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果子
商量要什么时候离开,宁晓枫又去了丽颜阁一趟。给母亲留了一些私房钱,又给了赵学文一些零用钱,叮嘱他在容先生那里要好好读书,有什么不懂的不习惯的都可以去找沈晟丰。然后又给了佩珍一个名叫香发散的方子,让她交给下人制作,这东西现做现卖就好。只需要在头发上均匀的撒上一些再用篦子篦掉粉末,不止能去油去污,还能让头发散发出淡淡的香气。
佩珍看到这个方子,先问了一句这香发散能不能让孕妇使用。宁晓枫回忆了一下配方,都对孕夫无害,于是点了头。“佩姨,可是有很多孕妇不敢用胭脂水粉?”
佩珍点头:“是啊。有许多东西都是活血化瘀的玩意儿,有一些还有小毒。虽然胭脂水粉也不用吃进去,但是毕竟怀孕的时候需要多加谨慎才行。而且孕妇有太多的忌讳,就比如洗头都是个大问题。您这个香发散真真是个好东西。若是您能做出又可以保养皮肤,又能让孕妇放心使用的胭脂水粉。定会大卖的。您是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怀孕之后不能修饰自己,不得不看着丈夫去宠爱妾室。甚至等到孩儿满月的时候,已经失了丈夫的宠爱。”
又是这种问题。宁晓枫听后就皱了眉头:“行。那我接下来就专心研究这方面的方子。做好了都给你送来。”
丽颜阁那边交代清楚了,两个人又去了一趟悠然食府。自从建设完成开张之后,这悠然食府就成了下茂城的一个特别去处。只招待达官贵人绅商巨贾,远远看去亭台楼阁的,还听说里面有温泉。这在普通百姓眼里,俨然就成了仙家洞府一般的存在。都有人脑补出里面仙乐飘飘烟雾缭绕了。
不管那些普通百姓如何看待,如今不止是下茂城,就是郡城和其他几座附近城池的有钱人也都会相约过来。其实最初吃吃喝喝还是其次,主要是有一个可以完全安静不被打扰的地方谈天说地。又能彰显自己的身份。可后来吃了悠然食府的食物,人们才真正对这个“食府”二字郑重了起来。这里面的食物真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和乐趣。完全跟其他酒楼的饭菜不一样,吃着不但美味,而且每一道菜都有一个大吉大利的名字。
越是有钱的人就越在乎这些,宁晓枫和沈晟倾当初的这个提议,倒是让悠然食府多了个“风雅”的好名声。今天他们俩决定过去,除了宁晓枫写了十个新菜谱,要亲自过去指导那些厨师之外,他们俩还把沈晟洪和卢云给叫过去了。
叫上沈晟洪夫妻,用的名目就是给两个人道喜。但真实的目的,却并不单纯是这个。
沈晟洪没有多想。卢云却心知肚明。不过是跟沈晟倾和宁晓枫心照不宣。毕竟新得的那个庄子她是非常满意的。她相信沈晟倾和宁馥都不是吝啬之人,相反还极其大方。她不是不知道这两个人笼络自己是为了压住自己丈夫不要让他没事找事。但那又有什么不好呢?自己做的不过是个贤妻应该做的事情罢了。她可一点儿都不觉得亏心。
听到沈晟倾说,已经跟父亲求情,让他们夫妻二人等到孩子满周岁再离开沈家去单独过日子。沈晟洪十分震惊。他本来已经计划着,等再过两个月,卢云的月份不是特别大,又已经稳定之后就离开沈家。虽然他这么想也是厌倦了刘氏的种种,更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但是能让自己的孩子在老宅出生,这还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沈晟洪哪里能不激动。“大哥,父亲同意了?”
沈晟倾点头:“自然同意。弟妹怀的是他第一个孙辈,你当他舍得呢?母亲已经开始亲手给这孩子做小衣服了,可见他们是多期待这个孩子的降生。所以即便是为了他们,你们也多住上两年吧。晟洪,以前咱们兄弟有太多的隔阂,但那些毕竟已经过去了。到底咱们也是亲兄弟,我不在老宅,你要多帮衬父亲一些。”
沈晟洪感动得都不行了。“大哥,以前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不问是非就只听我娘的话。但以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傻了!你放心,我肯定不会让我娘和老三再捣乱的!”
卢云给他夹了块鱼肉:“你可别把话说得这么满。姨娘那边我是放心的。毕竟她也是真心为了咱们和孩子好。现在诚信礼佛,我心里也是感激。但三弟那边……哎,有些话本不是我一个妇道人家该说的,但今日只有兄嫂在,我就有些忍不住了。”
宁晓枫的戏也是不错的。于是赶紧问:“弟妹有话只管说。咱们都是一家人,我和晟倾不在家,母亲那边还要指望你多帮忙呢。”
卢云叹了口气:“还不就是三弟。不过这事儿也不是我亲眼所见。我奶娘前日出去给我买荷香坊的枣泥糕,正巧就碰到了三弟的贴身小厮和一个贼眉鼠眼的汉子在说话。奶娘见俩人眼光闪躲,就感觉有什么事儿。于是偷偷跟在后面,听到他们是想偷什么东西。回来跟我说,我也不确定他们做这些是要偷三弟的东西还是要帮三弟做什么,原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我们也预备要走了。所以就藏了私心没有告诉相公。现在……这事儿还希望兄嫂留心一下。”
沈晟洪听完就瞪大了眼睛:“偷东西?那不用问了!肯定是老三指使他们不干好事!说不准是看中了大库里的什么,或者是府里库房的那些财宝!我跟你们说,老三这个人奸狡得很,自小就是他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不折手段的弄到手。大哥,你和嫂子一定要多加小心!这话我和云儿没办法跟母亲和大掌柜的说。”
沈晟倾点了点头:“也许不是三弟的问题。万一是那些奴才要偷他的东西也未可知。”
沈晟洪摆手:“肯定不会!他手底下的那几个人都是死契在他手里攥着,偷他的东西也没用。大哥,你千万别不信啊。别等到真被他得手就坏了。到时候没有凭据,咱们也不能就拿奶娘的话去告诉父亲和祖母吧?所以还是防患未然才是上策。”
宁晓枫相信卢云说的话。而且沈晟涛要偷什么他和沈晟倾也一清二楚。不过既然沈晟倾要打马虎眼,他也自然要陪同了。“放心。这事儿我们回去就跟父亲和母亲说。大掌柜那边临走前也会交代。不过毕竟我们过几日就离开了,家里外面的,还是希望二弟和弟妹能多帮衬一些。我先以水代酒,敬你们了!”
郡城 第140章
沈家的事情都布置完,沈晟倾和宁晓枫带着蚌儿返回郡城。这一次同行的还有何元武和童少安。不过这一次不急于赶路,所以四个人商量了一番,带足了吃穿用住的东西,打算一路上走走停停,在沿途悠闲的逛一逛。
一行人四辆马车,八个下人,还有四个骑马的护院护送。挑了临近中午的时间才出发,等到掌灯的时候,他们还没出下茂城的管辖范围。
“如果我没记错。这山是沈兄家的产业吧?”决定在一处水潭边过夜,停下马车之后。何元武先跳了下来,走到沈晟倾身边,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山峰。
沈晟倾点头:“这山上有雀竹千亩,所以名叫雀竹岭,的确是我沈家所有。不过雀竹的笋味苦不可食用,而且竹性脆不适合编制,也算是无用的荒山了。”
宁晓枫倒是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地方。于是凑到过去问:“那山上除了这种什么用都没有的竹子,就没别的东西?”
沈晟倾回道:“倒也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这雀竹岭里有不少草药和特殊的菌类,所以山下的佃户也都会上山采集这些东西换钱。药材自然是要送去庆闻堂了,不过菌类都算他们自己的。”
盘算了一下,那不还等于是荒山,基本没有收益。宁晓枫有些泄气:“那这个山里的草药多吗?”
“就是一些普通的,数量不少,但雀竹生长十分霸道,很多其他的树植都被侵占了地盘。地下都是竹根,盘根错节的十分难搞,草药的数量也有限。”
宁晓枫叹了口气:“那这个问题就难了。”不过千亩山岭就留着让这样的竹子自由发挥,真是糟蹋地方了。
听到是雀竹,何元武倒是灵机一动:“沈兄。这雀竹虽然不是适合编制,但用特殊的药水浸泡处理之后,也可以十分坚硬,拿来制作竹家具也是不错的。只是制作起来颇为费劲。而且雀竹比较细小,制成家具需要极大的功夫,所以极少有人制作。但咱们做这个轮椅倒是可以一试。毕竟竹也占了君子之名。又是咱们当地的物产,只要制作得当,我相信也能有不错的收益。”
沈晟倾还不知道雀竹经过特殊处理能制作家具。不过想想也是,沈家是做药材和香料生意的,其他买卖也只是进货卖货,对这些东西自然是何家更在行。“如是能利用起来,那就再好不过了。不然再这么下去,不知道要侵占多少树木的生长之地。”
童少安安排好让仆人搭帐篷,这才走到三个人近前:“你们怎么看个山都能谈论到这个上面。还是先解决晚饭吧。既然打定了主意要在野外露宿,自己动手弄吃的也算是乐趣之一。听闻宁贤弟烹饪手艺极佳,不知道可有幸品尝?”
宁晓枫是个喜欢直爽性子的人。何况他对童少安为了母亲跟他那渣爹杠起来的事儿十分敬佩。因此对于想让他做个晚饭这一点是不会介意的。更何况他早就有了这个打算。“不敢当极佳二字,倒是会做一些简单的。不过在野外童兄也要体谅一二,若是做得不好,待到了郡城再补偿便是了。”
童少安听后立刻笑了:“太客气了。不瞒你说,我除了会提笔写字,什么本事都没有,偏偏如今提笔写字也没了什么用处。倒是羡慕你会许多本领。就比如这烹调一事,我母亲也曾经多次说过让我学上一些,毕竟今时不同往日。可我每一次进厨房,最后不是烧了东西就是烧了自己,吓得他们都不敢再提这件事了。”
宁晓枫听后也笑了起来:“其实做食物只要可以入口就好,也不一定非要多么精巧仔细。若是童兄有兴趣,今天我教你一种绝对不会烧了东西又烧了自己的食物,可好?”
童少安倒是真的很感兴趣。“那真是太好了!我一定学得仔细。日后看谁还敢说我做不出能吃的东西来。”说罢他等了何元武一眼。
何元武挠了挠鼻尖儿,一副无奈的样子。
宁晓枫教给童少安的,是最简单的串儿。只是这个串儿着实大了一些。
因为计划要在野外留宿至少一夜,所以他当然也带了不少食材。其中就有腌制好的生肉,也有一些蔬果在其中。
宁晓枫让人挖好一个合适小的坑,然后周围用附近的石块围上,里面放好了捡来的柴火和枯枝,点燃活之后,再在上放上粗一些的干柴。这个时候他开始带着蚌儿和童少安还有童少安的贴身小厮一起串肉串儿。早就削好的长长的竹签上面串上三四块肉再把香菇、葱段或是馒头夹在其中。接下来就是等着明火小了之后,开始凑到火上开烤。
因为竹签够长也够粗,距离明火也有距离,所以烧烤的时候并不会觉得烫手。只是当肉上的油脂低落到火上,让火焰顿时窜起,又冒了烟,这对于宁晓枫之外的所有人来说,都算是新鲜的经验了。不过宁晓枫也只是看过,亲身体会也是头一遭。
这么烤的肉因为提前调好了味道,所以只要不是糊了生的,味道就不会有差。又因为有宁晓枫在一旁指点,保持好高度就不可能会有黑糊的情况发生。只是童少安不放心自己的手艺,在烤好第一串儿之后他先问了好几遍真的熟了吗?才在宁晓枫一再点头下,送到了何元武的面前。
别说看起来这肉串儿只是有几个地方焦糊了一点点,就是真的黑成碳,这也是童少安给自己做的第一道食物,何元武接过来咬了一大口,意外的发现不止味道好,烤的火候更好。外面焦香里面肉汁丰富肉质软嫩,再咬一口下面的葱段,这原本他并不喜欢,甚至是厌恶的东西,现在吃起来居然香气四溢,而且脆爽可口。“好吃!真好吃!这葱怎么会是这样的口感和味道?平日里都觉得浑气难闻。”
宁晓枫笑呵呵的说:“这是甜葱,本身就跟平日里厨子们用来炝锅的葱不一样。而且童兄烤的火候极好,自然是脆爽香甜了。其实拿来烤还是有些糟蹋了。做葱烧海参,香味儿会更棒。等过些日子你们去我们那里,我做给你们吃。就是海参发泡不易,得准备两天。”
听到宁晓枫还会制作海参,童少安更加佩服:“宁贤弟实在是太有本事了!我可是知道,海参极不好做,你连这个都会!”
“大概也是小时候馋的吧。”自嘲的调侃了一句,更多的,宁晓枫也就不打算去说了。
在野外吃饱喝足,大家伙儿都心情不错。何元武是个读书人的性子,见月色正好,又见山上竹林茂密,忍不住就念起了诗。童少安跟他是同窗,自然学问也是不错的。
沈晟倾虽然没去过几日家学,更没去过学院,但他的师父也是有本事的,不只是武功好,学问更好。再加上沈晟倾本社那就天资聪颖,沈家藏书又多。他自然也是满腹经纶。平日里就是一门心思做生意,对科考只是没有心思罢了。所以这三个人聊起诗词歌赋来,宁晓枫就插不上话了。
不是他文盲,而是这些古文他以前再喜欢,读的再多,也远不如这些自小就跟这些文章打交道的人。而且现代社会学习古文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读懂以前的古籍。学校根本不会教人怎么写诗作对。这就苦了他在一边儿直打瞌睡。好在沈晟倾时刻留意着他的情况,见宁晓枫眼睛都睁不开,就知道这是被无聊到困了。
童少安也发觉到他们这个话题宁馥没兴趣了。不过他不会嫌弃宁馥没有学问,只是从心里感慨宁家真不是个东西。堂堂少爷连书都不让好好读。这样的嫡母和亲父是有多坑人。幸亏之前这场官司让宁馥和宁家彻底没了关系,否则还真不知道要被连累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