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水竹青菜
他冲着藜麦,眼里飘着仿佛都是看着别人在他脚下爬行狂热兴奋、高高在上、以及毫不掩饰的蔑视。
他说,“这样难道不够有意思么,我说了,我会帮你的。”
分明还是温和的语气模样,可藜麦却硬生生的从里面听出些血腥味道。
藜麦看着他这模样,跟刚刚那些温和无害截然不同,像是个完整的人被从中间劈成了两半。
一半纯善,一半纯恶。
反差实在是太大,不得不说,他现在这模样,更吸引人些。
就像是传说中的恶魔,总能三言两语的蛊惑到别人,为他描述的场景头脑发热奋不顾身。
可惜藜麦安稳惯了,对唐家的人并没有太大的恨意,他保持着靠着椅子背的姿态许久。
把整件事情在脑袋里面极快的过了一遍,才意志坚定的笑着摇摇头,“不用,我的时间很宝贵,没有能浪费在他们身上的。”
“说的也是。”对面的人又恢复了刚刚的温和无害,就跟藜麦刚刚看到的是只错觉,弯起的唇角是恰到好处的弧度,“他们都不值得浪费时间。
说起来,你那位小男朋友……”
藜麦沉着脸打断他的话,“他叫秦封。”
他实在是不喜欢齐臻一口一个你的小男朋友的叫着,就跟秦封在他跟前不配拥有姓名一样。
齐臻略楞了下,随即又笑着,语气里带着些无奈,“好吧,从秦封开始琢磨对付唐理开始,我就知道你估计是打定了主意不会回唐家去的。
所以你们是想要把唐家或者说唐理搞垮,可恕我直言,秦封现在还没有那个能力。”
说着他笑着摇摇头,略带些惋惜,“秦封这小伙子,确实是个很不错的苗子,给他点时间,十年、或者五年,他都能成长到不把唐理放在眼里的地步。
可惜不是现在,现在他还太年轻,无论是资历还是资本,他都还欠缺了些。”
藜麦也不知道他这是在夸秦封还是损秦封,想了想,还是当他在夸奖吧,也就笑着点头,“多谢你的夸奖,秦封确实很厉害,我相信他会更厉害。”
齐臻抬手撑着自己脸,“可我并没有在夸他。”
他看着藜麦的目光深沉又温柔,眼里嘴角都带着笑,虽然在否认别人的话语,并且纠正重申自己的意思。
也笑的特别完美,“我是在告诉你,现在的秦封,还不是唐理的对手,唐理还是,有那么些手段的。”
藜麦点点头,表示自己听懂了,又略微疑惑的挑了下眉,“所以呢,你想说什么。”
齐臻笑容里添了些无奈,“你是个聪明孩子,非得跟我面前装傻是么。”
他轻轻的摇了摇头,低声呢喃着,“算啦,谁叫我偏偏喜欢你呢。”
声音太小,藜麦没听清楚,下意识问道,“你说什么?”
对面笑容完美的男人认真的看着他,“那我们不如把话说明白些,秦封不是唐理的对手,可我还不把唐理放在眼里。
你不如,考虑下我?”
藜麦,“……”
他完全懵了好嘛,就像有人在他耳朵边重重敲响了锣鼓,直震的他头晕眼花,满脸错愕,“什么?!”
他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又觉得自己可能是有些听不懂这话里的意思。
重复着再问了一遍,“你这是什么意思?”
齐臻眉眼弯弯的看着他,眼里带着些温柔到极致的笑意,“你还看不出来么,我这是在追求你啊。”
他看着藜麦,却又像是透过藜麦去看别的人,略微有些恍惚。
藜麦只觉得天雷滚滚,就不只是敲锣打鼓那么简单了,就觉得简直震耳欲聋。
瞬间黑下了脸,“你们父子两真是够了啊,一个把我当妈一个把我当你死去的老婆,眼瞎呀一个个的,看清楚老子是男人好么!?”
第62章 意外
藜麦的脾气, 倒并不是特别愿意与人翻脸,他毕竟跟人相处的时候, 习惯性跟人好好儿相处。
总觉得两人要是没什么实在过不去的嫌隙,非原则性问题, 都不值得吵架嚷嚷, 伤和气。
所以在齐臻拿知道些秦封的事儿吊着他, 甚至在发现齐臻有意无意的, 想要勾引他的时候。
哪怕面前因为这人比他现在年龄大二十岁左右, 让他很不适应,或者说不自在。
他也不过稍微有心避让, 并没有说,真就直接嚷嚷出来, 让大家都下不来台。
他总觉得这样的做法很失礼, 也可能会让别人有些尴尬。
不过在这人明目张胆的跟他告白、并且明显的把他当做了其他人的时候,藜麦就觉得浑身那股子不对劲瞬间爆发了。
你这般步步紧逼、丝毫不让, 那我还宽容个屁啊, 你都让我这么难受, 我还得顾忌你的感受?
说起来,藜麦这人脾气算很好了,长得也算不错,也有些自己能挣钱养活自己的本事。
可除了他跟秦封,上辈子似乎就顺理成章的滚到一起, 这辈子也就两人之间小打小闹着, 有些矛盾别扭。
他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表白, 还是个男人
——学校里那些藏到他书桌里面的情书不算,毕竟他从来都没有看过,甚至都不知道写情书的到底是谁。
就这么两辈子加起来被人这么认真的表白,藜麦倒没什么欣喜的情绪。
他在听到齐臻这句话的时候,根本都不用动脑子想,这人分明就是把他当做了别人的替身。
而且这个别人,跟藜麦还有些关系,从血缘上上,他得喊声姑姑。
想到这个藜麦就有些恶寒,看着齐臻的眼神里带着些嫌弃。
暗道你就这样对着我下手,我也就先不说你老牛吃嫩草的想法了。
毕竟算上上辈子咱两心理年龄也差不多。
可你这样,就不怕我那位漂亮大气的姑姑气得在梦里骂死你么?!
就算她去世这么多年可能不会骂你了,可问题是,这样子做,也不怕后面齐略见到藜麦尴尬么。
他可比齐略还要小些呢,要真是脑袋一晕,被人勾去了。
到时候齐略怎么自处,把一个比他还小些的男人,叫什么,叔叔?还是不走程序,直接喊妈?!
……想到这个可能,藜麦就觉得身上就跟有小虫子爬似的难受,浑身痒酥酥的难受。
赶紧把这个不靠谱的念头甩到脑袋外面去。
忍着发火的念头,僵硬的笑着,“我知道我的长相,可能对你来说会让你想起某些人和某些事,不过我希望你能明白。
我不是她,也不会是她,怎么说呢。”
他犹豫了下,觉得这人也有些可怜,自己好好的老婆怀孕难产死了,跟儿子的关系也不亲近。
心里又还惦记着死去的老婆,孤家寡人的过了这么多年,好容易想找个媳妇过吧。
儿子还不愿意,非得把藜麦往他跟前拎。
虽然上次藜麦去齐家提前走了,可藜麦想都不用想,齐略肯定很多次在这人跟前提到过他。
无非就是什么我找着个特别像我妈的之类的,勾的老男人都坐不住了,得自己过来瞧瞧。
见着个跟他老婆长得特别像的,自然也就会想要靠近些,不管是不是把他当做替身。
可能还会因为长相的关系给予藜麦很多事务上的方便。
可惜藜麦是打定了注意要跟秦封过的,他是种情感生比较专注的人,很难接受别人好意,并且给出回馈的。
要不上辈子他跟秦封离婚了,就自己过了那么些年呢。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其实是很冷情的人,他不接受别人的心意,别指望他对别人多用心!
从他能够冷静到近乎冷漠的对待陈瑗这件事儿上就能看出来。
他表面温和,但是真要走进他心里,很难。
反而是戳到他的忌讳,他可能就跟兔子一样,飞快的绕开了。
跟秦封也只能说机缘巧合、恰逢其会。
毕竟当时他奶奶刚去世不多久,他还没有完全习惯独自生活,况且又遭逢巨变。
他被人逼得念不得书,得去适应另外一种,完全陌生的生活方式。
得学会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另谋出路,在自己茫然无措的时候,恰好秦封能跟着他过。
最开始跟秦封在一块儿的时候,多少有些是想要跟秦封搭伙过日子的想法,磨了那么些年,才磨到相濡以沫的地步。
然后他有了这么个人,也就懒得在去看别人的优点长处了。
他是典型的知足常乐性子,这个性子早已经深入骨髓,他并不打算改。
所以别人哪怕再优秀,再喜欢他,他也不可能分出丁点心思来,去应付。
或者说难听点,去逢场作戏。
他懒得去,也不愿意去,所以齐臻这人他即便是不讨厌。
即便是,齐略也并不是真的喜欢他,只不过是想透过他的长相去找另一个人的存在。
也不可能给人留下丁点念头,拒绝的很干脆,“齐略之前也跟我看过你夫人的照片,不得不说我们确实会有些像,但是你得知道。
我今年十八岁,等我二十岁、二十五岁的时候,我就完全不是我现在这个样子了。”
这也是实话,他的长相在这两年里变化的挺多的,等到二十五岁的时候,跟现在基本上都是判若两人了好嘛。
他慢悠悠的说话,盯着齐臻,“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齐臻还是那般笑容温和稳重的模样,也不说话,只是笑眯眯的盯着藜麦看。
仿佛藜麦的恼怒和解释对他半点影响也没有,脸上的表情都不带变化下的。
藜麦甚至怀疑他有没有听进去自己说的话,看他那模样,估计也是没有的。
就算有,恐怕也只是听进去了,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这人一看就是那种打定了注意就不会轻易让人说动的性子。
就是那种……你说什么都行,但是我听了算我输的又臭又硬的性子!
藜麦瞬间就连跟他说话解释的心情都没有了,摇了摇头,站起来,“我得回学校去了。”
这下齐臻终于有了反应,他站了起来,整理了下自己略微有些褶皱的衣角,“我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