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君琳
弘皙涨红了小脸,挣脱无效反被镇压。
“小皙,来,笑一个嘛。”十五岁的弘昭搂着十岁的弘皙,继续调笑。
弘皙死死抿着唇一言不发,恨不得把他瞪出一个洞来。
“皙儿,别板着脸啦。”二十岁的弘昭托腮看着对面十五岁的弘皙,仍旧调笑。
弘皙淡定的觑了他一眼,继续低头看书,冲耳不闻。
“弘皙,你小时候多可爱啊,怎么越长大越面瘫呐。”二十五岁的弘昭面对冰山一样的二十岁的弘皙,不再调笑,只剩哀怨。
弘皙连施舍一个眼神给他都没有,直接当他透明。
如果让弘皙给弘昭下一个定义,那只能是扮猪吃老虎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二皮脸。他以为这个家伙会一直这样没心没肺笑容能闪瞎人眼的活着,却没有想过阳光也会有被阴霾遮盖的一天。
弘昭二十岁成的亲,嫡福晋是富察家的,夫妻感情极好,弘皙知道弘昭是真的爱着他的妻子,即使成婚多年一直没所出也不愿意纳妾,他甚至在私底下和他说了,如果他真的没有孩子,那么将来就从他的孩子里面过继一个给他。
当时弘皙的心情有些微妙,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就是从小围绕着你转的人突然有了一个比自己更重要的人,那种像是被抢走东西的感觉令他很不爽,但是又不明白为什么,因为弘昭不是他的所有物啊!所以他还是冷着脸答应了他的请求,也是第一次觉得这个家伙的笑容那么的刺眼。
然而这个承诺终究没有实现的一天,弘昭二十八岁的时候他的妻子为他生下了一对龙凤胎,本应该高兴的,可惜难产血崩,那个女子连孩子都来不及看一眼就撒手人寰了,只是脸上却挂着幸福的微笑,弘昭知道那抹笑是什么意思,她在高兴自己终于留下他的血脉了。
弘皙看着那人在丧礼上失魂落魄,随时会崩溃的模样,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从来没有见过他那般模样,这个人应该是脸上常带着光芒万丈的笑容,而不应该是现在这般死气沉沉的模样。
他留下来陪他守灵,却在半夜的时候被这人紧紧扑进怀里,失声痛哭,那般的撕心裂肺,他那时候只希望这人能不那么痛,只要他重新展露笑容,让他做什么都可以。
或许哭泣真的是一种发泄,那人第二天脸色显得好多了,到丧葬礼仪全部完成后,他已经可以看到那个人能露出一丝笑容了。
他以为已经过去了,却没想到他会任性的说要离开京城,不领事不办差的去流浪一段时间。他骂他说他疯了,他却很平静的给了他一个拥抱,让他保重。
他突然有种心慌,觉得这个人再次回来就不会是他熟悉的那个样子了,也很可能他再也走不进他的心里。这种恐惧每天都折磨着他,让他有一天终于忍不住去向皇阿玛提出了一模一样的要求。
“你知道你这样做的后果吗?”皇阿玛很平静的问道,而一旁的大伯却显得有些担忧的看着他。
“皇阿玛,儿臣知道这样做可能会让您很失望,而且您的注意力会被其他兄弟所吸引,儿臣皇长子的优势也会慢慢的变得荡然无存,更可能儿臣回来之后就已经在你心中失去了继承人的资格。”他知道这样一去会冒多大的风险,再回来京中的势力会如何变动他预测不了,二弟弘普也是一直紧紧追赶,但是大伯说过,人的一生总是要任性一回按照自己的心走,他想陪着弘昭去流浪,他想在他伤心的时候身边陪着的人是他,即使会失去皇位他也希望自己这样做,“但是儿臣想这样做,这是儿臣心底最真实的渴望!”
皇阿玛凝视了他良久,最终轻轻点了点头,“希望你将来不会后悔。”
将来后不后悔他不知道,但是如果现在不那么做,他就一定会后悔。
后来,弘皙和弘昭登过高山,穿过沙漠,到过草原,出过大海,入过深山,进过森林,经历了无数的惊险和不惊险,体验过各种生活,那些经历是很多皇族一生都难以想象的。
弘皙觉得即使他将来无缘皇位,这些年和弘昭的时光都已经是人生最宝贵的记忆。
一别京城七年,再次回归其实并没有很大的变化,除了他和他的孩子都因为长久不见面而认不得自个阿玛,而二阿哥弘普在朝中已经颇有势力,毅然一副隐形太子的架势。
弘皙是觉得没什么关系,从他决定跟弘昭出去流浪的时候就已经对这种结果有心理准备,其实得与失从来都是并存的。
但是弘昭却不这样觉得,这七年的相处让他本就与弘皙亲厚的感情更是到了生死之交的地步,现在自个看好的弟弟因为自己的关系而丢了很有可能到手的皇位,他怎么说心里也会觉得不舒坦,怎么着也要帮一把!况且他可是知道自家阿玛对于三叔家的孩子最喜爱的就是弘皙,这就是很大的一个助力。
离开了七年并没有让当年光芒四射的弘字辈第一人成为了鱼目,反而因为阅历的丰富而更加的沉稳大气,与皇长子同时再次出现在政治核心舞台上,无疑是为朝堂注入了一股新鲜的血液。
圈养的狼和见识过天高海深的狼是不能同日而喻的。
“弘皙你小子放心,哥一定会陪着你的,那个位置怎么都只能是你的。”弘昭拍着胸脯道。
弘皙只是笑笑,并不作答。
那个位置得不得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承诺了会陪着我,就不允许你反悔,绝不允许!皇阿玛有大伯,我有你,这样才好。
第91章 番外十二:程熙鸾(上)
在王强以前的人生设想里面,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能够三十岁就事业有成,有车有房,具备所有成功人士所拥有的一切。
但是成为程熙鸾之后,她的三十岁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成功人士,虽然是在大清朝这个封建环境下。有车,虽然是马车,但也是豪华舒适能长途跋涉居家旅行的大马车,绝对比得上宝马奔驰法拉利;有房,而且还不止一套,想想几百年之后北京的地价,折合成毛爷爷那可是连盖茨都望尘莫及,她在梦中都能笑醒;有店铺,她的J江可是开遍大江南北,还有一些当初的嫁妆,足够挥霍了;有名望,现在谁不知道河蟹总攻的大名?
综上所述,她程熙鸾可是绝绝对对的单身贵贵族!!
可惜,人生不可能是完美的,事业得意往往是以爱情失意为代价的,暗恋一个人足足十五年,她觉得自己可以改名字叫死心眼子了~~~有人说一个人久了是会习惯的,她想想自己已经是三十岁的老处/女了,能出嫁的机会,呃……其实已经嫁过一次了,反正程熙鸾觉得自己会再次结婚生子是一件非常渺茫的事情。没办法,不是她眼界高,而是初恋对象太好太完美,参照物找得太极品,所以只能过滤掉一批又一批的好男人。
但是有人说过,真正适合你的人,往往和你期待的差了十万八千里啊!!!
最近,河蟹总攻程熙鸾大人终于对数字军团这个系列写腻了,决定写个别的,她发现自己有些手痒有些怀念以前的雷文生子文文等等等等,可惜虽然河蟹总攻的文章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是很出格了,但是其实终究还是在整个社会环境能接受的范围之内,承祜就曾经和她说过,无论怎么胡闹都不能触犯这个时代的最根本的法则。
想来想去,想到这个时代没有电视网络,最大的娱乐不是听戏就是看话本,就决定写个关于戏子的故事,绝色美人戏子受!
写文是要做功课的,这么些年下来程熙鸾这个三流写手磨着磨着都上到二流之列,有时候还能写个一流的时政评论,总之就是变成了用心写作的文字工作者,所以为了她的新坑,她是每天下午都在京城各个戏棚子戏园子里转悠,还找了一些精通此道的人为自己指导讲解,务求做到在一定时间内成为一个伪戏曲专家。
她也由一开始听不懂那些依依呀呀的唱腔词句,变成了能够点评一两句的半半业余的水平,而当她把戏子文写完后,却也迷上了听戏。
所以闲来无事的时候,程熙鸾就会去听戏,而一听说有什么新的戏班进京,她也会第一时间去捧场。
这天,她刚听完一出《桃花扇》,出了酒楼脑子里还是想着那个李香君,真真是面容唱腔无一不美,听闻是江南极富盛名的一个戏班子,进京好几个月了,评价极好,今日一听果然不凡,早知道就早点来了,白白错过了些日子。
“楼千重,我再问你一遍,你是不是还要继续唱戏?”一把年轻男子的声音响起,应该是温雅和润,只是含着的怒气和戾气让这声音打了折扣。
“良辅,你知道我喜欢唱戏,你我也是因戏相识,我是真心喜欢你的,我们在一起和我继续唱戏又有什么关系呢?”另一把声音低柔而清亮,刻意的服软竟带着三分缠绵七分魅惑,让人骨头都能立刻酥了下去。
靠,这声音太受太受了!!程熙鸾在心底大呼,基于人类的好奇心八卦心和腐魂的燃烧,她放轻脚步向声音的来源处,一个小巷子走去,微微探头就看见两个男子,一个拉着一个的手,一个低眉顺目,一个脸含怒容。
程熙鸾看着那个大红的身影,那身行头怎么那么眼熟?啊,她想起来了,可不是刚刚唱李香君的美人旦角,想不到这平时的声音也这么的性感好听啊。
“千重,我知道你喜欢唱戏,可是你太美了,你知道我有多讨厌台下的人看你的眼神?你是我的,我恨不得每天都把你揣在怀里,不让别人窥视你哪怕一眼!千重,我也是真心喜欢你的,不要唱戏了,我养你。”年轻的书生打扮的男子捉着美人的手,说的话再加上表情动作,端的是深情款款,柔情万千。
程熙鸾是鸡皮疙瘩掉一地,这家伙一定是写小说的,一定!
美人的眉眼都柔和了下来,更是显得艳丽不凡,“良辅,我知道你也是真心喜欢我的。可是唱戏是我的理想,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你说你嫉妒别人看我,说你愿意养我我很高兴,可是我还是不能放弃唱戏,我的心里眼里都只有你,旁的人我是看不上眼的,所以你不用担心。”
年轻男子脸色立刻就变了,其速度让程熙鸾啧啧称奇,只见他用力甩开美人的手,冷声道:“那我现在让你在唱戏和我之间选择其一,你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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