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江流
“妈!”这个说法让金哲感到害怕,他忍不住打断柳芳。
柳芳却没有停下,“你知道许乐了,那你也知道,许乐跟着曹家人过日子了。可胜胜,曹玉文当初为什么带着许乐回曹家,不是因为他心善,而是因为许乐的爸爸许新民为了救他死了,他背着许新民一条人命。那你是不是觉得,曹家欠许家一条人命,曹家人就对许乐好了?”
这是金哲第一次听这些话,他有些愣住了。
柳芳拍拍他儿子的脑袋,“怎么会呢?许乐回家第一天,家里就吵的一团糟,曹玉文的妈还想把许乐送人养呢。”金哲就想起那张全家福上的老太太,笑的特别的和蔼,可他没想过,她竟然这么对过许乐。
柳芳说,“后来啊,曹玉文做起了辣白菜生意,许乐才七岁,就寒冬腊月的在外面守摊子,一守就是一天,这样,才留下来的。还有你爸,你觉得我原本就对不起许乐,还敢去跟他要肾,人特别坏吧。可我为什么要跟许乐要呢,你明明还有个近在眼前的哥哥呢?胜胜,你以为我对许乐狠,你爸对你就不狠吗?”
金哲一听她还打过金澈的主意,连忙摇头,“我不要这些。我出国治疗不也好了。”
柳芳呵呵笑了,“傻儿子,你怎么不想想,如果一开始就跟我说,你能出国治疗,我也是个当妈的,我再不喜欢许乐,我也不能狠心要他一颗肾啊。是你爸,”她的口气一下子变得咬牙切齿起来,“我不否认我偏心,可是你爸撺掇我的,他告诉他出国不行,要我去要领养回许乐,他承诺我许乐捐了肾就好好养他一辈子,我才去的。我怎么就那么傻相信了他呢?我怎么没想到他是为了金澈呢。你看,许乐那边下了狠手,眼见着没路了,他就能送你出国了,为什么,不就是害怕有人说金澈是亲哥哥,让金澈捐肾吗?还把我送到这种地方。你瞧瞧,胜胜,你瞧瞧这个地方,我是个好人啊,我已经在这里住了六年了,就跟猪一样被圈养在这里,这都是你爸爸给我的,胜胜啊,妈妈只有你……”
金哲冲着她说,“我让爸爸放你出来。”
柳芳就咬牙切齿地,仿佛疯了一样,猛然抬高了声音,“他?他自在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愿意让我出来管着他?胜胜,你可别信你爸的,他是个老狐狸,他坑了我,害了许乐,也骗了你。我有什么错,我不就是担心你吗?是他让我这么做的,凭什么,凭什么我受罪,他畅快!许乐也是个傻子,他为什么就盯着我,不去盯着你爸爸?”
金哲怕是从记忆里,就没见过她这副疯癫的样子,一时间有些害怕,往后退了几步。柳芳喊完才发现,她又一下子静了下来,冲着金哲招招手,“胜胜,你别怕,妈就是憋得难受了,你过来,妈妈告诉你怎么打败你爸爸。”
金哲想不出,为何对自己的父亲要用这个词,但柳芳已经上前抓住了他的手,瞪着眼睛跟他说,“胜胜啊,你别跟他顶,你现在闹不过他,妈妈再呆两年也没事。你只要记得谁对你好就是了。你别急,胜胜,也不用经常来看我。我告诉你,你爸干吗能这么猖狂,不就是因为他有金家企业的股份吗?有钱吗?金家人早就不喜欢他这样了。
胜胜,金澈是你亲哥哥,你想办法多跟他亲近。他是金家的太子爷,有的是权力,也需要臂膀。你成了他的心腹,他说句话,比别人都管用。你爸这么不正干,你如果有本事,到时候让金澈帮你把他的股份拿到,金家人不会阻拦的,金成雁根本就没人缘。那时候你想接妈妈出来,金成雁只能听你的。胜胜,那时候咱们就能过好日子了,你可记住了,别打草惊蛇。”
金哲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那天是个晴天,阳光照在昨天下的雪上,反射出来的光线,刺得金哲眼睛生疼。他捂着脸,站在精神病院的大门口,他想,他妈妈八成是真的有病了。虽然对他说着“胜胜啊,妈妈不会害你的。”可他觉得太可怕了。
是的,可怕。
他不知道是关的太久了,让柳芳变成了这样,还是她本身就是这样,只是他那时太小,还没发现。她不相信任何人之间的感情,曹家人对许乐的,还有他爸爸对他的。她对许乐做了那样的事儿,到头来却只想着推卸责任而无自悔,甚至怪罪许乐抓着她不放。她想要出来,不是让他以一个儿子的身份去要求自己的父亲,却要让他跟自己的父亲反目成仇。
她的好坏,似乎只跟自己有关。
金澈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上前将他抱在怀里,他似乎特别着急,一个劲儿的问他,“胜胜你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难看?你妈妈说什么了?你哪里难受告诉我好不好?别让我担心?”
金哲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气味,问他,“哥,你为什么要对我好啊?明明你原先都不喜欢我的。还有,你为什么要不告诉我是爸爸不让妈妈出来?你为什么要诬陷许乐,你明明知道我想和他搞好关系的。”
金哲揉着他的脑袋,叹了口气,那些隐秘的心思,如何能说得出口,他只能告诉他,“我想护着你,一个人护着你。”
第117章
金澈带着金哲一路回了家。
金哲的情绪总归不那么好,小脸也都塌下去了,一副深思的模样。这样的样子金澈看不得,但却无可奈何,毕竟,柳芳是金哲绕不过去的坎,幻想的破灭,只是时间的早晚罢了。
替他脱了衣服,又盖上被子,金澈就要去拿杯水给他,金哲的小手就拽着他的衣襟,可怜巴巴的问,“哥,你要走了吗”
金澈回头摸摸他的脸蛋,“我把文件带来了,在这儿处理就行,不舒服就睡会吧,我陪着你。”
金哲确定了一下,仿佛终于放了心,沉沉睡去。
他睡梦里怕是不怎么安静,一会儿皱眉,一会儿伸胳膊蹬腿,金澈不停地给他盖被子,去摸摸他的体温,看着他那副小模样,就想起来小时候的事儿。
他被过继的时候,柳芳已经嫁进来生了金哲了。
他那时候挺讨厌柳芳这个人的,总觉得这女人好看归好看,但笑起来不到眼睛里,特别虚伪。更何况,他还听跟柳家相熟的叔伯兄弟们说过,他爸爸金成雁跟这个女人,是自小就认识的,那时候感情就特别好,有人甚至还感叹,“要不是柳芳下乡当了知青,他们就是一对了。”
他是个早慧的孩子,他的理解是,是说他们原本就该是一对,命运兜兜转转,让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有种天作之合的感觉。这样的感觉,他妈好像是个多余的一样。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纵然柳芳结过婚还有过孩子,可金成雁还是把她当做宝,做饭洗衣外加上交存款,简直五好丈夫。而他妈活着的时候,金成雁常年在家里当大爷,饭吃完了把碗一推就出门游荡,衣服脱了就直接仍在地上不管,偶尔叫个朋友来家吃饭,还要吆五喝六,指挥的他妈团团转。
他知道这是为什么不就因为他妈是个农民出身,没什么文化,是个普通工人,又是他爷爷逼着他爸娶的吗可那又怎么样,他觉得作为一个男人,你既然不敢奋起反抗自己的亲爹,那就要为自己的懦弱买单,把气撒在一个女人身上,算什么大丈夫。
他这么想着,自然瞧着恨不得做饭都贴在一起的新夫妇两人碍眼的很。
当然,他是没想到他们也瞧着他碍眼呢。柳芳嫁进来半年,就怀孕了,四个月的时候,柳芳专门跑了趟医院,回来就美滋滋的,说是是个男孩。
他爸跟个傻子似得,乐得在屋子里转圈,一会儿芳儿你想吃点啥,我都给你买,一会儿说芳儿你怎么这么厉害,一怀就是个儿子。
他当时的反应是,直接摔了门,冲着他爸说,“你没生过儿子啊!”柳芳就跟个被吓坏的小猫小狗似得,拽了拽他爸的手,示意他别那么夸张,他爸才收敛点。
六个月后,金哲出生。他爸把他放在了五婶家,在医院陪护了六天,才把母子俩接回家。他被五婶送回来的时候,不在意的往摇车上看了看,就看到了一只红猴子,特别丑。他那时候嫌恶的撇撇嘴,冲着柳芳说,“你长得丑,生的孩子也丑。”
好像柳芳哭了好一顿,他挨了金成雁两扫把。
不过,这样鸡飞狗跳的日子并没过多久,金哲满月的时候,他爸就把他送到了四堂叔金成麟家了。那天下了大雪,他爸给他买了件新棉袄穿着,然后摸着他的脑袋说,“澈澈啊,以后四堂叔就是你新爸爸了,你听他的话,别惹他生气,爸爸是为你好,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他那时候反应其实不太正常,他没觉得多悲哀,也没想着反抗,他对柳芳和那个红猴子厌恶的很,总觉得他们母子俩抢占了他妈和他的位置,他又瞧不上他爸那样,不跟他们生活在一起,正好。
他就是觉得明白了点事儿。六个月前他还是太小,不够聪明,否则怎么没看出来柳芳说怀的是儿子,他爸那么兴奋背后的意思呢。
儿子金成雁已经有过了,再喜欢吧,那不能那个样,他爸高兴的是,有了两个儿子,就能过继了啊——老金家的继承人,四堂叔金成麟没儿子。这可是攀上四堂叔的绝好机会,而且成功的话,他都能靠着这个吃一辈子。
于是他乖乖的被送进了金成麟那个三室一厅的房子中。当时屋子里还有不少人,都是金家的长辈,他爸和金成麟签了个不知道是什么的合同,大爷爷让他给他爸磕了三个头,他爸含着热泪摸了摸他的头,又让他给金成麟磕了三个头,改口叫爸。
他就张口叫了,金成麟高兴的将他扛起来在屋子里打了转,他笑的咯咯的。然后他瞧见他亲爸一脸便秘的表情。那时候他初步尝到了报复的痛快,你难受了吧,让你喜欢柳芳不喜欢我妈,让你喜欢个红猴子不喜欢我!你活该。
等着一屋子人都散去了,就剩下金成麟和他两个人。金成麟摸着他的脑袋问他,“瞧金成雁那样,高兴了吧。”他挺讶异的看着他的新爸,这男人居然看出了他那点小心思金成麟才不在意,就是叮嘱他,“你越聪明我越高兴。金家的继承人可不要个傻子,不过,什么该费心思,什么不应该费心思,你应该清楚,别把时间浪费在不重要的人身上。”
金澈当时有些迷茫,他毕竟还小,有些事情,再聪明也不可能想明白。好在,金成麟用大量的事情填充了他。
最匪夷所思的是,他原本以为他要跟他新爸两个人过日子——毕竟金成麟打死都不结婚这事儿,在老金家不是秘密。可他没想到,那天人都走了,等了一会儿,家里门就又开了,一个长相儒雅的男人走了进来,刚才还高深莫测的金成麟瞬间变得柔和起来,扯着他过去跟他说,“这是你白叔。”
他俩一起吃饭一起洗澡顺便还在一个屋子睡觉。金澈对着他家空出来那间书房特别不理解,明明有屋子,挤在一起多难受,这成了他短时间内需要研究的秘密。
不过,这些思考只能占据他少部分时间。他要上学了,虽然不到年纪,金成麟先给他报了个英语班,因为金成麟告诉他,准备以后将他送出国见见世面。平时没事的时候,金成麟做什么事情都是带着他的,金家的那些产业,金家以后的决策。
不过寥寥半年,他就发现,金成雁不过是他人生长路上的一棵树,路过也就路过了。当然,那时候他充满斗志,对金哲的态度也是一样,那是个蹲在金成雁树杈上的红猴子,早就已经路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