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名士 第314章

作者:五色龙章 标签: 种田 美食 穿越重生

元县令重重应了声“是”,看破不说破,只在旁边劝道:“大人可要再去看看黄河地势么?”

不,不看了。

他是公众人物,走到哪里都容易被认出来,人民群众自发创作他们同人的热情也不减才子文人……还不能跟对付学生一样关起来补习。

他要对着黄河景色怀旧也不会在府谷县,得往下游走走,换个没那么多人知道他如何送别桓凌的地方。

然而他低估了桓凌跟他的国民度。

他从府谷县一路巡察到宜川县,带着各州县领导规划这片黄土高原的农牧业和石油、煤炭工业发展计划期间,每每在黄河边上观河景,都能听到《宋守道望河思故人》的故事在百姓间并不隐秘地流传着。就连那些官员有时也用一种略带同情的眼神瞧着他,瞧得他浑身不自在。

不就是与桓凌分别几天么,哪个府县没有不带家眷上任的官员?既然这么关心桓凌的安危,不如做些实事支持招抚使团工作,让他们在草原上更安全罢!

宋守道也不望黄河,也不思故人了,专门为难起了这些打着同情旗帜传他绯闻的下属——他要来笔墨颜料,在纸上画了两套迷彩服,一套绿一套黄,适应草原春夏秋冬各种环境。

这种迷彩布极难印染,而且朝廷军队穿的衣服自有制式,衣料、色彩、形制都不能轻动,他之前也没动过做迷彩服的念头。可这些地方官有工夫琢磨他如何思故人的,不如帮他给故人印染些迷彩布料,让他们在草原上行动更隐蔽安全。

桓凌在草原上不必穿官服,又不是那种特别计较外表的人,凡他送的衣裳肯定都会穿的。到时候哪怕在草原上遇着敌人,只要往草地里一伏,换上迷彩布袍、胶底靴,就能彻底隐藏身形。

他将过度关心上司隐私的官员集中起来开了个会,布置下做迷彩服的新任务,又抛出了一个他们无法抗拒的香饵:“哪一县最先染出这衣料,制出适合草原行军的衣裳,本守道便上报巡抚大人,给他记一道军功。”

有空好好儿为自己的前程努力,黄河他自己一个人看就够了,不需要再带个观光团。

只希望这些地方尽快染出成品,他好找人多做几身行动方便的衣裳。到时候草原上有信寄来,他就叫送信的人把衣裳和多的布料送过去。

虽然他出来时没带桓家家人,也没带记着他身材尺码的纸条,不过那都不是大问题,小师兄浑身上下哪一处尺寸他不记得?别说是做这种宽松的外袍,就是做个鲨鱼皮游泳衣他都能保证可可地贴身。

等他拿个软尺,照着自己抱着小师兄时的手臂围度量一遍的。

第266章

腊月间,招抚使团终于回到凉城, 也带来了顺义王世子的舅父及其大妃之父家两族。

劝得这些草原人愿意归顺内附的并不是他们拉进草原的多用油筒和火药, 更不是长枪利剑, 而是为这几个兄弟的父亲封侯受赏,他们的子民在凉城过上了好日子:

单从帖木儿兄弟的衣饰气派、郑朝官员待他们的态度上, 便可见他们内附之后过得十分舒坦,不曾受什么委屈。再听他们口中描述的凉城,更是叫人不敢置信——给贵族王公修建府第也罢, 连给穷苦牧民都给建高厦花园?

那郑朝军士前些年还用着锈迹斑斑的枪, 衣裳破旧的比奴隶强不了多少, 怎么突然间就富裕成这样子了?

帖木儿指天誓日:“若我们兄弟说的有半句假话,就让我们为长生天所弃!”

他们兄弟自求的差使, 又是降郑之后头一回为新主建功, 自是使尽了千般手段。这两部亲戚观大郑与草原战事胜负之变, 也觉得大郑如今富庶强大, 值得投效,终究愿意率部内附。

使团出来时便带着朝廷的封赏, 当场就给了金珠玉帛、官袍纱帽, 还赏赐了诸王公亲贵金玉、珠宝、佛像、汉中府出的实木珐琅座钟等物……

比起顺义侯一族当初入关时的待遇更好。

他们入关时, 也暂居在凉城——太近京师, 朝廷不安, 凉城那里又已建起牧民居所,就比别处城镇方便许多。

这一回出关三数月,再回凉城, 又是一番全新的景象。当地县令、镇抚早接了军中传信,翘首盼着他们回来,见着那些新来的王公贵族后便喜气洋洋地将他们让向城中新府第。

这几个月特为新归顺的部族首领们建的,连带他们这些官员的房子也翻新了一遍:重打了地基,墙里用空心砖做了保温层,又重漆廊柱,窗子都换成了透明的玻璃窗。屋里挂着玻璃煤油灯,点上灯亮如白昼,桌上摆着小座钟,地内铺了黑色的人造的大理石砖,表面打磨得光洁如镜,上铺着陕西风情的大红花地毯。

地毯是俗了点儿,不及天水的丝毯金贵,可牧民内附这样的大喜事就该配大红大绿的花毯,看着就喜气。将来若还要高雅精致的毯子,他们这里有成舍的绵羊产毛线,也建起了毛毯厂,将来叫人去西域、去官家织造坊买了图样,多招几个会织毯的匠人慢慢织就是了。

各房里装饰大同小异,多是剔透的玻璃或光洁艳丽的珐琅器。那些草原王公的房间里竟还摆了小夜灯,灯珠外罩着磨砂玻璃罩,内装电池,按一下即亮。若夜间在纱帐中打开灯珠,看着那明亮又朦胧的光彩,只怕要怀疑自己身在天宫。

帖木儿兄弟上回来时都没享到这样的待遇。

怎么一个小小边城的宅邸竟弄得跟京里的侯府似的?

他们兄弟惊叹着这座城发展之快,而那些不曾进过京,见识过灯具的王公和萨满则对着小夜灯惊疑不定。

这凭空在玻璃里亮起来的竟真是电光?怎么黄亮亮的倒像火光?

不,也不像,这么小的火苗看着都不晃眼,这灯珠可亮得多呢。不该说是火光,倒像夕阳西斜时的日光。

不管是电光或是日光,却都是上天之力,郑人竟能夺天之力了?

他们是长生天的子民,黄金家族的亲眷,为什么上天不把这种神力赐给他们,而降予郑人?难道长生天要偏向郑人,不庇佑他们草原人了?

顺义侯诸子都不曾想过这种问题——

大抵是因为他们一归降就从齐王帐中见识了大郑朝最顶尖儿的神器,而且从齐王本人到他手下的将军都对这些神物习以为常,只要问就是“宋三元做的”,连解释似乎都不值得解释。

于是他们也都以为理所当然了。

“宋三元”是百年才出一位的才子,学业怎么样他们不懂,但能从千万读书人中得了头名,那肯定是很好很好的。更不要说他养牛羊马匹的本事竟比他们祖祖辈辈生在草原上的人都好,教出来的学生就能把一座边外军镇建成这么个样子,有什么东西是弄不出来的?

他们便把这当成至理跟亲戚说,说得新附的几位族长也要把宋时当作什么天降的神仙。

不过一个在朝为官,而非在山中隐居的名士沾上这个仙佛之名,其实于仕途并无什么好处。

自古以来,有多少翻云覆雨的神仙最后被当作祸国妖人处斩了?宋时虽是个勤勉爱国的老实官员,可这世上嫉贤妒能的人多,万一有人嫉妒陷害他,将什么天灾异象归咎到他身上呢?

时官儿凭本事考的三元,教他那些后世理学,做的惠民的发明,怎么凭一句上天偏爱,神仙转世,就抹煞他自己的成就了!

这些王公越说越迷信,幸而随行的还有一位讲理的使节桓大人,当场替宋大人分辩起来,掰回了他们要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思路。

“宋大人不是什么神仙佛子,他能引雷电为人所用,亦不是上天偏爱之故,只是善于学习罢了。”

雷霆天象自古常见,是上天将天道运行之理摆在世人面前,宋时能得而用之,是因为他观外象必究其本,平日又读书多,能将前人所学的精义与世间之象结合到一起。而草原无人懂得运用,是因为读书少,不懂得如何从物象倒推本质,才看不透上天所示的天理妙用。

他回忆起宋时给他抄的那些新奇艰涩、却又着实能破解世间之谜,教人欲罢不能的新知识,神色愈显庄肃,令人不得不信他的。

“待你二部归附之后,朝廷自会使本地牧民官教你们部中子弟读书识字,学经义,通古今,明天道。天理本就示在世人眼前,无谓偏倚,只在人肯不肯用心探究而已。”

与其把自己部族与大郑对立起来,在这里哀嚎上天为何不偏心草原诸部,不如以后安心给朝廷做工业、畜牧业,挣了钱送子弟去学校读书,多知道些数理化的知识,他们部族也能过上关内百姓一样的太平富庶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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