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孺江
那时吉尔斯对佩沙还挺好,主要就是因为那双眼睛,他把佩沙当成了夏拉的替身。
可怜的佩沙还不知道自己被人当成替身,还以为自己暗恋的人对自己也有好感,经常画符送给他,哪怕他的符画得不是特别好,吉尔斯还是把他的阵符和其他爱慕者送来的放到一块,都用完了。
原主记忆断片前,他最后一个见到的人就是吉尔斯。
所以于数才会难得动了一次肝火,这个辱骂了原主和他孩子的人,是他最怀疑的对象,很可能他就是孩子的生父。
“我的服务态度取决于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你要是个人渣,就别怪我态度不好。”于数冷淡地说。
“你!你简直是无理取闹!”吉尔斯怒红了脸,然而对上于数那双仿佛能看穿人心的眼神时,又莫名有点心虚,“我希望给夏拉留下个好印象有什么不对,他本来就值得得到雄性的爱护和仰慕,你跟他比起来差得远了!”
这个时候,一直坐在旁边没说话的高冷雌性开口了,他看向于数,慢悠悠地说:“在你指责吉尔斯的同时,也请看看你自己,不自爱的人还想要别人如何尊重他?更别说你这泼妇一般的行为,只会让你成为更大的笑话。”
用的语气是慢吞吞的帝都贵族腔,听起来没有半句脏话,但每个词都带着刺,而且不分青红皂白就站在吉尔斯那边,对于数则是深深的看不起,丝毫不去询问吉尔斯都对佩沙做过什么。
而他这种慢条斯理的傲慢的态度,却得到了吉尔斯更加痴迷的眼神。
吉尔斯的脸上不但带着对夏拉的爱慕,还不忘回头警惕地看向于数,并想好了要是对方继续纠缠不休,他就在店里大声宣布佩沙的那件丑闻,让他在店里干不下去!
于数冷冷地勾了一下唇,正想说话时,却见店门口突然出现一个抱着孩子的俊美身影,那人的视线在店里扫了一圈后,大步朝于数走过来。
“豌豆突然哭得厉害,我怎么哄都哄不好,这是怎么回事?”高同把哭得声嘶力竭的小团子塞进于数怀里,额头上急得满是汗,他很少会露出这样慌乱的神色。
于数自然地接过,也很自然地问:“你看了他的尿布没有,是不是尿了?”
“已经换过尿布了,这次不是因为尿。”高同从于数的口袋扯出他的帕,在自己的额头上擦了擦。
“难道是饿了?”于数拍着宝宝的后背哄了哄,发现小豌豆只要到自己的怀里就安分了许多,渐渐地不哭了。
高同微笑了下:“看来是想你了。”
于数一托着小豌豆,一抹掉他哭红的小脸蛋上的泪痕:“看样子还真的是,他大概不能忍受离开我超过两个小时。”
就在两人交流养孩子的心得时,被他们忽略在侧的吉尔斯露出了尴尬的表情,恨不得自己从来没出现过。
别人一家口关系如此融洽,他刚开始说佩沙纠缠自己的话显然立不住脚,当时他为了给夏拉留下个好印象,认为他是个专情不乱搞的雄性,故意把佩沙说得十分不堪,其实他自己心里清楚,佩沙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而比吉尔斯更震惊的,却是夏拉。
他刷拉一声站起来,连椅子倒了都没去管,声音微微发颤:“雷……雷勒殿……咳,你也在温瑟小镇,还……还有一个孩子?!”
于数眉毛微微一挑,刚才夏拉那句“雷勒殿”半途被他吞回去了,难道他想说的是“雷勒殿下”?
高同则淡淡看了他一眼:“你又是谁,我在哪里和谁生孩子,跟你有什么关系?”
夏拉一脸梦幻破灭的表情,眼泪说掉就掉,心碎地捂着半张脸,身体摇摇欲坠:“这……这怎么可能……”
高同压根没多看他一眼,直接问于数:“这两人是来干嘛的,找茬的吗?老板怎么还不把他们轰出去?”
“没有,他们是来吃饭的。”于数语气平静地说,“不过我看他们这样,估计也没什么吃饭的胃口了。”
作者有
话要说:这周恢复日六,木有二更了_(:」∠_看小说,就来! 速度飞快哦,亲!
他是谁(03)
最后,吉尔斯和夏拉的这顿饭还是没吃成。
一个污蔑别人纠缠自己, 却被对方完全忽视晾在一边。那些说出口的难听的话犹在耳边, 看见邻桌的人们都在用看笑话的目光看着自己,顿时感到相当的无地自容。
一个被暗恋多年的“雷勒殿下”狠狠击碎了梦幻的泡影,多年来用努力换取的名声和风光也统统变成没用的东西, 那位殿下根本不看重容貌、家世、能力等等因素, 随随便便就在边陲小镇解决了终身大事, 甚至如此快速地就有了一个孩子!
更令人心酸的是, 雷勒殿下不但并有认出他来,还在他们的面前对自己的雌性格外的维护。他越是维护对方, 就越是让夏拉难受得不行!
“吉尔斯……我突然想起来有一张符还没画完, 我想先旅馆完成它……”
“我也刚好想起有件事忘了做, 正好, 我们晚一点再来吃吧。”
尽管吉尔斯和夏拉各自难受尴尬的点都不一样,却像是彼此之间有默契似的, 两人稍一合计, 就立马灰溜溜地离开了玫瑰之心饭馆。
这店里的客人这么多, 肯定有不少人看到他们如此丢脸的一面,再留下来就只是自取其辱而已。
等到这两人走了,饭馆里的忙时也快过去了。
老板对于数再次表示感谢,看见他怀里抱着的小豌豆,还送了他一罐糖果作为见面礼:“这孩子长得真像你,以后一定是个漂亮的小雌性。”
“承您吉言。”于数没有拒绝老板的好意,虽然育婴册上说了, 这么小的孩子还不能吃糖。
小豌豆在熟悉的怀抱里睡得香甜,哪怕饭馆的环境比较嘈杂,还能睡得嘴角都是口水。
高同帮他擦了擦那串口水,对于数说:“果然还是不生孩子比较好,养个孩子太麻烦了。”
“我能想到你会不怎么喜欢孩子,但没想到你居然还挺有耐心的。”于数侧头看了看他。
要是以前,他压根不敢想象自己还能见到高同如此居家的一面——会帮孩子洗尿布,帮孩子喂奶,帮孩子擦口水……简直是个模范好爸爸。
就算新难免会生疏些,但也还是个好爸爸。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高同难以忍受地搓搓胳膊,“那只是因为他长得跟你现在的壳子比较像,我不过是爱屋及乌而已。”
“好吧,你不承认也没关系。”于数嘴角勾起,其实高同内里也有柔软的地方,只是他平时的表现让人难以想象。
而且说实话,在养花养草养小动物上面,高同是比于数更有天赋的。
好比两人在放学路上一块买的小巴西龟,于数的养了几天就半死不活,最后送到表弟家里才捡回一条命。而高同的则一直活得好好的,于数上回去他家里,还在他家客厅的鱼缸里看见了。
虽然养乌龟和养孩子没有太多可比性,不过于数这回要不是原主的记忆和身体本能,恐怕比高同也好不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