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娶美强惨魔尊为妾后 第72章

作者:星渐层 标签: 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逆袭 美强惨 救赎 穿越重生

“珍珠好吃。”

叶明镜点评道。

林雪卿说:“珍珠当然好吃啦,但是奶茶不觉得好喝吗?”

叶明镜道:“有奶的腥味。”

林雪卿眨巴着眼睛:“原来尊上你不喜欢喝奶吗?”

叶明镜不说是,也不说不是。

林雪卿道:“那也好办,之后就不加灵兽奶了。”

叶明镜道:“只是不习惯灵羽兽的味道。”

林雪卿马上有了主意:“那换一种奶就可以喽?当时他们拿了好几种奶过来的,我是觉得这小鸟看着漂亮才选的。既然尊上你不喜欢,下回我换一种,换成那个琉璃兽好了。”

叶明镜不说话,看着林雪卿在那里喃喃自语,又给自己倒了一小杯,再度一饮而尽。

再然后——

“没了?”

叶明镜略显愕然。

林雪卿也愣了一下:“啊?”

这就没了?

他记得这一小壶其实还蛮多的,本来是留给自己的,刚好是一杯中杯奶茶的量。

叶明镜看着林雪卿,漂亮的凤眼微微闪烁,似有所求。

林雪卿:“…………”

“尊上等着,一个时辰,阿不,半个时辰后我就回来。”珍珠奶茶熟练工林雪卿撸起袖子,如是道。

叶明镜哑然失笑:“倒是不必急于此刻。”

林雪卿:“那怎么行呢!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东西您这么喜欢。放心,这玩意儿不难,我马上就回来。”

说着林雪卿就要扭头奔向厨房。

然而叶明镜叫住他:“等等。”

“怎么?”

“手。”叶明镜道。

林雪卿不知道此人心中有打了什么鬼主意,但碍于其身份,还是不情不愿地把手伸了过去。

“另一只。”

叶明镜又道。

“哦……”

林雪卿慢吞吞地听话照做,伸出右手。

下一秒,手被拽住。

拽住他手的那个手掌皮肤并不算细腻,甚至因为常年练剑的缘故,掌心处还有一层薄茧。

然而——

林雪卿垂着眼睫,看那手掌拽住自己的手,在尚未来得及用膏药去掉的烧伤痕迹上轻轻摩挲。

一股酥麻的感觉从掌心一直传递到耳尖。

“我,尊上……”

林雪卿脸不受控制地红了大半。

连耳根子都红了,又红又烫。

“疼吗?”叶明镜问。

林雪卿哼哼唧唧,小声说:“不疼。”

本来就是他故意卖惨留下的,若是及时用膏药,恐怕早就愈合了,丁点儿痕迹都留不下。

然而此刻不知为何。

被叶明镜攥住手掌,细细观察着伤势。

本来早已经被忽略掉的伤疤,竟再度痛痒起来。

痒意有时比痛意更加难忍。

就好比他小时候,给全家人洗衣服。

大冬天零下十几度的温度,家里没有洗衣机,全靠手搓。全家上下一共五口人的衣服堆积了一大盆,林雪卿蹲在院子里,搓了一个下午,隔日手上就生了冻疮。

那冻疮倒是不疼,就是奇痒无比。

痒到他上课也无法专注。

故而那时起林雪卿一年四季最恨冬天,因为冬天就意味着冻疮,意味着手会发痒。

这玩意儿病根顽固地很。

哪怕他长大后多年似乎也完全无法彻底杜绝。

一到冬天,雪后降温,细细麻麻的痒意从手上传来,折磨的他苦不堪言。直到如今,有人用冰冰凉凉的药膏涂抹在那道疤上。

痒意终于戛然而止。

林雪卿收回手,愕然回神。

“尊上,下个月紫微秘境,您能同我一道去吗?”

“自是要同道去的。”

叶明镜道。

林雪卿有些惊讶,怎么答应地这么容易?他还没说赤冥花的事情,也没说林媚媚的要求呢。

难道是因为珍珠奶茶太好喝的缘故?

不等林雪卿想出个所以然来。

叶明镜慢条斯理收起药膏,道:“否则寒毒再犯,你不在,如何是好?”

第34章

三个月后。

大梁城都。

“林雪卿,林雪卿,你走慢点儿!”

宽敞开阔的城都大路,寒风萧瑟,落雪缤纷。

风如雨紧赶慢赶,呼喊着前方一不留神儿就跑没影儿的少年。

少年却不肯停下脚步,一边嘴上应着:“慢了,慢了。”另一边,却是又被马路上的一个新鲜玩意儿所吸引。

“哇,这里竟然还有糖葫芦!不愧是城都!”

林雪卿惊喜地掏出一串铜钱,问:“老板,这糖葫芦多钱?”

老板笑眯眯道:“五个铜板一串。”

林雪卿毫不犹豫:“来两串。”

“好嘞!”

老板高兴极了,麻利地就给林雪卿打包了两串递给他。然而还不等老板再同他说上几句吉祥话,少年的身影却又是转瞬不见,来到了一家卖炒栗子的面前。

“老板,炒栗子怎么卖?”

林雪卿问。

炒栗子老板从方才起就注意到这少年了,走一路买一路,且出手阔绰,从不还价。

再看他身上穿着。

上好的兽皮斗篷,精致的玉佩,发髻。

心道这定是一位富贵人家的小少爷,于是张嘴便道:“二十文一袋。”

林雪卿:“?”

拜托,我是有钱,但不是傻子。

他买了这些个东西,也算是了解了大梁的物价。基本上这街上的小吃,单价不会超过十文钱,大部分的小吃都是像方才的糖葫芦一样,只要五文。

所以林雪卿才跟掉进米坑里的老鼠一样,这也想要,那也想要。

无他,便宜啊!

且他随身带着储物手镯。

此手镯保温保质,任何食物放进去哪怕一个月都不会变坏。

虽然此刻在凡间界用不了灵力,但储物手镯认了主,不需要灵力也能使用,很是方便。

然而这不代表着林雪卿接受被人当冤大头宰。

于是头一扭:

“太贵,不买了。”

炒栗子的老板登时傻了眼:“等等,小少爷等等!我可以便宜的!”

林雪卿充耳不闻,继续往前走。

直到走到一家卖毛笔的铺子前,不自觉停下脚步。

“掌柜的,这些毛笔怎么卖?”

林雪卿瞧着这些毛笔的毛发很是顺滑,笔杆也制作的十分精良,且隐约之间,似乎还散发着一股灵气。

尤其是放在最上层的那一支,笔杆似乎是用白玉打造的,通体莹白,通透中又带着几分典雅,让他不由得想起有人用手握住这只笔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