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水金木/毛鸟
王金吃了一口自己碗里的糊糊就不愿意动了,他看向男人,见他大口大口咀嚼着那白肉,看起来吃得很香。
王金的视线转到了桌面的那一盘肉上,那盘肉已经去了一大半。
王金撇嘴,这男人过分了,给自己吃这么难吃的东西,自己却吃肉!
桌面没有筷子,王金犹豫了一会,伸手去抓白肉,抓了一大块就放嘴里咬。
一口咬下去,牙都磕疼了,那白肉纹丝不动,最多就是多了两道牙印。
王金呆愕的看着白肉,面上尽是不可思议。
“这到底是肉还是石头?”他没忍住,出了声。
男人抬起了头来,看见他那模样,笑出了声:“当然是肉,不过这肉哥儿可咬不动。”
男人说着,取过了王金手里的肉,手化成了利爪,切了一块薄片给王金。
“……”王金吃进了嘴里,没多久就吐了出来。
就算是薄片,也柴得咬不动,一点味道都没有!
男人笑着摇头,示意王金看向自己面前那碗糊糊道:“还是吃你面前的吧,明天我去给你找白玉果,今天将就一下。”
王金望了望外边,天确实暗了下来了。
王金又吃了两口糊糊,还是嫌弃的推开后走远了,男人见状也不再劝了,自己吃完肉以后,把他剩下的糊糊也吃了。
夜晚,王金坐在外面的院中,有些恍惚,他是真的借尸还魂在了别人身上……
正当王金想得出神,突然旁边多了一个碗,男人从身侧过来,坐在了他的旁边。
王金皱眉盯着碗,没有接,男人道:“蜂蜜水,喝点填肚子。”
王金接过了,尝试般喝了一口,是很浓的蜂蜜水。
香甜的味道瞬间充斥在口间,味蕾满足的跳动,王金餍足的眯起了眼。
这才叫食物啊!
知道好喝后,不用男人说,王金捧着碗一口接一口喝得欢。
见他那模样,男人笑着摇头:“你这小疯子,这么挑食,也不知之前是怎么活过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没更,今天还有一章。
第6章
之前?
之前他好着呢!
身边丫鬟成群,伺候他吃穿住行,家里客卿一堆,陪他聊天作画对诗,给他耍枪唱曲,偶尔兴致来了,他们一起弹琴吹箫,好不自在。
哪里像现在……
王金甩了甩头,甩掉了过往的事情,那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人总要往前看的。
自己暂且不提,这原身一个疯子之前过的是什么生活?怎么也养了这么一副娇身子?
王金也有点好奇,但脑子里空空的,没有任何关于来这部落之前的记忆。
在部落里的他倒是有,这丹睦部落的首领给了他一间比这男人还要差劲的屋子,屋里就一张床,其他什么都没有。
每天有个叫“阿木”的哥儿给他送吃的,那人脚有点崴,不过性子挺温柔的,原身疯得不知道照顾自己,都是阿木在照顾。
不过,阿木不是时常都陪着原身,一天出现一次,在他走后,有一些其他的哥儿就会来抢原身的食物……原身随身的行礼也是这样被抢走的。
原身疯了口齿不清楚,那些人抢他东西,他无法向别人求助,只能攻击别人来保护自己,攻击的凶了就闹大了,闹大以后,那群抢他东西的哥儿却泼脏水给原身,说他是个彻头彻尾只会攻击人的疯子。
部落里很少有人亲近原身,所有人就都默认了原身是个只会攻击人的疯子。
但其实原身并不攻击对他毫无敌意的人,而且,凭原身自身的力气和这娇惯的身子真的没多少攻击性,阿木也曾向众人解释过,但似乎并没有人信他。
众人也因此躲原身躲得远远的,不然凭借原身的样貌,即便是疯子,在这哥儿稀缺的异界,也是很受兽人欢迎的。
“阿木……”王金低头,捧着碗,轻声低喃了一句。
男人耳尖的听见,重复了一声:“阿木?”
部落里那位坡腿的哥儿?那人性子倒是挺温和的,之前首领交代过让那哥儿照顾这小疯子的一日三餐……
听说,有一段时间,这小疯子靠近谁就攻击谁,除了那木哥儿。
当初听说了这事,袁恒就在想,这疯子是个记得好的,知道那木哥儿照顾他对他好就不攻击了,现在看来……
袁恒望了一眼在月光下显得越发柔和的王金,眉目温柔了些许。
现在看来,这小疯子确实是个好的,起码就没有对他露出过凶悍的爪牙。
他起身,顺手揉了揉王金的头,这小疯子连发丝都很柔软,就好像某些小动物的绒毛,摸得格外舒服:“喝完了就进屋睡觉吧,早点睡,明天我找木哥儿来陪你。”
王金抬起眼来,漫天的星辰映在了他的眼中,从袁恒这个角度看,小疯子的眼睛里就好像装了星辰,漂亮的让人心头不受控制的鼓动。
“我要洗澡沐浴!”他说着,将空了的碗递给了男人。
“……”洗澡?
部落里,很多人都是三四天才洗一次澡的,这小疯子在送来之前就已经有哥儿为他洗过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要求洗澡了。
他们兽人洗澡随便下河洗干净就是,哥儿却不能沾冷水,现在这个时候,小疯子要洗澡的话,他还得去提水回来给他烧……
男人望着王金进屋的背影,认命的拿起了一旁的水缸,摸黑朝家远处的河流走去。
等烧好水已经是半个时辰后的事了,家里并没有准备哥儿的洗澡用具,男人找部落的其他人家借了一个回来,给他倒好了水,又重新拿了一件兽衣给他。
王金接过兽衣,翻了翻,皱眉道:“没有亵裤?”
“亵裤?”男人神情疑惑。
“……”王金一眼就瞧懂了,没有。
他深吸了一口气,将衣服往旁边椅子上一放,摊开了双手道:“行了,伺候我更衣沐……”
话没说完,王金注视着男人突然沉默了。
他忘了,这个人是个兽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哥儿……是能发生那种关系的……而且,他们的关系……跟前辈子的断袖差不多。
“……”王金看了男人半响,尴尬的放下了手:“你……你出去吧,我洗完叫你。”
男人听话的出去了,王金脱了衣服,避开伤口半躺在了一个类似木桶的瓷桶里,任由热水漫过了他的身子。
水温刚刚合适,其实男人算对他不错了,毕竟他现在一无所有,在别人认知中还是个疯子。
原身是昨天晚上被强拉过来的,昨晚男人没有回来,任由原身自己躺了一个晚上,也没有给原身一个像样的婚礼,虽然这个世界很落后,不过娶哥儿还是有仪式的,男人什么都没有为原身办,这已经很说明问题了,他也是拒绝这乱点的鸳鸯……不,鸳鸳谱的。
只是,这个世界的男人都很负责,有了哥儿就会负责到底,不管喜不喜欢,而且,他们都是一夫一夫制,有了一个就不会再有另外的。
这个局面对现在的王金来说,是最好不过了。
负责,男人就不会抛下自己,不喜欢原身,那就不会碰他,那他暂时不用担心自己的贞曹问题。
如此想着,王金心下松了松,这热水泡得王金昏沉沉的,他又困了。
迷糊的给自己洗了一通,王金起身穿了兽衣。
兽衣比他之前身上的要大一些,不是特别合身,不过该遮住的地方遮得很严实。
王金穿好后,往床上一滚,朝外喊了一声,就背身睡过去了。
仿佛屋里的狼藉跟他无关。
男人进屋看见屋里凌乱的模样,摇了摇头,认命的收拾。
收拾完后,他回屋,小疯子已经睡得香甜了。
黑暗中,小疯子的样貌看不真切,只看得见床上有一个小团子,缩在一个角落,他刚上床躺下,那团子抖了抖,就滚到了他的臂弯,枕在了他的手臂上。
“……”男人一僵,整个身体一动都不敢动,躺在臂弯的人,整个身子都软软的,就好像没有骨头一样。
哥儿……真的好软。
男人感觉自己耳根有点发烫。
按理说,今晚是他们第一个同眠的晚上,他们应该……
男人微微推开了王金,转开了脸。
算了,他们还没有办礼,这样贸然的话也不合适,何况小疯子睡着了。
待过几日,好好准备准备,补小疯子一个礼……
娶哥儿是大事,不能草率了事。
王金一点都不知道男人的打算,实际上,他能如此放心睡过去,只是觉得男人对他没意思,不会碰他。
第二天早上。
王金醒来的时候,男人已经不在屋里了。
男人的床实际上就是一张石床,上面什么都没有,硬得很。
之前睡一会不觉得有什么,这睡了一晚上,王金感觉自己通身都要散架了。
他揉着酸痛的地方,迷迷糊糊的走了出去。
清醒了一会,他忙去看昨天的伤口。
药渣抹掉以后,那原本硕大的口子只剩一点点的印子,摸上去一点都不疼。
这药……真的有用!
梦是真的!
王金喜悲交加,一时间面色十分复杂。
若梦是真的,也就是说,原本他是可以拥有无尽“吃”或者“穿”或者“用”的能力的!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能力,他就相当于拥有了很多财产,他随便拿出来跟人家换其他所需就能生活得很好了!
恢复以前的公子生活完全不是难事啊!可……现在这些能力变成了只有配方!
他若想拥有,还得自己找材料制出!
王金吐血,他终于明白老者说的“后悔”以及最后的冷笑是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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