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故乡异客
应长乐越说越激动:“对哦,我还没去过花楼呢,什么时候我们去看看呗……”
萧承起早已经气的不行,呵斥道:
“应长乐,你才多大,就想去那种地方?不,长大了也不许去!想都不许再想!”
萧承欢缩了缩脖子,轻声道:“阿乐,别再胡说八道,我都不敢惹十九哥,你怎么张嘴就爱气他?”
应长乐方才太激动,一时之间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小孩,赶忙解释:
“不是,我就好奇嘛,大家都说好玩的地方,又没去过,你们不好奇啊?去看看,又不是非得做什么!”
萧承起怒斥:“看看也不行!成日里什么都好奇,就是不好奇怎么才能读好书写好字?”
应长乐连忙说:“好了,我知道了,就是说着玩嘛,就值得你这么生气?大不了以后我再也不说,也不想了!”
萧承起是不爱讲什么大道理的,只想着他天天都跟弟弟在一起,弟弟要去哪里,都得经过他的同意才行,自也就不再那么担心。
[嘿嘿嘿,那啥,在古代,只要长大一点,有钱又有权,还是有很多好玩的!
我总觉得不好玩,是因为小孩玩的东西当然都不好玩啊,啊啊啊,长大怎么这么慢。
嘿嘿嘿,没关系,古代人早熟的很,十二三岁就什么都能玩了,但凡结婚早点的十三岁都有娃了!
嘶,话说,古代那么多早幺的孩子,也不全是医疗条件不好吧,这么小就生娃,能生出什么高质量的娃,当然不好养活啊。
啊,这些跟我也没关系,我反正不要成婚,我就要死劲儿玩,上辈子啥也没玩过就死了,这辈子得好好弥补。]
萧承欢:
……对哦,我听闻父皇早年间的孩子有好几个都没保住!
什么这辈子上辈子?阿乐没喝孟婆汤就投胎啦?嗨,阿乐的心声都能听见,没喝孟婆汤一点儿也不奇怪。
萧承起:成日里就知道玩,看来还是得管束更严才行!
应长乐刚才坐在萧承起的腿上,就已经感到了不对劲,但那时忙着看热闹,没在意,这会儿回过味儿来,就忍不住坏笑着说:
“阿起,你真的长大了!你别不承认啊,我都碰到了!没关系啦,我什么都懂!”
萧承欢根本没听懂,笑着说:“阿乐,十九哥早就长大了啊,十九哥早就跟大人一样高大了啊,十九哥也才十三岁诶,好能长。”
[算了,我不能带坏阿欢,我的芯子是大人,阿欢可是真小孩啊。]
萧承欢:明明我们都是小孩呀,阿乐,你到底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啊?
萧承起:你何时就成大人了?!成日里只会胡闹!
应长乐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萧承起,虽再没说什么,却比说了效果更好。
萧承起厉声训斥道:“阿乐,不许胡说八道!”
应长乐也是有点怕萧承起动怒的,赶忙扯开了话题:
“阿起,阿欢,你们说,京兆令会不会被砍头啊?他怎么连皇子都敢捆?”
[要是其他的官吏,我都要怀疑他是不是这个冰萼楼的原始股东了!为了维护自己的生意,不折手段。
哦,不对,如果是原始股东,更要把皇子伺候好才对。
只有这种老实人清官才会为了一个商户得罪皇子,冒着砍头诛九族的风险也得维持好治安。
冰萼楼的掌柜也是很厉害嘛,难怪能在朱雀大街当掌柜,知道请别的官,没人敢管,只有请这位京兆令才管用。
要是我娘今日当值,掌柜的也不敢去请我娘,就因为我娘太凶,他害怕,就逮着京兆令大人一只羊薅啊。]
萧承欢笑着说:“阿乐,这个京兆令我都记得,之前就因为得罪了谁,差点就被砍头,还为什么事遭诬陷,差点被凌迟,他的胆子是真大,谁也不怕!”
应长乐好奇道:“你们不觉得,他运气挺好的吗?每次都险些被害死,每次都能澄清冤情,还能官复原职,要是换个人,早死八百回了!”
[在盛京就我娘和他最刚,谁也不怕,谁都敢办,但我娘那么刚是因为自己就很厉害,家里人也个个都很厉害。
他是纯靠命硬啊,不仅家里毫无根基,自己官阶也很低啊,京兆令就是五品而已,就算京官比地方官高一级,但在盛京,就是小喽啰中的小喽啰!
就这,几次三番被人故意陷害都能活下来,命硬的可以上某多多达成砍一万刀成就。
但就是命再硬,也经不住这么折腾吧,这回看他还能怎么活。
哎,别说是在京城,在哪里,这么不会变通,也是很难生存的啊。
就连皇子都活的很累诶,都要算计来算计去的,要像他这么直,早被搞死无数回了。]
萧承起道:“阿乐,旁人的事,不必去操心。”
应长乐笑着说:“嗯,操心也没用,我就是觉得很神奇!”
萧承欢只能在宫外玩三个时辰,他也很好奇,这冰萼楼卖的冰枕、冰被等,赶忙就让店小二全都送来,他全都要买。
应长乐还不觉得不够,叫了观墨、观砚两个贴身小厮来,一番嘱咐,让两人带着众家仆现去采买。
只要将全盛京各家最好吃的、最好玩的都买来,一次就吃个够、玩个够,能打包带回去的就买两份。
平日里他们上学的时辰太早,没法带什么特殊的吃食进去。
这些都是现做现卖的,但凡昨晚提前买了放着,次日再带去宫里,就是没有新鲜出锅的好吃。
那些好玩的,应长乐倒是时不时就给萧承欢带进宫,但近日才买着好玩的,就还没来得及带,正好乘此机会买来。
观墨、观砚都是日日跟着两位小主子的,对满京城各家好吃的、好玩的再熟悉不过。
为了尽快一齐买回来,当即就分派了众家仆小厮分头去买,两人也没闲着,就等在大门口,逐一清点,绝不允许少买一样。
两人还给众家仆小厮都雇了脚程最快的马车,务必只要快。
如此一来,没一会儿便买齐全了。
两人也拿不上这许多,却也不要跑腿的家仆小厮帮忙拿,只要跟着他们等在门口模样俊朗的一等小厮,随他们一同拿上去。
这时跑最远州桥去买“瓠羹”的家仆大壮,气喘吁吁的赶了回来,他像捧着珍宝一般的捧着食盒,笑着说:
“走吧,我们快上去,别让小爷等急了,这可是刚出锅的,鲜美的很!”
观墨训斥道:“交给他们就行,你上去干嘛?”
在侯门公府,但凡能在主子跟前露脸的,都只要长得好看的。
大壮长得异常魁梧,才得了这么个名字,他往常只能干挑水、抬轿等粗活,这还是第一次有机会帮主子买东西,自是不太懂规矩。
今日若不是主子要买的东西特别多,也轮不到他去买。
他摸了摸脑袋,讪笑着说:“我、我不知道啊,我买的,为啥不能送上去?”
观砚严厉道:“给他们就行,你可不能上去!他是你们谁管的,也多教教规矩!再闹这样的笑话,仔细你们的皮!”
两人带着一众清俊小厮上楼,大壮转头就被大仆领到了一旁责打训斥:
“你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样,也敢去主子面前露脸,其他不说,就你这一身臭汗,主子见了,多倒胃口……”
大壮并不觉得自己长得丑,十里八乡都说他长得一顶一的好看,又这样身强体壮,若不是今年收成不好,乡下实在找不到活儿干,他才不来城里受气。
“你还委屈上了,到底不是家生子,丝毫不懂规矩,想干就干,不想干就滚!
也不知管家老爷怎么想的,你不就长得魁梧些,有点身手嘛,怎么就能把你这种人分到了小公子的外出随行里……”
他赶忙说:“大哥,不,管事大老爷,你怎么打我骂我都行,别赶我走,我错了!”
之前在乡里,他听闻,进了城,不管是谁,不管做什么的,喊大老爷总没错,为了保住这份工,他什么都愿意做。
这大仆在府里也只是末等家仆,从来没有被谁叫过“老爷”,心里自也是十分受用,顿时觉得这傻大个也不是丝毫不能教的蠢物,只说:
“往后,你便跟着我学规矩,再敢错了分毫,皮给你揭了都是轻的……”
大壮连忙点头应是,只想着,能保住这份工就比什么都好。
在这里,光是每月的月例银子,就比他在乡下半年赚的都多,他还是十里八乡最能赚钱的青年壮劳力!
更不用说,这家的小主子是真好,只要一高兴,就大赏随行的所有仆从,就连他这种毫不起眼的,也能分到赏钱。
在来宣平侯府做事之前,他也做过别家,不仅要被管家大仆打骂,那主子一不高兴更是把他们打着玩。
至少在这里,主子是从来不会打骂仆从的,只这一点,就让他舍不得走。
其实就连管家大仆也很少会管到他这么低级的小厮,只有家生子才配被管教,他连家生子都不是。
平日里只有最低等的小厮会管他,偶尔也被欺负,总是被派最重的活计,但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他还乐意干重活,也不觉得受了欺负。
更何况,今日也是他不懂规矩才会被教训,他心服口服。
楼上,应长乐早开始挨着给萧承欢介绍这些都是在哪里买的,为什么比别家都好等等。
看着萧承欢吃的尽兴,玩的尽兴,他便再满足不过,他也忍不住跟着吃、跟着玩。
萧承起自还是不许弟弟吃太多,盯着只让每样吃一小口尝个味儿。
两人今日吃的玩的都十分尽兴,萧承欢恋恋不舍的回了皇宫,只盼着下次再出来玩。
萧承起见天色不早了,当即便带了弟弟回府。
近来过于炎热,从侧门下了马车,两人便上了早放有冰盆的青幄小轿。
萧承起先下轿,一把将弟弟抱了下来,即便已是傍晚,还是将弟弟的轻纱帷帽放了下来。
应长乐不耐烦的掀开,噘着嘴说:
“太阳都下山了,我才不要戴这劳什子!况且,我可是将门之后,晒就晒一下咯,一点儿也不让晒,很烦诶……”
萧承起也懒得再跟弟弟掰扯,接过帷帽,说:“好好好,不戴就不戴。”
抬轿的小厮们全都低头站在一边。
按照规矩,要等主子走远了,他们才能抬了轿子退出去,因为他们都是低等小厮,也丝毫不敢看主子。
应长乐一眼就看见,抬轿子的一人肩上都变成了血红色,赶忙就说:
“你肩上是不是有伤,都出血了,你,赶紧去治伤吧!”
他毕竟是从现代穿来的,即便已经完全融入古代权贵生活,但还是经常下意识的将所有人都平等看待,下意识的关心仆从。
这小厮总是给他抬轿子,又长得特别高大魁梧,他是有点印象的。
大壮只怕再被训斥不懂规矩,只怕被赶走,急忙跪了下来,说:“我、我,小人没受伤,肩上破了点皮,不碍事。”
今日在那冰萼楼挨的鞭子,大多都落在了肩上胸前,特别是肩膀挨的鞭子最多,夏日穿的薄,他又总被安排抬最重的中位,一压就出血。
应长乐当然不会知道这小厮挨了鞭子的,只以为是抬轿磨破了皮,连忙说:
“以后记得往肩上垫个东西,那个谁,你快带他下去治伤,今日大家都累了,都赏。”
应长乐也不记得管事的名字,但自有管事的大仆立马就站了出来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