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颓
洛绎终于微微抬起了眼看向白诩翊,也仅仅只是抬起了眼。
[哦。]
[先生不救他吗?]
[……与我何干。]
白诩翊微微眯起了眼:[先生,他是你的小厮。]
洛绎当然知道,从进门看到地上人的身形的那一刻,他就知道地上的人是谁了,但是灰衣青年依旧冰冷地道:[那又如何?]
[先生真无情啊……]白诩翊满足地说,口气是赞叹的:[真好。]
[我只医救你。]洛绎不含一丝感情地说:[别人与我无关。]
白诩翊愣住了。
洛绎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话会产生多大的歧义。没错儿,洛绎他只能为白诩翊治疗,三个月的时间就算是最顶尖的天才也只能学得医术的皮毛,所以为了完成任务的洛绎只是将治疗白诩翊的所有过程都死记硬背下来——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在白诩翊的什么地方扎针用药,但是他完全不知道他扎的那个地方叫什么、用的药材是从什么植物上取下来的。洛绎承认他就是个江湖术士在招摇撞骗,一旦要面对其他病人,哪怕对方患的是感冒他也无法治疗,从二十一世纪过来的某骗子除了知道感冒要喝板蓝根而完全不知道板蓝根是怎么弄成的。
如果真让洛绎来救那人,他唯一可以写出来的“药方”是死亡通知书。洛绎控制不住地瞥了一眼地上的人,却正好望进了一双仇恨的眼睛。
地上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抬起了头,记忆中那白净讨喜的脸已经不见了,那人的整个脸都腐烂掉,散发出一股恶臭。怕是听到了刚刚的对话,唯一完好的双眸此时正愤恨地盯着高高在上的洛绎,宛如厉鬼,无声地申诉着他的嫉恨与愤怒。
洛绎收回目光垂下了眼,一脸淡漠。
白诩翊像是回过神来,雪白的人儿阴阴柔柔地笑了,似乎从骨子里都散发出愉悦的味道,那种毫不掩饰的、与那阴柔鬼魅外表严重不搭的欢愉让洛绎不由自主地看过来。
[他是你的小厮,我不会让他死。]
蛇轻柔地说:
[我把他还给你,洛绎。]
***
洛绎呆滞地看着手腕间的那条红线,一动不动地,死死地,他害怕,害怕他只要一个转眼,就会遗忘一切。
“洛绎……”
蛇从后面缠绕过来,舔舐着洛绎的耳朵,似乎想要勾起洛绎的注意。
“你——”洛绎嘶哑的声音如困兽般带着斯底里:“你对我做了什么——!?”
不对劲不对劲完全不对劲——直到现在,洛绎才终于意识到,一切都走上一条不可挽回的道路。自从被囚禁起来后,他的思绪变得迟钝,总是感到困倦,睡着后总是开始做梦回忆起以前的事,梦见他作为鬼医与白诩翊相处的那一段回忆。最初洛绎是以为被索取过度才会感到特别疲惫,但是那种深入灵魂深处的怠倦明显不是身体而是精神上的。他像一个老人一样迟钝,然后开始健忘,很多事情他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了——早该意识到的,“洛绎”怎么可能那么脆弱,怎么可能患上那愚蠢无比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白诩翊如蛇般嘶哑的声线婆娑着洛绎的耳垂:
“虚无香……很好闻罢?”西燕的国师低低沉沉地笑了:“它对于那些顽固的人特别有效呢,虚无神总是能感化一切,不是么。”
洛绎的瞳孔猛地紧缩,他知道白诩翊口中的“虚无香”是用在什么地方了。宗教总是不缺乏控制信徒的手段,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
蛇看着他的猎物,低哑残忍的话语一点一点地将猎物逼到极处:
“最初你会感到迟钝,你会在睡梦中不断地记忆起我们之间的相处,再不断加深印象。与之相反的是,你会慢慢地忘记除了我以外的一切……”
“到最后,你所有的都没了,只剩下我。”
第50章 第五骗 破碎X角力X迷失
洛绎陷入沉睡中,身不由己地梦见了过去。
咚——
白色的身影再一次地摔在地上,洛绎坐在门口,一手端着茶,一手抓着一卷药书细细地读着,即使是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灰衣青年的眼睫依旧没有抬起,不带一丝情感地哼了一声:
[起来,继续。]
地上厚厚地铺了一层毯子,就算是摔在上面也是不大疼的,白诩翊雪白的身子在那猩红的地毯上如同一条白蛇蜿蜒着,他从地上撑起上半身,银色的长发在地摊上摩擦出悉悉索索的声响。
白蛇向洛绎伸出了手:[我站不起来。]
[随便叫一个人过来扶你。]洛绎翻了一页,漫不经心地回答。
白诩翊仰着头,像是一条蛇后仰起脖子做出攻击的姿态,一金一黑的眸子直勾勾地瞅着洛绎。
[白诩翊,]洛绎的眼睛依旧盯着书页,声音清冷:[我只答应过治好你,别让我干多余的事!]
[我知道了。]白诩翊阴柔地笑了,没有坚持。
第二天的复健,洛绎带着书卷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异香,还是那个铺满地毯的房间,白诩翊坐在轮椅上对着他微笑。
[洛绎,]那人愉悦沙哑的声音像是邀功一样:[我今天做好了准备。]
西燕的国师吹了吹手中的烟壶,然后洛绎就看见一个“人”出现……不,那东西根本只能被叫做“人柱”!光秃秃的肩膀,眼睛耳朵均被挖去,然后连同嘴巴一起被肉色的胶状物糊住,那东西简直只是一个活生生的肉柱子了!
[我有‘柱子’。]白诩翊眯着双眼,语气恳切:[所以洛绎,你不用碰我了啊。]
洛绎背在身后的手掐皱了书卷,他一言不发地进了屋。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复健的每一天都能看到崭新的人柱,洛绎不断在心中告诫自己,已经是最后的复健阶段了,等到绝处逢生炼出来后他就可以甩手走人了——该死的白蛇精你还能更变态一点儿么……
[白诩翊。]
那一天,洛绎终于放下了他手中的书卷,用手指按着太阳穴:[我会做你的柱子,别让那些恶心的东西再出现在我面前。]
[……我以为。]蜿蜒在轮椅上的白蛇沙哑地笑着:[你永远不会在意其他人。]
[比起你的品位,]洛绎面无表情地看着白诩翊:[我觉得我稍稍能克制一下我的洁癖。]
白诩翊偏着头看向洛绎,似乎想要从他的脸上找出那句话的可信度。然后,那阴柔、苍白、病态的脸上露出了愉悦满足的笑容:[他们不会再出现了。]
洛绎知道白诩翊妥协了,但是他也知道,明明是白诩翊一而再再而三地妥协,这次输的是他的立场。
白诩翊伸出手:[过来,抱着我。]
洛绎盯着那双手,白诩翊的双手与它们的主人一样病态苍白,皮肤透明得可以看见紫青色毛细血管。洛绎微微抿紧了唇,最终站在了白诩翊的面前,接过了白诩翊的手。
不是第一次碰到白诩翊的皮肤,但是那种冰冷滑腻宛如爬行类的触感总是让洛绎感到极其不舒服,白诩翊的双手软得像是没有骨头,滑腻地贴着洛绎温热的掌心。
白诩翊的目光似乎恍了恍,他眯起了眼,咝咝地叹息着:[这是洛绎的温度啊……]
没等洛绎反应过来,白诩翊就支起身体贴了上去。洛绎的整个身子都僵硬了,他觉得他现在就像被一只蛇缠绕的可怜猎物,这个认知让他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两人是如此相近,连呼吸都缠绕不分彼此。因为不熟练的缘故,白诩翊好几次都摔到了洛绎的怀中,洛绎不得不忍受将怀里的那条人型蛇甩出去的冲动,那是身体的本能在叫嚣着危险。等一天的复健完成的时候,不仅白诩翊出了汗,洛绎的整个背都被冷汗打湿了。
这是第一次,两人如此接近。但那时候的洛绎完全没有想过,这对尝到他的体温的冷血生物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
洛绎将自己蜷起,缩在笼子里的角落,地毯上白绒绒的毛微微触着洛绎的脸,那纤尘不染的白色映得那双黑色的眼珠子越发地空洞与无神。
洛绎喃喃自语着,他觉得只要自己这样一遍遍说下去,他就不会丢失一切。可是周围的香气越发地浓郁,很多时候他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些什么了。
“……‘请与蛇保持距离,他很危险。’呐,攻略,我当初怎么就这么脑残呢,为什么没有意识到那条白蛇精就是信上提到的终极BOSS?……”
“……‘冬虫夏草桎梏的不是时间,而是你。’如果能再次见到那只虫子的话,我表示一定要给他找一个更好的饲主……”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错了,我个二货为什么要诗兴大发,剽窃可耻,抄袭可死,夏劲草我对不起你我当初跳崖只是在迁怒,你千万别受刺激……”
“……‘曼珠沙华所代表的是,无情无义。’……呐,攻略,其实最像曼珠沙华的,是我吧……”
“神说,我有罪。”洛绎眨了眨毫无光泽的眼,空洞洞地笑了:“是因为我发誓要让一百个女人为我哭泣吗?”
“第六十九任女友,工大学生,在分手时她哭了。”
“第六十八任女友,学前教师……”
……
“第一任女友,她叫眼睛,她一直都在哭,她说我做错了事……唔,这就是我的罪吗?”
洛绎蹭了蹭地毯,低吟着:“攻略,告诉我,这就是我的罪吗?”
他的声音越来越虚弱,越来越小,直到毫无声息,就像是他的记忆一样,粉碎了,如同房间中四处弥漫的熏香,一旦被风吹散,就再也没有痕迹。
“名为luoyi的罪……”
***
[恋……?]白诩翊拿着毛笔的手微微一顿,一点浓墨飞快地从笔尖扩散到宣纸上,白诩翊没有在意那已经报废的精心画作,他微微偏着头,瞥向洛绎的目光中微带点诧异和茫然:[为何用这个字?]
洛绎面无表情地回看着白诩翊,沉默。
白诩翊在作画,被半强制邀请过来的洛绎只能再一次地展开无视大发,随身携带一本札记来看,与白诩翊井水不犯河水地待在同一个空间内。两人就这样各做各地处了一下午,在洛绎刚开始纠结晚饭的时候,一直沉默作画的白诩翊突然问了一句:[用什么字来题它?]
洛绎下意识地盯着那副自画像,画外的白诩翊和画内的白诩翊同时盯过来的目光很有压力,还处于混沌状态的大脑被刺得一个激灵,反射性地迸出一个字:[恋。]
然后某骗子杯具了。
好吧他其实是口误,好吧他其实可以解释的!洛绎一直觉得,恋其实是一个极其彪悍的字,它的上半部分取自“变态”的“变”的上半部分,它的下半部分取自“变态”的“态”的下半部分。汉语果然博大精深,这字所蕴含的精神简直是某只白蛇精的完美诠释!
只是,面对白诩翊的诧异,洛绎默默地木着脸,无语凝噎:时间可以倒流么么么……
穿越说,可以,咪嗦。
对洛绎沉默的拒绝已经习惯以常,白诩翊阴阴柔柔地笑了,他重新摊开一张白纸,落笔写下一个几乎将整个宣纸占满的“恋”字。苍白病态的国师放下了毛笔,将笔墨未干的宣纸展开,淡雅的墨香在空气中飘浮。
[洛绎。]白诩翊眯起了眼,像是在细细欣赏着眼前的笔墨:[我很喜欢这个字。]
他伸出手慢慢地抚摸着白纸黑字,细腻地,煽情地。墨染上了那同样雪白的指尖,整个“恋”字被抹得模糊不清,糊成一团暧昧的灰晕。
[非常喜欢。]白诩翊的指尖停在“恋”字的中间,目光却从眼角瞥向洛绎,那声暧昧难明的[喜欢]让人根本分不清他究竟喜欢的是字,还是人?
洛绎突然有种极其、非常、万分不妙的预感,他的心底有一万头神兽在咆哮:尼玛的白蛇精是不是误解了什么,尼玛的我可以解释我真的可以解释,尼玛的剧情又像一匹脱肛的野马开始神展开——我,擦!
面对灰发青年波澜不兴的神情,白诩翊伸出手,苍白透明的指尖染上了点点墨色,带着一种凄艳。
[洛绎,一直留下来罢。]
蛇低语着:
[陪着我。]
有什么岌岌可危的存在,瞬间破裂了。
***
任谁看到那个由纯金打造的奢华笼子,第一反应就是里面一定关着一只稀有的珍兽。那只珍兽一定十分珍贵并且稀少,甚至全天下仅有一只,其价值才能抵得过这个无价的笼子。
白诩翊苍白的指尖顺着纯金的栏杆向下划去,贵重的金属一条条地倒影着国师嘴角那丝诡谲的弧度。
是的,非常稀有,非常、非常地,全天下只存在一个地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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