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水竹青菜
两人结伴去食堂吃了晚饭,绕着操场慢悠悠的走了两圈消食,才回了宿舍。
冬天实在太冷了些,外面又活动不开,藜麦征求过两个室友意见,把宿舍中间桌子剩下两张他们要用的,剩下的全堆到角落里,空出来的地方可以稍微活动下,能做些俯卧撑下蹲什么。
不至于让身体生锈。
周五下午放学后周末有2天假期,刚下课万宏就“嗷嗷”叫着冲出教室要回家,林卿在后面慢吞吞地收拾东西。
藜麦不打算回去,看他这模样也不像是要回去的样子,就问他,“你周末不回去吗?”
“恩。”林卿把收拾好的书本装回书包里,拎着跟他回宿舍,“上周回去过,这周想出去做点兼职,剩下的时间留在宿舍里面看书,就先不回去了。你呢。”
“正巧我也不准确回去,你对市里熟吗,咱们出去逛逛吧。”
第29章 兼职
林卿家就在市里, 从小到大都生活在这儿,也都是在市区念书,对市里倒是真挺熟。
他跟藜麦相处还挺愉快,觉得这人脾气好又踏实认真,不是特别聒噪难应付的性子,难得还不嫌弃他不爱说话性格沉闷。
大概也就是常言说的投缘,两人也不过刚认识一周时间,倒更有些像是旧相识, 老朋友的感觉了。
闻言也不推辞,“市里好玩儿的地方挺多的, 你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藜麦摇摇头,也不是想出去逛街, 主要还是想去市里逛逛, 看能不能找到点商机、挣钱的路子。
他其实不擅长做这个,往年他们做生意, 大方向都是秦封出面,他更加合适做内勤, 比如算账、整理资料、给秦封打下手之类。
不过这辈子他是早打算跟秦封分道扬镳,不跟秦封有任何牵扯, 自然要早做打算。
在某种意义上他其实也能算有钱人,毕竟他空间里的那堆东西, 哪怕现在拿出来, 也能值个几千万。
而且随着时间增长, 会不断增值, 他就算什么也不干,等到二十年后他也会成为坐拥十几亿净身家的大富翁。
——完全意义上的躺赢。
但是说实话,如果可以的话,他其实并不太想动空间里的那些古玩收藏。
一是他能重生回来已经算是老天给的莫大福分,有手有脚,自己本身的记忆力和反应速度还被提升了些,再加上脑子里对后世许多方面信息的了解,已经算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就算他不擅长做生意挣钱,但是在老天给了他这么多便利面前,不至于沦落到真需要一直卖东西为生的地步。
刚回来的时候确实家里条件太困难,有需要,卖掉个罐子救急也就够了。
二来他虽然有个空间里,爱屯些东西,但更多的是衣服食物药品之类,虽然也有几箱子值钱的,但那些值钱的东西,大多数曾经属于秦封,是秦封去世之后,律师通过遗嘱,送到他手里的。
他跟秦封在离婚之后断的干净,又不是真靠秦封养着的宠物小可爱,自然并不稀罕秦封那些东西,当初收下,也只是为了报复秦家大姐他们,目的达到,那堆东西的效用也就有了。
倒不是太在乎那些东西,值钱归之前,可他们在藜麦眼里也就是一堆东西而已。
那些值钱的东西里面,只有小部分是他自己的收藏,上次那只罐子被卖掉之后,他收藏里基本上都是些不太值钱的了。
他总不能等着坐吃山空吧。
所以就想着要找点门路挣钱,至少能够养活自己,衣食无忧吧。
其实之前秦封说的不错,现阶段市里好几处后来的高级商业圈和住宅区都还没有建起来,正处于规划当中,有些是已经有建筑的老城区,有些现如今还是空着的地皮。。
那些地段的房子铺面的价格都很便宜,尤其是铺面,跟后世商业圈建起来之后的价格相比,估计二十年后那地段的半年租金,拿到现在也差不多就能把那铺面买下来。
简直就跟白菜打折价一样,堪称白送。
不论是买来租出去,或者等之后他高中毕业,大学里时间宽松点,可以用来做点小生意,都是很划算的。
等他时间宽裕起来,他会稍微扩大点自己酿酒的规模,酿出来得酒种类多了,就可以开家小店专门用来卖酒。
藜麦手里的钱,大头还是上次卖那罐子的八十万,除了要给路蕴留出来的六万学费不用,剩下七十来万,他打算全部用来买成铺面。
位置他都想好了,就在那几个还没建起来的商圈选,具体在哪买,他还得再考察。
不过这事儿也急不得,毕竟他现在身份证上的年龄还未成年,很多事情办起来都不太方便。
当初他被去城外上工的藜奶奶从麦子田里捡起来,看着倒是有几个月差不多一岁大小,不过藜奶奶在捡到他的时候,他身边也没什么诸如出生证明之类,具体的生日年龄自然是不知道的。
藜奶奶没念过太多书,也没什么忌讳的,在给他上户口的时候,因着是在麦田里捡到的,就给他起名叫藜麦,把捡到他的日子定成他的生日。
在隆冬腊月里靠近过年的时候,算算还得有差不多一个多月时间他就成年了。
林卿思考下,“我今晚上要去做兼职,要不我明天陪你出去吧。”
藜麦点头,“行啊。”
想着自己晚上反正也没事儿,自己待在宿舍也挺无聊的,顺口就问他,“你做兼职地方离学校远吗,大概几点能回来,要不我陪你去吧,如果回来的太晚,到时候也能做个伴。”
这话说完,看林卿略微愣了下,随即皱眉思索着,似乎有些为难,赶紧笑着,“我纯属无聊的,若是有不方便就算了。”
林卿摇摇头,“你是好意,我自然心领的,只是……”
他犹豫着,正视着藜麦,“你会喝酒吗?”
藜麦有些懵,“啊?”
林卿有些不自在的咳嗽了下,“我在张叔酒吧里做兼职。”
藜麦有些惊讶,实在是林卿给他的印象太过安静老实,感觉他这样得乖宝宝好学生,估计是连酒吧门口都要绕着走的那种人。
乍一听见这个事儿免不得有些惊讶,“你的兼职是卖酒吗?”
林卿被他这话吓得脸色瞬间白了,满是慌乱的摆摆手,“不……不是。”
声音都快给吓哆嗦了,“只是帮忙跑腿拿点东西,在后厨帮忙切水果洗盘子的,我不陪酒的。”
说着一把抓住他胳膊,逼近藜麦,神色严肃的盯着藜麦,“这事儿你可千万不能告诉别人,咱们学校校规虽然不算太严,但若是真让人误会我在酒吧里陪酒,那我这学也别想上了。”
藜麦看他都快给吓着,赶紧点头保证,“好,这事儿我谁也不告诉。”
林卿倒是挺相信他,见他神色认真的保证了,才松开他,略微松了口气,“本来也不打算告诉你的,咱们毕竟还是学生,去酒吧就不好。
虽然我只是在后面帮忙,但是酒吧里面有时候会有些乱,避免不了被那些喝醉了的客人拉住灌两杯,你还是在宿舍看书吧。
我大概2点左右回来,回来的时候还得翻墙呢,回宿舍的时候我轻点,不吵醒你。”
他说话的时候,表情还是一如既往平静内敛,藜麦却能从他眼睛里发现些许无奈压抑。
微微红着脸,连看藜麦的时候,眼神都有些飘,看得出来他是真觉得去酒吧不好,并且为自己在酒吧兼职感到羞愧不安。
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又不得不去。
说完还有些担忧的看着藜麦,似乎是他怕会介意这件事情。
毕竟当初万宏知道他去酒吧做兼职,还是半夜两点才能回宿舍,气得跟他大闹一场,整整一周没理他。
藜麦介意吗,他肯定不介意啊。
他为什么第一反应是林卿去酒吧做兼职是卖酒的?因为这事儿他干过啊,当初跟着秦封的时候……
呸。打住!
藜麦摇摇头,把秦封这两字甩出脑袋。
总之他当年也曾经在酒吧里面混过一段时间,酒量也是练出来的,千杯不醉称不上,但是喝倒个十来个是没什么问题的。
他看着林卿微微有些发白的脸,笑着去挽他的胳膊,“我会啊,还挺能喝的,走吧。”
林卿皱着眉,他工作的酒吧是鱼龙混杂的地方,他选择在酒吧做兼职,是因着这个时间段生意好,相比较之下,时间少,能拿到的钱多。
而且这个时间段,恰好还不影响他正常上课学习的时间。
但是在酒吧里面吧,哪怕是他只是个跑腿刷盘子的,哪怕是他平日里再注意,也免不了会被灌几杯下去,也会有些比较暧昧让人难堪的身体接触。
他是男生还算好的,跟他一起工作的小姑娘就经常被那些客人揩油吃豆腐。
乱起来称之为乌烟瘴气也不为过,如果有其他选择,他都也不愿意去,自然也不想把藜麦牵扯进来,“你别去。”
藜麦可不听他的,绕开他率先往前走去,林卿急得拽住他,“你听话呀,那里真不好玩儿,咱们明天上午去博物馆参观,下午陪你去游乐园玩儿好吗。”
藜麦笑着看他,“你这是把我当你弟哄啦,你放心吧,我知道酒吧是怎么样的地方,去了也只跟在你旁边等你下班,不会惹事儿的。
再说了,我长这么大,经常听别人说酒吧里面如何如何,还没有亲眼去看过,你就当带我过去玩儿,长长见识也好,我安生待着,能出什么事儿呀。”
林卿还想再说什么,被藜麦仗着身高腿长拖着往前走了好长距离。
见他是打定了主意,只得同意他跟着去,一时又有些自责,暗恨自己没事提什么兼职,在路上心情沉重的叮嘱他许多注意事项,让他千万要小心些。
藜麦正装乖呢,自然是万分乖巧的点头应是,林卿兼职的酒吧离他们学校还挺远,想来也是因为林卿不敢在学校附近的,怕人认出来,总会有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两搭着公交车,摇晃了半个多小时,到地儿都快七点了,冬日里黑的早,林卿领着他从后门绕进去更衣室换衣服,更衣室里已经有人了,正坐在靠窗户边的条凳上抽烟。
见他们进去,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烟雾缭绕里头投过来的目光有些刺人,带着些许轻微的敌意,藜麦正莫名其妙呢。
有个胖子颠着身肥肉跑进来,喘着粗气,“看到小梅了吗,这都轮到她上场了,咋人还不见了呢?!”
第30章 风波
藜麦就纯属路人, 对情况都是不明所以,自然不会乱接话,林卿倒是知道胖子口中的小梅是谁,不过他也刚到,并不清楚人在哪,也就沉默着脱掉外套,把店里制服换上。
胖子是酒吧负责演出安排的,现在早安排好的节目单出了空漏, 他心急如焚,急得满头大汗的到处找人, 在休息室没瞧见人,急急慌慌要去别的地儿找, 也不多待, 转身就走。
正靠着窗户抽烟的男人掐掉手里烟头,站了起来, 目光顺着林卿打量到藜麦身上,眼神有些深, 带着的敌意也愈加清晰。
不过最终也没说什么,只是嗤笑一声, 嗓子沙哑着,却不难听, 略微还带点儿烟嗓的小性感, “别找了, 小梅刚跟着冯家大少爷进包厢里了。
今儿估计是别想出来唱了, 你有这功夫,还不如赶紧找人,顶了她的空子,免得再闹出什么乱子来。”
胖子猛地涨红了脸,气急败坏的狠狠砸了一拳旁边放衣服的柜子,“你说的轻巧,她在咱们这里驻唱四个多月,积累了多少熟客,今儿的单子都贴出去了,是她的主场,来的全是要听她开嗓唱歌的。
再说了,我这一时半会儿,去哪找顶替她的人,她这不是胡闹嘛!”
“呵……”那男人轻笑着,面带嘲讽,语气冷冰冰的,刺人的很,“这哪儿能算是胡闹呢,谁不知道冯少爷有钱,跟着冯家少爷,再怎么说,也比站到台上唱歌的好,多少人抢着往人面前去呢。
您有空在这儿发牢骚,还是赶紧想想那台上的空子该怎么补才好。”
说着横了林卿一眼,厉声呵斥道,“都站着干什么,换好衣服还不赶紧滚出去。”
林卿赶紧把自己衣服锁到柜子里,拉着藜麦出门往厨房里去,边跟他低声说话,“刚刚那个是小明哥,做音乐的,会弹吉他钢琴,唱歌也挺好听。
在咱们酒吧唱歌呢,我来的时候他就在了,今儿估计在哪受气了,你遇到他躲开些,别惹着他。”
藜麦本身也不是爱惹事儿的性子,闻言就点点头,“好。”
又觉得有些奇怪,“我看他抽烟抽得挺凶的,不怕嗓子难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