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纱荔
云霁虽然不大懂葡语,但看那群小孩的表情也知道没说什么好话,便问:“他们说什么?”
闵悉说:“没什么,小屁孩,不用理会。”
云霁看着他,忽然笑道:“我发现有时候当聋子也没什么不好。”
“可不嘛,少多少烦恼。”闵悉耸耸肩。
两人沿着街看了一路,发现这条街上什么店都有,银行、当铺、饭馆、旅店、酒馆、衣帽店、鞋匠铺、杂货店、面包坊等。
两人先去了一家衣帽店,老板见到他们,非常热情地上来接待:“二位先生不像是本地人,请问需要点什么?”
闵悉问:“我们每人需要两身衣服,从里到外都要,请问需要多少钱?”
老板问:“从里到外一共四套吗?”
闵悉点头:“对。”
老板装模作样地说:“你看看我们衣服这料子,用的都是顶好的面料,做工也是一等一的好,全欧洲都不会找到比我们更好的裁缝啦。一件外套1雷亚尔,衬衣500瑞斯,裤子是300瑞斯,一套衣服就是1雷亚尔800瑞斯,四套就是7雷亚尔200瑞斯,抹去零头,收你们7雷亚尔。”
拂朗机从新大陆和亚洲的殖民地运回来大量金银,货币都是含银量极高的银币,单位是瑞斯和雷亚尔,1000瑞斯等于1雷亚尔,相当于明朝的铜钱和银两,所以雷斯给的10雷亚尔,也不算一笔小钱了。
闵悉一听,就知道这人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
云霁问了一下价格,说:“太贵了!我们住一个月店也才300瑞斯,它一条裤子就要300瑞斯,一件外套1雷亚尔,抢钱呢。去别处看看。”
云霁虽然是大富人家出身,但他家是做生意的,上至王公贵胄,下至贩夫走卒,从出生到死亡的生意他们都做。作为家主继承人,他从小就浸淫商贾之道,熟悉自家各行各业的产业,他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公子哥儿。
闵悉点头,他看这店也不像是有钱人来的,估摸着老板欺他们是外邦人,漫天要价,便说:“您这儿的衣服已经超出了我们的预算,我们去别处看看。”
老板见他们要走,连忙拦住他:“先生,你们可以还价啊。”
闵悉说:“我们两个各需要两身衣服,一共四套,总价在1雷亚尔之内。”
老板面露难色:“这、这也太便宜了。”这杀价杀得也太狠了。
闵悉说:“卖不了我们就去别家。”
老板叫住他们:“先生再加一点,加500瑞斯。”
“就1雷亚尔。”闵悉拉着云霁的胳膊往外走。
“加200瑞斯。做衣服的布料和做工难道不要钱吗?”老板还不死心。
闵悉和云霁已经走到店外了。
老板说:“见鬼了,今天一大早就碰到这么难缠的顾客。好吧,好吧,就1雷亚尔!”
闵悉和云霁相视一笑。其实就这个价钱,闵悉觉得都算贵的,他们买的都是普通老百姓御寒遮羞的衣服,又不是什么锦衣华服。可这是前工业时代,工业革命尚未开始,手工业为主,生产力低下,物价自然要高一点。
他们重新折回店里,挑选起衣服来。云霁从小锦衣玉食,吃穿用度无不精致,如今落难至此,几辈子的落魄与窘迫都在这短短数月里尝尽了,这会儿自然也没什么可挑的,只要合身就好。
两人选了许久,终于挑齐了两身衣服,衬衣与裤子是棉布的,外套是毛呢的,这个价还算合适。又在衣帽店老板的指点下,去一个叫修斯的老鞋匠那儿买鞋子,说是老修斯的鞋子又结实又便宜。
衣帽店老板没有骗他们,老鞋匠年纪非常大了,眉毛胡子都连在了一起,守着一个两座房子的夹缝空隙摆摊,顶多一米宽,身后巷子里的架子上全是鞋样、鞋底和鞋子。
他低着头坐在那儿钻鞋底,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仿佛周遭的热闹都跟他无关。
闵悉和云霁站着看了好一会儿,对方都没有理会他们的存在,闵悉只得开口:“请问您是做鞋的修斯先生吗?我们想跟您买两双鞋子。”
老人终于抬起头,看到他俩,不由得愣住了,估计是头一回见到东方人。
闵悉说:“我和他一人想买一双鞋子,想要轻便一点的,您看我们要穿多大码。有没有现货,还是要定做?定做的话,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鞋子?”
修斯终于回过神来,看着他们脚上已经破烂不堪的靴子,明显还不合脚。他们自己的鞋子早就在海里遗失了,光了一路的脚,这靴子还是要下船时,船上的水手送给他们淘汰掉的靴子。
“几码的脚?”老修斯终于开口了。
闵悉在一旁的小凳子上坐了下来,脱下不合脚的靴子,说:“不知道,我们是从中国来的,我们那儿跟你们这里的标准不一样,您给我们量量?”
老修斯听到这里,抬起头来死死盯着他们:“中国?离吕宋很近的那个中国?”
闵悉看他神色有些激动,心里诧异,点头道:“是的。您知道吕宋?”
老修斯眉毛胡子都颤抖起来:“我不光知道,我还去过呢。我们的船长麦哲伦先生,他是第一个环球航行的航海家。可怜他被那帮吕宋人给活活打死了!”他的眼中闪烁起了泪花。
闵悉大为震惊,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鞋匠竟是第一批环球航行的船员:“您是第一批环球航行的冒险家?”那起码得四十多年前的事了吧。
老修斯说到这里,脸上容光焕发,仿佛忆起了当初的荣光:“我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领航员,才十七岁。那帮土著杀了我们船长,还打断了我的腿。让我再也不能出海啦!我只好继承了家里的鞋摊,做了一个倒霉的鞋匠!这个小小的鞋摊把我困了四十多年。”
“十七岁就做了领航员,您太厉害了!”闵悉确实很佩服,要知道,领航员是仅次于船长的重要人物,需要懂得很多知识,比如测深、画航海图、辨别方向、观测天气、熟悉航路,带领船只规避风险。
老修斯哼了一声:“我十一岁就开始出海,跟着我的教父,他是个领航员,把这本事教给了我。我敢说,我至今都是拂朗机最年轻成为领航员的人!”
闵悉心中一动:“那您现在一定还记得当初走过的路线。”
“这还用说吗?!都刻在这里啦,等我死了,它才会消失。”老修斯十分骄傲地点点太阳穴,却又难掩沮丧地放下手,他纵有一身本领,却毫无用武之地。
第8章 全鱼宴
闵悉不知道怎么安慰老人,便转移了话题:“我看您这里还有不少鞋子,可以帮我选两双合适的鞋子吗?”
老修斯给他们量了鞋码,去给他们找鞋子试穿。他都快破产了,只因他给人做鞋子只收很少的定金,结果很多人定做了鞋子又不来拿,结果把鞋子都给积压了,量身定制的鞋子又难卖,所以积压得越来越多。
闵悉和云霁不挑款式,只要合脚就行,他们试了好几双,终于试到了两双合脚的靴子,每双靴子120瑞斯。闵悉没有还价,因为看得出来老头不擅长做生意,是个实在的手艺人,还因为他曾经是个令人敬佩的领航员。
两人把旧靴子送给了老修斯,也许上面的皮子能够给他做个补丁。
老修斯拿着旧靴子看了看,说:“鞋底还没坏,皮子有一部分还是好的,还能打补丁用,我给你们20瑞斯。”
闵悉闻言,心里一动,说:“这靴子底还能用的话,能不能帮我们做两双轻便点的鞋子,皮面布面的都可以。天气热起来的时候,我们就能穿了。需要多少钱,我给你。”
老修斯看着他们:“我不会做布鞋,只会做皮鞋。浅口皮鞋70瑞斯,你们自备鞋底,两双鞋我收你们100瑞斯。一个礼拜后来取鞋子。”
“好,谢谢先生。”闵悉满口答应。
他把钱都交了,老修斯说:“等拿鞋子再给钱。”
闵悉说:“拿着吧,我们现在刚到,都还没稳定下来,也不知道能不能按时来拿鞋。钱您先收着,反正您的摊位是一直在这里的。”
老修斯这才没拒绝,说:“行,只要我没死,你就一定能拿到鞋子。”
这话说得闵悉有些伤感,算算年纪,老修斯也有60岁了。这个年代,确实算是黄土都埋到脖子的年纪了。这样一个老船员,他心中怀着整个世界,却只能困在这三尺见方的狭窄档位做鞋子。就这样黯然老去,实在令人唏嘘。
离开鞋摊,云霁才问起来他们说的什么:“我就听懂了吕宋和中国,好像还有麦哲伦。”
闵悉说:“那个老鞋匠以前是跟着麦哲伦的船队出海的,还是一个领航员。可惜在吕宋被打断了腿,只能做鞋为生。我觉得英雄迟暮,有点感慨。”
“真的啊?那可真是卧虎藏龙,这里什么人人都有。”云霁说。
“可不嘛。谁能相信,一个不起眼的老鞋匠,竟曾是首批证实地球是圆的人呢。”
云霁说:“看来懂当地话真的非常重要。闵九,我特别羡慕你的语言天赋。你真是学什么像什么,你是应天府人,从未去过京城,却能说一口标准的京话。拂朗机话也说得这么道地。”
闵悉笑起来:“可能真有点儿语言天赋,将来我还要学学大吕宋的话,还有英语、德语和法语。”提前打个防疫针,免得到时候他吃惊。
两人买好了衣服鞋子,觉得饥肠辘辘,也不找地方洗澡了,先去填饱肚子再说。
昨天晚上他们就在桑维斯的小酒馆里吃了块黑面包果腹,黑面包的口感真不敢恭维,居然是酸的,还带了点咸味,口感硬且粗糙,里面掺了不少麸皮,就跟嚼锯末一样。这跟闵悉在德国吃的松软的黑面包完全不是一个东西,这应该是这个时代穷人最常见的果腹之物。
这个年代,小麦粉是有钱人才消费得起的主食,而普罗大众只能吃粗糙的黑麦和燕麦,加之处理方法有限,烹饪出来的东西只有一个功效,那就是填饱肚子。
两人找到一家小饭馆,一个酒糟鼻的矮胖中年女人出来,用口音很重的葡语说:“要吃什么?”走近了,她身上还有浓浓的酒味,看来是个酒鬼。
她大概还没醒酒,所以对异邦人士完全不好奇,只是靠着一张油腻腻的桌子打着酒嗝。
闵悉说:“我们第一次来,请问有什么好吃的推荐?”
女人说:“那就必须得尝尝我们的招牌浓汤。”
闵悉说:“行,那就来一盆浓汤吧,还有肉或者鱼吗?”
胖女人朝里面喊:“老索萨,今天有没有鱼?”
里面传来一句骂声:“臭娘们,哪来的鱼?你自己睡过头了没赶上码头的鱼市。”
胖女人半点不愧疚,对闵悉说:“没有鱼。”
闵悉说:“那就再来两份主食,有小麦面包吗?”
“没有!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粥。”胖女人说。
闵悉说:“那还是来两个黑面包吧。”浓汤配燕麦粥,那能果腹吗?所以只能挑选黑面包。
云霁一边听他们对话,一边跟着学拂朗机话。
很快,他们点的食物就上桌了,浓汤是蔬菜和肉放在一起炖的,已经成了糊糊,看不出里面放了什么,他原以为饭馆的黑面包怎么也比酒馆里的好,结果他错了,原料味道完全如出一辙,可能是在一家面包坊买的。
浓汤的味道也很怪异,只尝得出来放了不少香料,闵悉辨认了几种,有八角、肉蔻、迷迭香、小茴香、香叶等,大部分都是从东方运来的,真是逮着什么就放什么,有点类似于咖喱,但又没有咖喱的主料姜黄,磨得也不细,还能吃出香料碎渣。
浓汤里加了点肉,因为熬烂了,不确定是什么肉,应该是猪肉。闵悉嘴刁,能吃出来肉有腥膻味,没骟过的猪肉就是膻味重,加这么重的香料,就是为了去腥膻味的,可惜效果也不显著。
闵悉问:“感觉怎么样?”
云霁尝了一点,微皱眉头:“能吃。”
闵悉笑起来:“是啊,也就是能吃,凑合吃吧。黑面包太硬了,蘸着汤吃好一点。”
吃完饭一结账,居然收了他们100瑞斯。
闵悉有点后悔没提前问价格了:“怎么这么贵!”
胖老板娘大着嗓门嚷:“我们都是用的最好的香辛料,就是这个价!黑面包5瑞斯一个,我还没收你们的钱呢。”
闵悉无比肉疼,合着跑这儿来吃香料呢。
结完账,闵悉跟云霁抱怨:“太坑了!就一份浓汤,要价100,抢钱呢,那个黑面包也贵,居然要5瑞斯一个。”
云霁说:“我原以为这里的物价跟大明差不多,这么看来,这10个银币完全支撑不到咱们返程啊。得找个营生赚点钱才行。”
闵悉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破旧的小饭馆,就这个坑人的水平,居然还没有倒闭,当地人吃的都是些啥啊!
闵悉问:“你的胳膊要不要紧?”
云霁右手捏了捏左手手腕,说:“应该没什么大碍,不要太用力就行。咱们人生地不熟,不知道能干点啥,回去问问酒馆老板,看他能不能给点建议。”
两人提着新买的衣服回去,看见小迭戈站在酒馆门外用袖子抹眼泪。
闵悉赶紧问:“怎么了迭戈?”
“我没看好火,把菜烧糊了,桑维斯先生打我了。”迭戈抽噎着说。
闵悉看见桑维斯叼着烟斗站在门口,没好气地朝迭戈扔鞋子:“我一大早起来买了一堆海鲜要招待客人的,你倒好,竟然把我的锅底差点都烧穿了,厨娘都给气走了,我今天非扒了你皮不可!”
迭戈是个才十二三岁的孩子,长得十分瘦弱,闵悉于心不忍,赶紧上去打圆场:“先生,我会做饭,不知道有没有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