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疯沓
乌岚恍然大悟的样子,“难怪,难怪,他长得真像七哥哥!都说外甥像舅舅,侄子像叔叔,一定是皇上亲生的没错。可我从没听姐姐说过,宫里有个十三皇子。去年皇后生辰,我倒是见过过邝家贵妃生的十四皇子跟十五皇子,长的都没他好看。奇怪了,他长得这么好看,我怎么就没注意过他呢?”
赵凌倒是可以回答,每次皇宫内有重大集会,十三皇子都会低着头猫着腰,浓缩成一个纸片人,生怕有人发现他的存在,尤其是宫中几位有势的皇子。
只听堤岸上面一片惊呼,穆江泛起微小的波浪,一层连着一层。每年来看景的人都知道,这是乌苏大潮开始的前兆。
“皇子弟弟,我们换换位子怎么样?”乌岚趴在赵凌耳边说,“我给你一千两银子,外加我燕子阁今年新款花样的布料随便挑。”
如此优厚的条件,赵凌当然非常愉快的接受了。
他假装肚子疼要去茅厕,成功离开了自己的位子,等他在茅厕假装蹲了半刻回来后,乌岚迷弟非常默契的坐在了他的位置上,说什么他听不见,但洛溢不爱听是肯定的。
赵凌趴在栏杆上,想当年,他以捉弄闷葫芦为乐,经常故意惹的乌岚哇哇哭,然后扔给洛溢去哄。洛溢虽然脸黑,但碍着乌家的面子,勉为其难的把乌岚抱在怀里,像模像样的一边摇晃,一边讲特别无聊的故事,无聊到乌岚小朋友听一会儿就呼呼大睡。
他远远看见江天相接的地方,升起一道白色的线条。
大潮将起,人们向前拥挤,迫不及待的观赏着一年一度的难得景致。祭祀的贡品已经都运到了龙船上,就等最高的潮水涌过,早早侯在堤岸上的纤夫们放下拴住船身的揽绳,让船被大浪连同贡品一起卷进江底。
乌苏人信奉水神,每年大潮的祭祀都有其重视,打仗的时候乞求和平不死人,不打仗的今天,众人双手合十,虔诚的低着头默念着,祈祷风调雨顺,阖家平安。
一人之高,两人之高,三人之高,一波比一波汹涌。潮水不断的猛扑堤坝,急速褪去,又迎面上来。像湛蓝的带着白色小花的帘布,随着狂风不断的轻卷。堤坝远远不足潮水的高度,岸上不少人,已经被打湿了衣衫。
赵凌这边有大红伞,遮挡住冲上堤坝的飞溅潮水,乌岚有经验,早早的叫人调节了红伞面的朝向,略向前倾斜,既没有遮挡视野,又阻隔了水花。
巍巍山河,天地奇景,潮到最高,有数十米,弄潮儿穿过潮水,站在龙舟的最前端,击着大鼓,喊着号子,顶着大浪狂风艰难行进。
龙舟被浪花顶到最高,又忽的落下来,激烈的冲撞险些将龙舟上的人翻下船身,弄潮儿拖住绳索,脚下龙舟如同桀骜不驯的马匹,起起伏伏,紧接着涌向下一个巨浪尖顶。
乌岚激动的站起来,“好样的!”
他一句好样的夸赞,身边的管事连忙用纸笔记下来,是要给赏钱的,这是乌家的规矩——千金散尽还复来,从不吝啬花钱,花的越多,挣得越多。
乌家起源于乌苏,最早是乌苏的大地主,战争年代跟了赵家先祖打天下,之后举家迁往梁都,生意越做越大,为大梁第一皇商。乌家家主生时不怎么回来,管理祖宅的都是乌家旁支,但死后会埋在乌苏郊外的祖坟里,落叶归根。
赵凌深吸一口气,因为洛溢堵在心里的小郁闷,随着潮水涌向远方,再不出现。自己的仇恨与这天地万物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上辈子没想明白,好在这辈子明白过来。
他得感谢洛溢,经过这个地方。
半个时辰后,潮水渐渐落下去,堤坝上的人意犹未尽,迟迟不走。乌岚甩了甩他的大红袖子,说,“三哥哥,十三皇子,你们还有要去的地方吗?我陪你们,乌苏我最熟。”
赵凌问,“乌苏的胭脂酿据说很不错,能不能送我一坛?”
“兰英楼啊,我做东,请你们喝酒,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好。”
洛溢没有拒绝,乌岚欣喜若狂,长这么大,这是洛溢第一次没有拒绝他请客。
乌岚立刻招呼下人,前去给掌柜打个招呼,兰英楼是乌家的产业之一,自己是老板,卖给谁他说的就算。胭脂酿一年只卖十坛,是乌家的规矩之二——物以稀为贵,越好的东西必须限制数量,如此才显得金贵。
赵凌上辈子从乌家小姐那边蹭到不少,却始终没有把酒方学会。乌婉常说酒是有性格的,酿制的人性格不同,酿出的酒也不尽相同,他年少轻狂,恣意张扬,缺一份沉静与忍让,自
然是酿不出胭脂酿的完美味道。
他要酒,除了想喝,还有一层原因。赵敛想过继到洛王府,绝非空穴来风,洛王府到现在没有继承人,文武百官给他大哥的压力应该不小。洛王府长军权,从皇族过继,是最保险的办法。所有皇子,尤其是母家不显贵的皇子,都在考虑之列。
本来他以为,自己断袖行为足够洛王爷对他敬而远之。可一路上,洛溢对他还颇为照顾。万一一道圣旨下来,洛溢大有可能凑合将就着。
要洛溢抗旨,必须做足洛溢最讨厌的事,继而成为洛溢最讨厌的人。
哭包,胆小,酗酒,□□。
上辈子的经验,洛溢滴酒不沾。究其原因,得归咎于他老爹老娘的不幸婚姻。老洛王爷有个青梅竹马的白月光,却阴错阳差的嫁给了别人,他也因为家长逼迫,娶了并不爱的洛溢他娘。
婚后两人相敬如宾,偶尔做做床上运动,在外面人看来幸福美满。但老洛王爷始终放不下他的白月光。起初他还经常收到白月光的来信,有了洛溢之后,白月光的信就断了。于是,他就借酒消愁,每天都喝的不省人事,呼呼大睡一觉到天亮,逼着洛溢的娘守了半辈子活寡。他们洛家,也只有洛溢一个孩子。
洛溢的娘郁郁而终之前,逼着只有五岁的洛溢对天发了三个誓,洛家军永远忠诚于太子赵起,一辈子不许喝酒,只跟自己喜欢的人成亲。
洛溢相当刻板,死死守着誓言。
赵凌一直觉得,洛王妃该是恨死了洛王爷又爱死了洛王爷,不舍得祸害大的,就把诅咒加到了亲儿子身上。人间美味不得品尝,女人从来不碰,至今没找到喜欢的人,活脱脱断子绝孙的节奏。
几人乘坐乌家的马车,行至兰英楼。乌岚先进去去安排,赵凌与洛溢随后下了马车。
门口拐角处,有个老人带着女儿拉琴卖艺。老人举着盘子来回走要钱,小姑娘穿着带补丁的衣服,拉琴的手指破了好几道口子,都长了茧。手腕露出衣服的地方,有一道如蚯蚓般细长弯曲的伤痕。
拉的曲子,是“将军令”。
赵凌脚步停下,朝着卖艺女儿的方向,看了一小会儿。
宁庄催促,“走了。”
赵凌摇摇头,说,“那姑娘长得真好看,我想要了她,当我的暖床丫鬟。”
暖床丫鬟,比侍妾还低贱,没有名分,多半是下人生下的女儿,专门伺候主人家宣泄欲望的。
洛溢的后背僵直片刻,赵凌已经飞一般的跑过去,大方的在老人举着的盘子里,放了一百两银票。
老人惊喜的噗通跪下,眼前这位英俊少年,简直是他的再生父母。
“女儿,别弹了,赶紧谢过恩公。”
小姑娘扎着两个马尾辫,也就十四五岁,立刻下跪磕头。
赵凌咳嗦两声,酝酿了一下言辞,强抢民女非他所长,但调戏美女确不难,他的手抚上小姑娘羞涩的脸,猥琐的笑道,“你真好看。”
小姑娘吓得后退一步。
赵凌趁机搂紧小姑娘的腰,“小美人,你跟了我,荣华富贵享受不尽,我绝不会亏待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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