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小夫郎 第55章

作者:清水叶子 标签: 生子 种田文 甜文 日常 团宠 穿越重生

心里头高兴,张屠户依旧是之前的要求咬着不松口。

要娶他们家小哥儿可以,得入赘!并且入赘之后就得和嫁出去的媳妇一样,和家里断联系,逢年过节得在他们家过,尤其是过年,必须在他们家摆席,只有年后才能提着东西回家。

这条件,方衍年听了都咋舌。

就算放在现代,一些裹小脑从一百多年前活到现代、后脑勺的辫子忘记割的“大丈夫”,也会接受不了,认为入赘、过年在老婆家里过时一件很丢面儿、不是男人能做出来的事!

当然,还是有一部分正常男人不计较这些的,比如方衍年,他不就高高兴兴搬到宝儿家里当赘婿了。

沅家的家风好,再加上方衍年真心把这里当家,这家人也把他当亲儿子养,日日最好的都留给他和沅宁,这才半个月功夫,加上锻炼,身体都已经恢复到了普通人水平。

当然不是这个时代的普通人,而是现代的普通人,毕竟现代人不用下地干活,在身体素质强健方面怕是比不过古代人。

虽然这个说法有些地狱,古代人身体不好的早夭折了,能长大成年的身体素质甩现代人八条街。

没看现代一些男的虚到一百斤的小姑娘都抱不动,而只有五岁的小光都能背得起六七十斤的柴火了。

方衍年现在的身体也就跟小光比比,毕竟整整三年没人管,底子伤得厉害,不是几天就能补回来的,也就外表看着有个人样。

说远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嫁出去的女子哥儿的确是泼出去的水,能干多少活儿都不如一个壮实的男丁顶事。毕竟乡下的男子可不是光摆在家里当门神的,是要真正下地干活种粮食来养活全家的!

家里少了一个劳力,还跟嫁出去的女儿哥儿一样没办法帮衬娘家,这谁愿意啊。

张屠户也不心急,再心急他们家哥儿也过了最好的年岁,总不能急着成婚,找个品性不行的家伙吧?

他们家条件好,入赘过来只有过好日子的,甚至连养老都轻松。而且入赘到他们家来的,不仅是做婿,更是要当徒弟,继承张屠户的一手吃饭的手艺。

别人家的师傅教会徒弟,可不会将自己的人脉全部都交出去。可成了一家人,张屠户就会倾囊相授,不仅是手艺,还有客户资源,跟自己亲生的儿子似的。

这样养儿子般的做法,怎么能让这个赘婿不和原本的家断联系,难不成让人抱着吃绝户的心过来,赚了的钱都花不到他们家小哥儿身上?那不白眼狼么。

张屠户比沅家二房清醒得多,虽然不会占别人的便宜,但也绝对不会让他人轻易占他们家便宜。

这几十年如一日的坚硬态度,再次将绝大多数人想来占便宜的人家给堵了回去。

更是有一些得不到就气急败坏说张紫苏坏话的人冒了出来。

说什么这么大年纪的哥儿早就嫁不出去了,能有个男人娶都是他们家八辈子修来的福气,都不用张屠户动手,张紫苏提起刀就站起来,把人吓得屁滚尿流跑了。

也有一些造谣的,说张紫苏天天往人家沅家跑,怕不是早就和他们家的俩男人有点什么,话说得很难听,这不败坏人家名声么。

这事儿闹得连里正都亲自出面了,毕竟人家沅家人坦坦荡荡,从不让张紫苏做屋里的活儿,就连午休都是在外面歇息,人人路过都看得见。

即使是要进沅宁的屋子里擦洗,人家一家的男人也全都在院子里聊天打嗑地等着,不会让张紫苏和沅家的任何男人同时消失在公共的视线里。

也就是那些自己配不上,就想败坏张紫苏名声的家伙,用这种编造的谣言来抹黑小哥儿,拉低张紫苏的身价。

结果不等张屠户家找上门,沅家人倒是先站出来,尤其是这事儿还牵扯到了沅令舒。

家里有儿子的自然偏袒自家儿子,恨不得张紫苏名声不好,自家好去捡漏。

家里有女儿的当然也有别的想法,今后自家闺女说不定还会说给自立门户之后的小沅大夫呢,谁能忍着这样的脏水泼到他们家未来的姑爷身上呢?

于是说张紫苏坏话的,和给两家人澄清的,村子里都有,事情闹得大了,那些造谣的就被抓出来狠狠批了一顿,还补偿了张屠户家好些米粮。

沅令舒得罪不得,那张屠户家就能得罪么?没有张屠户,村里谁能买到便宜新鲜的肉?

谣言在端午来临之前落幕,张紫苏能提出请沅家一大家子到家里过节,自然是不在意这些的,两家也没有因为这件事生出龃龉。

毕竟沅家为了维护张紫苏的名声做到了什么样,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没有必要因为一些心思恶毒的小人,就断了这样好的一家人的来往。

沅家人也松一口气,生怕张紫苏想不开呢,谁想到这个小哥儿不仅脾气硬,性子更是不软,根本没受那些流言的影响。

“也好,正巧家里面也没地方包粽子,家里把糯米啊红枣那些都买好了,到时候你尝尝喜欢什么味儿,咱们多包一些。”姜氏已经没有像先前那样抵触他人的好意了,尤其是张紫苏动不动就往他们家提肉。

从最开始的惶恐,到后面的逐渐适应,前后也就七八天的功夫。

端阳的前一天,要去镇上采买些彩线、雄黄酒,之前修房子耽搁了,上次采购也没买,这次顺带买上。

至于艾草茼蒿之类的,他们村附近到处都是,连粽子叶都能自己去采,犯不着花钱买。

其实大部分东西都能在镇上买到,但沅令舟还是决定去一趟县里。

家里捡回来的小鹿不仅伤养好了,还跟着狗子一起训出些名堂来。

不仅会听口令起立趴下和握手,把丢出去的东西叼回来,定点上厕所这类最基础的,还会绕圈跑跳、跟随行走,以及发出咩咩的叫声。

这个好啊,呦呦鹿鸣,且想让它叫它就能叫,牵去书院门口叫两声,恐怕能被手头宽裕点的书生抢着要!

只是这价格……沅令舒还是和沅宁很是商量了一会儿。

沅宁觉得能叫价十二两,然后以小鹿和买主有缘为由,自降二两,有个讨价还价的空间。

但沅令舒觉得这个价格怕是很少有人能接受,一头成年的公鹿才卖六两呢,这肉都没多少的幼鹿喊价是成鹿的两倍,就算有钱人也不会这么糟蹋钱。

沅宁摆摆手指,这就是他哥不理解的地方了。

他这招,叫做噱头。

如果价格便宜了,哪里会成为人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尤其是会花大价钱买这头小鹿的人,沅宁一开始就瞄准的有钱人家公子哥儿,拿去当独一无二的宠物养的。

不说县城里没人养鹿的,就算有,能有这头这样听话么?

人家花了钱,不仅是有一条这般机敏的小鹿值得炫耀,花了多少钱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有面子,花的钱越多,越是能抬高自己的身价,越是会显得小鹿的宝贵。

沅令舟有些说不过沅宁,两三倍的价格,就是他都会觉得良心不太安稳。

方衍年倒是觉得沅宁的说法很好,这个时代其实已经有奢侈品了,只是他们这个阶层的人接触不到一样。

上流贵族买用的那些,哪样不是溢价几倍几十倍,也没见那些黑心商家良心过不去呀?花了钱还显摆自己的东西多贵重呢。

这价格挺好的,也就因为是在县城,只卖得起十二两,若是去府城,甚至是京城,直接叫价就亏了,完全能够拍卖,这种独一无二的宠物,就算卖出百两的价格都不稀奇。

当然,那些地方太远了,方衍年估计在这个时代,恐怕是一辈子都没办法去逛逛,除非赶考,一般人离开本地都得去开路引,注明去哪里,去做什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离开当地的,否则会变成黑户。

即使是富商,京城也不是想进就能进的,就算千辛万苦进去了,也只能在限定的范围进行活动,哪能想现代那般自由,紫禁城都能买门票进去看看。

算了,也不用想那么远的事,过好自己眼前的小日子就行了。

方衍年也不是当了一回古人就非得去京城看看,帝王再怎么稀罕,也没多长眼睛鼻子的,他小时候一到寒暑假就满世界跑,旅游对他来说吸引力不大。

再说平头老百姓也看不到,就算是去皇城脚下也就只能远远看一眼,普通人靠近都是不允许的。

还不如把重心放在怎么说服二舅哥把小鹿卖个高价。

沅令舒为了给宝儿治病,把自己吃饭的家伙都当了,赎回来就要五两银子。

沅宁是他方衍年娶的夫郎,方衍年这人还挺有担当的,虽然赚钱的人不是他,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在方衍年和沅宁两个人的游说下,沅令舒才捂着自己的良心表示同意,但沅宁还是想跟着去。

一来快过节了,想要去城里看看,另一方面,则还是担心他哥没那个底气叫价。

他二哥心思活泛善于结交,也时常能把东西卖个好价格,但就是太有良心了。

倒不是沅宁没良心,这不是大家都受益嘛!他们获得了银子,而买家获得了炫耀的资本,用他夫君的话来说,这叫双赢!

清晨,天还没亮,沅宁就跟着方衍年和他哥一起,将小鹿背在背篓里,坐上了去县城的牛车。

虽然多了个背篓,但沅宁一个哥儿,一行又是三个人,车主并没有额外收他们货物占地方的费用,也没有因为人多减免一两文的价格,只收三个人的原价。

天亮时分,牛车赶到了县城门外,三人找了个茶水歇脚,顺带将早饭给吃了。

原本是可以在车上解决的,但牛车上的味道实在有些倒胃口,沅宁吃不下,方衍年和沅令舟也就陪着他一起饿,直到下了车才吃,顺便灌些热水,毕竟县城比镇上远,回去都快晚上了。

吃饱喝足,沅宁也没急着去卖小鹿,而是先去集市逛了一圈,把需要采买的东西都买上。

等集市都快散了,街上也变得干净宽敞起来时,沅宁才让他哥把小鹿给放出来,找了个地方喂了些东西,解决好吃喝拉撒。

总要收拾得干净漂亮些,才能卖个好价钱。

休整好的小鹿重新恢复了精神。

沅家的人多,小家伙天天看着人,也没那么怕生,出了一开始有些怯生生地四处打量,吃饱喝足之后,就摇着尾巴跟在沅宁身后散步去了。

多亏沅宁这段时间习惯出门散步把小鹿带上,竟然意外让小家伙学会了跟着人走。

只需要对小鹿说一声“来”,它就会乖乖跟在人的侧方,如果路窄了,还会走到身后去,等路宽了再跟到旁边,特别聪明。

沅宁让他哥自己找个地方,把带来的东西卖掉。

其实也没带多少能卖的,这段时间沅令舟都在家里帮忙搭房子,没去打猎,也就没有野物卖。

拿出来卖的,都是一些草编、络子、绣片之类,阿娘和大嫂平日里存下来的女红。

这些放在集市里散卖的价格更高些,不过因为量少,这次来的目的也不是这个,沅宁就没让他哥早早拿出来,而是用在这时候“挂羊头”。

沅宁的长相本就引人注目,光是走在街上都能引来不少人频频回头,要不是他身边还伴着个书生模样的方衍年,轻易摸不透读书人的底,大部分都不会得罪,谁知道这人今后会不会考中做官。

往日里沅宁都不习惯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街上的,但今天不行,他得把小鹿给“推销”出去。

这也是沅宁听方衍年无意间说的词儿,觉得很精妙。

被打扮得干净漂亮,皮毛油光水滑的小鹿只到沅宁的胸口,还是头幼鹿,模样却生得乖巧,不用人牵着,就知道跟着那小哥儿走。

若是周围的人多了,路窄了挤不过去,小鹿还会落到后面去,等路宽敞了再跟上来。

光是这平日里只会出现在餐桌上的鹿,走在街道上这件事,就足够令人好奇了。更何况是这样一只通人性的小家伙,沅宁都还没从街头走到街尾,就已经感觉到了周围的人越来越多。

一旁,县城里最贵也是最高的酒楼上,几个公子哥儿听到楼下的嘈杂,用折扇拨开了帘子一探究竟。

感叹道。

“可真是好机灵的小鹿。”

第47章 卖鹿

“这位小哥儿, 你身旁的鹿子,可是你自家养的?”

不出沅宁所料,他和方衍年带着小鹿在最繁华的街道散步不出半刻钟, 就已经有人忍不住好奇过来询问。

问话的人对沅宁的态度还算礼貌,毕竟沅宁身上那股气质看上去并不像农家的哥儿, 即使衣服的布料并不昂贵,但上面一个补丁都没有,看着不是会劳作的人,反倒像城里人家的孩子。

不, 即便是城里的小哥儿, 大多数也都会帮衬家里做些家务、女红,那双手白嫩得看不见半点茧子, 皮肤也细腻得吹弹可破,简直像是大户人家的哥儿。

但大户人家的哥儿, 似乎又不会穿这般便宜布料的衣服。且小哥儿身边还有个书生郎, 依旧是那种普通人家供养不出来的气质, 同样穿着没有补丁, 却布料有些便宜的长衫, 让人看不出是何家境。

虽说人靠衣装, 衣服上没有补丁已经超过很多普通人家了, 再加上二人的形象气质, 只让人忍不住态度恭敬一些。

“是呢, 我二哥是猎户,这小鹿就是我二哥从地笼里救出来的, 在家养好了伤,倒也不怕人,还亲人得紧。”沅宁说着, 便伸出手,小鹿十分乖顺地把头往他脑袋下塞,倒不像是人在摸动物,而是小鹿在“吸”人,蹭得那叫一个忘我。

周围的人看得啧啧称奇,竟然有这般亲人的小鹿,简直不像是只鹿子,更像家里养的小狗。

只有小狗才会这般黏糊糊的撒娇,大狗因为需要看家护院,大多都不会像小时候那样动不动就发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