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国来到这里 第122章

作者:廿乱 标签: 甜文 轻松 先婚后爱 穿越重生

“对了,我要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伴侣,以往你们总是担心我未来会找什么样的姑娘,现在不用担心了,我没找姑娘,是一位特别帅气的先生,他叫南书熠,是我来到这个新世界见到第一个人,也是我的心上人。”

南书熠心里有暖流涌过,他上前握住江忆岑的手,向墓主人们打招呼。

“父亲,母亲,你们好,我是南书熠,家里还算有点小钱,往后余生,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忆岑,共同组建我们的小家。二老请放心,忆岑是我的爱人,也是我的家人,希望二老在天之灵,保佑忆岑身体康健,岁岁安澜,前路无虞。”

江忆岑找到家人的墓确实心安不少,买回江宅和咏江饭店是他的个人意愿,可是江家人是他的根,是他的来处,没有这些根,他就是一棵无根的浮萍,落不到实处。

他们拜完父母,又拜了大哥,只要江家人他们都拜了一轮,也全都介绍给南书熠认识。

民国时期的墓不像现在还贴有黑白照,他们的墓碑就只有刻有碑文,别的没了。

江忆岑:“这是我的四姐和五姐,她们是一对双胞胎。”

南书熠:“她们怎么……”

江忆岑:“她们也丧生在那场事故中,其实就大我两岁,她们当年也是咱们临城大学的高材生。”

南书熠不知该说什么,心里堵得慌,他只好上香烧纸,摆上新鲜的水果等祭品。

如果是江忆岑先离开家人,而不是家人走在他面前,他也不会这么伤心。

他们来到最后一个墓前。

南书熠一直跟在他身后,他怀里一直抱着那束花,直到江忆岑站定在最后一个江家人墓前。

江忆岑回头和他说:“书熠哥,刚那束花呢?”

南书熠:“在我这儿。”

他顺着江忆岑的视线看过去,心中所想已然成事实。

在他眼前,还有一座坟。

这座坟主人的名字,南书熠看了后心头巨震,尽管江忆岑现在就站在他面前,但他知道墓里的人才是他本人。

刚才在江家人面前,他难过归难过,但没流泪。

可现在站在这儿,他不争气地红了眼眶。

江忆岑抹掉他眼角的湿润:“你给我送束花可好?”

南书熠喉咙发紧,千言万语,只汇成了一个字:“好。”

第98章

山间的清晨凉风徐徐,吹散了他们爬山时的暑意。

江家的每一座墓都被打理得很好,没有杂草丛生,墓碑上也都很干干净净。

南书熠将手中的花束放在了眼前的墓前,他看到墓碑上的名字,手都不住颤抖。

虽然知道江忆岑就在自己身边,可他死于非命也是不争的事实。

江忆岑舍不得他这般难过,自己看着也难受,匆匆拉着他离开自己的墓碑前。

他看到自己的墓碑也会回想到自己的死,但他并不后悔。

他们拜祭完江忆岑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后,又去拜祭了远叔。

远叔比江家人多活了几十年,他的墓更靠近山脚,也方便了远叔的后人拜祭。

远叔墓和江家人的墓不一样,他的墓碑上多了张照片,照片里的远叔比江忆岑离开时年纪大要一些,但他笑得很开心。

江忆岑在远叔的坟前也站了许久,在二哥离开家里投奔军队的那两年里,都是远叔陪在他身边,江叔也是他的家人。

“远叔,谢谢你为我们江家所做的一切。”

“可能你也没能想到我来到了你生活过的世界,看到你的付出,以后我也会像你一样爱护好你的家人。”

·

江忆岑和南书熠拜祭完后又下山同人打听这墓园由谁在管理。

后来才发现,原来是远叔早在很多年前,将这座山买了下来,时间正好卡在废除私有制的前一年,这座看似不大的山便成远叔的私产。

这座山目前一直在远叔后代手里,传给了陈致呈的外祖父,而他的外祖父又传给了陈致呈的大舅。

他大舅早年就不是个学习的料,一直生活在俪市,开了个养猪厂。

如今陈致呈的爸妈来到这里,主要是他大舅在这边,老了也有个照应。

江忆岑和南书熠下了山,一问便知道这里最大的养猪厂在哪里,其实就是在山脚下。

这座山上的墓都姓江,大多数是江远的后代,墓园区的老头不仅仅是看墓,还帮忙守山。

南书熠用一包烟换了猪肉厂的具体位置。

两人来到了养猪厂。

站在养猪厂的大门前,江忆岑他们就发现养猪厂和他们想象的不同。

门口有保安守着,南书熠开的车一看就不便宜,但他还是问了句他们来找谁。

南书熠:“我们来找你们厂长谈生意。”

养猪厂现在的老板就是陈致呈的大舅。

保安:“你们等一下。”

他打了个内线,正好他陈大舅在这里,对方也没想到有客人亲自上门,做生意的没理由将客人拒之门外。

他们开车进了厂区,就停在了办公楼前。

厂区很干净,养猪厂内没有任何异味,可见这个老板将厂管理得很好。

没一会儿,一位穿着养殖厂专用连体服的胖男人笑呵呵的走向他们。

“你们好,你们好,我们是风光养殖厂的老板,我叫江寻宝。”

姓江?

远叔膝下不是没有儿子吗?怎么会姓江。

南书熠先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你好,我们是翠竹餐厅的采购经理,听说你们家养殖厂的猪不错,想了解一下。”

江寻宝知道翠竹餐厅,他竖起大拇指:“我去过你们的餐厅,那鸡汤一绝!”

江寻宝是个特别能说会道的人,人很热情,说话声也响亮。

因为小时候老人家喜欢叫他阿宝,于是大家便都叫他宝老板。

他带南书熠和江忆岑在养猪厂转了转,给他们介绍各种不同品种的猪。

“我们除了在室内养的猪之外,后山还有我们本地最出名的黑猪,这黑猪两年出栏,炒出来的肉特别香,二位中午在我们这儿用个饭,让我们的厨师给你们炒个几道猪肉菜,包你们吃了一次还想再吃。”

南书熠和江忆岑本来只是想答谢对方一直看管江家墓地,现在倒是对他的养猪厂感兴趣,特别是黑猪肉。

中午,两人还真就在厂里吃了午饭,江寻宝热情地招待他们。

由于南书熠时常健身,家里出现猪肉的频率并不高,除非需要做某道菜,才会买猪肉,品质也是上等的。

江忆岑品尝后说道:“这猪肉很香。”

南书熠也点了点头:“确实,肉很紧实。”

江寻宝拍胸脯保证:“我敢说我的黑猪肉在全国也能排得上号!”

一直是南书熠负责沟通,用餐期间,江寻宝才知道江忆岑也姓江。

“那咱们也算是一家人了。”

“是的,我们是一家人。”江忆岑没和他提自己的名字,否则得吓着,他顺势将话题引向远叔,“宝老板老家原是哪里?”

江寻宝:“祖上是临城人,我祖上也算是富贵人家,不过我们家比较复杂,我家祖先以前是临城首富家的管事,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江家。”

南书熠:“知道一点。”

江寻宝:“以前的人都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知道啰,难得二位知道。”

江忆岑笑了笑:“你们家如何复杂?”

江寻宝哈哈一笑:“我们家有个规定,若是其中一代没有儿子,便让其中一个孩子姓江,祖上希望我们不要忘记自己的来时路。我祖上是个乞丐,被江家的人带回家后,好吃好穿,之后便一直替江家做事,江家人优待下人,我祖上一直从一个看门的做到了管事,后来这个管事的位置还一直传了下来。”

江忆岑这才明白,原来远叔虽然没有儿子,但还有姓江的后辈,是因家族里设下了这个规定。

说到这,他轻叹一声。

“可惜啊,战争毁人,也毁了江家。”

江忆岑顺势提及墓地的事。

“山上的墓一直是你们家在管理吗?”

江寻宝:“是啊,雇了个人守着山和墓,只要我们江家人在,就会一直守下去,或许别人不记得他们,但我们自己人不能忘记。”

江忆岑给自己倒了杯酒:“宝老板,敬你一杯。”

他无法说出真相,但一切都在这杯酒里。

“嘿嘿,江老板好酒量。”江寻宝也很大气,见江忆岑喝了,也一口闷掉,南书熠因为还要开车,以茶代酒敬了他一杯。

南书熠说道:“今日谢谢了,宝老板。”

江寻宝笑得很开心,他觉得对方应该会有意购买他们家的猪肉了。

江忆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饭后便和南书熠返回临城。

临走时,江寻宝将他们送到门口,还给他们半扇黑猪肉,放了数个冰袋冰镇着。

江忆岑想劝他不要送都劝不了,最后还是带着这半扇切好的猪肉回了临城。

·

两人回到临城后,南书熠留下一小部分猪肉在家里,让陈叔将剩下的四分之三分别送给南安儒、刘弹,以及公司食品质量检测部。

只要刘弹觉得肉质没问题,再多开发几道以猪肉为主的菜肴。

远叔为江家做到这个份上,他们帮他的后代一把也是无可厚非。

他们的晚餐以黑猪肉为主,南书熠变着花样用猪肉做了几道菜,江忆岑吃得还算满足。

知道江家人的墓还在,心里那块堵着巨石也轻轻松松落下。

不知不觉间,天气开始转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