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零年代 第35章

作者:决绝 标签: 都市情缘 种田 青梅竹马 穿越重生

“呃……就是好看的意思。”朱云轩无奈地解释。

“我妹妹是最帅气的孩子了!”朱秋月马上接话。

朱云轩的弟弟朱成才已经给他想好名字了,就叫朱云锦。他出生的时候就胖,过了五天,更是白白胖胖的,看着讨喜的很。

姜月秀将他放在床上,他还是自顾自地睡着,被薄薄的襁褓裹着,只露出一个头来。

“他跟我妹妹一样大了。”朱秋月指着朱云锦开口,朱冬月都满月了,可是看起来并不比朱云锦大多少。

“我弟弟长的壮实!”朱云轩兴致勃勃地跟对方讨论自己的弟弟,姜成放下了东西已经回厂里去了,姜月秀则躺到了床上休息,笑眯眯地看着他们两个。

“谁说的,他的脸好软,碰上去好像什么都碰不到。”朱秋月小心翼翼地碰了碰朱云锦的脸,开口。

朱云轩也喜欢碰弟弟嫩嫩的脸:“那是,他的脸嫩的都能掐出水来!”

两人正聊着,顺便表达了一下对小孩子的排泄物的厌恶,朱成才就回来了。

朱成才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些不对劲,不过他很快就收敛了那些表情,对着朱云轩笑了笑:“云轩,你带着秋月去玩吧,顺便也教教秋月拼音。”

朱云轩马上就想到朱成才是要打发走自己,也不多话,带着朱秋月就出了门,不过一离开姜月秀的屋子,他就拿出来三块钱让朱秋月买冰棍去了,还特别表示多出来的就送给朱秋月当跑路费。

朱秋月马上就答应了,高高兴兴地出了门,朱云轩则是回过头趴到了窗户上面偷听。

看到儿子走了,朱成才就关好了门,他的样子让姜月秀也奇怪起来了:“怎么了?爸说了什么?”

“爸……”朱成才看了看躺在姜月秀身边的孩子,这可是他的儿子,受了不少惊吓才得来的儿子……

“到底怎么了?”

“爸说要把云锦和冬月换着养。”朱成才总算把话说了出来。他也是想要一个闺女的,可是姜月秀已经生了儿子就没办法了,现在换着养或许也不错?

“换着养?不行,我险些丢了命才把云锦生下来,怎么舍得!”姜月秀马上反对,男人对孩子的认同感可能要从孩子出生了才开始,可是她十月怀胎,早就对肚子里的孩子有了感情!

“你看,我们要是只有轩轩一个孩子,过几年把房子重新盖了就可以攒钱给他结婚用了,要是有两个……要时候两个儿子结婚要花多少钱?这还不算,轩轩读书聪明,到时候肯定要去读大学,那也是一大笔钱,要是他读书读到了外头户口也迁出去了,在外头结婚什么的估计更贵……”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原本朱成才从未想过这些,现在想了想才发现自己实在是穷得很,至于姜月秀设计衣服的钱,他们都觉得这么来的钱不稳当。

姜月秀也想到了这一点,小儿子她喜欢,但跟大儿子好几年的感情更不是假的,真要比起来,对她来说肯定朱云轩更重要,可是重要归重要,两个都是她儿子,她怎么舍得跟别人换一个养?

而且感情这东西,相处久了就有了,指不定十几年后,她还会更疼小儿子呢!

“要是云锦没什么出息还好,给人当上门女婿找一户好人家也能过得很好,可他要是念书也聪明成了大学生在外面找了对象,我们总不能不给他钱结婚吧?而且两个都是我们的孩子,总要一样对待……”他也舍不得孩子,可是将来养大了给别人当上门女婿跟留在自己身边当自己的侄子比……“我以前一直都觉得我们的东西是全都要留给云轩的,现在要两个人分,每个人才能得到多少?本来我们家在村里也算有钱的,要是给两个儿子娶媳妇再分了分,云轩云锦就要变成穷人了?可要是换了,以后大哥夫妇攒下的家底就全是云锦的了。”

乡下人,总是觉得父母给儿子盖好房子娶媳妇是应该的,帮儿子媳妇带孩子更是义不容辞的……很多人忙活了一辈子也就为了孩子,到头来自己却没享受到什么。

“爸!我要弟弟,弟弟不能给别人!”朱云轩看着姜月秀有些动摇的脸,马上开口,随即从自己的放进开门进了父母房间。他盼了这么久盼来的弟弟,怎么能就那么没了?

“云轩,弟弟是跟大伯家的冬月换换,其实还是你弟弟的,你要是喜欢他,天天去大伯家看弟弟也是可以的,而且有个妹妹不好吗?你可以保护她。”朱成才开口。

说起来,要是是跟别人换,他铁定不同意,可是换给朱成功就不一样了,以后自己的儿子能留在自己跟前不说,还能白得一份家业。

“我要弟弟,弟弟才是妈妈生的!”朱云轩强硬地开口。

“轩轩……”姜月秀开口,朱云轩的这话,可以说是说到她心里了。

“爸,我们以后会赚来很多很多钱的,到时候给弟弟盖大房子娶媳妇!”朱云轩不得不承认,父母之前说的话,很多都是为了他,还是让他很感动的,可是就算很感动,他也不能让父母把弟弟换了出去……以后他是不可能结婚的,到时候要是没有弟弟在……

“轩轩喜欢弟弟,我们就不换了。”朱成才看到儿子眼眶都红了,连忙上去哄,刚才他想过的让小儿子得了自己大哥家的家产之类的事情全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再怎么样还是自己的孩子更重要。

“一定不能换,弟弟是我们家的!”朱云轩再次强调。

“一定不换!”姜月秀也给了儿子保证,自己肚子里出来的孩子,她一定要养在身边才放心,就算户口都是不愿意让他上到别人家去的!

“云轩,冰棍我买回来了!”朱秋月的声音远远传来,很快她的身影也出现了,这会儿她手上正拿着一个装在盒子里的雪糕和一个挖雪糕吃的木棒,看得出来,她自己什么都没买。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的朱秋月越来越喜欢攒钱了,每次得到了零花钱都舍不得用,不过孩子么,也许只是为了攒钱买一个大洋娃娃?

晚上的时候,朱云轩下厨给姜月秀做饭,朱成才则去了隔壁,回来的时候脸色却是并不怎么好的。

别人怎么想朱云轩并不管,他只知道,他会把自己的弟弟培养好,也会努力赚钱!

四年级的生活,对朱云轩和李锐来说其实跟一年级的是一样的,在孙凌的压迫下,他们就算在学校里也要看原文书学知识,跟普通学生一起听课什么的根本不可能。

一开始王求真还对他们上课公然开小差做别的事情的情况有些不满,可是看到他们的成绩确实没有下降看的东西有些他都不懂,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姜月秀生完孩子一开始打算等三个月产假放完了马上去上班,可到底被朱云轩拦了下来,如今服装厂已经走入了正规,对李跃来说,姜月秀给的服装设计图很好,但是帮忙管理服装厂这一点已经可有可无了,干脆就跟姜月秀签了协议,每个月给姜月秀保底工资八百,而姜月秀要把所有的设计图都提供给他们厂,当然,姜月秀拿出了设计图,他是会另外给一笔钱的。

在后世,会这样做的人很多,毕竟人才非常重要,可是在文德镇这样的小地方,所有人却只觉得姜月秀走了大运——天天闲在家里带孩子竟然还有钱拿!

转眼,就又到了年底。

朱云锦五个月了,本来五个月的孩子早就该会翻身了,可是他估计是个懒惰的,身上衣服又穿得多,平躺下了就不爱动弹,而且只要有人抱着或者陪着,他就不会哭闹,也算是个好带的。

这会儿,朱成才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朱云锦仰面躺在他身上依依呀呀地,朱云轩和姜月秀则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专心致志地看电视。

电视上放的是他们服装厂的广告——五个青春美丽的少女,正在手挽着手走来,等走近了,就分别做了一个动作,齐声开口:“悦晴羽绒服,您冬天的选择。”

广告很简单,可是上面的女孩子穿着的衣服,却无疑让人眼前一亮。

左边开始,第一个穿着短款的白色羽绒服,下面穿着枣红色的包臀裙打底裤和长靴,青春靓丽;第二个穿着的是粉红色的短款羽绒服,斜拉的拉链,翻出一个漂亮的领子,下面穿着服装厂夏天的时候卖的很好的短裙,配着的是打底裤和短靴,活泼可爱;第三个穿着黑色的长款羽绒服,非常修身显瘦,她没有拉上拉链,里面穿着带着金属饰品的短裤和及膝长靴,非常冷艳;第四个穿着略长红色的羽绒服,下面是牛仔裤和球鞋,简单大方;最后一个,穿着的却是长长的高领毛衣和蓝色的羽绒背心,文静清爽。

这么一个广告,已经在电视上放了一个多月了,而上面的女孩子的穿着,几乎是让所有的年轻女性争相模仿,而男人和年纪大了的女人,也是很喜欢羽绒服的保暖作用的!

悦晴,这个牌子因为是新出现的,以前知道的人到底不多,可如今却有无数人想买这个牌子的衣服,如今李锐的服装厂加班加点,还是供不应求!

后世,几乎每个女孩子都有几双靴子,冬天也不会穿上厚厚的棉裤,可这时候这么穿的却不多,偶尔有几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也是穿上七八条丝袜而已。打底裤、冬天穿的短裤裙子什么的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东西,可如今,李跃的厂里生产的就是这些,而且卖得非常之火!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却是姜月秀,或者说是朱云轩。

姜月秀成了一个有基本工资的设计人员以后,就一直致力于设计出好看的衣服来回报李跃,她满腔热情,因为朱云轩跟她讲了很多新样式的缘故,眼界也开阔了很多,所以最后设计出来的衣服都很不错,倒是拿到了不少钱,可是这些钱在姜月秀看起来很多,在朱云轩看起来却是不多的。

就因为这样,朱云轩在三个月前想到了羽绒服。

羽绒服这个时候早就有了,可是在南方穿的人并不多,朱云轩知道几十年后差不多人人都有几件羽绒服,羽绒被也是他们这边结婚必备的东西,这时候要是开始生产羽绒服,保证质量打造出一个品牌来……

而且,如今的羽绒服给人的感觉就是臃肿,可事实上羽绒服只要设计的好,就能变成又保暖又漂亮的,配上紧身的裤子和靴子就更好看了……这还不算,这边养鸭的人不少,要买鸭绒也方便……

种种的有利条件组合到一起,最终的结果就是让李跃的服装厂一炮打响了!

“妈,李叔叔把那些款式新颖的羽绒服每样都送了你一件,过年的时候,你就可以换着穿了!”朱云轩对着姜月秀开口,声音有些漏风——他也换牙了。

“我年纪大了,哪里还能穿这些衣服。”姜月秀的脸红了红,开口。

“怎么不能?妈,你的身材早就恢复了,穿起靴子来肯定漂亮!”朱云轩连忙开口,也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如今姜月秀的脸色都好了不少,而且家里有钱了,她也就开始注意容貌了,如今洗了脸也会在脸上擦点东西保养皮肤。

“我要是这么穿,走出去肯定被人笑死……不过轩轩,家里明年就要盖房子了,你高不高兴?”姜月秀想到自己已经拿到的钱和即将拿到的钱,笑着询问儿子。

他们如今的房子盖了不久,可是因为当时朱阿大手里的钱并不多,所以盖得并不大,前面是两层的后面却只有一层,也就是说楼上总共只有两个房间。如今他们有条件了,村里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地盖了房子,朱成才和姜月秀也就动了这个念头。

当然,因为他们的房子和朱阿大他们的连着,原本朱成才是想等朱成功有了钱一起翻盖房子的,可是自从他们不答应把两个孩子换着养以后,朱成功和冯仙对他们的态度就有些不对,一开始冯仙跟姜月秀说好了要去李跃的服装厂工作,可两个月前,冯仙却也跟着朱成才卖肉去了……种种的情况,总是让朱成才心里也有了一点疙瘩,于是就有了到新建好的公路边买块地基盖房子的打算。

“妈妈,为什么要盖房子,我们不能开厂吗?”朱云轩一惊,他知道父母如今手里有钱了,正打着再贷款贷一些然后开厂的打算,谁曾想父母竟然只想着盖房子……

“开厂?开服装厂吗?我们只会这个……可是李跃他有本事,要是我们,恐怕连机器都没处买去。”李跃开服装厂,能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作出成就来,跟郑笑晴的关系很大,要不是李跃有郑笑晴做后台,那里来那么多的资金投入进去?又哪里有门路买来那么多上好的设备?李跃要是只靠自己,估计就算生产出了新款的羽绒服也会没地儿卖然后没多久就被别人仿冒了,而不会像现在一样,很多城市都开了直销店专卖店。

“我们当然不开服装厂,我们可以开纺织厂,到时候李叔叔也会帮忙的!”朱云轩从来就没有开服装厂的打算,但是开纺织厂就不一样了。

如今李跃常常会发愁买不到便宜质量又好的布料,如果他们开纺织厂,可以先从小范围做起不说,还不用发愁销路,何乐而不为?

而且正如刚刚重生的时候和李锐说过的话一样,朱云轩是知道以后的床上用品、窗帘之类的东西有多么赚钱的,他自然也想插足这个行当,当然,这一切都要慢慢来才行。

等过了年,也才九五年而已,朱云轩相信自己是能在十年里做好一个企业的,毕竟他在孙凌那里学的东西并不是白学的。

“纺织厂?”朱成才想了想,也来了兴致。

附近也是有纺织厂的,很多规模都很小,他们现在的钱要开服装厂可能开不起来,但是纺织厂应该没问题,而且开纺织厂不是跟李跃抢生意而对李跃有益,李跃是肯定不会心里不舒服的!

“就是啊,爸,你可以先去建一些厂房,然后买一些机械纺织机回来,再怎么样,最多也就是亏了我们这一年里赚的钱。”朱云轩知道姜月秀对于自己卖设计得到的钱一直都有一种不真实感,常常觉得那钱是天上掉的,没有跟家人以外的人说起过不说,恐怕真的亏了她也不会太过心疼。

“没错,就是这样,这些钱我总觉得要花了才踏实,现在开厂总比盖房子好。”姜月秀马上开口,她如今的眼界可比当初开阔多了。

“既然这样,我先去打探打探消息,等过年了我们就想办法开厂?”朱成才的声音都有点抖了,一年多以前他还是个在街边给人修自行车赚个几毛一块的,现在竟然能当老板了?

“爸,这事你也可以跟李叔叔说说,要是李叔叔有门路可以帮我们弄到设备什么的就好了。”朱云轩开口,他觉得在姜月秀帮李跃打响了他的服装厂的牌子的情况下,李跃应该是不会拒绝这一点的。

朱成才马上点了点头:“行!没问题!不过轩轩,开厂都要做些什么你知道吧?”也许以前他还把朱云轩当成一个孩子,可这半年来,朱成才却是越来越觉得不能把朱云轩当成孩子看了。

不过,他儿子这么聪明,肯定是他生得好!朱成才又得意起来。

“我知道,孙爷爷教过很多东西,爸,我们一开始只开个小厂,注册资金也不用太多……”朱云轩慢慢解说起来,朱成才夫妇都听得很认真,就连什么都听不懂的朱云锦,都看着他一直在动的嘴巴兴奋地甩手表示支持。

即将过年,自然也到了放寒假的时候。

期末考朱云轩和李锐都考的很好,并列的年级第一,让一些因为他们在学校没有怎么学习而打算看笑话的人哑口无言,而等两人拿了学校三好学生的奖状去了孙凌那里,没多久就得到了一个消息——寒假孙凌要带他们去上海见见世面。

朱云轩对于上海还是很好奇的,李锐就完全不一样了,半年前郑天奇转学到了上海念书以后,他基本上每个周末都会去上海,对那里实在生不起新鲜感来。

不过他虽然对那里已经没有新鲜感了,看到朱云轩兴致勃勃的,也就生出了一股向往来。

“孙老师,既然如此,你们可以住到我家去。”郑笑晴原本在上海的住处就是一栋小别墅,这种别人两家人合买的别墅他们一家却是住了一栋,地方宽敞的很,这半年来郑天奇就一直住在那里。

李锐记得,上辈子的时候李跃对郑家人一直都是很排斥的,也不让郑天奇住到他和郑笑晴的住处,这次倒是不一样了,李跃热情地让郑天奇住到了他们的家不说,每次周末把他接去了的时候还会亲自下厨做两顿饭。

李跃和郑天奇心里到底怎么想的李锐不知道,不过表面上,两人的关系可以说是越来越好了。

“行!到时候我们也去过过腐败的日子。”孙凌答应了,别的不说,他也是想见见郑天奇的。

本来郑天奇也有来文德镇这里看看的打算,可是他如今要学的东西很多,郑笑晴又忙的根本没办法离开上海,所以都过了五个月了,他还没来过文德镇一次,每次周末都是李跃带着李锐回上海跟他们团聚的。

孙凌腿脚不便,不愿意在周末一天半的时间里折腾自己,自然也就没去过上海,这次倒是可以借着机会去那里看看。

“真的是过腐败日子吗?到时候我们不会又要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吧?”朱云轩一边手脚飞快地做汤圆,一边开口,暑假的经历那可是不堪回首的。

前段时间姜月秀自己做了汤圆吃,朱云轩无意中提及以后,孙凌就来了兴致,非要让他做一回来吃。文德镇这边的人,做菜很多人都喜欢放糖,馅料却更喜欢咸的——早上的时候街上会有很多卖粽子的,那里永远都只能买到肉粽子,包子店里虽然也卖豆沙包,可销量最好的绝对是肉包子,其次就是咸菜包子了,就连中秋节前后,街上摆了现做现卖的月饼,也多是鲜肉月饼。

姜月秀前几天做的汤圆就是韭菜猪肉馅的,而到了孙凌这里,朱云轩做的馅料就不止一种了。

孙凌喜欢吃肉,可朱云轩很清楚岁数大了的人肉吃的多了,因此韭菜猪肉和白菜猪肉的馅料里韭菜白菜都放了很多,另一个竹笋豆腐干猪肉馅里,猪肉更是少的很。

手工做的汤圆,要做的每一个都小巧玲珑光滑滚圆是不可能的,更别说朱云轩还是第一次做了,于是最小的汤圆都被他做到了乒乓球大小,一个个装足了馅料的汤圆挺着巨大的肚子,好像随时都能破开。

“到时候我肯定不会让你饿肚子!对了云轩,这些汤圆会好吃吗?”孙凌指了指那些模样不怎么好的汤圆,怀疑地开口。

年纪大了,就惫懒了,他如今只想着剩下来的日子能吃好睡好了。

朱云轩也知道自己做的汤圆模样不好,可是糯米粉比面粉难处理多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吃汤圆,吃的不就是馅料吗?我调好的馅料味道当然好!”

“味道一直都不错,就是你调的馅料里头,肉可是越来越少了。”孙凌有些可惜地开口,前几天朱云轩特地给他包了春卷,馅料也是竹笋豆腐干猪肉,可他好像只吃到豆腐干和笋了……

“肉吃多了不好,反倒是蔬菜,应该多吃一些。”朱云轩微微一笑,手上的动作却并不停,现在他做的汤圆模样也好起来了。

汤圆皮是糯米粉做的,不好消化,可是如今朱云轩做的汤圆皮薄馅多,多吃几个关系倒是不大。

“味道真好,云轩就是能干!唉,小勇要是早点结婚,孩子也能有这么大了。”周娟捧着碗,一边吃一边夸奖着朱云轩,半年过去,她整个人都胖了不少,看起来也年轻多了,如今倒是真的有了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的模样。

这半年里,她已经完全适应了文德镇的生活不说,也把蒋勇完全当成自己的儿子看了,这一个月来她就一直试图让蒋勇去相亲然后娶个媳妇过来,不过蒋勇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岁数大不说,在周围的人看来还是没有工作的,这样一个没工作的大龄青年……就算是文德镇附近那些只有初中毕业的普通女工都是看不上的!

朱云轩上辈子一直听人说剩女多,在省城工作的时候也看到了很多优秀的单身女性,但是在文德镇这边,女人想要嫁人的时候绝对不可能找不到条件比自己好的对象的。朱云轩一直都觉得,女人剩下的都是优秀的,男人剩下的却都是差劲的——在乡下,基本上只有男人娶不到老婆的事情却很少有哪个女人会嫁不出去。

至于蒋勇……其实蒋勇的条件很好,郑家人给他的钱应该也是不少的,相处久了以后,朱云轩还发现他会摆弄枪械会制作弹药会开车会开船连飞机都会开,这样一个十项全能的男人在文德镇找个初中毕业的姑娘肯定是会委屈了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