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gYing
入口的红酒,味道是极苦的。
他这一顿是为了年少时那段朦胧的、还不及萌芽的感情,来做一个简单的结束。
但是,後来的发展,他有些意外。
当看到任祺日额上都是汗水,喘喘地将那地瓜塞入他的手里,他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我在打工的时候,常买来吃。”
他知道任祺日目前的生活不太宽裕,虽然感觉上他不太像是会和家里闹别扭的公子哥。
他觉著,他是越来越看不清任祺日这个人了。
就像吸食毒品一样。
一方面明知危险,一方面地受他吸引。
他将坠子还给任祺日,暗暗注意著他脸上的所有变化──那是一种带有类似愧疚的复杂情感。
他想他应该是明白什麽了。
任祺日是个矛盾的人。
程辰和他如今站在对立的两边,而任祺日不可能站在平衡点上。
他是一个自私的人。
就算明白,之後那温和的人会面临什麽样的局面,他还是要这麽做。
不管怎麽样,他必须逼任祺日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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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附加短小番外:(上一世)
当看到报纸上的讣告时,杜亦捷有那麽一瞬间是怔住的。
他认得这个人。
任氏的总裁,那个面目温和的男人。
他这些年常年在国外,一回来却是收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坦白说,他并不是不吃惊的──虽然他对这个名叫任祺日的男人没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他还记得那种感觉。
和这个人谈话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不错的。
那时候他回到新加坡,和任氏有一项规模颇大的合作案──说真的,任氏其实是一日不如一日了,除了任氏之外,其实还有更多更好的新兴公司,在和这一位任氏总裁面谈之後,他还是做出了让人有些出乎预料的选择。
杜亦捷看著讣告上的那张照片。
这并不是有多好看的人,要说任氏的话,令他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位气焰嚣张的执行经理──他只玩男人,而那姓王的经理面貌姣好,单看一眼,确实觉得那男人有著一股张狂的美丽。
然而,在和任氏面谈的时候,他的目光倒是不由自主地频频落在中央那一位话不多,地位却是最高的任氏总裁。
他听过不少传闻,能以一句概括──任氏老总是个脾气软的废物。
和任祺日面谈之後,他觉得这话说得太过了,不过却也不假。
这人是温和,脾气也软,可到了关键又奇怪地固执起来,若要说为什麽会落到这种不上不下的局面,估计和用的人有关了。
总得来说,任祺日,不太会懂得看人。
然而,杜亦捷在先前,确实有股想和这一位传言中没什麽能力的任氏总裁交好的想法,不过还来不及实行,他就因为其他的事情离开新加坡,工程也是让手下的人来监督而已。
没想到转眼不过一两年,这个青年就已经死了。
他是个早就对死亡感到麻木的人。
然而,这时候,他却觉得不太舒服,或许是觉得唏嘘,抑或是其他的感觉。
但是,他总觉得,是该去看看那个人的。
那个温和的、拥有柔和气质的男人。
到底是什麽样的事情,能够把这麽一个人闭上绝路。
任祺日的墓地在一个风水地段,听说是现在的新老总──也就是当年那个执行经理给他选的,从入棺到葬礼,全数亲力亲为,不假他人。只不过,他听说任祺日走到这份儿上,这一位没少出一份力,人死後才来做些什麽,想来也是心里不太平静。
另一个让他在意的,倒是任氏三爷了。虽说没什麽交集,传闻却听到了不少,也是个厉害人物,只是把亲侄子害死了之後,不知是不是报应,人也不大行了,据说每天说一堆疯话,前些日子任祺日下葬的时候还跳进墓穴里──这事儿听起来让人发笑。
大家族的事情,和他是没什麽干系的。
他算是草莽出身,能有今天这地位,也是靠著踩著尸体走上来的,里面还包括了他的亲生父亲。
死了才做这麽多的表面功夫,不嫌多余麽?
杜亦捷带著一束百合,跟著前头领路的人。
到了任祺日的坟前,稍稍顿了顿,那前头摆了满满的波斯菊,领路的人回头看著他,说:“这人走得冤枉,这些花都是他喜欢的,之前他一个佣人天天带著他儿子,给他摆的。”
“先生,前些时候那才叫闹得厉害,三两头就有个人来,一站就是一天,拉著还不走,听说是把这人害死的,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邪了,不过听说也差不多了。”
杜亦捷给了领路人小费,独个站在墓前。
这墓碑没有墓志铭──虽说也不是一定要写,不过看著,像是缺少了什麽。
他将百合放在墓前,自顾自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什麽,今天冒昧地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知道这个人是不会介意的。
他和他不算相熟,这时候却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许多年。
最後,他离开前,伸手抚了抚墓碑上的照片。
三十年,对这个人来说,已经是漫长的一生。
第55回 番外八
PS:此乃元旦福利剧情贺文,此章三观不正,雷三爷、雷娈童者慎入。(掩面)
那是任定邦,也就是任大老爷很是风光的一段岁月。
那时候的任大老爷在外人眼里,就是个英俊的摩登先生,底下拥有一家大公司和零零碎碎的企业,而所住任家大宅占地甚广,外观颇是富丽堂皇,在那时局刚刚平稳的年代来看,任氏也算是颇为显赫的一门华族了。
任定邦年近五十,面容帅气俊秀,祖辈先前在内陆已是望族,后来举家迁到南洋,先靠着淘锡起家,兜兜转转到现在,任定邦能把家业发扬光大,可见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然而,任定邦这一生最为人所耻的事情,应该就是抛弃了原配妻子而娶了在英国认识的王家女儿。
这事情知道的人太少了,毕竟在那时候来看,也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任定邦是什么人,大家氏族的子弟,而那一位原配却是连个名字也叫不上,还是个没读过书、思想落后的女人。那是任定邦的父亲早年在内陆定下的娃娃亲,任定邦出国前就娶了。这女人不知是真喜欢任定邦还是因为只剩下这么个依靠,任定邦回来后身边就多了个穿着不俗、相貌姣好的女子,那女人却也默默承了——这王太太才是任定邦的法定妻子,这女人当初仓促之下嫁给了任定邦,连注册什么的都没做呢。
后来的事情,也很简单,那女人怀了孩子,后来难产,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死去了。
留下的大儿子任潇洋,任定邦不知是不是因为愧疚,总还是疼他的。
而王瑾柔王太太,之后也接连生下了一双儿女。
老二任筠雅是个健康漂亮的小姑娘,是任定邦的掌上明珠,可王太太偏要再拼个儿子——或许对非亲生的大儿子有疙瘩,总之王太太在隔年就又再生了一个儿子。
这问题,全都出在了这个小儿子任潇云身上。
那确实是个标致得紧的孩子,比任筠雅长得还端正几分,可却是个难养的,一出生先是心脏有孔,动了手术之后以为总算没什么事了,却又发现这孩子有血液病,浑然是来向他们讨债一样。
可毕竟,还是自己的亲骨肉。
王太太是个厉害的女人,却依旧拥有女人作为母亲的天性。对这个小儿子,她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都后来的几年,已然是处于半麻木的状态——一方面希望他活下去,一方面希望他就这般走了,少点苦头。
有一点,她倒是全然放弃了,那就是让这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漂亮儿子去和另一个女人生的儿子争财产。
任定邦似乎也对这小儿子死心了,专注在培育大儿子上。只是,没有人敢说任定邦是不疼爱这任家三少的。
任潇云打小就离不开床,学走路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三四岁的事情,而开口说话——他们一度以为,这小儿子是不会开口说话的。
在外人眼里,任潇洋是任定邦最有出息的儿子,而只有少数人知道,任定邦放在心尖上的其实是这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儿子。
在任家三少苦苦撑了十年之后,总算来了这么个危机的时刻。就算动手术,也只有一半的成功率,王太太这会儿又不希望儿子死了,看那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模样,那眼睛和自己是这般相像。她突然觉着自己是深爱这个小儿子的,苦求着大夫怎么也要把儿子给救回来。
任定邦却把这选择权交到任潇云自个儿手中。
他是不明白这小儿子心里在想什么的。
任家三少身上插了好几个管子,把氧气罩摘了还得用力地吸几口气才能缓过来。只不过,任家三少没说什么话——或者说,他已经没什么多余的力气发出声音了,他颤抖地拿着笔,自己签下了同意书,只落了个“云”字。
任定邦看着那笔触不稳的“云”,心情是前所未有的悸动,还有惋惜。
手术奇迹地成功了,任家三少又挣扎地活了下来。
其实,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能呼吸、能感受到生命的脉动。
然而,这样下去,对任潇云而言,就只是单纯地活着而已。
在这样修养了一年之后,任定邦开始让小儿子接触一些之前几乎不让他碰触的。可以是语言、数理、文商或者是艺术。只要是他想学习的,就丝毫不会去限制。
转眼四五年就这么过去了,任家大少爷已经是个有为青年的模样,任家三少却还是养在房里,苍白单薄的身影就只有在逢年过节才能瞧见,尤其是睡着的时候,要是没注意,好像就要这么睡死过去一样。
要说有什么改变,就是任定邦了。
他有些怔怔地坐在沙发上,点燃的雪茄被遗忘在烟灰缸里。
最后,任定邦两手用力地擦过自己的脸——他早上才从小儿子的房里走出来,父子俩感情不算深厚,但是一想到这儿子随时会走,他心里还是不舍得的。
只是,今日这小儿子却说出了让他震惊的话语。
他早上有时候会和小儿子一起用饭,两父子不说话,任定邦怕闷,偶尔会把公司的东西带进房里——就跟一般人吃早饭的时候会看报纸一样。
之后,他把文件给落了,去公司前又急急亲自上去取——这小儿子脾气怪,没几个人受得了,也没多少人敢随随便便进房,就连他有时候也是斟酌了一会儿才踏进去的。
怎么说,成天对着一个濒临死亡的人,都是让人觉着不好受的。
任定邦进去的时候,看见任潇云在翻着那份文件,神情很是专注。
“三儿。”他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抚摸小儿子的头,对这个儿子,连说话都是要小心拿捏的。
任潇云抬了抬头,将文件还给了他,突然问了一句:“您忙么?”
任定邦以为自己听错了,回头看了眼小儿子,就要踏出门的时候急急收回了脚。
那双眼神,实在不像是长年久病的人。
那天,任定邦在小儿子房里待了一个早上,午饭也是在那里用的。
走出来的时候,任定邦扶着楼梯把手,跟着他的仆人听到任大老爷嘴里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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