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萨摩耶,想吃肉 第39章

作者:叫我胖大海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励志人生 穿越重生

大概是怪他调皮?如果他没有会错意的话。

调皮的萨摩耶故意走在狼末面前,狼末也不恼,只是在经过小狗的时候,晃了晃他长长的尾巴。

哎呀,他怎么忘了,他的尾巴现在还是秃的!

他毛毛长的速度应该没有狼哥伤口愈合得快,可能狼哥腿都好了,他的尾巴还是秃的。

这一波互相伤害,看似势均力敌,实则输得彻底。

“汪呜呜!”不和你玩了。

狼末见小狗加快速度也不恼,他虽然一条腿受伤,但剩余三条腿的速度,一点都不比汪白慢,轻轻松松就追上了他。

被追上的汪白想了想要给狼末什么奖励,正好他的脚边就有一株金露梅,直接就地取材将这朵鲜黄色小花摘下,挂在狼末的耳后根。

狼末不敢动了,他怕自己一动,那朵小花就会掉下来。

耳朵尽力地往后贴,想把它留住。

汪白眼底含笑,一朵小花而已,丢了就丢了。

但狼末不舍得丢,他就得想其他办法把它留下来,不然狼末不动,狼群也没法前行。

思来想去,他舔了舔狼末的脸颊,示意他低下头来,随后将小花取下,插进了包裹着狼末右肩伤口的围巾缝隙。

狼末只要一转头,就能看到一抹明亮的黄色,从土拨鼠皮毛制成的围巾中间流泻而出。

他很满意,回赠给小狗长达十分钟的贴贴。

这时汪白才明白过来,狼末打算在这里埋伏,不准备继续往前走了。

他跟着狼群,借着高处的岩石隐匿身形,安静地等待着驯鹿群的到来。

“等驯鹿群抵达,我会告诉你们挑选哪一只作为目标,”狼末腿受伤无法参与捕猎,但他依旧可以充当团队的大脑,“捕猎的时候,你们跟紧狼越,配合他完成捕猎。”

“是。”

狼越的眼中难掩兴奋,这也是他第一次经历发情期,现在的他迫不及待想要发泄过剩的精力。

刚刚那场战斗没能打起来,已经让狼越颇感遗憾了,这次捕猎驯鹿,他一定要好好表现。

汪白看了一眼充满干劲的狼越,十分嫌弃地挪开目光。

一点都没有身为暂代领队的冷静和理智,脸上明晃晃写着我不靠谱,这点比狼哥差远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狼群多少有些躁动,狼越更是焦躁地来回踱步。

狼末提醒他:“乱动只会增加暴露的几率,别忘了,驯鹿群的数量有多么可怕,只要其中一只发现了我们,这场捕猎就基本宣告失败了。”

狼越烦躁地回答:“我当然知道,我也很努力克制了。狼末,难道你不觉得身体热血沸腾吗?难道你就不想做点什么发泄一下吗?”

狼末淡淡道:“不想,而且我已经发泄过了。”

狼越的目光掠过狼末身上可怖的伤口,张了张嘴,到底没再说什么。狼末受伤,他们都要负责任,倘若他们跟紧头狼,愿意多等一等,狼末和小狗都不会受伤。

心生愧疚的狼越默默趴下,其他几头北极狼也不再乱动弹,努力克制着身体的亢奋。

他们都知道这一战尤为重要,他们必须旗开得胜,只有这样,才能展现出他们狼群的威武强悍,才能赢得雌狼的青睐。

汪白看到狼群安静下来,便知道一定是狼末说了什么。

不愧是狼哥,三言两语就能让躁动不安的狼群沉下心来捕猎,这才是真正的头狼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狼二你好好学着点。

察觉到小狗直勾勾的目光,狼末舔了舔他的鼻头当做回应。

就好像在告诉汪白,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有需要,他都会给予回应。

汪白正要蹭蹭狼末,忽然听到了大地传来的震动。

他的耳朵是一直贴着地面的,所以比狼群率先听到迁徙的动静。他连忙用吻部碰了碰狼末的耳朵,想让他赶紧也听一下,好准备袭击。

起初狼末并不明白小狗的意思,直到他在汪白的指引下将耳朵紧贴地面后,才发现原来还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获取信息。

他将这个方法告诉了众狼,很快,他们都学会了听地术。

其实这个方法的原理不难理解,声音在固体中传播的速度大于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而且声音在固体中传播的损失较小,所以听地术可以帮助使用者更加提前、清楚地听到远处的动静。

这对狼群而言,绝对是一个非常实用的技能。

倒不是汪白之前藏拙,主要是过去几个月,他们一直在雪地和冰面上讨生活。

雪地上积雪很厚,颗粒状的雪花有降噪作用,声音在传播的过程中损失率太高,反而不如正常去听。

而在冰面上时,又很难遇到大型动物,海豹、海象那种两栖动物又只在沿岸生活。

它们发出的声音声音在海水中传播时能量衰减太快,这也是为什么人在水中听不清声音的原因。

在冰层传播时,又因为冰层和海水接触,声波被海水吸收了大半,即便能传到他的耳朵里也很难听清了。

平原和森林才是听地术发挥的战场。

能帮上狼群,汪白与有荣焉,在他身边,狼群已经蓄势待发,随时准备发起总攻。

远处,驯鹿群的身影越来越近。

汪白躲在岩石后面,他们所处的地势较高,下方的场景他一览无余。

只见成千上万的驯鹿组成长长的队伍,浩浩荡荡地朝同一个方向进发,犹如万马奔腾一般,那场面蔚为壮观。

汪白看直了眼,这样真的不会发生踩踏事件吗?

第36章

事实却是, 即便迁徙的驯鹿再多一倍,也很难发生踩踏事件。

因为捕猎者往往只盯着掉队的驯鹿捕猎,它们虽然性情凶猛、自恃实力, 却也不敢和大部队硬碰硬。

掉队的毕竟是少数,即便发生骚动,影响的也只是后排驯鹿。

而大部队则始终保持匀速前进, 看似杂乱无章, 实则乱中有序。汇聚一堂的驯鹿群犹如一条黑色的河流,吸引着源源不断的驯鹿加入其中,融合成更加宽阔的河流,朝着北方涌去。

驯鹿群迁徙的终点,是北极圈的冻土带, 也就是汪白和狼末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也不知道经过了一个冬天,他们的小床还是否健在。

经验丰富的野戈告诉大家:“以前斑点带我们蹲守驯鹿群的时候, 反复强调只能捕猎掉队的驯鹿, 所以大家切勿心急,以免被驯鹿群所伤。”他们的头狼已经受伤, 在这个节骨眼上,决不能再减员了。

野戈口中的斑点就是上一任狼群的头狼。

长尾深有同感:“驯鹿群最后面的一般是幼鹿和老年鹿,他们跑不快,比较容易捕猎。”

狼末微微颔首:“那就再等一等,驯鹿群数量庞大, 耐心一点。尤其是你,狼越,不准冲动。”

狼越被点名了也不恼, 他慎重地应了一声, 事关狼群的安危和荣耀, 容不得半点马虎。

在狼群焦急的等待中,队伍尾巴终于显露峥嵘。

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汪白看到除了北极狼之外,还有两只棕熊跟在队伍后头,看样子正在寻找机会捕猎。

棕熊也叫灰熊,和北极熊一样,都是陆地上最大的食肉动物之一。

北极熊如果是大哥,棕熊勉强能当个二哥。

虽然没有北极熊的体型和咬合力,但棕熊也有它们自己的优点,那就是好养活。

它们是杂食动物,不仅可以吃肉,还可以吃许多植物,这使得它们不像北极熊那样只能在极地生存,它们的足迹遍布寒温带的针叶林中,族群数量也更加庞大。

别看它们一个个胖乎乎的憨态可掬,它们的熊掌堪称动物最厉害的武器之一,一巴掌下去能把人的脑壳打碎。

全速奔跑的速度也不差,每小时可达五十六公里,和北极狼不相上下,当然了,耐力则差许多,庞大的身躯给了它们傲视群雄的力量,也带给了它们肉眼可见的负担,有得必有失吧。

还有啊,这些长相凶猛的动物,最爱吃的却是蜜,不论是蜂蜜还是花蜜,只要是甜的,它们都喜欢。

得让狼哥他们提防着点,棕熊性情凶猛好斗,一旦发现有动物觊觎他的食物,不论是谁,一定会发起进攻。

汪白思忖片刻,脑袋蹭了蹭狼末的脸颊,见狼哥看向他,便伸出爪子,在岩石上刻画棕熊的模样。

他有专门学过速写,有时候在野外遭遇不认识的动物,又遇到来不及拍摄的情况,速写就派上了大用场。

凭借记忆将动物的模样画下,再带回去检索,总能得到他想要的线索,包括动物的习性、濒危情况等等,再确定是否需要救助。

小狗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了一只惟妙惟肖的棕熊。

狼群纷纷向他投来惊愕的目光,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北极狼,想破脑袋都不明白小狗是如何将棕熊变小,装进石头里的。

他们很想张口询问,但驯鹿群离他们不过几十米距离,万一发出的声音惊动了驯鹿群,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狼末也同样震惊,他甚至上爪子碰了碰棕熊,确认这不是真的才放下心来。

汪白可不管狼群有多惊讶,一只会画画的萨摩耶确实惊世骇俗,但对于狼群而言,再奇特又如何?他永远都是他们的同伴。

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差距,人类总会被各种各样的利益所左右,做出一些违背本心的事情,动物却不会。

所以他才敢肆无忌惮地在狼群面前展现自己和其他萨摩耶不同的一面。

画完棕熊,汪白又在远离棕熊的地方画了一只狼。

狼末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己,眼底多了几分笑意。

汪白正想和狼末比划,让他们远离棕熊,一转头就对上了狼哥温柔的眼眸。

猛兽突如其来的温柔,最是容易让人动容。

汪白也不例外,他呆呆地看了好几秒,才认真地在狼和熊之间画了一个大大的“×”。

狼末领会了小狗的意思,看向棕熊的眼神略带不善。

他认出这只熊和小狗先前堆的熊十分相像,瞧瞧这粗胖的身材,蠢笨的模样,哪里比得上他?

安抚地舔了舔小狗的脑袋,狼末伸出利爪,将汪白画的棕熊刮得面目全非。

汪白:……什么仇什么怨?

刮花碍眼的棕熊后,狼末重新将目光投向了驯鹿群。

“有两只幼鹿和两只公鹿掉队了,棕熊在捕猎幼鹿,我们捕猎那只离我们比较近的雄鹿。”狼末确定了目标。

这只雄鹿应该是前腿受了伤,只能靠三条腿走路,情况和狼末有点像。

狼群得到命令后,飞快地蹿了出去,可见憋得有多狠。

狼越一狼当先,以最快的速度俯冲而下,不多时便冲到了那只受伤的雄鹿跟前。

六头北极狼的出现,在驯鹿群后方引起了一阵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