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萧雨寒
瑞曾经无数人愤恨,为嘛差距那么大的两个品种总是形影不离。但愤恨也没用,到时候好不容易种好的花还是让那傻大个一棍子的砸了又砸。好像俩倭瓜可以灭掉巨人吧?
瑞决定防患于未然,虽然傻大个不一定出场,虽然自己一路上抱个倭瓜的形象可能挺蠢,但是,在活命面前,那些顾虑都是不值一提的毛毛雨。所以,瑞很淡定的先弄出了个倭瓜,这东西的冷却时间长,还是先弄出来一个比较保底。要是自己多虑了,那晚上就喝倭瓜汤好了。
于是,当感觉地面开始震颤,一个青褐色的巨人一边走一边把树推到时,瑞不知道是该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还是该感慨自己那悲摧的运气……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什么东西过敏了,脸上全是虽然看着不明显但确实存在的小疙瘩,痒的不行啊,还得控制着不要自己忍不住去抓,这悲摧的
第70章 终于会合了
“武神在上,巨人一族不是已经灭亡了吗?”拉斐尔看着越走越近的巨人僵尸,浑身上下崩的紧紧的。
“所以,你现在看到的是僵尸啊。”瑞抱着大倭瓜,心里盘算着自己是等着僵尸走过来直接把倭瓜往它身上扔呢,还是冒险跑过去在必经的路线上先摆好等着直接上钩。
“哼,管他呢,既然已经变成了黑暗的走狗,那么,也就没必要手下留情了。”话音一落,拉斐尔就抽出了他的剑。当然,这一把并不是他惯用的那把,而是他在小镇里临时买来凑手的。至于那把跟了他将近十年的佩剑,没办法,拉斐尔曾经也是个审美观跟着大众走向的无知少年,为了不落潮流,那把剑上面被镶嵌了不少的宝石。不过那做镶嵌的人技术还是不错的,同时的保证了美观也不妨碍平时的使用。所以拉斐尔那把剑一用就是许多年,直到被一个对宝石疯狂热爱的混蛋龙搜刮走。
当然,那时候的噩梦已经过去了。拉斐尔看着被自己控制的斗气围绕着整个剑身发出淡淡的光芒,心里莫名的想起了自己被当成发光晶石被狼狈的追着乱跑的日子。
该死的,那段日子已经过去了。拉斐尔再一次对自己说,然后提神率先向那巨人僵尸冲了过去。
几乎同时的,劳伦斯三兄弟也举着剑跑了过去。很快,就传来僵尸的悲吼。瑞抱着倭瓜站在原地,觉得自己还是先观察一下战况比较好。在这个时候,瑞觉得自己绝对不能当一个猪一样的队友来打乱这些剑士们的攻击频率。因为就算是无知如他,都能看出来这四个人是按照一定的规律来进行攻击的。
果然,没过多久,在瑞眼里向来凶猛无比的巨人僵尸,就那么直愣愣的倒了下去,又砸倒了一小片树木。
瑞分出手来抹了抹刚刚紧张出来的汗,然后小心的凑了过去。在他心里,是不怎么相信那大块头会被这么轻易的打死的,再怎么说,自己这个职业打僵尸的还没出手,怎么事情就完了呢?
过去一看,瑞感觉压力更大了,这巨人僵尸被放平在地面上,据他的目测,这巨人的大腿直径估计就是地面到自己大腿根的距离。远看的时候还不觉得怎么样,近看——这家伙到底吃什么长大的啊!
“还好,刚刚打的还算利落,刀口也算整齐。”老大看似很专业的站在头的位置,拿着巨剑扒拉着那没头发的脑袋。
“卖给历史学院里那些喜欢骨头架子的老古董应该能赚不少钱啊。”老二流着口水一脸猥琐的在僵尸那露在外面的胳膊上摸来摸去,“那么大的块头,如果是按斤称着卖就好了。”
“这也说不好啊。”老三,皱着眉,翻看着僵尸身上刀口的创面,“如果直接说这是僵尸的话,有几个人敢买?我看,不如把这身上的枯肉都弄下去,只留下骨架,到时候就说使我们在遗迹里发现的好了。”
“这主意不错。”老大和老二齐齐点头,然后向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样,对着一边的拉斐尔说,“至于最后的收益,等得到了钱以后平分怎么样?”
“我想,不用那么麻烦的。”拉斐尔杵着插在地上的剑,不慌不忙的开口,“这东西显然很高级,现在已经开始自动消失了。”
“开什么玩笑!”
果然,虽然变化还不明显,但那巨人僵尸却是在慢慢的消融。
“怎么会这样?”劳伦斯兄弟抓狂了,这消失的不是僵尸,使他们即将到手的金币啊。
瑞抱着倭瓜慢慢的凑到拉斐尔身边,坚决不承认这一系列的变化是因为刚刚自己为了抱住想往僵尸身上跳的倭瓜时不小心和僵尸来了次碰触。这绝对是个巧合!
拉斐尔对僵尸不感兴趣,那骨头换钱什么的,太不符合他大少爷的品味了。所以,他不再去关注那边的情况,而是把视线转到了瑞的身上。
“你怀里抱的是什么?”
“倭瓜!”瑞很干脆的回答,然后又补充了一句,“今晚的加餐!”
拉斐尔怜悯的看了瑞一眼,“人生,不能仅仅把吃摆在第一位啊。”
瑞委屈状,“我是看你们打得太辛苦,特意为你们找东西来补充体力啊。”
“好吧,理论上我应该很感动,但是,为什么我现在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因为……”瑞一脸的深沉,“你的感觉是没错的,我只是觉得浪费这种行为很可耻而已。”说完,就走到一边。好歹也把这倭瓜弄出来了,就算没有在灭掉僵尸这上面做出什么贡献,但也不能白白扔掉啊。
让我好好想想,土豆炖倭瓜似乎吃起来味道不错……于是,土豆地雷也是有用的嘛。
拉斐尔瞪了一会儿眼,愣是没想明白这和浪费有什么关系。
“我的骨头,我的金币啊!”那边的劳伦斯三兄弟已经要发狂了,看着就要到手的东西眼睁睁的消失对他们而言实在是太残忍了,所以,刀剑齐上,割肉拆骨什么的虽然不熟练,但也比什么也不做要好得多。
于是,肉块纷飞的场景,再一次的出现在了瑞的眼前。
瑞衡量了一下现场的状况,觉得自己是没那个魄力叫他们住手了。于是,瑞决定让自己来适应环境,果断转移阵地。没一会儿,拉斐尔也凑了过来。
“喂,你怎么不跟他们一起去……”瑞扬了扬眉,看向另一边仍旧是漫天肉飞的场景。
“开玩笑,我怎么会做那种事!”拉斐尔一副‘你在开玩笑’的表情,“如果是花树的话也许还能弄出个花瓣雨的效果,这个,哼……”
“你真不知道勤俭持家开源节流啊。”瑞摇了摇头,表示对大少爷形式主义的不满。
“相信我,女孩子们会更喜欢看我撒花瓣,而不是那么暴力的去砍一堆枯肉。”拉斐尔反驳的毫无压力。
瑞随口接道,“也许会有人欣赏暴力美学的。”
“但是我不喜欢有暴力倾向的女孩啊,柔柔弱弱的才最讨人喜欢呢。”拉斐尔眯着眼,开玩笑般的说。
“老虎与白兔果然是经久不变的经典组合吗?”
“哈哈,你也觉得我和老虎一样威风吗?”
“勉强吧。”瑞看着已经消失了一小半的僵尸,脸色很是复杂。“至少,你们几个这么轻易的消灭了那个大家伙。我原本以为那会很难呢。”
拉斐尔的眼角不自觉的抽搐了几下,然后一脸认真的看着瑞,“瑞,你知道整个帝国里有多少大剑师吗?你知道整个大陆上有多少剑圣吗?”
“呃,应该不少吧。”瑞有些不确定,但转念一想,自己都轻轻松松的遇见了俩,而且还是同一个家族的。那么,剑圣这东西,应该也不是什么稀有物品吧?应该没错的。
“我们国家是大陆上第二强大的国家,拥有将近一百位大剑师,而剑圣,整个大陆上加起来还不到十位啊十位!”拉斐尔被瑞这个没常识的家伙气的都没力气发火了。“如果这种顶级的战斗力都解决不了一个傻大个的话,国家早就灭亡了!”
“怎么才这几个?”
“哼,你以为剑圣是那么容易达到的吗?有的小国家最多也就几个大剑师。帝国里拥有两位剑圣已经很强了。”拉斐尔很是骄傲,“尤其是母亲,她被称为一百年以内最天才的天才,另一位剑圣现在已经快一百五十岁了,而母亲才……”拉斐尔忽然想起母亲那个永远二十岁的宣言,犹豫了一下,“总之,母亲很年轻很厉害就是了。”
“我想,你会超越赞奇夫人,成为几百年内最天才的天才的。”瑞虽然还是没有确切的真实感,但这并不妨碍他对拉斐尔的佩服。别的不说,能在整个国家里排到第三位,搁在古代那就是个探花郎啊。于是,瑞觉得可以理解拉斐尔那偶尔花心的表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