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代一双人 第19章

作者:万灭之殇 标签: 穿越重生

紧紧握着手里明明知道沾染了剧毒的玉佩,燕无双面巾下的唇微微扬起了起来,她不想就这么死了,不想就这么轻易的死了,还没有……为她的主人报仇。

“抓活的。”四周的人似乎说了这样的话。

燕无双已经有些看不清,也有些听不清了,在昏迷倒下之际,她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男人,那个永远站在她的前面如同不倒巨墙一般的男人。

王爷,您是来接无双了吗?

燕无双做了一个梦,梦里看到了那个男人,一个曾经让她感到害怕与憎恨的男人。

那一年的饥荒,她只是一个被父母卖给别人做家奴的孩子,家里没有那么多粮食,父母留下了弟弟,把她给拿去卖钱了,卖给了花楼,一两银子。

十岁的时候,她逃跑不成被抓了回来,被打得遍体鳞伤关在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屋子里没有吃也没有喝,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躺在了柔软的床上,屋子宽敞而明亮。

“从此以后,你就叫燕无双。”

愁天歌,一个花钱买了她的男子。

他教她如何用剑,如何用暗器,如何从亲手杀死她养的小白兔,如何杀死曾经在花楼里打过她的仇人,如何杀死一个毫不相识的人而绝无犹豫。

不过十二岁而已,那个如同恶魔一般的男人就让她彻底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怪物,从此之后,她是燕无双,一个经历了地狱一般训练的杀手,一个站在了黑暗深处充当愁天歌影子的人。

她是恨他的,恨他虽然将她从花楼里救了出来,却又将她投入了更大的深渊里,恨他的冷酷无情,一直以来都不把她当孩子,不把她当女人,更不把她当人来看待;恨他的残忍和决绝,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将她的幻想撕开来给她看。

【普通人?呵呵,你这样的人一辈子都做不了普通人,你天生就是一个杀人者,知道吗?】

然而,却又没有办法阻止自己越来越崇拜这个不一般的男人,没有办法阻止自己的恨渐渐成了一种莫名的死心塌地。

她是他的影子,没了他,她也就什么都不是了。

……

……

“王爷……”躺在床上昏迷的女子紧皱着眉头,时而呢喃梦呓。

苏苏已经替女子换下了染血的衣服,盖着被子,燕无双面巾之下的脸庞十分清秀,可就是这样的一个清秀女子,却是曾经手染无数人鲜血,令人闻之丧胆的暗杀者。

“人暂时没事了,我已经将她体内的剧毒逼了出来,但毒性霸道,残毒已经入骨,还需要时间调养。”步风尘接过童童递过来的热毛巾擦了擦手,一边说着,一边转头看向了我。

把玩着手里的麒麟玉佩,我望着床上昏迷不醒的燕无双,这毒的滋味我自然明白,白河专门替我研制的剧毒哪里能轻易的被解掉,若不是步风尘内功深厚霸道能够将毒素逼出,否则无双身上的毒除了白河之外也无人可解。

“苏苏,人醒了以后告诉一声。”我站了起来,转身离开了房间,步风尘也跟了出来。

傍晚,乌云密布,阴风冷寒。

淅淅沥沥的小雨从天而降,嫩绿的枝叶颤得压低了身子,地面在寒雨的冲刷下发出一阵阵“哗啦啦”的声响。

雨滴砸在地上,碎裂了,四溅,溅落在人的鞋面上。

流淌于院子里的河水里,夜明珠发出了淡淡的光,好似落在水里的不是雨滴,而是一颗颗明亮的珍珠。

屋檐下听雨,看庭中雨落纷纷,别有一番诗情画意,轻淡,而又掺杂了一丝透心的凉意。

身后传来轻浅的脚步声,步风尘静静的站在了我的身后,我原以为这个男人会问我一些事情,像是屋子里的女人是谁,像是麒麟玉佩的主人为何与我是一样的名字。

只是,步风尘什么都没有问,什么都没有讲,只是静静的,静静的走到了我的身旁,背着双手与我一同看着纷纷飞落的雨。

所谓混吃到死的生活,于我而言,仿佛触手可及,又仿佛遥不可及。

真的,我真的可以完完全全的置身事外吗?

不想再掺和进红尘俗世的纷扰之中,可似乎总有一些事情无法漠视不管。

突然之间,我觉得有一些冷,有一些惆怅,也有一些无奈……

转过身,我也不知道为何会抱住了步风尘,或许是因为这个男人是唯一一个不会让我产生戒心的人,或许是因为这傍晚的小雨太过于缠绵阴冷,或许是因为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无坚不摧。

就这般,两个人拥抱在流落水滴的屋檐下。

步风尘搂住了我,他的手轻轻抚着我的脊背,温暖而柔软,他缓慢的拉开了我与他的距离,而又在瞬间欺身而来,几步急促的后退靠在了柱子上,他的唇轻轻的碰在了我的唇上,是着了魔,才会闭上眼睛任由这男人亲吻。

没有如同想象中的那般觉得有一丝一毫的恶心,反而是那么的柔软与温暖,不知道怎么了,才会有了主动的回应,这般的缠绵,宛如……情人之间,我好像感觉到了步风尘唇间的甜蜜与温柔,不带一丝一毫的欲望。

猛然惊醒,推开了几乎与自己贴在一起的男人,我狼狈的转身离开,都不敢去看步风尘的表情,刚刚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步风尘并未追上来,我不知道他是否和我有同样的感觉,一种差一点失去控制的危险感觉。

第五十四章 不速之客

“什么?!你……再说一次。”深深吸了一口气,白河放在椅子扶手上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一股凉意似针一般穿过了他的胸口。

“回陛下,安排在城外的十一人全军覆灭,没有……没有一个活下来,燕无双和麒麟玉佩也都不见了。”跪在地上的男子沉声说道,垂在身侧的手紧紧握成了拳头,十一个,整整十一个,就算是失去了一个都是惨重的损失,这一次竟然是十一个,到底是谁杀了他十一个精心调教的部下?

“十一个……全灭……”白河缓缓闭上了双眼,眉宇间露出几许疲惫之色,这个位置真的不好坐,而他如今也明白了当初掌握权力的愁天歌为何偶尔也会流露出疲惫之色来……是不是因为来到了江城,最近才会总是想起愁天歌呢?

白河伸手捏了捏眉心,叹道:“可知道是谁做的?”

“陛下,请看。”满面赤髯如虬的男子双手奉上了一根细草。

一旁站着的青书接过细草呈递到了白河面前,白河拿起细草,从外表看这不过是一棵普普通通的小草而已,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拿在手里的时候却发现这细草并不像外表看起来的那么普通,不像是草,反倒是如同细针一般锋锐而坚硬。

“这是……”白河眯起了眼睛。

“以强劲的真气充进细草之内,即使是一根小草也可以化作尖锐的暗器,拥有这般浑厚真气的人……本身就是这世间的杀器。”青书发出惊叹。

赤髯男子继续说道:“皇上,属下在城外发现了这根与众不同的小草,再与那十一人的死因做对比,如今可以肯定的说,救走燕无双的人就是用这细草化作暗器刺穿了十一人的死穴,一击毙命,毫无痕迹。”

“一个高手的死穴是他最大的秘密,十一个高手的死穴……那个人是如何在一瞬间寻找到每个人不同的死穴,又在一瞬间杀了所有人呢?”白河摇了摇头,问旁边的青书,“青书,你可有什么想法?”

“天下之大,奇人之多,这世间定有一些不被他人所知的神秘高手,尽管就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消息来看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哪一个高手拥有这般在瞬间攻击他人死穴的武功,但这样的人一定存在,”青书弯下腰低声在白河身旁说道,“陛下,臣以为在拍卖会里的那名银发男子就有这般的能力。”

“若是有这样的人,属下也想与这样的人一斗!”赤髯男子面上露出几分不忿。

“赤髯,此事不许你胡来……”白河给了男子一个警告的眼神,赤髯憋着心里的不忿低下了头。

“好了,你且先下去吧。”白河说道。

“是。”赤髯起身离开。

青书摇头说道:“以赤髯的性子,只怕心里是十分不舒服的,更有可能私下擅自去寻找那名为步风尘的男子,皇上,需要派人看住赤髯吗?”

“不必。”白河望着窗外明媚的阳光,微笑着说道,“你们不是查过了吗?没有办法找到一丝一毫关于那两个人男子的背景,虽然不知道为何他们会为何会救走燕无双,不过……朕倒是很想去那一双人客栈看一看。”

“皇上要亲自去?”青书立刻就皱起了眉头,“皇上,这也太危险了。”

白河转过头对青书说道:“不必多言,将那夜明珠拿来,朕……要给一双人客栈送个礼。”

……

……

要说燕无双唯一让我觉得满意的,那就是她的出现让我的玉佩又回到了我的身边,而且还免了步风尘的八十万两白银,嗯,不对,现在应该说是我愁天歌的银子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几日那尴尬的屋檐下意外,今天早上我一开口向步风尘提银子的事情,这吝啬的家伙竟然就又聪明又爽快的将拍卖会上剩余的金子给我了。

不错不错,孺子可教,步风尘也不是那么的让人讨厌了。

“还有几天客栈就开张了,抓紧时间训练一下那些店小二。”翘着腿坐在椅子上一页页的翻着账本,苏苏在我身后替我轻轻捏着肩。

“是,老爷。”管家应着,这管家姓李,是我专门让人从皇城里请来的,事实上老李曾经就替我做过事情,后来我出了事,老李这些人虽然明面上不会因我而被朝廷盯上,可又有多少人敢用呢?

“还有那个金头发的异国女子……”我盯着账面上的数字,思绪却不在上面,佯装漫不经心的问道,“步风尘最近都教了她些什么?”

自从买回了那个金头发的姑娘,步风尘虽然没有把人家姑娘弄床上去,却似乎有在暗地里调教,我虽然很是好奇,但又碍于面子不好出面。

“回老爷,步先生最近在教娜娜如何跳舞。”老李答道。

我眼眉一挑,脑子里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浮现出步风尘跳舞的样子来……还真是有点奇怪。

“步风尘还会跳舞?”我问道。

老李老实的答道:“回老爷,步先生没跳,就是和娜娜说了些话,娜娜就会跳了,呵呵,还……还挺好看的。”

见老李那老脸发红的样子,我不禁觉得有些好笑,问道:“老李,喜欢那姑娘的话就送你做小妾了。”

“别别别,”老李连忙摆手,尴尬的笑道,“老李我老了,怎么能糟蹋人家姑娘呢。”

我笑笑并未说什么,挥手让窘迫的老李下去干活了,这个老李,怎么就那么不开窍呢?

“老爷,外边儿有一位姓赵的公子要进来。”老李前脚刚走,一个下人就跑了进来。

第五十五章 挑衅

“哇!”

“哇哇!”

“哇哇哇哇哇啊——美,实在是美,如此美景真是只应天上有啊!啊——我,我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了。”

远远的我就听到了赵绍的赞不绝口,这人还是这么的呱噪。

“不知道阁下光临寒舍是有何贵干,难不成公子是来讨要那十万两白银的?”合起了账本放回抽屉里锁好,我抬头望向了刚刚走进门的赵绍。

赵绍一脸的新奇模样,眼里满满载着的是显而易见的惊艳之色,正常,非常正常,这进了一双人客栈的人都和赵绍一个模样,看见这个惊叹一下,看见那个又惊叹一下,连连惊叹,连连赞美。

说句不那么低调却是事实中的事实的话,我和步风尘也算是这世间数一数二的人物了,我们二人设计的客栈怎么能不好呢?

我熟知凡人对于“美”的认知,又在云集了天下大师智慧的皇宫里住了三十多年,不说是走遍了天下,也算是骑着马儿踏遍了半个天下;而步风尘这个本就远离凡尘,高居圣门的圣门门主,眼光自然不逊。

“别别别!别这么说,我赵绍怎么可能会做出这种出尔反尔的事情来,哎呀,还未自我介绍呢,在下乃游子一名,喜爱浏览名川大山,姓赵名绍,还不知道朋友该如何称呼?”赵绍走了进来,十分自觉的挑了把椅子坐下。

我的姓名吗?如果直接告诉对方我叫“愁天歌”的话大概会引来一些麻烦吧,不管如何,我与步风尘在拍卖会上已经或多或少的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

可以预料到的是这些天定有不少人在暗里打听我与步风尘的背景,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回到圣门,如今身在凡间也得用个姓名才是。

我在心里思量了片刻,对赵绍微笑着说道:“秋天歌。”

愁天歌,去了一颗心,就是秋天歌,尽管我觉得这名字不怎么好听。

“啊,我明白了,秋大哥那么钟情于麒麟玉佩,一定是因为秋大哥的名也是与那麒麟玉佩的主人一样吧!”赵绍一副自以为是的模样,竟十分自来熟的和我称兄道弟起来了。

我挑了挑眉,这个赵绍,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可是口口声声的叫“叔叔”,哼,那时我也不过三十多,赵绍虽然才十五六而已却也不必叫我“叔叔”。

如今我还是三十多,赵绍却已经二十左右了,这一声“哥”,听着还顺耳一些,大概是当年被愁天歌这个“叔叔”打了屁股,赵小子已经学乖了。

怎么也没有想到,客栈还没有开门,赵绍这个小子成了我一双人客栈的第一个客人。

那天赵绍跑了来以后就开始和我乱攀关系,一口一个“秋大哥”叫的起劲,死皮赖脸的要住在一双人客栈里,没事,住就住吧,给钱就是,这么漂亮的客栈可不是免费的,赵绍也不是穷人,虽然他的十万两银子现在在我兜里暖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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