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鬼屋
“也只能这样了,今天天气不错。让厨房的师父们准备一些点心和饮料,我们出去郊游吧!”凌宵双手撑在阳台上,已经是深秋了,阳光开始变得柔和起来,照在身上刚刚好。
“是。”列昂把凌宵的床整理好后,就拿着凌宵换下来的衣服退出去了。
既然要出去郊游,就要准备一些东西。不过首先要带的就是书,无聊时可以坐在树下看书也是件挺不错的事情。捡了两书不算厚的书,凌宵就开始在室内打起了太极。
虽然剧烈的动作不能做,可是太极却是可以打的。温和的太极不但是老人们的最好,也是中医们喜欢的养生运动。
其实他还会五禽戏,不过因为凌宵本来就练了十几年有点烦,所以只是偶尔才复习上一番。大多数时候他只练太极和做特种兵训练。不过最近几个月好像身体没有那么灵活了,看来五禽戏还得继续练才行。
一遍太极结果,身体放松许多。正好列昂进来告诉他一切都已经准备妥当,可以出发了。
拎着两本书凌宵走下楼,却被一屋子的人给吓了一大跳。怎么都在这等着,他们该不会也要去吧?凌宵很纠结,而且看母亲的态度似乎还要带一大堆的侍人。这还是郊游吗?怎么看着像搬家。
“儿子,我们跟去你不会反对吧?”伊丽莎明知道凌宵不会拒绝还故意这么问,存心要逗他玩呢!
“我反对你们就不跟吗?”凌宵扫视了父亲、爷爷和外公一眼,他们脱下了碍事的长袍,穿上了骑马装。一个个的看上去倒是很英武不凡,就是脸上的兴奋表情太刺眼了,有损形像。
“当然不可能。”埃罗尔接得非快,难得一家人去外面玩,说什么也要跟。
“那还问,逗我是吧!”凌宵白了他一眼,这算什么父亲,居然看儿子笑话。
“好了,太阳头挂正中央了,再不走天就黑了,还玩什么啊!”老公爵到是心急了,现在太阳不过刚上树梢,在他口中就变成了正中央,也太夸张了。
“走吧!今天我们也要好好的游玩一番,这些日子发生了太多的事,正好疏理一下心情。”侯爵戴上帽子,精神抖擞拉着老公爵就走。
两位长者都动了,剩下的人也不好再继续待下去。大家都有序的走出城堡,手上还拿着一些必需品。
凌宵看了下随行的人员,除了公爵一家。还有管家、罗比、列昂和莉莉,一行人总共九人就这样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因为是郊游,所以没有备车,大家都决定是走到哪里算哪里。
蓝天、阳天、青山、绿水,还有小动物们的叫声。看着、听着这一切,就算心情再如何沉闷的人也会好转的。
虽然已经是深秋了,可是公爵府所在的星球基本上是个常绿星球,星球大多都数于耐寒性的植物,就连冬天下雪都保持着常绿。
因为顾虑到凌宵是个医生,很喜欢野外的药草,所以出来时列昂还带上了药篓,可把他高兴死了。一路走来,指挥着众人替他采药,而他自己却拿着本书时不时的坐下来看,相当的悠闭,让一群人恨得牙痒痒。
“干嘛这样看我,是你们自己说我帮人采药的。我可没勉强大家。”凌宵眨了眨眼,模样甚是无辜。
对,你是没勉强,可大家谁敢让你那副没完全康复的身体去干活啊!再加上偏偏他说的又是事实,于是大家闷头苦干,把气发泄在了药草上面。
可怜的药草们,希望你们在这群失去理智的人的手中可以保持完好。因为不是什么珍贵的草药,而是一些路边上随处可见的,所以凌宵也就没有阻止他们的行为,就当是让大家泄火了。
凌宵翻着书,可是被这秀丽的风景所吸引,根本静不下心来看。左右看去,发现一些五彩的石头。好奇心一起,立即跑了过去。随便捡起一颗拿在手中,石子的表现十份的光滑,而且还有一些精美的斑纹,非常的可爱好看。
“有点像雨花石啊……”说到雨花石,凌宵看了眼正挖草药挖得专心的父母。
“雨儿轻轻飘心儿似火烧;那是谁的泪在脸上轻轻绕。
石对雨的爱就像蓝的海;虽有万千语不知怎么去表白嗨!你在哪儿;嗨!我看不见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深深的埋在泥土之中
你的影子已看不清;我还在寻觅当初你的笑容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深深的埋在泥土之中千年以后繁华落幕;我还在风雨之中为你等候我还在土中为你守候……”正宗的华夏人唱这首歌要比伊丽莎和埃罗尔唱出来的更有感情,咬音更准。
虽然已经听过一遍,但老公爵和侯爵不得不说,埃罗尔和伊丽莎的歌声比不上凌宵,就这种感情都是他们无法模仿。
而埃罗尔和伊丽莎听到父亲们的评价也没有生气,就这首歌他们的确不如凌宵。再说了,凌宵是他们的儿子,唱得好听他们的脸上也有光啊!
第27章
凌宵唱得很专心,连林子里的鸟儿们都被他的歌声吸引住,全部停在树梢,静静的听着。
拿出一块手帕,包起几块看中的石头,家乡的雨花石今生估计是无缘再看到了。那么,偶尔就看看这个星球的雨花石做来想念吧!
一曲罢,四周都没有声音了。大家还没有从刚才的天籁之音中回过神来,他们的脑海还醉在歌声的余音之中。
凌宵也没有叫醒他们,而是安静的坐在树下用草编起了蚂蚱。小时候爷爷带他到乡下治病的时候,跟乡下的孩子学的。那时候他什么也不会,可被取笑惨了。现在想想都觉得小时候的自己挺丢人的,居然连个草戒都不会编,更不要说其他高难度的小动物了。
等自己好不容易学会编蚂蚱,正要向大家学习新的编法时,爷爷看完病就带着他回去了。而自己依依不舍的告别了新朋友,手里抓着一只自己唯一编成功的草蚂蚱回到了城里。
犹得记他在野外做生存训练时,没有食物只好抓蚂蚱吃。刚开始时吃一只吐一场,吃一只吐一场。越吐越吃,这样直到麻木,最后几只一起吃的时候连脸色都不变一下。小时候何曾想过手中的抓来玩乐的虫子,有一日会成为他的口中粮。野外生存训练一般队长都挺狠,别说口粮了,连火都不准带。而且一旦升火被抓住就算淘汰出局了。为了不让自己出局,除了要避开后面追捕的人,还要想尽办法找吃的。他因为是中医,知道那些树皮草根可以吃那些不可以吃,所以经常性肚子里装满了一肚子的草和树皮,比起其他的队友们来说要相对好上一点。只是吃了以后,难消化,每次训练完了吧他还得给自己开一副消食的药。
“少爷,这是什么?”列昂是凌宵的侍官,他的责任就是照顾好少爷。就算少爷以后去了军院他也会跟去,去军队也会一直跟着。
“蚂蚱,送你。”凌宵把自己编好的蚂蚱放在了列昂手中,看来大家在他编蚂蚱时候都恢复过来了。
“列昂,你会一直跟着我吗?”凌宵对站在他身后的列昂问道,相处了这么长的时情,相互之间也有了感情,如果临时换人的话他会不习惯的。
“会,除非少爷不要列昂。不然列昂会一生跟着少爷的。”列昂一开始就很愿意做凌宵的侍官,这是他主动向公爵求来的。
“为什么呢?跟着我肯定会上战场,到时候甚至有可能把命都丢掉。”战场上的变化太多了,谁都不敢保证自己能活到最后。
“即使到了那时,列昂也不会退缩。”能和你死在一起,也是幸福吧!列昂看着凌宵俊美的脸宠。不同与帝国刀刻般的五官,少脸的脸很细腻精致,有着帝国没有的温文尔雅中还夹带着神秘的气质。这肯定是少爷家乡才有的气质,最起码在帝国和联盟,甚至是其他的种族国家也没有这样的气质。
“好,我会很努力的让自己活到退休的时候,这样你不用死,我也不用死了。”凌宵拍了下双颊,给自己打气。
“少爷加油,列昂会努力成为配得上少爷的侍官。”列昂庄重的起誓,他不但要做一个好侍官,还要保护少爷。
“好,你也要努力哦!”凌宵附送了一记微笑给他,这让列昂在以后的两千多年岁月中一直珍藏着这个笑容。
“这样好吗?把列昂放在宵儿的身边?”伊丽莎把一把草药扔进药篓,还用她那双沾染了泥土的手把埃罗尔的脸转向凌宵所在的方向。
列昂喜欢公爵府的小公爵,这是许多公爵府的侍人和亲兵们都知道的,甚至于埃蜀尔他们也有所闻。
“没什么不好,这样他就会尽心心力的照顾好宵儿。如果宵儿喜欢他,那是他的福气。不喜欢,也没有什么。以宵儿的身份要找一个喜欢的女人或者是正君都很容易,只是到那时就不能再让他留在宵儿的身边的。”其实埃罗尔到身份到没有像其他大贵族那样在意,列昂其实很不错。只是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凌宵喜欢。不然,就是皇帝来说都没有用。
“你就不怕他为了宵儿做出些什么疯狂的事来?”老公爵和克拉伦斯侯爵走了过,两人显然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不怕,我相信宵儿可以应付。而且列昂那孩子我还是比较了解的,他做不出那样的事来。”那孩子其实一直很自卑,因为他的身世是公爵府中最低的。父亲是杀人犯,母亲是妓女加骗子,在他刚成年,双亲就被送进了荒星服刑。如果不是他在学校够优秀的话,根本不可能被招进公爵府做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