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最
罗葑看得非常着急。
在现在这个营销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啊。
以前他没用大号卖菜的时候,菜们那么好吃,淘宝店也卖不出去几份,更何况是这么大投资的一部电影!
罗葑记得上辈子《三〇二七》上映之前,曾经大规模搞过宣发,他现在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极北传媒窃取版权之后做的。
宣传一定要趁早!
后期宣发有寰宇娱乐,用不着他操心,但趁着现在电影挂在热搜上,官博申请刻不容缓啊!
罗葑火速联系了沈嘉航,让他先搞个官微。
这么制作精良的一部电影,连官微都没有,像什么话?
沈嘉航这次差点儿被人坑掉裤子,多亏罗葑帮他看出了合同中的陷阱,还雪中送炭,答应投资!
作为一个电影“创作者”,沈嘉航是个特别容易动感情的人,他感动坏了,当然对“资方爸爸”言听计从。
为了搞这个大V官博,沈嘉航折腾了整整一晚上。
次日,谢燎原派人去和沈嘉航商谈合作细节,由律师草拟了合同草案。
约还没签,@三〇二七电影官微V就发了第一条宣传博。
@三〇二七电影官微V:欢迎@Charming-4罗烽火客串骆枫元帅!
原著中的骆枫元帅是一个活在男主记忆中的人物,类似于精神导师和先驱者,虽然作者着墨的篇幅很小,但正因为如此,这个人物更显得完美到不真实,成为了无数书粉心中的白月光。
在书中的篇幅少,在电影中就更近似于没有。
镜头越少,就越难拍出人物的精髓,对于演员的要求也就越高。
沈嘉航之前没物色到合适的演员,原本打算只让骆枫做个“只出现在台词里的人物”,这次他实在是太感激罗烽火,想到他之前的来意,就破例把这个唯一还没定演员的角色给了他。
反正一共就三个镜头,大不了他多费点儿心思指导,多拍几十遍,总能过关……的吧?
刷到微博的罗葑:……什么???
他说是书粉倒还有三分真话,想客串只是随便找个上门的借口而已啊!
沈嘉航给他角色之前,都不和他商量的吗?
罗葑一脸血。
微博上,一石激起千层浪。
书粉们有人赞同,但更多人反对。
-啊啊啊我的骆枫元帅!
-支持!骆枫元帅也应该有脸!
-骆枫可是我心中的白月光,罗烽火能演好吗?求不毁剧啊!
-罗烽火是很好,但他真的不适合骆枫元帅啊。
-是啊,与其毁了我心目中的形象,我宁愿他只活在台词里QAQ
……
罗烽火的粉丝可不管那么多。
火火要拍电影了!
虽然是客串,但四舍五入也约等于复出啊。
微博上几乎成了罗烽火粉丝们的狂欢节。
罗烽火又双叒叕上热搜了!
次日,@极北传媒也发了一条微博,说明了公司内部调查结果,以及对刘昊等人的处置。
调查结果是——影视制作部执行主任刘昊在职期间,和财务部某职员违反规定内部恋爱,并且巧借各种名目私吞公司款项几十万。影视制作部本来只是想和沈嘉航导演协商,转让嘉航文化名下30%-50%的版权,同时,由极北传媒承担风险和负责宣发。42.8%的数字都是执行主任刘昊私自决定,他可能想在合约成为既成事实之后,伪造双份合约,买通沈嘉航导演,暗中侵吞公司票房利润。
极北传媒决定对这两位员工做出辞退处分,并追回之前私吞的钱款,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接到公司处分决定的时候,刘昊像个疯子一样陡然大笑了起来。
他虽然人不算聪明,但一直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为公司兢兢业业工作了十年,耗费了整整十年的青春!
除了违反公司内部规定,和财务部的女职员谈恋爱,什么都没做过。
凭什么?
凭什么公司的阴谋要他背锅?
本来他还在犹豫,不想害得女朋友丢工作,但现在……他再也没有顾忌了!
@刘昊:黑心@极北传媒V推无辜员工背锅,丧心病狂!不多说,直接上证据[视频][音频]
这些年他没少为极北传媒做这种损人利己的事儿,他胆子小,为了以防万一,已经养成了电话录音、开会拿笔记本偷偷录视频的习惯。
没想到真的有一天会用到。
微博发出去之后,刘昊正想去淘宝买个几万转赞评,推上热门微博。
@Charming-4罗烽火赞了这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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