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晓生
向青云再也忍不住,抱住他失声痛哭起来。自从发现了叶佳文的病情,这么久以来,向青云躲起来偷偷掉过几回眼泪,却从未在叶佳文面前哭过,即使忍不住要哭,仗着叶佳文眼睛已经失明,也只是无声的掉眼泪,从不肯让叶佳文知道。可是这一回,他听见叶佳文说出了最后的愿望,心中大酸,不由恸哭。
叶佳文出院了。
他们的房子已经被卖掉了,所以向青云暂时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带着叶佳文住进去。叶佳文不能走路,行动都是向青云把他抱来抱去,向青云对他就像母亲照顾一个刚出生的毛头婴儿一样寸步不离,无微不至。叶佳文不停地吐,想吐的时候头一偏张口就吐,一点预兆也没有,常常把自己和向青云都吐的脏兮兮的,向青云也不嫌弃,耐心地弄干净,然后给他按摩胃部,虽然那可能一点用处都没有。
在去新疆看薰衣草花田之前,叶佳文趁着自己的头脑还能思考,还做了一件事——他让向青云找回来一个律师,说是要做一份公证,然后当着律师的面他和向青云算了一笔账。
卖房子的钱还剩下差不多一百万,这些都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叶佳文要求向青云把这个钱拿出五万来还给顾尚学,拿出六千还给向海蓉,其他人送的钱要还的就还上,人家表示不用还的就算了。另外再拿出十万交给叶佳文的父亲,作为这些年亏欠的补偿。剩下八十多万,他们原本还欠银行三十来万的贷款,把贷款还掉,还余五十万。买一套七八十平米的小房子,首付百分之二十,算三十五万,其余问银行贷款,贷款由向青云一肩承担,而房产证的名字必须写向青云和向晓龙两个人。还有十五万左右的剩余,新开一个账户,户主是向晓龙,这笔钱将作为向晓龙的教育资金存进去,除了向晓龙之外任何人不得挪用该账户里的钱,且此笔款项仅作为教育使用,向青云还是必须对向晓龙起抚养的义务。而对于向青云父母的赡养,将从向青云日后的个人收入里出。
听叶佳文头头是道地算完这笔账,向青云没有表示任何异议。等律师整理好相关文件送过来,向青云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那一天晚上,叶佳文和向青云躺在床上说了很多很多话。一开始,叶佳文先是喋喋不休地交代起身后事来:“我死了以后,你找个会持家过日子的人在一起吧,不管是男的女的,精明一点,能管住你的最好。我从一开始就错了,我应该……算了,现在说也晚了。你自己一个人也就算了,可你还有小龙,多为他的利益想想。过日子,是要现实一点。”
向青云什么都不说,只是死死搂着叶佳文,不住吻他,从他额头吻到下巴,越吻越发起抖来。后来叶佳文才发现,他不是在发抖,而是在无声地痛哭。
情绪是会传染的,叶佳文一开始还勉强维持着平静,后来也抱着向青云的胳膊哭了起来。他虚弱而嘶哑地喊着:“我不想死,我死了你怎么办,小龙怎么办!你们两个连路由器的密码都记不住,家里的东西摆在哪个柜子哪个抽屉你们总是要问我……青云,我死了以后你不要找别人,你不准找别人,我一辈子就你一个,如果不是还有小龙,我真想让你陪我走!”
向青云还是哭,用力吻他,也不说话。
叶佳文渐渐平静下来,抹干眼泪,抽噎道:“我走了以后,你好好过吧。我还是念你好的,我不忍心看你一个人,小龙是要过自己的日子的,你还是找个伴吧,以后老了还有人陪你说话。向青云,我那么喜欢你,我喜欢了你一辈子,真想坐在轮椅上还能和你一起看夕阳,真的想替你挡风遮雨,我想让你过上好日子,可我没时间再帮你了。以后你自己过,要好好过。”
向青云把他的头埋进自己胸口,终于沙哑地说出一句话来:“没有你,我也没什么好日子了。”
向青云带叶佳文去了新疆。在伊犁有薰衣草花田,大片大片蓝紫色的花朵,风一吹,像海浪一样翻滚。叶佳文这一天精神特别好,被向青云抱着在花田里行走。他睁大了眼睛,看不真切,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些光影,但他还是将漫山坡的美景尽收心底了,并露出会心的微笑。花田里有很多灰色的小飞虫,在花田里走的时候,飞虫就会停在人身上。叶佳文以前不喜欢虫子,但是这一次他没有任何不满,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在他心中都是美好的无以复加的,他甚至摊开手掌,让那些飞虫停留在他的手心里。
向青云抱着叶佳文在山坡上坐下,亲吻他干瘪的脸颊,将一支薰衣草插进他的衣襟。
“佳文,”他红着眼睛说着这个世界上最肉麻的情话,“你在我眼里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存在,我爱你。”
叶佳文将头靠在他的胸口。一阵清凉的风吹过,带走了闷热,叶佳文感觉到自己身体里的能量也随着这股风一点点的消散了。
“青云,你是个好人。”叶佳文说,“我不后悔和你在一起。如果下一辈子,能够没有那么多的累赘和烦恼,我会愿意再爱你一次。”
这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闭上了眼睛,静静地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就是重生以后了
唔,小生生没想到才写了六七章就被人砸负分了,说写了六章还没进入正题,太拖沓什么的,小生生真是好委屈> <
之所以费如此多的笔墨交代重生前的矛盾,就是因为经历过不完满,才知道怎么去改正,怎么让生活变得更好。其实真正打败爱情的不一定是什么大事,像叶佳文这样得癌症而被拆散的情侣更是微乎其微,也没有那么多人有出轨、杀人放火等等道德法律上的问题,很多时候真的是细节打败爱情,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摩擦累积起来,多么伟大的爱情也会失败。而死过一次,经历过一次失败,叶佳文才会成长,变得更坚强更知道怎么去爱自己爱身边人,弥补遗憾这才是重生的意义不是吗?所以没有什么正题不正题的,从这篇文的第一个字开始,就已经进入正题了。
然后是一些剧透:重生以后肯定不会再重蹈上一世的悲剧,至于大家留言里说的怎么不可能怎么不现实,让小生生写写看再说呢?金手指会开的,大钱会挣到的,该报复的人会报复的,该扬眉吐气的时候也会扬眉吐气的,就是这样
最后……收到负分真的是心儿都碎了一地了啦(你滚
听说作者卖萌读者会撒花帮忙把扣掉的分数补起来,真的有这回事吗?
第八章
“砰!啪!砰!”“噼啪啪啪啪……”
巨大的鞭炮声不绝于耳,叶佳文猛地惊醒,从他原先躺着的床上蹦了起来。他大脑空白了足有半分钟,然后好像一台陈旧的电脑主机终于开始运作,发出轰轰的声响,振聋发聩,甚至盖过了窗外的那些鞭炮声。
头痛,剧烈的头痛。他捂着脑袋蹲下身,感觉头疼的要爆炸。几分钟以后,头疼的症状缓解,他感觉人中湿答答的,伸手抹了一把,凑到眼下,满眼鲜红。那是鼻血。
叶佳文的第一反应是:我看见了,红色的血,还有我的手指,我居然看见了!第二反应才是:我流鼻血了!等他站起来,他才发现奇怪的地方有太多了,一直折磨他的剧痛消失了,他能够站立了,身体仿佛充满了能力,不再是气若游丝,手看起来又嫩又有肉,根本不是已经看习惯了的干瘪。
他不可思议地摸着自己的脸,是光滑有弹性的触觉。他瞪大了眼睛打量周围,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昏暗的小房间里,房间里有一张单人床和一个陈旧泛黄的木柜,柜子上有个电话机,除此之外,几乎就没有任何值得说道的东西了。这场景似曾相识,好像什么时候自己来过这里,可他一时又记不起到底是在哪里看见过……究竟是什么时候呢?
叶佳文带着满心疑惑慢慢地走出了房间。这是一间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客厅也只有二十几平米左右,客厅正中央摆放着一张桌子和一盏台灯,而客厅的一角放着一台黄绿色的机器,叶佳文仔细看才认出那是一台老式的电冰箱——这里没有电视,没有电脑,墙壁灰黄还有被水浸透的痕迹,这里就像一个90年代常见的穷人家的住宅。
被尘封的记忆渐渐浮出水面,可还没有等他彻底回忆起来的时候,他看到了阳台上的人影——熟悉又陌生的人影,仅仅是一个背面,就让他的心跳漏了一拍,好像被发掘出一个心底潜藏了多年的秘密一样。
他满心疑惑地走过去,拉开纱门,却没有跨进阳台——阳台只有一两个平米大,已经有一个人坐在那里,自己再进去就会显得拥堵不堪了。
外面的天是黑的,只有偶尔升空的绚烂烟花会让天空暂时明亮那么一瞬间,而整间房子唯一的光源就是客厅里那盏大概只有几十瓦的灯泡。阳台上的这个男人坐在昏暗中,身上只穿了一件洗旧泛黄的白背心,下面是条宽松的平角裤,坐在一张可以折叠的小板凳上,嘴里叼着烟,橘黄色的烟头随着他的吸吐一明一灭。
叶佳文仿佛是见了鬼一般猛地后退了一步——这个人,熟悉到已经融入了他的骨髓,却又陌生的不对劲。他太像向青云了!可是向青云没有那么年轻,眼前这个人看起来只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子,皮肤丰润紧致,眼角还没有皱纹,嘴唇还是鲜红的——不,不对,他就是向青云,他的眼角有一颗痣,那是向青云的痣!这个人是年轻时候的向青云!
向青云弹了弹长长的烟灰,仰起头对他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是不是外面的鞭炮声吵得你睡不着?哎,不过香港终于回归了,大家是该高兴。”停顿了几秒钟,若有所思又满是怅然地低声道:“这是个好日子啊……”
香港回归?叶佳文的大脑一片空白,信息太多了,他一下子处理不过来,头脑的工作系统好像瘫痪了一样。
向青云别开脸,又吸了口烟,在爆竹声停歇的空当里轻声说道:“你还是早点回去睡吧,明天还要收拾行李赶火车。”
叶佳文又往后退了一步,神游般问道:“今天……几号了?”
向青云转头看了他一眼,一朵火红的烟花在他身后绽开,将他的脸印的格外清晰,故而叶佳文看到了他脸上一道未干的泪痕。向青云柔柔地对他笑了笑,说:“过了十二点,现在已经是七月一号了。今天香港正式回归,你忘了么。”他的声音被新一轮响起来的鞭炮声盖过了,可是叶佳文看着他的唇形还是看明白了他说的每一个字。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这是一个崇高而庄严的时刻: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经历了一百五十六年的漫漫长路,终于重新跨进祖国温暖的家门。我们在这里用自己的语言向全世界宣告:香港进入历史的新纪元。”充满激情的话语在叶佳文的脑海中响起。他木知木觉地回头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猫头鹰闹钟,凌晨0点31分。
叶佳文抬手掐了下自己的脸,有痛觉。
他盯着向青云的后脑勺,用一种神游的、自言自语的态度,以非常非常缓慢的速度喃喃道:“我好像做了一个梦。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我死了。”
然而向青云已经背过去没有看他,而外面震耳欲聋的炮仗声让他自己都听不见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
叶佳文好像一个游魂一样走进了卫生间。这里的卫生间就跟阳台差不多大,简陋破旧,阴暗潮湿,马桶的对面就淋浴喷头,人只能站在不足一平米的空间里洗澡。旁边还有个洗手池,池边的空间不足以摆放两个牙杯,所以只摆了一个牙杯,杯子里装了两支牙刷。洗手池上方的墙面上装了一块人脸那么大的镜子,叶佳文把脸凑到镜子前,借着昏暗的光线,终于看清了自己——熟悉而陌生的,22岁的自己。
他又回到了卧室,发现床边上有一包烟,两块五的庐山,还有一支五毛钱的打火机。他拿了根烟点上,在嘈杂的鞭炮声中,开始梳理自己的思绪。
拧自己会疼,烟是苦的,打火机是烫的,这些触感太真实,如果是做梦的话不可能有这么清晰的感觉。如果现在不是梦,那么之前那段自己得癌症病死的事情是梦?叶佳文差点就要相信这种可能,但是他再回忆的深一点,就发觉也不对劲。一梦梦了十五年,那么多细节都那么鲜明,那么多喜怒哀乐都是真实的,尤其是最后一段时间被癌症的病痛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感觉现在都好像能传达到每一个毛孔。再说,谁做梦还负责梦到开奥运会和世博会?302块金牌是哪些项目都落实了,做梦要是能有这脑容量,饭也不要吃了,钱也不要挣了,做个梦就能体会几辈子了。
那么,如果都不是梦?又是怎么回事呢?
叶佳文左思右想,一会儿觉得毛骨悚然,一会儿又觉得欣慰,最后终于给自己找了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理由:他是真的死了,却在死了以后重生了。因为谁也没死过,所以谁也不知道死亡过后将要面临的是什么,千百年来人们尝试用各种各样的宗教和神话来解释,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哪个才是真的。也许人死了以后,就会在另一个平行时空里重生?还是因为自己比较特别,独享了这个扭曲空间的殊荣?
就这么点事,叶佳文想了足足一个小时才想出点道道来,情绪也随之越来越激动——重生!他现在眼不瞎了,身不瘫了,回到十五年前重生了!这都代表了什么!可以重新活一遍,光是想到这一点,叶佳文的心就要从胸口里跳出来!
剧烈的激动过后,叶佳文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开始处理应对眼前的情况。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这个日期非常的特殊,叶佳文忘记了十五年来的很多事,却始终对这一天印象深刻——这一天正好是香港回归的好日子,举国同庆,当所有人都在电视机或广播前收听这一盛况的时候,他哭着收拾行李,准备和向青云分手,回H市去生活。——他和向青云在一起这十几年,发生过很多次争执,而真正闹到分手这一步的,却只有这一次。
他和向青云是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好上的。毕业之后,叶佳文的父亲和后妈在H市为他安排了一份在机关的工作,待遇不算特别好,但是个稳定的铁饭碗,能保他平平安安顺顺遂遂的过日子。然而为了和爱人厮守,为了不出柜,叶佳文和向青云选择了到一线城市S市共同为自己日后的美好生活而奋斗。那时候的叶佳文,在爱情的海洋中徜徉,满怀理想和抱负,要和爱人在大城市里拼搏出一番自己的天地。然而这种自负与热情却仅仅只在头一年的生活中就被磨灭了。
叶佳文虽然母亲早逝,但是他从小的经济条件都还可以,以至于他低估了在社会中摸爬滚打的苦痛,以为一切都会像过去一样顺风顺水。大学刚毕业的他还是有些天真的,对于理财的观念也很淡薄,不知道没钱的痛苦。矛盾很快就产生了,他们这两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根本没有钱,在这个全国消费领先的大都市里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只能租住在这种三四十平的小房子里,卫生条件差、环境气候差;年轻的叶佳文和向青云还没有学会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年少气盛,自命不凡,却累累受挫。而叶佳文刚一进公司的就得罪了一个行政处的人,以至于他一年来一直遭受排挤和压迫,拿着一千多块微薄的薪水,却有受不完的气。
一开始,这种种加在一起,没关系,他们心中有爱,可以战胜一切。可是时间久了,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过了热恋期,鸡毛蒜皮的恩怨越积越多,他们开始有摩擦,开始口角不断。尤其叶佳文那时候的脾气还有些急躁,在工作上受了气,回家以后会迁怒于身边人,于是不满和抱怨日益增多。彼时的他们还不懂得该如何去维系爱情,当遇到不顺时,叶佳文就会随口说出“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回去干我爸给我安排的工作”之类的话,却不知道已经犯了相知相守的忌讳——当一个人为自己留有退路,就无法全心全意地背水一战,而他的战友的斗志也将被动摇。
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适用于天下所有的情侣,不分男女。终于有一天,工作不顺、自行车又被人偷了、回家的时候摔了一跤……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些事情同时发生在叶佳文身上,他憋着一肚子气回到家以后,因为向青云忘记关窗的缘故而爆发了,两人大吵了一架,急火攻心之下,不知道是谁先吼出了一句“这日子不过了!我们拆伙!”的话,两个人头一天分床睡了。从此以后,他们开始了长时间的冷战。
所有被爱情和理想浸润的年轻人总是以为自己扛得住枪林弹雨,可是没想到最后却捱不住钝刀子割肉的痛。那种痛就像是得了癌症一样,不会一下子要人的命,但是它可以磨光人所有的志气和毅力,再坚强的伟人也终究被它打败。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日,冷战许久的向青云和叶佳文终于坐下谈判,叶佳文有心缓和关系,此时向青云却平静地提出了分手,理由是他已经爱上了单位工作的女同事,决定年后结婚。
数天之后,叶佳文买了七月一日晚上回H市的火车票。一号当天,在这个欢天喜地的好日子里,叶佳文哭着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向青云在他将最后一件行李打包的时候冲上去从背后抱住了他,恳求他不要走。两个年轻的情侣抱头痛哭了一晚上以后终于和好如初。这件事可以算是叶佳文和向青云生命中的一个分水岭,从这以后,他们终于开始成熟起来,年少气盛的棱角被磨平,叶佳文开始学会世故和忍让,向青云的脾气愈发和善体贴。
事后向青云坦白,他找出这么一个蹩脚的借口说分手只是想逼走叶佳文,因为他从叶佳文口中听了太多“早知道”“还不如”的话,心灰意冷,不忍心再让叶佳文跟着自己吃苦,希望他能回到父亲身边过好日子。这个老好人一辈子没说过几次谎,说谎也都很蹩脚,叶佳文一直都知道他不可能有那么一位女同事,只是在那个关头自尊和负气占了上风,不肯先低头,才闹到了几乎要分手的程度。
回忆完这些,叶佳文还怅然了一会儿,但理智很快就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好死不死,他回到了这个关键点上,此刻的他一文不名,只有年轻的资本,一切要靠他的双手重新打拼。他站在十字路口,面临的是情感和生活的双重选择:是顺理成章的离开向青云,还是像上一次那样留下?是选择一条全新的道路奋斗,还是踩着过去的脚印走?
第九章
叶佳文一晚上没睡,其实他还在害怕,还不能完全接受自己重生的了事实,生怕一睡过去,就会再死一次。而向青云大约也没睡着,他是凌晨三点多钟才上床的,就这么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两人还能睡出一条楚河汉界来,谁也没挨着谁。第二天一早六点多钟,向青云就起床了,坐在床边默默地盯着装睡的叶佳文看了十几分钟,终于站起来换衣服刷牙洗脸,然后下楼去买早餐。
向青云一走,叶佳文马上就起床了。他用了一晚上的时间来想自己应该怎么办,短短的四五个小时完全不够他规划未来,只够他纠结究竟是走还是留的问题——走,是为了避开上一世的悲剧,不再重蹈覆辙;留,因为他还深爱着向青云,这种感情已经不是年轻人大起大落的爱情了,更多的是一种浓郁的、血肉交融亲情。
他最终定下来的结果是——走!
走,不是因为他不爱向青云了,而是他必须有一个空间来独立的思考,思考这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并且给自己的未来制定一个规划。如果留在向青云身边,他肯定会受到情感的影响,因而摇摆不定,就像上一世的很多回那样,最后难免重堕老路。诚然,在他脑癌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向青云的不离不弃让他很是感动,但是再感动,他也不可能再重复来一次,他更愿意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地活到老。至于未来到底还要不要和向青云在一起,这也是他之后需要冷静思考的一个问题,但是现在,他必须走。
叶佳文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刷牙洗脸,开始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他和向青云为了存钱,衣服都是大学里穿的,基本没买过新的,因为房子是租的,也没往里面置办什么东西,也就要收拾点零碎和衣物,一个袋子就能装完。
叶佳文迅速收拾好东西,走到客厅,只见桌上除了台灯和猫头鹰闹钟,一本存折静静地躺在上面。他缓缓走上前,打开存折,看到了上面的数字——10369.82,他们这一年来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全部存款,一万块。
他和向青云上一世一直都是共同管理财产的,两个人都是透明的,工资收入拿到手存在一张卡里,剩一点当零花钱,一般谁有需要就拿卡去取钱,用完了向对方知会一声就行,这也是为什么向青云能擅自把那四万块钱转给向青天的缘故。
还记得上一世,他临走的时候,向青云将这张有全部资产的一万块钱存折给了他,说是补偿。这一次他拿起看了一眼又放下了,然后拿起了那个猫头鹰闹钟。
这只猫头鹰闹钟是叶佳文买的,大一点的挂钟舍不得买,可家里总要有个看时间的东西,叶佳文逛了一圈商店以后买回来了这个东西。上一世他临走之前最后收拾的一件东西就是这只猫头鹰闹钟,也正是在他把这枚钟放进包里的同时,向青云终于忍不住冲上来抱住了他,两个人最终和好如初。
这一次,叶佳文拿起这只闹钟犹豫了半分钟,还是将它放下了,找出一张白纸,唰唰写下“我走了”三个字,压在猫头鹰闹钟下,毅然决然地推门走了出去。
天还灰蒙蒙的没有亮透,叶佳文提着一袋衣服跑出小区,跑过两条马路,跑的时候还是不时回头往后看一眼。是期待还是害怕看到向青云突然追上来?都有。
离开是昨天晚上就计划好的,关于离开以后去哪里,他也想了很多种可行性方案。一是拿上火车票回H市去,但是这种可能性被他否决了。他的后母是个挺不错的女人,但是再不错,也是后母,自从他父亲再婚,他对那个地方“家”的感觉越来越淡薄了,就这样回去的话,好像是寄住在别人的屋檐下一样,而且自己没拼出个结果就回去寻求庇护,不像话。更何况他的性向问题还没打算要跟父亲坦白。第二个是暂时找一个旅馆歇脚,这个方案也被他否决了,最大的原因就是钱。考虑再三,他决定先去投靠张远新。
在大学里面他和张远新是室友,而且很巧的是,张远新也是个同志。一开始他们的关系并不好,张远新是个比较尖锐刻薄的人,嘴巴很毒,从大一下半学期开始他就总是有意无意找叶佳文麻烦,叶佳文一开始还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他了,后来才知道他喜欢的体育部部长跟自己走得很近。后来他跟那位部长疏远了,张远新也移情别恋了,只是梁子结下了,他们的关系始终是见面就要翻白眼互掐的水火不容。就这样做了三年仇恨室友,一直到大四的时候,有一次叶佳文和朋友在外面吃饭,旁边一桌人酒喝多了闹事,两方起了冲突,就动起手来了。叶佳文不擅长打架,被一个人压在身下揍,这时候张远新正巧路过看见了,二话不说冲上来就把那家伙掀翻了加入战局。后来叶佳文和张远新都挂了彩,但是因为这件事,在大学的最后半年里,他们俩从仇人便成了最好的朋友,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躲在一个被窝里说悄悄话的那种,别的人还以为他们有什么关系,其实他们的关系更准确地来说是就像女孩子之间闺蜜那种。
上一世张远新在叶佳文最后一段时间里还给他送了不少钱来,让他非常感动。而在一九九七年的这个时间点上,叶佳文和张远新的关系还很铁,而且张远新是唯一一个知道他和向青云关系的人,正好又在S市,住的也不远,先去投奔他是个很好的选择。
然而上一世张远新已经搬过很多次家了,毕竟过了十五年,虽然叶佳文还有点印象他住在什么地方,实际找起来才发现困难重重。十五年里S市的大小马路已经翻修过很多次了,一会儿这里造个商场,一会儿商场拆了又变成地铁站了,叶佳文每条路都觉得挺熟悉的,又觉得很陌生,绕来绕去,把自己都绕糊涂了,直到快中午的时候才终于找到张远新住的小区。但是叶佳文已经记不清他住在几栋几室了,这年头手机还没有流行,电话号码更是不记得,结果他就只好站在小区的花坛边上干瞪眼。
昨天晚上一晚没睡,早饭没吃,又走了一上午,明晃晃的太阳晒得人眼晕。这时候叶佳文突然有点委屈——回到什么时候不好,偏偏回到1997年,什么都要重头来过。为什么不回到他和向青云最风光的时候?他已经知道谁是骗子,知道自己会上什么当,只要避开,他们有钱有房还有健康的身体,什么都好。偏偏是现在,一切还几乎都是空白的,等着他去规制。
其实有的时候选择是件很苦恼的事,还不如只有一条路,就算走得不好了,也不会后悔说当初选错了路。
这时候,叶佳文有点冲动想回去找向青云,但是他忍住了。他摸了摸口袋,还有两百多块钱,就近找了个饭馆,吃了碗三块钱的扬州炒饭,虽然很饿,但是吃了几口就不想吃了。不得不说,小店厨师的手艺不怎么样,油放的多的不得了,而且味道鲜是鲜,但是放了很多味精调出来的,吃的叶佳文口干舌燥。他不由想,向青云做的菜煮的汤也都很鲜,但是他从来不放味精,都是想办法把食物自己的鲜味调出来。这样一想,他就更不想吃这盘扬州炒饭了。
吃完午饭,他又回到小区里,正打算挑印象里有可能是的人家一户户敲门问过来,好巧不巧的,这时候有人在他身后喊道:“佳文?”叶佳文回头一看,正是张远新。原来叶佳文忘记了这天是礼拜二,张远新是要上班的,可巧午休的时候张远新回来拿东西,就遇上了,不然他还不知道要闲逛到什么时候去。
张远新很惊讶地问他:“佳文,你怎么在这里?”
叶佳文看着他有些发傻。张远新是个长相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男人,瓜子脸,大眼睛,其他的五官很小巧秀气,像个女孩子。三十七岁时候的张远新已经有点发福了,虽然圆圆的也很可爱,但是骤然回到十五年前,叶佳文还是为他当年的美貌所惊叹了一下。还真是,不管男的女的,总归还是年轻的时候水灵好看,只不过年纪大了以后,岁月沉淀下来的气质能够弥补容颜上的减退。
张远新看他傻愣愣地直着眼,皱着眉问道:“你怎么了?你不是今天要回H市吗?怎么在这里?”低头看了眼叶佳文手上的袋子,笑了:“走之前来跟我告别?”
叶佳文摇了摇头:“我不走了。”
张远新愣了一下,说:“怎么了,你连工作都辞了……”脸一沉,“你还舍不得向青云那个王八蛋?”
叶佳文听到他说向青云是王八蛋,愣了愣,下意识地护起短来:“他不是王……”
张远新一个箭步走上前,眉毛挑的高高的,拉住他的胳膊拽他走:“我就说这口气你不能咽了!走,我们去他公司,把他和那个狐狸精揪出来!他敢找女人,咱就去闹得他们全公司都知道他是个什么货色!阉了他,你要还舍不得他就捡回去,以后自己拿工具顶两下也是一样的!”
叶佳文太久没领教他的泼辣了,一下子听得目瞪口呆,这还在大庭广众下张远新就这么大声嚷嚷,吓得他一下子脸就红了,赶紧四处张望,还好没人看过来。他被张远新拖着走了两步,连忙拽住张远新的胳膊:“你别闹,不是这么回事,没有什么女人!”
张远新停下脚步,疑惑地看着他:“没有女人?你前几天不是跟我说……”
叶佳文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暗暗咒骂这该死的重生的时间节点,尽量耐心地对张远新解释道:“那是他骗我的,他没有找女人,不过……我们确实暂时分手了,所以我想到你这里先住几天。”
“暂时?到底怎么回事?”张远新眉毛拧的紧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