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第25章

作者:水竹青菜 标签: 随身空间 年下 青梅竹马 穿越重生

  何况这位小明哥可能是为了保持形象,还把自己弄得很是瘦削单薄,要真动起手来藜麦觉得自己能直接把人给摁倒在地上。

  小明哥阴沉沉的瞪了他许久,估计也在琢磨着两人动手的胜率,得出的结果跟藜麦的一样,也没动手。

  恶狠狠地咬着牙,“你胆子倒是挺大,就没想过真惹我生气了,你朋友的兼职机会可就没了,他很缺钱,没这份兼职可是会很苦恼的。”

  藜麦冷笑着,“他缺钱不假,可我不缺。你们这边乱七八糟,说到底也不是什么好地方,真当咱们非得在这里干活吗。

  拿这个威胁我,未免太幼稚了。”

  不过也觉得他说的有几分道理,毕竟林卿还要在这边上班,也不好把人得罪太死。

  想着也就不再跟他多说,绕过他直接往后厨走过去,帮后厨大叔整理些东西,等着林卿下班。

  林卿整晚都在忙,十一点过抽出几分钟吃了点东西,一直忙到晚上两点过才闲下来,累得筋疲力尽,坐在后面的凳子上喘着气,站都站不起来。

  藜麦给他倒了杯水,他道了谢,颤抖着手接过去,小口小口的抿着,“等我歇会儿就去换衣服,咱们回学校去。”

  藜麦点点头,“没事儿,不着急。”

  虽然藜麦说着不着急,不过现在时间已经很晚了,再耽搁下去,估计回学校得三四点,林卿不愿意耽搁太久,稍微缓过气儿来,就站起来去休息室换衣服。

  林卿的衣服锁在柜子里,他们过去的时候小明哥堵在门口,手指夹着根细长的烟,烟雾缭绕着,弄得整个休息室都是一股子烟草味道,有些呛人。

  林卿还不知道藜麦跟他有过争执,见到他,认真的跟他打招呼,“小明哥你还没回去休息啊。”

  小明哥冷眼看着藜麦,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我现在很不高兴的情绪,开口时语气里也透着些冰碴子,“被人气得胃疼,睡不着干脆起来坐坐,你这准备回学校?”

  林卿点点头,“对。”

  说着开柜子往身上套着毛衣和棉衣,边跟他说话,“之前你胃疼,我给你买的药还有剩吗,你上次说拿药效还不错,我明天过来的时候,再给你带两版吧。

  你也别老是空腹喝太多酒,记得按时吃饭,晚上早点睡吧,别老是熬夜,对身体不好。”

  小明哥满是不悦的皱紧了眉,“要你啰嗦!”

  也不知道是不是藜麦的错觉,总觉得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些许不自在,略微有些别扭,不过这种感觉只是一晃而过。

  随即就看他阴沉着张脸,踢了下脚边的热水壶,“我刚睡醒起来冷的慌,让后厨他们熬的姜汁可乐,熬多了喝不完,明儿老板发现又得骂我浪费。

  你两给我解决了,要是明天让老板发现了,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说着又满脸凶狠地瞪了藜麦一眼,径自披着衣服走了,倒也没提两人吵架的事儿。

  藜麦看着他走远,觉得有些怪异,这人守这儿半宿,总不会就是为了叮嘱他们喝那姜汁可乐吧。

  真是阴晴不定让人难以琢磨的性子。

  他在这疑惑着,林卿显然已经习惯了小明哥这种性子,并不觉得奇怪,换好衣服从旁边放杯子的地方找出自己的杯子。

  倒了杯可乐给藜麦,“等下咱们骑自行车回去,晚上冷,你喝点暖暖。”

  藜麦接过来喝了,一入口差点没把自己呛到,满口的老姜味儿,这哪里是姜汁可乐,根本就像是直接拿老姜榨汁出来了。

  从口腔辣到喉咙,顺延着辣到胃里,最后肚子里都是火辣辣的像快要燃烧起来。

  他喝了两口,实在喝不下去,把剩下半杯还给林卿,林卿也不知是不挑还是习惯了,倒是对这怪味道接受很好。

  还记得要把壶里的喝完,硬生生的灌了两大杯下去。

  不过味道虽然怪得很,效果倒还是挺好的,拜那壶姜汁所赐,大冬天的夜里,两人顶着寒风刺骨,从酒吧出门骑着自行车回学校,翻墙溜进宿舍,身上还满身汗呢。

  都是热的,半分也没觉着冷。

  他们出门的时候把热水瓶里都打满了热水,也方便,手脚麻利的收拾好上床躺着,大半夜热气沸腾,精神还挺好,躺着也睡不着。

  两人就躺在床上躺着,随意的小声说话,“藜麦你是家里的独生子女吗?”

  藜麦低声笑了笑,“不,我是孤儿。”

  林卿有些惊讶,又觉得不好意思,“抱歉,我只是觉得你应该有个弟弟或者妹妹,嗯,你像是家里老大。”

  “没事儿。”藜麦并不介意自己的身世,他能好运被藜奶奶捡回家已经是很幸运了,并没什么资格再怨天尤人,“我跟奶奶相依为命,他去年夏天去世了,所以现在都是我自己住,你呢?”

  “我?”林卿略微愣住。

  藜麦点头,夜里宿舍里外都很安静,只有他两说话的声音,轻轻浅浅的,连呼吸声都清晰的能够听见,“嗯,你跟万宏,不是亲兄弟吧,你两长得不像。”

  空气有瞬间安静,只剩下轻轻点点的呼吸声。

  林卿沉默的有点久,久到藜麦以为他不会回答这个问题,才听到他小声说话,“对。我是被收养的,之前万叔叔他们没有孩子,所以抱养了我,后来叔叔阿姨又生了万宏,家里就我们……”

  话说到一半,有半秒停顿,他犹豫着,语调越发轻,“我们两兄弟,我是哥哥。”

  他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不是家里亲生的,从开始懂事上学,家里就教育他是哥哥,凡事需要让着弟弟。

  叔叔阿姨需要上班,他从小就被叮嘱着要照顾弟弟,万宏相当于是他带大的,两萝卜头磕磕碰碰的长到现在。

  哥哥两个字于他而言,是荣幸,也是责任。

  藜麦听他这句话里,透点些许沉重的气息,想问又怕问到什么伤心事儿上,干脆转移话题,又聊了会儿书上的知识点。

  相互探讨些不甚明了的问题,说得两人渐渐都困了,就不再说话,闭上眼睛睡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藜麦推开窗户就发现下雪了,飘飘漾漾的,跟飘着鹅毛似得,估计下了有段时间,地上还好,树枝上跟花坛边都落了厚厚一层。

  一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有些银装素裹冰封千里的味道。

  林卿从食堂买早餐回来,把豆浆和馒头放到桌子上,去柜子里拿自己腌的咸菜,“外面好冷。”

  藜麦就开个窗户的功夫手指都冻红了,也觉得快冷哭了,看他就穿着件棉衣就在外面溜达,脸颊鼻子冻得通红。

  那棉衣还有些短,外面面料洗的发白,藜麦当年也是一件衣服穿好几年的人,自然知道不管是棉衣还是羽绒服穿太久洗太多次之后压根就不保暖。

  穿身上完全靠自身心里安慰,能发挥点作用,他看着都觉得冷,“今天在学校看书吧,别出去玩儿了,要不等下出去买衣服吧。

  我来学校带的衣服不够,而且去年的衣服短了,穿上不合适……咱们是不是差不多高。”

  他拿着馒头走到林卿跟前,特意比划了下,随即笑着点头,“你比我矮,不过也没差太多,也就三四厘米的样子吧,咱两穿的衣服号应该都差不多。

  到时候哪天起床要突然找不到我的衣服了,拎着你的穿着也能去上课,别人肯定发现不了,我衣服你肯定也能穿。”

  林卿低头笑了下,没接话。

  两人吃了早饭,缩在宿舍里看了半天书,中午出去学校食堂吃了饭,藜麦合计着去图书室里还之前借的书。

  不过书在教室,他转去教室取,林卿先去图书室等着,等还了书再借两本其他的回宿舍看去。

  结果藜麦刚走到教学楼下,转角处就碰到人,他都还没瞧清楚是谁呢,就听见对面的人惊呼道,“哎,藜麦!你怎么在这里,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

  藜麦停下脚步,终于看清楚对面的人,是齐略,他昨晚还想着忽悠让人找不到他呢,结果没想到转头就在学校碰到。

  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毕竟他们学校三千多接近四千人,高二高三的教学楼又都是分开的,正常情况遇到的概率很低。

  很显然齐略能在这里看到他也很高兴,撇下跟在旁边的人就冲着他跑过来,“哎呀,这就是缘分呀,这都能让咱们遇到,我本来还想今天晚上再去……”

  藜麦听他大大咧咧就要在学校吼出去酒吧的事儿了,赶紧打断他的话语,“确实挺有缘的,你怎么在这里。”

  齐略这才记起来自己跟着人过来的,侧身往后面看了眼,冲着后面的人挥手,“小白,你过来。”

  又转头跟藜麦说话,“我陪我表弟过来拿作业,他昨天到家才发现作业忘记带了。

  你呢,你也是咱们学校的学生?这里是高二的教学楼,你念高二呀,那跟我表弟同级,我比你高一级。”

  藜麦比他高点,看着他背后走过来个男生,就是他口中的表弟,之前林卿也跟藜麦提到过,说他表弟在学校很出名。

  说他成绩好家世好还长得很好,像个小王子。

  藜麦想象力有限,并不能构想出完美的小王子形象,现在一见着,就觉得这人真是漂亮,既漂亮又贵气。

  皮肤很白,是那种一看就是娇生惯养出来的白嫩,像牛奶的颜色,眼睛是大大的猫儿眼,还略微带点微蓝,应该是带点儿外国血统。

  脸颊上的婴儿肥还没褪干净,就是后世常用来形容美女的那种,满脸的胶原蛋白,不会让人觉得胖嘟嘟,只是彰显着年轻,恰到好处的漂亮好看。

  此刻大概是因为齐略顾着跟藜麦说话,忽略了他,略微嘟着嘴有些不高兴的样子,走过来拉着齐略的胳膊跟他撒娇,“表哥,他是谁啊?”

  声音也是又娇又软,藜麦倒是不讨厌他这样子,甚至觉得看着还有些可爱,不过又觉得这种可爱里透着些许……呃,那么一丁点儿的诡异。

  大概是他从小到大活得都太粗糙了些,虽说上辈子也过了几年有钱日子,不过等他们有钱的时候,性子早定性了。

  再怎么讲究骨子里的那些强硬粗旷都入了骨,改都改不掉,他身边的人也大多如此,都是披着温和优雅的表皮,扮演着各种精英角色。

  其实比起西餐厅里切着三分熟的牛排,大家都更喜欢坐在烧烤摊上,啃着肥得冒油的羊肉串,喝着啤酒,吹着夜风胡天海地的吹牛。

  他两辈子都从未见过这么娇气的……男孩子。

  也不仅仅是男孩子,这种性格的男生女生他都没见过,自然也就不擅长应付,总觉得稍微话说重点儿就能把人吓哭。

  反而就成了自己的过错。

  齐略跟他说话的时候声音也稍微放低了点,“他叫藜麦,也是咱们学校高二的。

  藜麦,这是我表弟,叫唐白,跟你同级,重点班的,成绩很好,你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他。

  小白脾气很好,也喜欢跟同学一块玩儿。

  对了你是几班的,不是重点班的吧,高二两重点班的人我都差不多认识了。你周末怎么不回家呀,是住校生吗。

  哎,你宿舍号是多少,我以后有空可以去找你玩儿。”

  热情的让藜麦有些招架不住,只能轻轻笑着,“你这人,对谁都是这么热情吗?”

  “哎?”齐略有些疑惑的眨眨眼,随即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是,我是真觉得我们好像在哪见过……就觉得跟你特别熟悉的那种感觉,就想多了解你些。”

  藜麦笑着跟他玩笑一句,“你要是个女孩子,我都会觉得你是对我一见钟情了。”

  齐略听着愣了下,随即“哈哈”笑着,“那不能,我知道你是男的,我有女朋友啦,我就觉得你很亲切……嗨,再说下去这都扯不清了。

  反正你放心哇,我是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就想跟你做朋友,没其他意思,你得相信我!”

  藜麦笑着点点头,这话他也信,齐略看他的目光里没什么掺和不清的情愫,就是不知道他怎么就让人感觉到亲切了。

  难不成他重过了一次,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进化成万人迷了?

  呃,想想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赶紧甩了下脑袋,“我同学在图书室等我看书,没事儿的话我先走一步。”

  看了眼旁边站着的人,觉得他这名字起得真好,真是人如其名,又甜又白,像块软糯香甜的糯米团子。

  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心情愉悦。

  不过却是在心里打定主意不跟人接触的,他不擅长跟唐白这种性格的人接触是其一。

  另一方面自然是因为林卿还专程跟他提醒过别跟人接触,他看人不算太准,但也极少有看走眼的时候。

  林卿绝对不是那种空口白牙会诬陷别人,说人坏话的人,况且林卿跟唐白之间也没什么利益瓜葛,犯不着在他面前无的放矢。

  他自然是更相信林卿的。

  发生了点小插曲,藜麦拿到书回图书室的时候林卿已经选好需要借的书在等他了,安静的坐在旁边,等他选好书一起回宿舍,“下午你想出去买衣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