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紫色木屋
艾姮的事情?
比亚忒不紧不慢的跟在艾煜的身后,两人来到平时修炼的魔法道场,这个时候的魔法道场里空无一人。艾煜双手擦在裤袋里,倚在护栏上,他镇镇的看着比亚忒:“你和我妹妹,是怎么回事?”
艾姮那小妮子平日里亲切比亚忒,比他这个哥哥还亲。本来艾煜是应该高兴的,虽然近几年和比亚忒的关系远了,可好歹儿时的友情深厚,如果这两人能够走到一起,他和比亚忒就结成了亲家,也未免不是一件好事。但令艾煜不满的是比亚忒的态度,他最心疼的妹妹,怎由着别人欺负。
“怎么回事?”比亚忒冷笑了几声,“你看不清吗?”
“你……”艾煜冲了上去,拉起比亚忒的领子,“你喜欢我妹妹吗?”比亚忒的不屑,气黑了他的脸。
比亚忒挥开艾煜的手,将自己的领子拉平:“这事儿你可以去问艾姮。”他是故意的,故意不解释自己和艾姮之间的关系,他就是想看看艾煜生气的样子。
“我就问你。”艾煜眯起了眼,“你回答我,你在搞我妹吗?”
搞?比亚忒听着,心中有几分嗤笑:“这是我和艾姮之间的事情。”整理好领子,比亚忒打算离开。
“比亚忒。”艾煜大喊一声,剑浑然出鞘,朝着比亚忒的背后袭去,比亚忒没有躲,而剑,架在了他的肩膀上,“比亚忒,冲着我们曾经的友情,你若再搞我妹,我会废了你。”年轻而英俊的脸,被怒火攻了心。握着剑的手,几乎想这么刺下去。
“曾经的友情?”比亚忒转过身,原本架在肩膀上的剑,正面抵着他的喉咙,“充其量,你我只是校友。”
“比亚忒。”艾煜拿着剑的手,气的发抖,“你那是什么意思,你着了什么魔?”
比亚忒笑了,冷冷的笑容,让人不禁有些心惊,他抬起右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这里,在十年前,被人一掌打碎了。”
“你……你……”艾煜的手一抖,剑,无声的滑落,“这十年来,你一直不跟我说话,是因为那时在黄金屋里,我打了一掌吗?我从没想过,那一掌,会让你记恨到现在。”
“记恨?”比亚忒看着艾煜的眼神,发生了变化,像是在盯着稀有动物般,“也是,我本就小肚子鸡场的人,扫了你大少爷的兴致。抱歉,从今之后,凡是你所在的地方,我俩相遇而不相识。”
从今之后,凡是你所在的地方,我俩相遇而不相识。
从今之后,凡是你所在的地方,我俩相遇而不相识。
艾煜的心,咯咯作痛,在他的心里,即使和比亚忒之间有过矛盾、有过争吵,但是一切过后,他仍然是他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相遇而不相识,对两个曾经生死与共的好友而言,这是何等的残忍。比亚忒,你这是为什么?
比亚忒?艾煜身影已动,拉住了比亚忒的去路,可他刚想开口,比亚忒的身影再一次越过了他,那速度之快,让艾煜在第一时间忘了反应。比亚忒,何时练就了这等身法?
艾煜回到教室的时候,神情满是失落,那个角落里,比亚忒依旧趴在桌子上睡觉,他看着比亚忒的方向,想说法,却迟迟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艾煜。”某个同学搭着他的肩膀,“听说亚瑞生病了,今天才没来教室,咱们放学以后去看看吗?”
说到亚瑞,艾煜被吸引了话题:“小瑞生病了?我怎么不知道?”他神情过分的紧张,引得旁边同学开起了玩笑,“若非知道亚瑞真真实实的男子,我们还以为你看上了人家呢。”
艾煜脸一红,顿时声音有些吞吞吐吐:“你……你们说什么呢?我们可都是男人。”
“男人有怎么样,我告诉你,我三叔前几天做生意回来,给咱们讲一个有趣的异国民族,你不知道,那个异国里,就流行男人和男人……那个叫什么来着……”同学沉思了一会儿,“对了,龙阳,龙阳之好……”
“真的?”
“不会吧?”
几个围在一起的同学听了,顿时眼睛一亮,大伙儿拉着那同学,走出了教室,显然对那话题有很大的兴趣。
角落里,比亚忒抬起头,看着他们消失的方向,思绪,渐渐的远了。
御书房,赤正在批阅奏折,见朴德急冲冲的走了进来,便抬起头。
“陛下,按您的吩咐,整个皇宫的角落都搜遍了,还是没有找着小王爷的影子。”
比起朴德,赤倒是平静,他放下奏折:“去准备一套便服,朕要出宫。”小家伙,应该是逃到宫外去了。
清风是在鸟语花香中醒来的,没想到忆情轩的早晨也有如此清晰的空气,烟花之地,倒是让人觉得有些意外了。
嗒伦为清风准备的衣衫是红色,红色的衣衫,银丝沟边,不同于往日他那素白色,红色耀眼,将他清雅的脸,衬托的亮丽无限。一头黑发,披散在肩膀上,清风有些懒,便也没有扎起,配合着红色衣衫,连靴子也是红色。清风照着铜镜,觉得有些招摇了,可也不好意思要求别的。
推开房门,门口站着两个下人,见清风出来,两人恭敬道:“客人。”
清风心情很好,笑容更加亲和了。他一个人在院子里逛着,有几分闲情、几分洒脱。只是一会儿,他的视线专注的停在某个地方,那是一个花坛,花坛的周围是木栏围着,木栏旁摆放着几条木凳子。清风好奇的是,停在木凳子上的小东西。那小东西犹如人的拳头那般大,清风很是熟悉,这种东西,统称为老鼠,只是眼前的老鼠不同,它的毛发是银灰色的,在清晨特别的亮眼,它的鼻子小巧而嫣红,像是可爱的女孩映红的唇。
最让清风喜欢的,是它脸上那几丝夹在银灰色毛发中的红色毛发。好特别的小东西,趴在木凳上睡觉,也不怕被人捉了去。清风来了趣味,伸出手,想逗弄来着。
可小家伙贼的很,在清风的手即将碰上它时,它突然睁开了眼睛,小小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在毛茸茸的毛发丛中,清风甚至怀疑,它是否看得清东西,那小家伙恰似有灵性,狠狠的瞪了清风一眼,一不留神,就这么跑了。
清风有了劲,敢情这小家伙是气自己打扰了它睡觉,发了脾气。于是,他寻着小银鼠的气息追了上去。
挡在清风面前的是一道墙,墙角有一个小洞,那小银鼠摇着尾巴,得意的钻进了小洞里,清风有些哭笑不得,他是被一只小老鼠被瞧不起了。
第125章 狂徒
看着挡在面前的高墙,又看着高墙下得意的小银鼠。清风泛起唇笑了,那笑容有几分狡猾、几分挑畔,银鼠觉得怕了,赶忙钻进去跑了。
纤细的身影跃上高墙旁的树梢,因为树比墙壁还高,所以墙壁外的一切,清风看的清楚。这是另一个院子,院子里同样非常的安静。偶尔有几个下人走过,只是这院子的装修设计非常的豪华。豪华之中不同于皇宫的庄严和高贵,而是多了几丝奢靡。这是什么地方?清风略感疑惑。
“客人……客人……”树下,传来下人的声音,“客人,当家的找您用膳呢。”
嗒伦虽是忆情轩的当家,但平日里极重隐私,他起居饮食素来都是一个人,这会儿难得来了客人,自然是满心欢喜。远远地,他便瞧见了清风的身影,火焰般的颜色,是多么热情、多么炫目,然在清风的身上,他又看到了另一番的风情。虽然是艳丽,却又淡雅,那股出尘的风姿,并非衣衫可以取代。
满桌子都是美食,然清风看的有些烦胃。
“清王殿下不喜欢?”嗒伦作为忆情轩的当家,自然有一颗八面玲珑的心,清风虽维持着淡淡笑容,而眉间多了几分愁色。
“当家的应年长于我,唤我一声清风便可。”清王殿下四字,他听得有些浑然。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嗒伦也不矫情,“清王殿下这当家的三个字,我也听的便扭,既然我年长于你,殿下若是不介意,可唤我名讳,也可唤我一声大哥,那往后我们便是朋友了。”
“嗒伦大哥。”清风觉得嗒伦这人虽然矛盾,但也是豪爽之人。
“清风。”嗒伦拿起酒杯畅饮道,“即是朋友了,清风也不要客气,想吃什么尽管开口,这些菜若是不合口味,让厨子再多做几个特色的。你们泱泱大国的菜色虽然众多,但是却不如我的祖国有特色,清风若是有机会去那里瞧瞧,定要好好的尝尝。”
清风浅浅一笑:“我对菜倒是不挑,只是素来吃素,喜欢清淡的食物,不过听大哥这么说,到还真有些馋了。”
“吃素?”嗒伦意外极了,随即明朗,“难怪老弟长得仙风道骨,原来是见不得杀生。和我这满身杀孽的人同桌,倒是我沾了老弟的灵气。”
瞧嗒伦长得风流,那爽朗的语气,颇有一番英雄气概,令清风不禁好奇他真正的身份。但交友贵在诚心,若是介意对方的身份,清风就不是清风了。
“大哥不怕,若大哥真是百鬼缠身,待清风为大哥做一场法事,前尘往事,也就去了。”清风笑道。
“老弟会做法事?老弟是和尚?”哪有这般精致的和尚,但若不是和尚,又怎会吃素来着。嗒伦觉得有些意思了。
“不,我是道士。”
道士?嗒伦一口菜咽在喉咙里,极具妖媚的凤目上扬,惊讶的看着清风。但到底见怪了大场面,随即镇定了下来,只是眼中趣味渐浓,怕是他对清风,更有了深一层的好感。
一身白衣、一头白发,弗洛帝国帝皇的绝世风采,的确是太过耀眼,这出了皇宫怕是还没走上几步,满大街就已经是跪拜的臣民了。所以,帝皇蹙眉看着朴德手中纱帽,平静的眼神有了微怒的征兆:“朕见不得人?”
面对帝皇的语气,换的是别人,早就怕了,可朴德从小看着赤长大,他们名为主仆、为君臣,可实际上,朴德和赤的关系,比起道夜、亚恩或者怀尔,是毫不逊色。
“罢了,戴上吧。”其实赤也就说说,他堂堂一个大男人、又是一国之君,带着帽纱的确有些不便,但到底是智睿的帝皇,他自然也明白朴德的意思。
“是。”
赤喜欢骑马,这是弗洛帝国的骄傲。通常贵族子弟,都是马上的好手,然只是出宫,却是马车来到方便。慵懒的身影在马车上闭目休息,白纱下的面容,渐渐有些诧异。他居然感觉不到清儿的气息。
马车在一家客栈的门前停下,门口迎宾的侍者赶忙上前,华丽的马车里是何等尊贵的人?他们不知晓,而他们知道,那一定是某个贵族。
朴德跳下马车,掀起帘子:“主人,客栈里人口多,消息传的快。想寻少爷,这里不失为一个好地方。”
“嗯。”清晰的单字溢出,那是天下间最动听的声音,清冷中带着几分慵懒和优雅。侍者们听了不禁有些期待,都抬着脑袋想往里面瞧,可这等不符礼仪的举动,对受过礼仪训练的他们而言,又是非常不合规矩的,所以,只得耐心的等着马车内的人。
长至腰间的纱帽,一身雪白的贵族长袍,底下是银色的短靴,纵使看不出那人的相貌,可雍容华贵的绝尘气质是何等的高雅,举手投足之间的风姿又是何等卓越。这人,本就该受万人仰慕的。
“还不带路。”朴德瞥了一眼傻愣着的侍者冷声道。
“是是,客人里面请,店内白色号雅阁、红色号雅阁均空着,但不知客人要哪间?”弗洛帝国的客栈、酒楼继承了帝国长期以来的风俗,房间的高低档次均以颜色区分。虽说赤登基以后,贵族和平民逐步一体化。但这点风俗,却没有改变,一则已经习惯成自然,二则即使不以颜色区分,但是高低档次还在,继承以前的风俗,则少了麻烦。
“厅堂。”未等朴德答话,赤已经吐出两字。
厅……厅堂?
客栈的一楼是歌者、舞者的舞台,二楼才是客人用餐的厅堂。赤漫步上了台阶,引来了众人的诸多好奇。堂堂弗洛帝国,国风算的上开放,然一些贵族小姐,出门掩面的也有不少。但像赤这般将整个头都盖住了,却是少见,更别论他一身白色、和高挑的身材。
在众人看来,掩面的定是女子。然而又不是番邦异族,女子哪有这般修长的身影?
当赤经过某一桌的时候,那桌坐着几名青年,看那着装,该是贵族子弟、有钱人家的孩子。几名青年眼眸含笑、笑意深远,瞧那样子,是正在打歪脑筋。
果不其然,其中一个青年伸出了脚,他有意绊了赤一下,旁桌有人看见了,抿嘴笑了起来。然而……只见赤抬起脚从这几人的身边走过,其中一人赶忙拉了拉他旁边的同伴,在他耳边低语:“你看他的靴子上,是纯白水晶啊。”
水晶有辟邪佑吉的功能,而众多水晶之中白色最纯,它的功能也是最强的,价格自然是最高的。在如此富裕的弗洛帝国帝都,若说一件物品的珍贵比的是价格,那就太看不起他们了,也太看不起这些贵族子弟的学识。白水晶之所以珍贵、之所以让他们惊讶,只要在于如此纯粹的白色,少之又少。而对方,既然将如此珍宝点缀在靴子上作为饰品。
“天哪,真的是白水晶,好剔透的颜色。”顿时,有几个人听见了,忙垂下视线,纷纷看着赤的靴子。
二楼的厅堂很大,距离那几桌坐的远的,并未听见他们的声声细语。赤选择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待他们坐下,他开口问侍者:“昨晚子夜时分,大街上可有闲事传出?”平静的声音,如流水般好听,侍者是第二次听了,仍觉得悦耳极了,别说赤旁边座位上的客人是第一次听到,都转过头看着他。
“闲事?客人指的是?”
“可曾见到黑发、白衣、赤足的少年?”
“客人,您说玩笑呢,子夜时分,寻常人哪会在街道上闲晃,若是有,如见了,怕是……”侍者打了一个冷颤。
“啰嗦,主人只是让你回答,有或是没有?”朴德沉下了声线。
“没……没有……”侍者被朴德突然的气势吓住,谁也料想不到,一个赶马的,也有如此迫人的语气。侍者拿了菜单赶忙退下,怕是再多呆半会儿,他就软了双脚。
刚才企图绊倒赤的几个家伙靠了过来,领头的青年双手环胸:“朋友,哪来的啊?”那说话的样儿,带着几分狂傲、几分轻佻,骄的像只麻雀。
赤不答话,安静的坐着。他很少出宫,一来是懒散、二来是没事儿。却不知街头客栈,也有如此趣事。
第126章 下落
赤没有说话,作为下属的朴德自然也不多话。只是这帮贵族子弟平日里气焰高涨、甚是骄傲,习惯了那些阿谀奉承的人,突然碰到一个不买账的,觉得自己失了面子。
啪……领头的青年往桌子上一拍,巨大的响声回荡在厅堂里,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一些服务的侍者也被引了过来,可那帮人是这里的常客,作为侍者,本着顾客是上帝的想法,他们自然不敢得罪,所以一时之间全都站在那里。
“朋友。”领头的青年嗤笑,“是外地来的吧,敢情还不知道咱们帝都的规矩,要不要小爷来解释解释?”
“放肆。”朴德上前一步,握剑的手一动,剑才出鞘一公分,紧接着一股力道将他的手扣了回去。朴的微愣,疑惑的视线看着自家的主子。
领头的青年不自禁的后退了一步,身子有些颤抖,他惊恐的视线看着朴德,刚才朴德的那一声哼着实吓着了他。但随即看朴德没有任何的动作,又见自己这边的人数占了优势,青年觉得朴的可能只是纸老虎,于是又大着胆子向前一步:“你吆喝说呢?敢吆喝起小爷来了?”他手指指着朴德的鼻子,只差没戳到朴德的眼睛。
朴德在心里为这不长眼的小子祈祷,自他照顾当时还是皇太子的赤以来,料想这弗洛帝国谁不让他几分,就是当时还是皇后的赤的生母,也对他客客气气,更别论赤如今当了一国之君,参政、民政、刑政、或至武将百官,谁敢对他如此大叫?方才若没有主子阻止,怕是这小子的脑袋已经搬了家。
朴德冷眼盯着青年的那只手,那手指碍眼的很,此刻,他很想将它一剑削掉。感觉到他盯着自己手指的目光,青年赶紧将手指伸了回来,同时额头流下一滴冷眼,着赶马的跟着蒙面的一样诡异。
赤也不作反应,甚至连看他一眼都吝啬,他伸出手,为自己倒了一杯茶,也为朴德倒了一杯。纤长而无暇的手指提着茶壶,那本是普普通通的茶壶立即成了名贵珍宝:“坐下,喝茶。”干净利落的四个字令朴德有些受宠若惊,帝皇倒的茶,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福气喝的。
“谢主人。”朴德在一侧坐了下来。
青年自讨了没趣,听见了旁人的嘲笑,恼火了起来:“下等人就是下等人,只有做奴才的命,不过是一杯茶,那狗尾巴就翘上了天。小爷我今天心情不好,你看着办吧。”从怀里扔出一沉沉的袋子,不用看也知道,那袋子里装的定是钱财,而听那仍在木桌上发出的声音,该是有些数目的铜币。
“你说什么?”赤终于重视了青年,那平静幽悦的声音听不出半点情绪。
“我说小爷我心情不好。”青年以为赤怕了,加重了声音得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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