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脂肪颗粒
见到贝蒂走远了,约翰大叔才对我说:“这姑娘胆子小的像兔子一样,还很害羞,不过心地善良也很勤快,是个好姑娘。”
我笑着应了一声。
约翰大叔爽朗的笑了,拍拍我的肩膀说:“小伙子,听说你昨天被赶出了客厅,没事干的话,帮我劈点木柴吧。”
说着就带我去了后面的小树林,几棵小柏树倒在地上,一个树墩上卡着一柄生了锈的斧子。
我脱了外套,抓起斧子开始劈柴。
约翰大叔牵来了他的破马车,对我说:“多帮我劈一些,我现在去镇上,回来的时候给你带些酒。”
“你去吧,交给我了。”我点点头说。
“年轻小伙子就是招惹姑娘喜欢。”他离开的时候,我听到他低声嘟哝……
第15章
劈柴的时候,我身上的衣物都被汗水打湿了,尽管天气很凉,我却汗流浃背,特别在太阳出来以后,初春的太阳简直晒得人受不了。
于是我脱了上衣,光着膀子继续劈柴。
这时,我听到哒哒的马蹄声由远而近,抬头一看,早上出去骑马的男爵已经回来了。他骑着马慢慢靠近,最终停在了我身边。
我站在一堆木柴中间,而他坐在马背上,依旧是居高临下俯视我的样子。
“您回来了,男爵大人。”我擦了擦脖子上汗水,拘谨的向他问好。
男爵依然没有说话,只是坐在马背上望着我。他的目光有些奇怪,我简直如坐针毡,原本身上热气腾腾的,现在却冒出了鸡皮疙瘩。
就这样过了许久,在我以为这种尴尬的氛围会一直持续下去时,男爵终于拉了拉缰绳准备离开。
我终于鼓起勇气,挡住了男爵的去路。
“大人,可以听我说几句话吗?”我仰头恳求道。
他愣了一下,似乎有些犹豫,但还是从马背上跳了下来,然后看向我:“说吧,有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从何说起,只得啰啰嗦嗦的解释:“管家把我赶出了客厅,因为……因为我惹大人您生气了,庄园正在裁人,我恐怕会被裁掉。您知道的,我家里有弟弟妹妹和母亲,一家人没有别的收入,我恳求您宽恕我的过错,我不能离开庄园……”
男爵缓缓走近,一直走的很近,他站在我面前,我甚至能感到他呼出的气息喷洒在我脸上。我尴尬的后退了一步,而男爵又前进了一步。
我低下头,不敢去看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神我很熟悉,前世时,他总是用这样充满侵略的眼神凝视我。那时候,每次看到这种眼神我就难以忍受,恨不得马上逃离,而现在也是同样的感觉。
正纠结的无以复加时,一个忽然的碰触让我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我看着那只摸在我左胸上的手,顿时有种无力感。圣母在上,青天白日里,他这是在干什么。
已经过了好久,那带着白手套的手还在我左胸上流连,我很想说一句,您要摸到什么时候,这又不是女人柔软的胸脯,有什么好摸的。但是想到这位大人大约是喜欢男人多过喜欢女人的,想来他大概喜欢男人的胸肌多过喜欢女人的胸脯。
我被他摸得尴尬不已,不得已退后了几步,拉开跟他的距离。我不知道怎么会发展成这样诡异的局面,前世他从未对我有什么越矩的举动。我们最亲密的行为,也不过是那次晚会上,他喝醉了,强行吻过我一回而已。
我的后退惊醒了他,他收回视线,低垂的眼角带了些许傲慢,我听到他说:“好吧,我宽恕你对我的冒犯。”
我瞬间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好吧,就当是我冒犯你了,你这乱占便宜的不要脸的混蛋。
他把马的缰绳扔给我,然后走在前面:“把我的马送回马厩。”
我目送他离开,然后摸了摸身边的黑马:“嘿,泰拉,好久不见。”
泰拉是一匹母马,来自东方大草原的优良马种,是男爵最喜欢的一匹马,他打猎和骑马的时候总是牵着泰拉,是男爵的宠儿。
泰拉打了个响鼻,我猜它并不喜欢我这个陌生人碰它。
到中午时,我一进厨房就有人来通知我,亚伦管家在他的房间等我。
我紧张的来到管家室,结果管家告诉了我一个惊人的消息。
“男爵大人为了感谢你照顾他,把你任命为他的贴身男仆了,从今天起你就是男爵府上的人了,男爵大人离开的时候,你就跟他一起走。”亚伦看着我,语气平静而认真。
“什么?等……等等。”我不可思议的问:“让我跟男爵大人一起走?这是男爵大人的意思吗?”
“怎么?难道你有意见?”亚伦皱眉,继而他又说:“就算有意见也轮不到你拒绝,子爵大人已经答应了。”
天啊,我怎么能离开莫蒙庄园呢,我急躁起来,这样我的计划不就被打乱了吗?我向男爵请求原谅的初衷是不被赶出莫蒙庄园的,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办。
就在我焦头烂额的时候,有人为瞌睡的我送上了枕头,刚吃过午饭,凯瑟琳小姐的贴身女仆就找来了。
“这是凯瑟琳小姐给你的,听说你母亲生活不易。”阿黛尔给了我整整五镑,相当于我一年的薪水,这十分大方。
“哦,真是仁慈的小姐,请你代我感谢她,我母亲看到这些钱一定很高兴。”我喜形于色的说。
作为凯瑟琳的贴身女仆,阿黛尔长得并不漂亮,甚至挺丑的,黑色的头发很稀疏,为了不露出头皮,所以总是挽起来。好在她性子温柔,也非常机灵,不然凯瑟琳也不会选她当贴身女仆了。
“还有一件事要恭喜你,听说你有两个妹妹,凯瑟琳小姐说,她会告知管家让你的大妹妹来莫蒙庄园当女仆,小姐的意思是……可以贴身伺候她。”阿黛尔微笑着说。
“这可真是太好了,小姐真是太仁慈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小姐才好了。”我表现的十分激动,语无伦次的感天谢地,直到阿黛尔满意的离去,我才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想打我家人的主意吗?那你打错算盘了。
当天下午,我向管家请了假,回到家里。
“真的吗?庄园的小姐说我可以去当她的贴身女仆?”妹妹安琪兴奋的问我。
“是的,你准备一下,今天就跟我去庄园。”我说。
“我呢?我也可以去吗?”小妹妹艾莉在一边缠着我问。
“滚开,你才9岁,别捣乱。”母亲也很高兴,她拉着安琪满意的说:“真好,幸亏我没急着把你嫁出去,果然就有了更好的去处,你们两个的年薪加起来有十镑吧。”
等我带安琪出门的时候,兴高采烈的姑娘又害怕了,她捏着自己的旧裙子,满脸紧张:“我没有别的衣服可穿,这么破烂会不会被人耻笑。”
“亲爱的,我刚刚进庄园的时候,连双鞋子都没有呢,是穿着草鞋进去的,你都忘了吗?所以别担心。”我安慰她说。
“凯瑟琳小姐怎么样?她好伺候吗?会不会对我很凶?”
“她一定会对你很好。”
“真的?”
“真的。”
“我该怎么做?我该做些什么呢?我好害怕哥哥。”安琪仰望着我,像只被吓坏的小羊羔,一双眼睛闪动着不安。
“好姑娘,你是我们家里最聪明的女人,相信我,跟凯瑟琳小姐相处一会儿,你就明白该怎么做,该做些什么了。”
安琪愣愣的望着我,依然满脸不安。
我微笑了一下,把妹妹抱在怀里,轻轻对她耳语:“哥哥我将会为成为奥斯卡男爵的贴身男仆,凯瑟琳小姐想要嫁给男爵,所以她把你要到身边,一面可以借你控制我,一面可以探听男爵的消息,你懂了吗?”
安琪听后,缓缓的笑了,她瞪着大眼睛说:“哥哥的意思是她会迁就我。”
“我早就说过你是我家最聪明的女人。”我亲了亲她的额头说。
安琪跟前世的我一样,一模一样,我们都是积极向上、眼热富贵的人,同时我们也都狡猾充满心计,为了向上攀爬不惜一切。但是安琪比我幸运,因为她永远都不会爱上凯瑟琳小姐。
凯瑟琳想要通过我的家人牵制我,那她就大错特错了,既然她想给我找个帮手,那我就却之不恭了。从来只有人在明处,我在暗处,才最让人安心不是吗?
当天下午,安琪成为了凯瑟琳小姐的贴身女仆,而我也接到了离开的通知。
“明天一早,我们就要跟随男爵大人回王都了。你是新来的,要早点收拾好行装。”男仆名叫比利,三十多岁的样子。前世时,我跟他没有太多的交集,因为那时候男爵的贴身男仆只有我一个,现在是我和他两个人。
“是的先生,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那么我必须提醒你一句,我们德尔曼庄园可不是等闲之地,我不希望见到你有任何无礼的举措,考虑到你是莫蒙庄园的男仆……”比利话里有话,看来子爵一家已经臭名远扬了。
第16章
(从这章开始可能文风和人物性格会有所不同,毕竟隔了一年多了= =)
男爵的四轮马车十分奢华,可惜我只能站在后面的车辙上,用双臂护着行李,拥抱迎面而来的冷风。
直到现在我才回过神来,自己真的又被奥斯卡男爵要走了一次。
前世这件事发生了几年之后,而现在……
我的理智告诉我不应该接近男爵,可我的所作所为却无意识的相反,不停的靠近,甚至更进一步。
当然这次与前世不同的是,没有任何人知道男爵对我有‘特殊’的好感,布鲁斯一家人更是毫无所觉,只当男爵这么做是为了感谢我。所以他们虽然觉得我可以成为一颗棋子,却也没有太把我放在心上。
最明显的就是,凯瑟琳小姐没有亲自上阵讨好我,而是要了我的妹妹当女仆。要知道前世时,她可是特意对我表露出情谊了,一位贵族小姐对一个低贱男仆表露情谊,要么是小姐太傻,要么是男仆太傻。
最后,证明是男仆太傻。
王都的春天来的特别快,几乎一眨眼的功夫,大地就变绿了,匆匆赶了几天马车,我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抵达了男爵在王都郊外的庄园。
德尔曼庄园丝毫不比莫蒙庄园差,甚至还要更辽阔一些,男爵很富有,所以他的土地多的惊人,简直可以覆盖整座小镇。
我听比利说,小镇上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是男爵的佃户。他说这话的时候十分自豪,作为男爵的贴身男仆,他的地位非同一般。男主人的贴身男仆在地位上仅次于庄园的大管家,所以他自视甚高也是应该的。
站在德尔曼庄园的土地上,我感慨万千。
这是前世时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在这个庄园里,我度过了一生中最体面的日子,因为我是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除了管家外,所有的仆人都要尊敬我讨好我。尽管我很不知足,厌恶这些讨好,因为这些讨好来的太过恶心,他们统统始于男爵对我见不得人的心思。
我们到达城堡门口的时候,几十个仆人已经事先等候在了大门口。
德尔曼庄园跟莫蒙庄园很不同,这里的仆人普遍穿单调的深蓝色衣物,就像他们主人的性格一样沉默。一位中年管家在马车前迎接了男爵,并在男爵下车的第一时间通知他:
“大人,哈洛克伯爵来访……”
男爵点点头,独自走向了宏伟的城堡,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实际上自从我跟他离开,他就再也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他这样的表现,让我一度以为那天被触摸的事情,只是一个幻觉。
这时,一位下级男仆过来对我说:“先生,请跟我来,我带您熟悉一下庄园。”
我跟随男仆绕过正厅,来到了庄园的仆人休息室,这间休息室并不狭小,可是当这里聚集了众多仆人时,也就显得狭小了。
德尔曼庄园拥有上百个仆人……
由于前些年的圈地,大批农民失去工作,他们涌入城市讨生活,然后进入采矿厂、纺织厂成为工人,或者进入富裕的家庭成为仆人。
据说在王都,有十分之一的人都是仆人,可见仆人这项职业有多么兴旺。不过大部分民众家里也就雇佣一两个女仆,最多加上厨子和车夫。更何况很多家庭雇佣的女仆是从贫济院收养的小女孩,这种女仆不需要付钱,管吃管住就包你虐待打骂了,所以一些很穷的家庭里也可以有女仆。
收入在100镑左右的夫妻,完全可以雇佣两个男仆;收入超过1000英镑,可以负担起10个仆人;收入超过5000英镑,这个级别至少要雇佣几十个仆人,才算是符合身份。有钱人必须雇佣仆人,这是身份的标志,所以有些人哪怕没钱也要雇佣仆人,你甚至会看到奇特的现象,有些人穷的像乞丐,可身边居然跟着一个仆人。仆人的多寡是富人炫耀身份的资本,这代表他们不用动手做任何事情,哪怕穿衣服,都有人帮忙。
在一座大庄园里,低等仆人的年薪在5镑左右,包括小马夫、打杂女仆、打杂男仆,厨房女仆、厨房男仆;中等仆人的年薪在10镑左右,包括守门男仆、传菜男仆、房屋女仆、马夫、厨子、园丁、庄园看守;高等仆人的年薪在15镑到20镑之间,包括贴身男仆、女管家;精英仆人年薪在20镑到50镑之间,包括男管家、家庭牧师、家庭医生等,于是这种大庄园里的仆人间有森严的等级。如果你是打杂,那么就绝不可以凑到主人面前端茶递水,一旦破例,管家就会立即遣人。
当然了,即使是仆人也不是人人都能当的,尤其是这些大庄园里的仆人,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普通人连想都不要想。比如在这里面服务的高级男仆,他们甚至必须读书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