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 第1章

作者:菇菇弗斯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甜文 先婚后爱 穿越重生

《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作者:菇菇弗斯

文案:

穿越古代,原本事业有成的常霄喜提天崩开局。

被赌鬼爹赌没的房子x1

遭连累被债主打伤的胳膊x1

爷爷临终前逼娶的哑巴小夫郎x1

而原主只是个身无分文,没有半点功名在身的书生郎。

一看书就犯困的常霄:“……”

改行,必须改行!

说罢果断脱下儒衫,做了个进村下乡,走街串巷的小小货郎。

有道是:

一架货担在肩头,挑起琳琅兼锦绣。

锅碗瓢盆针线剪,油盐酱醋糖酒茶。

夏日贩扇冬售帽,百物皆有样样全。

……

靠着货担小板车,两片嘴皮一双脚

箱里银钱愈足,小日子越过越有

——

数年后,家中上下两层的南北货行。

守着样样俱全的铺面,常霄咂口暖乎乎的好酒,和膝下一双孩儿话起当年。

说到兴头上,指间微烫,原是夫郎如意从炭盆上拾下几粒开了口的熟板栗。

重新学会讲话的小哥儿眼眸弯弯,认真咬字,“好吃,甜的。”

片刻后尝了甜栗子的两个皮猴儿跑远了

常霄倾身靠近,在小哥儿唇畔轻沾——

嗯,是很甜的。

【阅读指南】

1、本文时代、地域均架空,有参考有乱编一锅烩。

2、主攻种田,攻受互宠,哥儿设定,正文含生子、养崽,介意勿入哦。

3、受的哑病是心理原因,会逐渐恢复。

4、细水长流日常向,结局不会大富大贵。

内容标签:布衣生活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甜文 先婚后爱

搜索关键字:主角:常霄,曾如意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穿越小货郎养家日常

立意:天生我材必有用

第1章 穿越

常霄睁开眼,又闭上。

然后再次睁开眼。

……

他紧盯着头顶的破旧木梁、茅草屋顶,又环视一圈周遭的夯土泥墙,不得不接受自己穿越了的事实。

不是穿书,没有系统,唯一的金手指大概就是他自带的21世纪脑子。

然而他不是学霸,没法走科举之路连中三元,也不记得任何一个技术配方,不会制肥皂蜡烛和香水,也不懂造纸炼钢做玻璃。

早知如此,以前就应该多看点手工区主播的视频并全文背诵。

——

常霄,或者说原主,本是一名县城的普通书生郎。

某日下学返家,原主发现父亲常佩泉不见了踪影,连带消失的还有家中一些细软财物。

次日早晨,更是被上门讨债的债主直接堵了个正着,道是常佩泉欠下百贯赌债,如今不见了人,只能父债子还。

原主哪里掏得出这么多钱,为此挨了一顿打,被迫在出卖家宅的契书上画押不说,还和夫郎一道被当场扫地出门,流落街头。

原主身无分文,没处可去,无奈求到了夫郎曾如意的娘家门前,不料人家翻脸不认人,直接闭门不迎客。

后来还是曾如意典当了一只贴身藏着的银镯,换来五百个现钱。

带着这五百文,原主决定带着曾如意回乡下老家,一个叫寨子村的小地方。

昔年他祖父发迹,迁居县城前,便是在这里长大的。

然而常家人举家进城、迁走祖坟后多年不归,原有的老屋早已坍圮。

如今小辈归乡,全赖里正做主,给他们夫夫两个寻了个盖在村里碾场旁的茅草屋暂住。

原主一介书生,哪里经过如此风浪,惊惧之下便一病不起,高热持续,谵语连连。

既现在芯子换做了常霄,估计原本的小书生已然不在了。

常霄无论如何也记不起自己在现代遭遇了什么意外,只知他好不容易奋斗到手的事业眨眼归零。

装修时精挑细选的智能电动床,还没享受几个月,就换成了身下垫着干草的简陋土台子。

甚至还多了个夫郎。

所谓夫郎,便是哥儿,即普通男子之外,另一类可生育的男子。

他们生来眉间一点红痣,称为孕痣。

古时男子娶亲不易,娶不到姑娘的,便娶哥儿,横竖都能传宗接代。

哥儿要的彩礼少,贴的嫁妆却多,当初原主娶曾如意,是在祖父的逼迫下不得不为之。

因祖父一来想借冲喜延寿,二来惦记曾如意过门时带的嫁妆,可以拿去填家里的亏空。

两头都想抓,两头都落空。

冲喜无用,老头子还是一命呜呼。

亏空尚未全部填明白,常佩泉就捅出更大的篓子。

常家改换门楣,摘取“泥腿子”的名号不过两代人,原主就又回到老家啃泥巴了。

扶着受伤的胳膊艰难下床,常霄用剩下的一只手把原主仅有的随身物品全翻了一遍。

扇子、香囊、荷包,全都是书生附庸风雅的装饰物。

荷包里也不装钱,而是放一个小小的茶叶包。

古代没有咖啡,泡茶还要烧水,原主读书读困了就干嚼茶叶提神。

他看了又看,单独把扇子拎了出来。

也不知道扇骨是什么木头,上面的字画出自谁手,兴许能送去当铺换两个钱。

还有出门时穿在身上的外袍,摸着料子不错,该是绸缎所制。

若说扇子的价值不好论,衣裳是肯定行的。

因为原主记忆里,就曾做过夏日典当冬衣,换钱买书,而后赶在冬日到来前再行赎回的事。

别看常家落魄之前,看着是小康水平,实际里子早就烂干净了。

原主念书花销不小,全靠祖父从指头缝里抠一点,再凭抄书赚一点,得来的也留不住,转眼便换做笔墨纸张。

做完这些,常霄准备到屋外看看。

同一屋檐下还有另一个大活人,按着而今礼法,也不是说和离就能和离的,姑且瞧瞧好不好相处,走一步看一步。

碾场是收了麦子后碾粮、晒粮用的,为免有人偷粮食,每夜会打发几个青壮轮着守夜,他们现下住的茅草屋就是做这个用处。

因而修得简单,好在即使如此,门前也围出个小院,放了口水缸,几样公用的农具。

另有一个小小的灶屋,常霄探头往里看了看,是那种简易土灶,并没有锅,墙角堆放着好些干柴。

古时候铁锅估计不便宜,没有也是寻常。

只是这个开局未免太艰难了点。

不知原主昏了多久,期间曾如意又是如何度日的。

想什么来什么,树枝扎成的院门起不到多少遮挡作用,常霄很快看见一个年轻哥儿手提水桶,一步步往这边挪。

他果断上去帮忙,不管原主和夫郎关系如何,就算看见个陌生人在路上费劲做事,凡是热心的都要上去搭把手的。

哪知他的突然出现,把曾如意吓了一跳。

换个人这时候肯定要问常霄是何时醒的,奈何曾如意是个哑巴,也是原主起初对这门亲事万般不从,后来在祖父的道德绑架下不得不答应的主要原因。

据说小哥儿尚年幼时双亲意外身故,他目睹全程,受了惊吓,就此口不能言。

原主是个书生,不说自诩风流倜傥,肯定也畅想过红袖添香,娶个哑巴做夫郎,成日大眼瞪小眼,焉能有半点意趣。

换成常霄,他没有那些事关风月的遐思,作为旁观者,只觉得曾如意怪可怜的。

一个孤儿,寄人篱下,又赶上不做人的大伯和伯娘,只管把人随便嫁了,不管之后的死活。

“我帮你。”

常霄主动开口。

他个子高,年岁长,力气也更大。

即便只有一条胳膊好使,也提得动半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