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悠梦依然
“是吗?没关系,我可以自己慢慢的摸索。”少年不怎么在意的笑了笑。
原来这种花叫七夕银河啊。他以前从来都没有注意,所以明明在他的房间内摆放了如此之久,他却依然连它的名字都不知道。要不是这次的意外让他奇异的重生在了一个十七岁的普通少年身体里,或许他一辈子都不会注意到吧。
就像别人所说的那样,因为习惯了,所以也就忽视了它的存在。
突然变成了一个陌生的人,以前属于他的东西往往就变得愈发的弥足珍贵值得怀念。
“这位客人你是真的想要?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先提醒你一下,这盆花你拿回去后可能会养不活。到时候,本店概不负责。”她的店一向信誉良好,几乎不会出现什么纠纷问题,就是因为她每次卖出去的东西都要讲清楚,免得出现意外。
“是的。老板,如果我真的养不活它的话,也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不会回来找你的。”知道女人的顾虑,百里悠倒是很理解。
“哥,你真的要买它啊?可是你没有听到老板刚才所说的吗,它都不开花,而且貌似快死了,就算我们买回去,也比不过经常养花卖花的老板对它来得了解啊。就连老板自己都说对它完全摸不着头脑,我们买不去岂不是更加的使不上劲儿?”
“听天由命吧,我只是想要尽量试试而已。如果我真的养不活它,说明我跟它无缘。到时候,我也就放下了。云筝,凡事都要做过之后才知道对与不对,好与不好。如果我连去试都没有的话,又怎么知道结果呢?”
对于少女的担忧,百里悠只是报以温和的一笑。
他是真的很想养那盆七夕银河。那是他永远埋藏在心里的念想,是他一个人知道的过去。
因为他无法告诉别人自己的秘密,所以最后就只能寄托在那盆花上。
“好吧。哥,我说不过你。”少女耸了耸肩,表示认同了她哥的话。
“云筝,你在担心什么,养不活就养不活呗,只要朝歌自己想尝试不就行了。说不定到时候朝歌运气好把它养活了呢?到时候你不要眼红啊,哭着求着你哥把它送给你养。”两人的身后,也在花店内四处打量的周银川来到两人的身后,看了那盆七夕银河一眼,对着林云筝笑着打趣道。
“去,大黑,不要和我说话。”
“云筝!”
周银川的性格显然很开朗,跟林云筝之间也熟得很,倒是不在意少女话里的语气。
“朝歌,想买就买下吧,反正只是装饰而已,你又不是只买这一盆花。那边的那个浅紫色的大岩桐就不错,反正林伯母也在养,证明它好养啊。如果这一盆枯萎了的话,那边不是还有其他的吗?相反,如果它开花了,也正好让我们开开眼界,看看这种品种是不是真的跟你说的那样漂亮。”
“嗯,谢谢。”
所以最后,虽然百里悠在最开始猛地听到百里财阀的时候,少年的心神微微的晃了晃,不过最终,他却是依然把那盆七夕银河和其他的几种花卉给带回了家。
既然是为了让林朝歌的房间看起来比较舒心,不再如过去那般单调乏味,缺乏柔和感,那些买回来的花卉自然都放在了少年房间内的阳台上和书桌柜子边。
只是,当百里悠双手小心翼翼的捧着花盆放在他房间内的书桌台的时候,林云筝突然从旁边抓住了他的手。
“哥,你什么时候买了昨天对面的那家古里古怪的古董店老板推销的镯子?”
“什么?”少年微微的茫然不解了一下。不过,当他低下头视线看向自己的左手手腕时,却是不由得诧异了起来。
因为,就在他的左手手腕上,不知何时竟然赫然的多了一只精致的似护腕般雕刻着凤于九天的银色镯子。
第二十七章 重回学校
第二十七章。重回学校
随着双休日一过,星期一的到来,不仅百里悠要去广云高中开始重新上课,就连云筝和大黑他们也在星期天的下午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回去了。
早上,屋子里已经恢复到一人状态的百里悠慢慢的吃过早餐,然后拿过他房间里放了许久没有动的高中课本,走下楼动作优雅的推开了门走了出去。
在路过离他家不远的那家奇怪的古董店的时候,少年微微的停了停脚步,侧过头看去。
古董店依然没有开门,就跟他星期六星期天和云筝大黑他们一起去看的那样。好像自从那次那个穿着唐装的中年男人出来让他买东西之后,其他的时候,古董店的门一直都是半开着的。最近,它更是如完全的关门大吉了一般,毫无动静。
百里悠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银色镯子,心里微微的叹息。
他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明明没有买的东西会在第二天的时候突然出现在自己的手腕上,而他却毫无察觉?要不是前天搬花盆的时候无意间露了出来被云筝看到了,说不定他要过好久才会发现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少年微微的皱了皱眉。
还有这个看起来很精致贵重的镯子也古怪得很,竟然任他怎么弄就是脱不下来了,好像就那样禁锢在了他的手上一般,让百里悠心里充满了疑惑和一种很微妙的感觉。
看来,那家古董店,果然如传言的那般奇怪啊。
心里的各种想法迅速掠过脑海,倒是很活跃,不过,百里悠还是注意了一下天色,意识到上课的时间可能快到了,于是不再停留,开始大步的向着他星期天的时候和云筝大黑他们一起去看过的已经摸熟了的高中走去。
今天,是他作为林朝歌的人生去上课的第一天,百里悠的心里有些没有底。
他以前从来都没有上过那些普通的高中,全都是他的二哥请的人回来教他,所以很多事可能会比较模糊。而且,那些班里的应该是他的同学的人,他一个都不认识,到时候别认错了人。好在,云筝打电话给老师请假的时候已经说了他的情况,倒是不用怎么担心。
广云高中。
广云高中作为一所重点高中,它的教学质量还是有可圈可点之处的。因此,能够进广云高中的人,除了那些凭真本事考进去的人,还有的,则是一些花了大价钱买进去的学生。其中,以前的林朝歌显然是属于前者。
百里悠以为,以前的林朝歌他的成绩应该是不错的,因为在他的房间里,他在书架上看到了很多的书。
各种各类的,全都是一些比较深奥的知识。甚至,其中很多还都是只有进入大学才学的。而在语言方面,他看到房间里有很多德语意大利语,甚至是日语方面的书本,上面还有很多的钢笔批注,应该是林朝歌以前看过的。
那么,他至少可以推断出,林朝歌的智商很高,更是有着很强的语言天赋,比起以前的自己来,都不遑多让。
他以前,甚至都还没有林朝歌涉猎如此广泛。除了各国的语言,甚至还有心理学之类的,尤其是其中的一本犯罪心理学,那书上的批注更是多得密集,看得人眼花缭乱。
百里悠的推断应该没错,可惜他却忽视了以前的林朝歌性格中的阴沉。他在学校分明是一个比较透明的人,除了性格方面的被人广而畏惧忌惮,在学习上,他完全采取的是低调平庸的策略。
谁也不知道的是,那个平时看起来好似只能在中等阶段不上不下的游移的少年,其实是一个少见的高智商天才。
这些,在百里悠来到广云高中走进自己的教室,然后发现刚才还很喧闹嘈杂的学生们居然全都安静了下来,一副见鬼模样俱一脸呆滞的看着他的时候,猛然的意识了过来。
他怎么就忘记了这一点。
默默的走到星期天的时候云筝指给他看的应该是属于他的座位的地方坐下,百里悠侧过头看向外面的操场。
比较庆幸的是,他的位置靠着窗户,视野比较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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