后,黏黏糊糊是应该的。

但很快他觉得累了。

再黏糊也不能寸步不离吧。

他连点儿私人空间都没有了。

倒不是说林雪卿想要私人空间偷偷干点儿什么,但这种东西,他可以不需要,但不能没有。

对,就是不能没有。

就比如说今天这个小笼包。

他非吃不可。

叶明镜越是不想让他去,他就越是要去。

而且除了黏糊以外,剩下的时间他都用来炼丹和处理承天谷大大小小的事情了。

本来嘛这事儿也没什么值得抱怨的。

可是不知怎么回事,似乎是因为叶明镜太不容易接近的缘故,大家现在都觉得通过林雪卿这边儿就等于通过叶明镜。

于是大大小小的事情全部找上门来。

大到像今天这样,一个宗门投奔的安排;小到每天给某人该安排多少灵石,竟然全都找林雪卿定夺。

林雪卿一开始还老老实实安排。

后来事情一多,整个就是一个摆烂。

“我不管了。”

他破罐子破摔道:“这个修真界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毁灭吧!”

“表弟这是说的什么话。”

林枫哭笑不得。

“表哥,我说真的,我现在必须要吃到小笼包,如果吃不到的话我真的会死的。”

林雪卿认真地对林枫道。

林枫被严肃的林雪卿吓了一跳,当场被吓懵了,一时竟忘记拽住林雪卿,而也正是这一愣神,给了林雪卿机会,让他溜走。

“拜拜啦表哥,我走啦,勿念,谷内的事情就拜托你们啦!”

留下这么一句话后。

林雪卿风一般地离开。

他如今已经是化神后期修士,速度之快根本让人难以望其项背,因由是林枫哪怕是想将人抓回来也无可奈何。

林枫只能作罢,认命地找林海议论去了。

至于那头。

林雪卿飞奔出了承天谷,只觉得空气是那样的新鲜,天空是那样的蔚蓝。

好久好久,没有这样放松且自由的感觉了。

他甚至想,不如这回就在外头浪一个月吧,一个月以后再回去,省得只要他一回去,就被欲求不满的某人抓进山洞里。

某些画面不受控制地浮现在眼前。

他不由得羞红了脸。

“不,这回我要在外面两个月!”

林雪卿信誓旦旦地这样想着,不知不觉来到了那家他垂涎已久,可叶明镜说什么都不帮他买的包家灌汤包面前。

“老板来两笼包子,一笼猪肉一笼虾肉。”

林雪卿豪迈点单道。

“好嘞客官,蘸水要辣吗?”眼睛很小的包姓老板高兴问。

林雪卿想了想:“要,要多一点,再来一壶豆浆”

“好嘞,这就给客官您上。”

老板说。

林雪卿于是喜滋滋在包子铺门口的小板凳上坐下,深深吸了一口扑鼻而来的包子香气,只觉得通体舒畅,再也没有比此刻更幸福快乐的时间。

但很快,他意识到不对劲。

等等,周围越来越多的魔气是怎么一回事?

包子店老板被吓跑又是怎么一回事!

这里明明是承天谷的范围,难道还有哪个不长眼的魔修敢出来捣乱?!

直到林雪卿怒气冲冲地拿起镇长生剑回头一看——

“不是,怎么是你啊!”

第69章 正文完结

黑发红眸的魔修冷冰冰地站在林雪卿身后,安静地凝视着他。庞大的魔气围绕着魔修周身,打着旋儿,仿佛要将整个世界吞噬而尽。

然而林雪卿并不觉得害怕,只觉哭笑不得:“小宁,你干嘛呀!”

难怪连包子铺老板都跑了,谁看到这个造型不跑?

当然,林雪卿心中不无心虚。

他知道若不是自己这几日一直躲着叶明镜,男人不可能是这样的表现。

但面上,他仍是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眨巴着圆眼说:“我来吃包子,你要吃吗?”

怎知,往日对他万般宠溺,予所欲求的男人,今日相当冷漠。

叶明镜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冷冰冰地看着他:“你还是忘不了他,是吗?”

林雪卿:“什么?”

叶明镜又道:“你要去找他了,是吗?”

林雪卿:“……什么跟什么啊!”

而就在魔气进一步扩大化,眼看着天地都要跟着变色的时候,林雪卿受不了地喊出了声来:“叶明镜,你赶紧给我坐过来吃包子,再不过来我生气了。”

叶明镜:“…………”

当然,最终明镜剑尊仍是缓缓移动着步伐,堪称憋屈地坐在了林雪卿的身边。

可他人是坐过来了,包子铺老板早就被吓跑了。

没办法,林雪卿只有继续指使他:“去给我拿包子去,要两笼猪肉,两笼虾肉,蘸水要多辣。”

叶明镜自然是不乐意的。

他如今对带“包”字的事物都非常避讳。

小笼包暂且不提了,这家包子铺的名字竟然叫“包家小笼包”,并且,叶明镜方才见到过那姓包的本尊,眼睛非常之小,可以说跟没有一样。

叶明镜于是一动不动。

林雪卿也来了脾气,但他没有发火。林雪卿素来是不喜欢发火的,他只是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怎么了?就因为我偷偷背着你来包子铺?”

叶明镜看着他,缓缓眨着眼睫:“这里是包子铺。”

林雪卿:“然后?”

“老板姓包。”

叶明镜又道。

林雪卿:“所以?”

叶明镜用自己通红的眸子定定看着林雪卿,半晌,林雪卿终于在他嫉妒到快要冒泡的眼神里,想通了此人的脑回路。

“不是吧,连包子铺的醋你也吃!”

叶明镜垂着眸,低声自语:“那年杏花微雨,你在大明湖畔,救下了还是孩童的我。”

“那日后,我对你一见钟情。”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到处寻觅你的踪迹,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将你迎娶进门。”

“呜呜呜,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包包,我找到你了。我们结为道侣了!我好开心!”

顿了顿,在林雪卿巨大的沉默中,叶明镜抬头望向林雪卿:“这些话都是你当年说的,不是吗?”

林雪卿:“…………”

臣妾冤枉呐!

要是早知道当年那随口扯得一个谎言会导致他今天没包子吃,林雪卿肯定不会那么说了。

至少他不会用包包这两个字。

虽然不用包包这两个字的话,用别的字恐怕也会被胡乱联想。

林雪卿想来想去,都觉得这个事儿无解。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他实话实说:“其实,包包是一只猫。”

叶明镜明显怔在了原地:“……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