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代一双人 第10章

作者:万灭之殇 标签: 穿越重生

凡尘里的这些酒色迷乱,步风尘那般的人又何曾遇见过?也难怪这男人会如此好奇了。

我转念一想,心里多出来一个念头,如果步风尘如此好奇的话,倒不如改天就带着这清圣的大圣人去声色之地转一转,若是步风尘这个闷人被多少个漂亮鲜嫩的姑娘包围起来,我倒是很想看一看步风尘该如何突围。

一想到这自视甚高的步风尘深陷烟花之地又无奈又手足无措的模样,我就忍不住想要放声大笑,步风尘啊步风尘,如今这凡间可是我愁天歌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地方,就算你是圣门大圣人一个,也难敌我地头霸王。

“什么事情这般高兴?”头顶上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步风尘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床旁,我抬眼一看,步风尘竟然已经脱了外衣坐在了床边,眼看着就是一副马上要睡上来的样子。

我皱了皱眉,这家伙还真想和我睡同一间房同一张床?

“等等,要么去隔壁睡,要么自己拿个枕头去睡板凳,钱是我付的,床也是我的。”我一个翻身从床上弹了起来,一双手就挡住了步风尘的肩膀,开什么玩笑,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就算我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从来不会让这个人睡在我旁边。

步风尘转过头来,脸上露出几分疑惑,那表情好似非常无辜一样,我不禁微微有些嘴角抽搐,这家伙无辜什么,总不会是失忆醒来后第一眼看到我就把我当成他的守护人了吧?拜托,步风尘,你以为你是刚刚从蛋里孵化出来的小鸡吗?我可不是你的鸡妈妈。

“不许上床。”我再一次的重申,一脚把步风尘给踩下去,拿过枕头就丢了过去,能容忍步风尘和我睡在同一间房里都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这家伙难道还想得寸进尺不成?

步风尘微微皱起了眉头,人已经被我给踩了下去,此刻正站在床边抱着枕头一脸疑惑的望着我,想要这样来打动我的恻隐之心吗?抱歉啊,我就算是决定放下从前的种种,骨子里也是一个自私的魔。

似乎是叹了一口气,步风尘抱着枕头转过身离开,偶尔回个头看看,我早已经拉下了纱帐倒在床上闷头大睡了。

从圣门回到了人间的第一天,总有一些疲惫,这一晚很快就睡着了,也不知道步风尘这晚是睡在了其他房间还是打了地铺还是睡在了桌旁。

第二天醒来之时,一睁开眼睛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往旁边一看,发现身旁竟然睡了个人。

“步风尘!”这家伙是何时又爬上了我的床!

“嗯……”身旁的男人闭着眼睛翻了个身,顿时压在了我半个身上,压的我动弹不得,还未醒来的步风尘竟直接将我当被子似的给抱了个紧。

第三十三章 我是老板

“步——风——尘——!”

清晨,安静的院子里突然响起一个男人忍耐不住的怒吼,栖息在院里枝头的小麻雀儿们被惊得一哄而散,扑腾着翅膀纷纷分散开来。

“别给我装死,起来!”我都已经决定好好做人了,我都已经修生养性这么久了,你就非得逼我发火生气不成?一大清早的,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男人躺在了我身边,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这个更惊世骇俗的?

躺就躺了吧,竟然还跟死人似的压了过来抱了个紧,我不生气,我不发火……我怎么可能不生气!怎么可能不发火!

“步风尘,起来!”头痛,头痛,真的头痛,这乱七八糟的生活简直和我预想中的太不一样了。

一番推打之后,步风尘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一双略微上挑的凤眼里竟然还带了几分被我吵醒的不悦与危险,他竟然还会不悦?不高兴的人应该是我才对,只是看到了这男人眼里透着的几分危险,我直觉的停止了殴打的动作。

一时之间,我看着步风尘,步风尘看着我,我们谁也没有动,没有说话,此时的姿势,我在下面,双手还揪着步风尘的衣服领子,他在上面,双手还死死把我当棉被似的抱着。

我静静的望着这个男人,由最开始刚刚醒来的不悦与危险,渐渐变得缓和了下来,眼底浮着的雾面冰层也渐渐清明了起来。

恢复了清醒的步风尘缓缓起身放开了我,很快就转过身从床上走了下去,一边低头整理着自己的衣服,一边说道:“昨夜……看你有一些冷,睡的不安稳。”

我微微挑了挑眉,步风尘的意思是不是说,他昨夜因为看到我睡的不安稳,看起来有一些冷,所以他才上来陪睡的?

从不让旁人睡在卧榻之侧,我又如何知道夜里睡觉的时候自己是什么样的,若说是好的一面,那大概就是步风尘对我还算关心吧。

如此一想,我也就不那么生气了。

“我昨晚睡的不安稳?”我坐在床边穿了鞋,披上了衣服,伸手将头发撩拨至肩后,自己的睡姿是个什么样的,说起来还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不安稳是怎么个不安稳,难道与回到凡间有关吗?我不免有些胡思乱想开来。

步风尘已经穿好了衣服,男人走到了窗户边推开了两扇对着河岸的窗户,昨夜的繁华与奢靡早已经被晨风吹的一干二净,只有一些渡船在河中央飘来荡去。

清晨舒服的河风透过窗户吹拂了进来,几许黑发飘扬,步风尘似乎是睡了个好觉,除去一开始被我吵醒有些愠怒的模样之外,此时看起来简直就是牲畜无害的温和样子。

“翻来覆去的。”步风尘简单的说道。

我翻来覆去的,那步风尘是一直都在旁边看着吗?我正欲继续追问的时候,房门就被人重重的捶着,砰砰砰的重响好似是要将有些年代的房门都给捶倒了一样。

“去开门。”我看了眼步风尘。

步风尘一扬手,房门就自己打开来,门一打开,昨天给我们送来热水和饭菜的店小二就奔跑了进来,大吼一声:“老板跑了!老板说这客栈是二位的啦!小的也要走了,再见!”

吼了一声之后店小二一扬手将几张纸扔了进来,紧接着撒腿就跑得无影无踪,步风尘走过去将那张纸给捡了起来,回头朝着我说道:“是地契和房契。”

我赶忙跑过去拿过纸张一看,竟然还真的是地契和房契,虽说我昨天给那老板的银票足够把这间小破客栈买下来了,只是那老板和店小二怎么都跑了。

将地契和房契折好塞进了自己的怀里,不管那老板和店小二为什么跑掉,又为什么把这家店丢给了我,反正我现在是这家小破客栈的老板了。

“有坏事。”步风尘很肯定的说道。

“我现在老板。”我拍拍步风尘的肩膀,笑得暧昧,“亲爱的,为了我们的家,待会儿要是来了什么人,你可得保护我,保护我们的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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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清明……

现在的清明包含了寒食节与清明节,寒食节是祭拜扫墓的日子。

清明节起源于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清明节气,是春游踏青的好时节,张泽端的【清明上河图】描绘的就是北宋徽宗年间清明时节东京汴梁(开封)汴河两岸的人物景象,后因寒食与清明相接,就逐渐成清明扫墓了。

第三十四章 骗子的失忆

店小二跑掉以后我与步风尘在客栈里转了一圈,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除了我和步风尘以外的所有人都跑了,老板不见了,店小二跑了,厨师也消失了,结果住进了客栈里我还得自己去打水洗脸,自己去煮饭。

“我瘸子,你去。”腿一抬,一落,我好整以暇的坐在院子的板凳上,既然有人能帮我打水什么的,就不要放弃这个利用的机会,更何况,我可是实实在在的伤残人士,君不见我脑袋上还裹着绷带,腿还瘸着,实在可怜。

步风尘倒很听话,卷起袖子从井里打来水倒进了盆里,井水有些冰凉,一番洗漱之后先前朦胧的睡意就都消失的干干净净,人也变得精神气爽了起来。

“会做饭吗?”一边将白色绷带重新缠在自己的上半张脸上,我一边对步风尘问道,肚子有些饿了。

步风尘想了一会儿,然后有些犹豫的点了点头。

看到他这犹豫的样子,我也犹豫了,不会做饭可不要逞强啊,这醒来后的第一顿饭可是很影响人一天心情的。不过就算我想让步风尘做饭也是不可能的了,去到厨房一看,我了个靠啊,这客栈的厨师在离开之前就差不多把厨房给搬空了,就剩下几根破烂菜叶可怜兮兮的躺在地上装死。

叉着腰站在厨房门口,我摇了摇头,叹道:“算了,只能去其他地方吃东西了。”

“有人来了。”在我身后的步风尘说了这么一句话,待我回过头时这男人就已经不见了。

这个时候来的人要么是旅客行人,要么就是逼得老板跑路的人,从步风尘的反应来看,显然是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真是可怜,这才刚刚从圣门回到凡间就遇到了这么多麻烦事情,叫人心情好都难。

触了人的霉头,坏了人的心情,这些不速之客最好不要太让人烦心才是,我离开了厨房朝客栈的前堂走去。

我原以为我今天的心情已经算不好的了,哪里知道那个步风尘的心情竟然比我还要糟糕,奇了怪了,这个步风尘不是大圣人吗?难道是说因为失去了记忆,所以才本性大显得?待我去到前堂的时候,步风尘人已经坐在客栈前堂的板凳上了,门外的地上散落了一片人,一个个哎哟哟的不知道是伤到了哪里。

“不错,不错。”我走到步风尘身旁拍了拍男人的肩膀,望着倒在客栈外边儿七零八落打手模样的人点了点头,有个高级打手就是好,不用自己出手就能坐享其成。

步风尘伸手我腰上一拉,几乎是毫无抵抗的,我被这力道一下子就拉在了他的身旁坐下,他似乎是微微扬起了嘴角,言语里带了几分笑意:“保护你,为了我们的家,不是吗?”

“是,是,当然是了。”不客气的将步风尘放在腰上的手挪开,我翘着腿转过身想要倒杯水喝一喝,却发现壶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啊!我……我等不是故意打扰二位大侠的,就是这家客栈的孙老头欠了我们老板很多钱,又没有钱还债,我们这些人都不过是奉命行事来找孙老头收房子的!大侠饶了我们吧!”一个趴在地上的打手头头一边捂着胸口,一边哀求着。

敢情这客栈老板是明知道客栈要被债主给要了去还收了我的银票,虽说把房契和地契给了我,可这房契和地契还没放好呢,后脚债主就来拿房契和地契了,这破客栈的破老板脑筋倒是转的快啊。

不过小破客栈能活到今日也算是一个奇迹了,这里位置好,定有不少人想要将这块地买下来,只是从前的老板脾气倔,就算有人捧着黄金过来也就有被踢出去的份儿,如今前老板死了,从前下令不许人动客栈的愁天歌也“死”了。

或者真的是缘分吧,今日这客栈存亡之日竟然又被我给撞见了。

“如今我是此地的老板,房契和地契也在我这里。”我看了眼那人,问道,“那孙老头欠了你家老板多少钱?”

那孙老头只怕是个蠢货,有一些商人就喜欢用骗人去赌坊的方法让人破产,从而迫使对方交出地契和房契,这法子可是很好用的,大凡是人,十有八九都逃不了与利益沾边儿的赌博的贪婪诱惑。

不用想都知道这些趴在地上猪嚎似的家伙在一开始的时候肯定是气焰嚣张,只是哪里知道遇到了步风尘,打手都不会为了那么几个钱跟人拼命,遇到软柿子就捏,遇到厉害人物立刻就软了。

“五……五千两。”打手头头颤巍巍的伸出一只手。

“五千两?!”我禁不住一拍桌子大喝一声,五千两啊五千两,白花花的五千两银子啊,就这小破客栈连房带地的也足够买上十间了吧?也难怪客栈老板要跑路了,就算是卖了这房子和地也还不了这么多钱。

我突然之间觉得我成了冤大头。

“大侠息怒,大侠饶命,这的确是五千两啊,字据……字据我都还带着呢!白纸黑字,我可没这胆子敢骗您啊!”打手头头从怀里捞出一张纸出来。

见我有些犹豫不定,步风尘在我耳旁低语道:“你身上不是有很多银票吗?给他们就是了。”

“五千两……给了就没了。”就羊脂白玉扣换的钱也就五千两出头而已,算上昨天给客栈老板的,我现在要是拿出五千两出去,身上就只剩下几十两了。

我瞅了瞅步风尘,不悦的闷声道:“看吧,都是你非得要住这个小破客栈,搞得我现在成了冤大头,这可是五千两,不是五钱,也不是五两……”顿了顿,我十分认真的对步风尘说道,“给了我就没钱了。”

“把脑袋上的绷带拆了吧,又没有什么伤。”说着话,步风尘就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小袋子塞进了我的手里,沉甸甸的。

不错,识趣,值得表扬,今儿晚我一定带你去江城最有名的青楼去喝花酒,顺便就……嘿嘿……呵呵……把你这个大圣人吃进肚子里去。

“不是挺好看的吗?”摸了摸脸上的白绷带,我低头打开小袋子看了一眼,顿时就忍不住眉开眼笑了,这个小袋子里的东西可比羊脂白玉扣好多了。

伸手在小袋子里翻了一下,从里面翻出了一颗上等鸽血红的红宝石,鸽血红的红宝石在阳光下闪着过分耀眼的光芒,我身上虽然有足够的银票去偿还债款,不过用宝石去换取银两实在是麻烦。

我拿着红宝石一瘸一拐的慢慢挪到了门口,打手头头的眼睛自从看到了红宝石之后就没有移开半寸。

“拿去给你们老板,这颗鸽血红足够抵那五千两了。”红宝石一丢,打手头头忙不迭的赶紧接住,我趁机伸手拿过了打手头头手里的借据,在看了一眼之后随手撕成了粉碎。

“多谢大侠,多谢大侠!那……这……兄弟们的伤……”拿了红宝石的打手头头赶紧就往后退,生怕被人给拿回去一样。

我看了眼趴在地上横七竖八的几个打手,从外表上看过去谁也没有受伤,只是每一个人却似乎头很痛一般抱着脑袋在地上呻吟不停。

“呜呜——”身后传来一阵笛音悠扬,伴随着一阵短暂的笛音,原先趴在地上打滚儿的打手们都纷纷从地上爬了起来,头痛的毛病好像已经消失的一干二净了。

头痛刚好,欺软怕硬的打手们立马就跑的没影了。

步风尘收起了一支短小的玉笛,见了我疑惑的眼神,只是淡淡一笑:“小技法而已。”

以乐曲之音伤人,若不是内功深厚至极就是乐器之功,步风尘的内功深厚自然不用讲,我很好奇他怀里藏着的小短玉笛,这般的短笛在江湖里并未有过记载,想必就是圣门里的宝贝无疑了。

“这支玉笛有名字吗?”我下意识的问道,竟然也忘了步风尘是个失忆人士。

“阳春。”步风尘答道。

曾经江湖里就因不少出名的兵器而引起过不少血雨腥风,除了兵器之外,能够有奇能的乐器往往也会不少人的注意。

我有些想念我的琴了,那一把名为“九霄环佩”的古琴,步风尘的阳春笛让我不免有些出神,想起了过往的一些事,以至于都忽略了一个失忆的男人如何能够讲出笛子的名字。

此事在以后每每想起来都让人觉得十分恼怒。

第三十五章 三分正气 七分邪气

解决了小破客栈的事情之后,我与步风尘就出去寻个地方吃了早饭,白天的时候在江城里随便转了一下,顺便就购置了一些新衣服。

就我身上这件圣门里的布衣,在圣门的大山里种种菜还可以,这要是晚上穿着去喝花酒还不得被赶出来,钱就是用来花的,若是以外还要回到圣门,那趁着在凡间的时候就应该多花一花,可别浪费了。

穿上了新鞋,换了衣服,束起长发,拆了绷带,换上能够蒙住上半张脸的精致面具,虽然是个瘸子,那也是个霸气的瘸子。

步风尘坐在旁边看着,还是那么一副轻轻淡淡的模样,深邃的眼底略微掺杂了一些冰冷,偶尔眼里也会浮现几丝失忆人士特有的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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