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长生千叶
齐侯笑着说:“二哥不必多礼,快入席。”
吴纠抬起头来,走入席间,他发现果然是雍氏摆的宴席,因为席上也有雍氏,所有人都在坐。
吴纠一来,齐侯就吩咐开席了,雍氏的下人一个个托着青铜食具,从外面鱼贯而入,送进来一堆的美味佳肴,易牙也跟在队伍中,捧着一个天圆地方的青铜大盘,小心的放置在案上。
还没有揭开圆形的盖子,吴纠已经闻到了一股鲜香的味道,那味道很诱人,味道霸道,第一瞬间闻到的是羊肉的香味儿,秋季正好吃羊肉温补。
众人也都闻到了那羊肉的香味儿,而易牙将盖子一揭开,众人看到的却是一条鱼。
众人都是啧啧称奇,明明是一条鱼,而且还是完整的鱼,但是他们闻到的却是羊肉的醇香,没有鱼的腥味,也没有羊肉的膻味儿。
大家都在奇怪,吴纠似乎早就料到这个,毕竟鱼腹藏羊肉这道经典名菜,他的创始人就是眼前这位膳食鼻祖的易牙。
古人用鱼和羊来代/表鲜,其实也是出自易牙的这道名菜,山东水产以鲤鱼鲜美较嫩,又有羊肉咸香霸道,鱼腹藏羊肉外酥里嫩,模样光鲜,内藏乾坤,两鲜结合,味道自然不必话下。
吴纠当即拿起筷箸,轻轻拨了一下鱼肉,果然在鱼腹下面,藏着鲜/嫩的羊肉,一剥/开鱼肚子,那羊肉的香味更是扑鼻而来。
鱼肉鲜/嫩,里面还翘了笋子和蘑菇,嫩的嫩,脆的脆,鲜的鲜,香的香,恐怕这是最正宗的鱼腹藏羊肉了。
吴纠夹起来吃了一口,又连忙吃了一口里面的羊肉,眯着眼睛似乎有些享受,笑着说:“这去腥,竟然用的果子酒?”
易牙笑着说:“公子高明,一尝便知,果酒清甜可口,既可去腥,又能提鲜。”
齐侯见吴纠吃的高兴,不免也试着尝了一口,羊肉完全没有膻味,鱼肉完全没有腥味,酥嫩兼顾,果然入口咸香,而且是地道的鲁菜口味,是齐侯喜欢的咸香味道。
吴纠喜欢吃,齐侯也觉得虽然带上易牙不是自己的意愿,但是所幸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起码一路上还能吃些不错的菜色。
众人吃了一顿饭,不免要推杯把盏,吴纠身上的伤寒还没有好利索,所以不敢喝酒,就没有饮酒,只是吃得饭饱,又想到自己做的那些小甜包,看他们还饮酒意犹未尽,就先起身告辞了。
齐侯以为他累了,便说:“二哥早些休息。”
吴纠谢过齐侯关心,退出前厅,不过并不是回去休息,而是冲膳房去了,子清跟着吴纠一阵无奈,果然就看到吴纠还惦记着自己的那些小甜包。
吴纠进了膳房,里面没什么人,他就自己弄了火,把甜包热了热,然后取了一些准备带回去,再顺道看看荻儿在不在,给他送几个可爱的小包子。
吴纠很快从膳房出来,子清拎着一筐子刚下屉儿的小甜包,避免凉了还在上面盖了帕子。
两个人往院子走去,果然看到了小荻儿,因为雍氏的人都在款待齐侯,所以小荻儿身边没人,就他一个,坐在花园里,一脸闷闷不乐的样子,甩着自己的两条小肉腿,托着腮帮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吴纠看到小荻儿那肉肉的腮帮子,顿时就没有抵/抗力,立刻走过去,说:“你怎么一人在这儿呆着?”
小荻儿看到吴纠,立刻睁大了眼睛,立刻就想起来了,奶声奶气的说:“糖葫芦叔叔!”
吴纠:“……”这名字未免简单粗/暴了一点儿,实在不雅……
吴纠走过去,坐在小荻儿身边,说:“你吃饭了么?”
小荻儿摇摇头,说:“还没有呢,爹爹正在忙,一会儿才回来,荻儿等着爹爹一起吃。”
吴纠捏了捏他软/绵绵的小/脸蛋儿,说:“荻儿好乖,那你饿不饿?”
小荻儿这回嘟着嘴巴点了点头,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说:“饿……”
吴纠就让子清把小筐子拿出来,从里面取出可爱的小甜包,小猪的是豆沙包,小兔子的是奶黄包,小荻儿第一次见到这种可爱花式的点心,不由睁大了眼睛,愣是不忍心吃,伸手摸了摸兔子的小耳朵,又摸了摸小猪的小耳朵,说:“真好看。”
吴纠说:“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小荻儿犹豫再三,直到吴纠说还有好多,这才咬了一口小甜包,顿时把圆溜溜的眼睛愣是张大成了椭圆形,嘴里都是小甜包,含糊的惊讶说:“吼吼次……好次……甜甜的!”
吴纠见他吃的高兴,又给他弄了一个小甜包,帮他吹凉,以免烫了小荻儿。
小荻儿一连吃了三个小包子,已经不饿了,这才又露/出满脸忧愁的表情。
吴纠见他发愁,小眉头皱在一起,特别滑稽的样子,说:“怎么了,为什么小荻儿不开心?”
小荻儿闷闷不乐的说:“过两天荻儿就要和爹爹分开了……荻儿不喜欢和爹爹分开。”
吴纠仔细问了问,原来是因为自己说不让易牙带着荻儿一起上路,所以公孙隰朋打算把荻儿接回临淄城,自己的府中。
吴纠一听,顿时眼睛转了好几个圈,公孙隰朋要接走荻儿?公孙隰朋带着荻儿,吴纠肯定不怕什么烹子了,但是好生奇怪,公孙隰朋难道也喜欢孩子,所以才要接走荻儿?
就听小荻儿说:“爹爹对荻儿特别好,荻儿不想和爹爹分开,可是荻儿明天就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看不到爹爹了。”
吴纠听着他奶声奶气的说话,看见他一边说,一边眨着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都湿/了,恐怕要哭出来。
吴纠不怕别人无/理/取/闹,但是就怕小荻儿这般委屈,顿时心里有些软,按理来说,荻儿这么喜欢易牙,易牙该当不忍心烹了他才是,可是历/史又是那么白纸黑字的写着,就算真的是后人添油加醋的夸张描写,吴纠也不敢冒这个险。
就在这个时候,吴纠看到一个暗红色衣裳的人,手持烛灯,匆匆走了过来,离得近了一看,原来是易牙。
易牙额头上有些汗水,看起来走得很急,看到荻儿松了口气,又看到了吴纠,连忙作礼说:“拜见公子,巫有礼。”
吴纠摆了摆手,荻儿一见到易牙,连忙跑过去,“哒哒哒”的冲过去,抱住易牙的小/腿,说:“爹爹,那个叔叔可好了,叔叔给荻儿次甜甜的小包砸!”
易牙连忙将荻儿抱起来,说:“荻儿乖,那不是什么叔叔,要叫公子。”
荻儿没听懂,歪了歪脑袋,奶声奶气的说:“公子。”
吴纠越是看荻儿越是喜欢,也不忍心把他送到陌生的临淄城去,虽然大司行府上定然不愁吃不愁喝,锦衣玉食少不得,但是荻儿年纪还小,正是依赖亲人的年纪。
吴纠没有要走的意思,坐下来笑着说:“我和荻儿投缘,不用叫什么公子,太见外了,叫叔叔就行。”
其实吴纠是想要给易牙施加点压力,易牙看到自己这么喜欢荻儿,恐怕也不敢做什么。
吴纠笑着说:“坐罢,不必拘礼,这也没有旁人,咱们就随便聊聊天。”
易牙没敢坐下来,抱着荻儿站在一边儿,两个人就说起了荻儿,荻儿抱着小包砸慢慢啃,也听不懂他们说什么。
荻儿是易牙接回雍氏宅邸,便带在身边的小儿子,不知道母亲是谁,因为易牙本是庶子,荻儿更是庶子的庶子,没名没分,至今都没有被雍氏的人承认,也不算是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