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巫山有段云
边鸿去把小家伙抱过来,“这是一只小猴子,以后就是咱们家的了,有点小,你俩得帮熙哥照拂一二。”
这金色的小猴子非常可爱,小小一个,一张小脸上,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几乎占了一半,且毛发蓬蓬的,又因为离开了族群,天性就爱扒在人胸前抱着。
于是元定与官宝应得很干脆,就差指天发誓了,这跟多了个弟弟有什么区别!
但直到第二天,元定就领会了,还是有区别。
大哥与熙哥急着进山,给他们准备好口粮后,就行色匆匆地走了,临走前还嘱咐自己,要是不想吃口粮,就放学后直接住在闵表叔家里也成。
那小猴子弟弟也留给了元定,这小家伙尚且需要喝奶,元定还要在上学之前,到南崎洼子一户人家取一小碗母乳,这家人刚生了个小女娃,饭量不大,边鸿也下了血本,好药好肉的往人家里拎,给他家小媳妇下奶用。
送东西的时候,边鸿正赶上人家女人给孩子喂奶,开门见状,边鸿立即转身出去,甚觉尴尬。
那小媳妇还纳闷,她喂个奶而已,闵熙跑什么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都是给人做婆娘,他又不是不能生。
最终,这家人欢天喜地的同意了每天把多余的奶水给边鸿带走,毕竟,这个正愁下奶没肉吃的时候,边鸿这一下可算是及时雨。
如此一来,不仅产妇养得好,孩子喂得胖,就连小猴,也奢侈地吃上了初乳。
眼下,只能让元定来跑这个事儿,元定是很仗义的性子,答应了的往往会用心办好,行事进退得宜,很得这家小媳妇的喜爱,差点想给自己刚出生的女儿结个娃娃亲来的。
元定则看着那个睁眼睛都费劲儿的小娃娃,连连摇头,而后脑筋一转,找了个极其合理又让人无法反驳的理由。
“侄媳妇,不是你小叔我推辞,这娃娃是我小孙女,我俩差着好几辈儿呢。”
这一家人哑口无言,而后哄堂大笑,赶紧朝元定认错,“没错,没错,小叔叔,是我没想对,哈哈哈哈。”
元定满意,看来大哥在村里辈分高,也是个好事儿,自己和官宝也沾光呢。
家中无人,所以,元定和官宝就把小猴子也带着上学去,一会儿你抱着,一会儿他抱着,小猴乖乖巧巧,软软呼呼。
老生生讲课的时候,它也老老实实趴在元定胸口的衣服里,一动不动地睡觉。
等下课休息的空挡,小猴渴了,探头出来喝点水,官宝正踮着脚喂呢,却叫元定的前桌看到了,那小孩当即“欸?”了一声。
小猴立刻钻回去抱紧,于是旁人也只看了个大概,兴许是没见过这样漂亮又像人似的幼猴,元定的前桌脑子一卡壳,话也不经大脑脱口而出。
“元定,你熙哥生的小孩让你偷着带出来啦!”
元定白了他一眼,“你哥才生孩子了呢,小声点,吓到它了。”
官宝在一旁帮腔,“我和元定哥没偷小孩儿。”
这边的动静,立即引起了学生们的注意,元定人缘不错,大伙也都过来看。一时间,学生嘁嘁喳喳,传来传去的话,也从元定他哥生了个小孩儿,到元定他哥生了个猴子……
最后,是官宝鼓着嘴,在每个人面前敲着桌子重新说一遍后,边鸿的名声才终于保住。
元定则捏捏眉头,低头看着怀里小猴那双大眼睛,叹气,他这不是多了个弟弟,而是多了个猴侄子呢。
进山的边鸿,也还不知道,自己差点就背上了“生猴子”的名声,此刻他和戎峰在山林中疾行,并沿着孙家窝棚那条进山石路的方向,向前搜寻那些人的痕迹。
一路走来,并没有太多线索,可见这群人极其狡猾且小心仔细,隐蔽行踪的经验老道,和那三个闯入后山直接被杀的人不能同日而语,更狠,也更专业。
走到一片松木岭边缘,天上盘旋着的几只鸟似乎发现了戎峰,一只鹰瞅准了时机,直接降落下来。
戎峰伸臂接住这只大鹰,而后从它脚下的信封桶里取出两张纸,并拿回鹰颈上挂着的灭蒙山戍山卫令牌。
这鹰办的不是旁人的事,而是受了戎峰的嘱托,衔着戍山卫令牌,飞到了州府府君的家宅里,去要孙家窝棚案卷,上边记载了勘验痕迹与仵作验尸记录。
不为旁的,这回人数不少,杀人好歹有个明面上的证据,知会府君一声,到时候也好结案。
原本应该他本人去找府君调这个文书的,但来不及了,只怕事态严重,于是就吹哨找了一只鹰。
这鹰是国师曾训练过的,国师算得上是那遍布三百多座原始深山中戍山卫们沟通的一个桥梁,他精于消息的传递,每年都会抽空驯鹰。
一般国师所在之处,周围几个州县,都会有这些禽鸟的痕迹。戎峰在二龙口上见到师父之后,也不仅仅只是挨打,还在师父的牵针引线下,把这召鸟的本事同国师学来了。
这次本是试探的吹响哨子,竟真的引来在附近闲逛的信鹰,于是信鹰就带着戍山卫的令牌和戎峰的字条,给这位面生的小伙子办事去了。
信鹰极有灵性,临走前,还会立正,它挺着胸脯,意思是包在我身上。
戎峰把手里的案卷递给边鸿看,证据确凿,作案手法和尸体伤口,都和那帮寻金人相吻合。
可以杀。
交了任务的信鹰则心满意足的转身飞走,它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任务了,主人的大部分差事都被鹏雕老祖包揽,它们这些小弟也就被放出来到处闲逛,谁想到在这深山野岭的,还能接活呢。
不过它办事的结果虽然是好的,但过程,却让一个寒窗苦读多年,深通大儒学问的无神论普通人,彻底凌乱了。
当夜,府君的宅院里,值守的城防营刚从这条街上巡逻而过,却没注意一只大鹰在夜色的掩映下,悄无声息地从空中滑进了府君宅院。
厢房内的床榻上,府君正搂着自家郎君睡觉,就听好像有东西敲窗,“嘟嘟嘟”的,像凿木头似的。
还以为是什么贼人,他骤然起身,拔了剑就缓慢接近,可等走近窗前,就发现月色的光亮,在窗纸上投下一只巨鹰的剪影。
晚风一吹,多少有点聊斋的感觉,府君心里有点发毛,但不信邪的他还是把窗打开了。
一只巨大的鹰,叼着一枚戍山卫的令牌,扔进他手里,并用锋利的喙啄开竹筒,叼出了一封信。
一人一鹰,就这么在月下的窗前对视良久……
府君回被窝的时候,他家的郎君也醒了,迷迷糊糊地问他,“老爷,大晚上的,干什么去了。”
府君进了被窝,把事儿想了好几遍,直想猛坐起身来再去看看窗户,但怕搅了郎君的睡意,就还是老老实实躺下了。
所以他啧了一声,而后有些怀疑自我的说,“好像,给一只鸟拿了个案卷?”
郎君抱着府君摸摸脑袋,心想,这人是睡迷了吧。
嗐,最近防洪太累,瞧,给老爷都累出幻觉了。
第94章
灭蒙山中,一行二十几人,掩藏在嶙峋的石壁之下,正对着的,是前边一座怪石相叠的山峰。
石壁下有铺盖,也有刚熄灭的火堆,火堆边是食物的残渣,或是干粮,或是几节啃干净的动物骨头。
可见,这些人在此处已经盘桓了许久,即便谨慎又谨慎,依旧留下了生活痕迹,只是他们现在没时间,也没心思清理。
探矿的人已经连挖带钻,进了这座山体好几天了,能不能找到金矿矿脉,这是最关键的时候。
领头的站在山口的深洞边,捡起地上挖落下来的一块岩石,这岩石上带着星星点点金色的花纹,他们能找到这里,也是此处矿脉的金色已经裸露出地表,只要探进去还有,这会就成了!
旁边的跟班看着领头人手里那块含金的石头,眼睛都发直,他干了这么些年的寻金人,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么纯的矿石。
“头,这一看就是再好不过的金矿,怎么这么些年,愣是没有一点消息,也没人开采。”
领头人掂了掂矿石,“这世上有多少名山大川,你才几岁数得过来么,老老实实给爷搬石头去。”
几句话,跟班噤若寒蝉,知道自己问了不该问的,寻金的头人是最有经验的,这看山定金的本事,别说外传,旁人就连窥视一二,都极度忌讳,毕竟这是人家吃饭的本事。
山中野路子开金矿炼出来的金子,没有一粒是不沾血的,人为财死,围绕巨大金山产生的明暗争斗,几乎不死不休,能活出来的寻金人,没有一个等闲之辈。
什么借刀杀人,偷梁换柱,在这一行里,但凡有良心的人,早就死无全尸了。
跟班灰溜溜地跑去搬石头,领头这人则站在原地,眉头紧锁。
越是这样显眼的金矿,且至今没被开山采矿炼金的,就证明危险越大。灭蒙山浩浩荡荡,几乎无边无际,这样巍峨的名山大川,野兽横行不说,多半是有戍山卫的。
寻金人和金矿金砂打交道,避免不了到处寻山挖洞的找,也就避免不了时而会遇到戍山卫。
但这一伙人实在行踪神秘,个个又藏得很深,几乎不出山,就连经验最老道的寻金老人,也只知其名,多半没见过戍山卫真人。
前些年陆续折了好些山里的大金帮,传言就是犯在了戍山卫手上,可开金人没有活着出来的,这事儿也成了迷,于是只能放在一边。
眼下最着急的,是找到金矿,并按住消息,在一旁窥视的人实在太多了,不少寻金人就是折在这一步上,自己费尽千辛万苦定了矿,却被别的帮伙暗算拔除,吞金矿为己有。
在绝对的财富面前,能够保持忠诚的方法,只有狠辣无情,与利益相连。
事以密成,为保行踪,这一路上他们不知暗暗杀了多少人,有心怀二意的自己人,也有带路的百姓,但凡在山外边见了面的,就是个死。
领头人在心里把同伙的每个人,又在心里过了一遍,从细丝末节中分析哪个人是否需要除掉。他侧眼望去,那个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丢了寻金铲的孙吉,多半是有问题。
就在这时,狭窄的矿洞里兴奋地冲出来几个人,他们手拿着几颗金纯度极高的矿石,激动地牙齿都打颤。
“头,阴坡出金了!”
话音一落,那个丢了铲子的孙吉当即就迈步往矿口处望去,深怕是诈。但就在他一背身的功夫,那领头人眼中寒光一过,从怀里抽出一把飞刀,狠狠一甩,当即扎进孙吉背心处,他“啊”的一声,倒地而亡。
众人都不敢出声,领头人接过那几枚纯度极高的金矿石冷笑,“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现在见见血,只当是祭矿。”
同伴的死亡并没有任何人放在心上,孙吉只被乱砍了几刀,好散发出更多的血腥气,而后被人扔进林沟里,不出一天,就会被野兽吃光。
另一处山林中,戎峰以寻常人的思维来揣摩那些人的进山路线,与边鸿一路搜寻过来。
只是已经疾行了好几日,依旧没有那群人的踪迹,有时候会遇到些微小的痕迹,但再多就没有了,他们的手脚很干净,与那些偷猎的土匪极度不同。
也更难对付,这让戎峰暂缓了寻找的脚步,转而去找在附近狩猎栖息的狼群。
戎峰站在山岩上,仰着头,一声悠长的狼嗥竟从他的口中呼嚎而出,边鸿听着,根本分辨不出来这与真正狼吼声音的区别。
等戎峰的声音一落,远远近近的崇山峻岭之间就也陆续地响起回应,一时间此起彼伏,而根据声音的强弱判断,几乎是好几个不同的狼群,狼群之间也有严格的领地划分,若是轻易踏足对方的地盘,轻则驱逐,重则直接咬死。
所以,其他较远的族群按兵不动,只有这片领地之内的狼,在回应之余,也朝这边赶了过来。
而这一异动,即便再谨慎的人也不会起疑心,毕竟,在原始的丛林中,狼群集结狩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趁着这个间隙,戎峰与边鸿原地修整,吃些干粮补充体力。没一会儿,旁边的树林中就传出“悉悉索索”的声音,开始边鸿还很戒备,戎峰却拍了拍他的肩膀,给边鸿指了一个方向。
边鸿顺着看过去,也松了口气,这声响不是别人,而是几只毛发黝黑的黄瞳野狼。
这些狼与边鸿曾在山里认识的那群还不一样,它们看着更具凶性,也更警惕,即便被戎峰召唤到眼前,也只三五成群地躲在不同位置,边鸿一环顾,都是进攻的好方向。
这群黑狼倒不是有意为之,而是天性如此,即便是面对戍山卫,它们也下意识有所保留。
戎峰习以为常,灭蒙山广大无垠,在其中生存繁衍的物种不知凡几,即便自己从小在山里长大,也依旧有许多没去过的地方,和没见过的种群。
无论在山中哪一个位置,他都有一呼百应的能力,一半是靠熟脸,另一半,则是历代戍山卫与山林共生之后辛苦得到的成果,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在安静地观察了一会儿后,林边的狼渐渐分开来,都望向后方。一只巨大的黑狼则从深林中踱步出来,想必就是狼王。
那黑色的狼王极具威慑力,即便浑身都被乌黑发亮的毛发覆盖,也能看出它身上肌肉的纹理走向,真是异常的强壮。
它没先靠近两人,而是抬头,细细地闻嗅风中的味道,再次确认后,才款款走到了戎峰对面。
边鸿惊叹的比了一下,这狼王骨架非常的大,就站在那,背高要到自己的腰线。
大自然有着神奇的造化之力,不仅有山君那样几乎通灵的存在,也孕育出了各种瑰丽的生命。
而后黑色的狼王看着两人就是一仰头,意思是问,找它干嘛,有事儿就说。
那狼王在边鸿眼里已经是一只极其威武的野兽了,但在戎峰看来,也一般,是灭蒙山里寻常的物种。
毕竟,即便它的背高到了边鸿的腰,横向比过来,也只到自己的大腿之下。戎峰认为,无论多凶猛的狼,个体也不足为惧,它们真正能够盘踞一处领地的因素,是胜在族群力量与严谨的成员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