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沙缇
自从那次坐了好像见了残魂的梦之后,那噩梦就再也没有纠缠过她了。
按道理来说,她应该惶惶然一番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玉雪儿更坚信那是一个梦。况且自从那个残魂说了那番话之后,她就将心思放在了如何提高自己在娱乐圈的地位上。
在玉雪儿看来,自己既然是被选中穿越重生的那个,那么就一定是被上天眷顾的。这不,那个残魂消失了,她的噩梦也没有了,说明就再也不会有人来抢夺了。
嗯,她可以安安心心地想着如何展示自己的才华了。
在她看来,比起有着很多内容的剧本,写歌,是最快的路径了。
因为她曾经听过许多好听的歌,而这些歌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出现过,虽然五线谱什么的她不懂,但是歌词却是背的滚瓜烂熟的。
所以玉雪儿毫无压力地开抄了。
背诵比创作要简单许多,所以不过回到老家三天,她手里就有了二十多首歌的歌词。只是她不打算全都拿出去,免得让大家太过惊讶。于是玉雪儿将稿子放进抽屉里锁起来,而后化了个淡妆,穿上粉白色毛呢外套,准备出去散散步——唉,虽然是凭借记忆力写出来,但还是很费脑子的啊。
只是玉雪儿没想到,这么一出门,就撞上一个极品帅哥。
不同于皇甫燚的风流不羁,不同于唐哲修的忧郁淡漠,也不同于萧衍的温和优雅,这个男人,有一种夺人眼球的魔性之美。
修长挺拔的身材,犹如吸血鬼贵族般苍白的皮肤,乌黑柔顺的齐腰长发以及立体的面容上那一双罕见的紫罗兰双眸,让玉雪儿惊呼了一声——这实在是……太美了!
玉雪儿想到现在现在自己只能算是清秀有余的面容,忍不住羡慕嫉妒恨了——一个男人,怎么能美成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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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恰是在农历二十九这天到达泉水镇的。
因为他听说泉水镇有一条古街,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反正他这段时间左右无事,便收拾好包袱去了——因为从小在国外长大,他对中国的新年团圆之类还真没什么执著的。
不过因为这段时间临近过年,所以无论是飞机航班还是列车车次还是汽车都不好坐。泉水镇又偏僻,他是下了飞机转长途,坐了长途转短途,坐的晕晕乎乎的猜到了这个小镇——就算不为了那条古街,为了休息,他也要在这里呆上好几天才能再度出发。
好在泉水镇虽然的确经济不算发达,整个小镇也不过十几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就有五万多,分布在辖管的几十个村子里——但小镇宁静古朴,倒是让他难得感受到了不同于大城市喧嚣的特别风光。
泉水镇的古街原先是个镇子,只是随着时光的变迁,社会的发展,新的建筑拔地而起,占据了古镇的土地,到现在,古镇也只剩下一条古街了。
不过,在镇子上的人还是习惯叫其为“古镇”,因此,泉水古街也可以叫做泉水古镇。
泉水古镇总长大约四公里,面积约0.5平方公里。之所以还能保存下来,就是因为这片地区已经被政府上报,然后经过上面派下来的古建筑和旅游文化专家考察后,成为了特色文化。
被古建筑和旅游文化专家称奇的就是那一条条的石板街道,那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那数千间木结构、青瓦屋面的传统民居形成的规模宏大的古建筑群。
当初在看到关于这些介绍的时候,兰恰就决定来这里领略怀古幽情了——当然,更多的还是为珠宝设计找灵感……顺便让他平复一下心情。
因为泉水古镇始建于宋代,在明清时代又经过了发展,所以这些街道都完整地保存了明清时代的石砌街面特色。而街区建筑成梯式二进风格,临街多为廊檐式楼房,楼下为店铺,楼上住人或存货。这样的结构,使得这里的老戏院、酿酒作坊等建筑古色古香。
兰恰一路走来,手里按相机快门的动作都没有停过。
因为泉水镇的偏僻,年轻人更愿意去大城市求发展。不过临近过年,镇上还是热闹了许多。只是古街依然冷清,许多街房已人去楼空。兰恰间或遇上一两个老人手拿一张报纸,倚门坐在小木凳上,一个茶杯放在脚下整洁的街石上,其幽闲的神态,让他羡慕。
不过这种感觉一闪而过,他期待生活平静,但最起码也要等到他达到心中目标,取得成就之后才行。比起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有着耀眼光华的人才更能夺得他的注意——他对人和对事的态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因为楼护的面容打扮,一路走来,大家最多都是多看几眼,并不会停下来攀谈——瞧瞧他那双眼睛就知道了,一定是个外国人,他们又不懂外国话,还是不要开黄腔了。
兰恰也乐得清静——事实上他一手拿相机一手用手机卫星定位,完全不担心自己会走岔道。
只是,他没想到等走出这条街的时候,会遇上这么一个时尚的女孩子。
来到泉水镇的之后,他见到的人都不太会打扮。不过兰恰只当做这是一种“风土人情”,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突然见到一个和头扎丝绢花朵、穿着大红大紫大花,样式土气棉服的周围人都不同的光鲜亮丽的存在,倒真让他眼睛一亮。
“可爱的小姐,你是这里的人吗?”他现在肚子饿了,可是他不想随便对付,想要找一家特色餐馆填肚子。对方虽然打扮得很时髦,不过看起来并不是旅游者,大概就是回老家探亲的——他能看出对方是花了心思打扮的,所以为了自己的肚子,夸奖什么的他自然不会吝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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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雪儿没想到对方居然先向自己开口了,这让她已经涂抹了一层胭脂的脸颊更红了几分:“你会说中国话?”话一出口,玉雪儿就懊恼得想要咬住自己的舌头。
真是个纯情的小姑娘——看着对方红扑扑的脸颊、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以及略显笨拙的话语,兰恰轻笑:“嗯,中国是个很迷人的国家。”不过真实原因是自己的妈妈从小就要求自己学习中文。
玉雪儿见着对方轻笑,感觉自己的心脏怦怦直跳——啊,他,他真的好迷人!怎么办,自己快要被他迷晕了!
虽然内心在不停尖叫,但玉雪儿的面上依然一副羞涩的样子。在简单地交谈了几句,玉雪儿在得知对方还没吃饭之后,便自告奋勇地要带他去吃泉水镇最出名的渣渣鱼。
兰恰和玉雪儿这次的相遇太早,玉雪儿并不是以后那个美貌与时尚并重,并且在国际上获得了奖项,光彩夺目的女星。所以对玉雪儿,兰恰除了比陌生人多了那么一点好感外,还没生出小说里写的那种一见钟情、怦然心动的感觉。
因此在看到对方含羞带怯地和自己说话的时候,居然还生出了一种“这是不是就叫做‘美色误人’”的胃痛感。
不过,相比兰恰胃痛,某个远在千里之外的人可是要急上火了。
再一次听到从手机里传来的冰凉女音,皇甫冷扬暴怒地将手机摔在地上,然后朝手下咆哮:“给我马上查出来他在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沙子今天只吃了一顿饭,而且还是生理期,现在感觉胃有点儿不舒服——我和兰恰的感觉微妙地重合了……
不说了,先去躺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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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自挖的墙角
泉水镇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就是因为这儿有活泉。
几千年来,活泉提供了周围人们的生活所需。虽然现在人们已经不依靠泉水吃饭了,但是由泉水里产出的大眼泡、船丁子、骨牌鱼、小鲫鱼、小鲤鱼等小鱼儿做成的渣渣鱼还是十分美味的。
因为这些鱼儿个头都十分的小,所以都是通过黄焖、干烧、红烧的方法进行烹制——因为肉质鲜嫩,骨刺酥软,这样吃起来可以连骨头都嚼碎,连带着辣子的味道,吃到嘴里满口生香回味无穷,仿佛香到了骨头里。
兰恰不太喜欢吃太辣的东西,也不太喜欢吃鱼——因为懒得理鱼刺。但是面对玉雪儿的盛情推荐,他还是夹起一条小鱼咬在嘴里。
味道,出乎意料的还不错。
看着兰恰的鼻尖因为辣而有些微微出汗,嘴唇也越发红艳,玉雪儿在对面都有些看呆了。直到兰恰抬头,她才慌慌张张地低头夹起一条鱼混着饭往嘴里刨,却悲剧地因为吃得太大口而卡住了——鱼再小骨头再软那也是刺啊,玉雪儿就这么三口两口也不仔细嚼一嚼就往肚里吞,给卡住是十分正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