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麦要发芽
最重要的事变成了想和他在一起,想和他一直在一起,长久地走下去。
他已经独自走了很久,终于也开始想要有真心爱的人陪。他不知道怎么做甜点,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但他可以慢慢学。
当然,傅程言仍怀着担心和不安,怕此刻所拥有的一切开心都短暂的像流星,待到唐浩初的热情消逝之后,自己便会坠入深渊,但事到如今,那些担心和不安已敌不过他的欲念和渴望。
爱情注定是要冒险的。
若真心爱上一个人,就会为他踏出这危险的一步,哪怕坠入深渊。
待唐浩初的热情消退后,他也要用尽一切手段将他留在身边。放手是绝对不可能的,他终究只是一个自私的凡人,他会用余生所有时间来和他耗,甚至不择手段。
但傅程言没想到坠落的这一天竟然来得如此之早。
纵然他已经做过了心理准备,仍对此无法接受,明明前一晚上唐浩初还像难伺候的猫咪般靠在他怀里,还说要他再做一点芋头糕送过来。于是他认认真真地回公寓做了满满一盘,路过花店时想起了唐浩初当初差人送来的玫瑰,又买了一束鲜花,带着东西赶到医院,却连病房的门都进不去。
病房外似乎换了一批卫兵,数量也增多了,谢天天领着兵守在门外,礼貌又疏离地拦住他,说少帅谢绝任何人的探视。傅程言的心登时一沉,——谢天天此刻的语气和那日阻拦那位周小姐的语气一模一样,连话语的内容都差不多。
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才寥寥几日,他就变成了另一位周小姐。
傅程言在走廊上站了很久,他先是自我怀疑了一会儿,怀疑是不是因为昨日少年咳得厉害还不愿意吃药的时候,他的语气凶了点,又或是因为前日少年索吻的时候,他害怕自己失控而犹豫了一会儿,真正吻上去之后又吻得太过激烈和用力。然后便回想起这几日相处的点滴,和每一次的心动与甜蜜。
他几乎站了一上午,脸上没什么表情,目光也并不固定看着哪里,仿佛只是在放空,外面的日光十分明亮,刺得人眼睛酸痛,但心里的钝痛比之更强烈。
待到中午,傅程言才终于恢复正常的理智,并冷静地察觉到不对。
若论谋算,他并不亚于唐浩初,早在得知唐浩初只是发烧而并非外界传扬的遇刺受伤时,就臆测到对方可能是想拿受伤当幌子去做别的事。而且刘英今日一直没有出现,——刘英和谢天天都是时刻跟在唐浩初身边的亲信,但这几天下来傅程言已通过蛛丝马迹总结出两人的区别。其中谢天天偏向于秘书,会负责唐浩初的日常起居和行程,安排和调度警卫,而刘英有点像古代的那种锦衣卫,统领那些不在军队编制内的私人保镖保护唐浩初的安全,并按照唐浩初的吩咐做一些不能见光的事。
走出病房的谢天天见傅程言还在那里,微皱起眉,再次用公事公办的语气开口请他回去。视线落在他手上的那束花上,又忍不住补了句:“少帅对花粉过敏,闻不得花香,傅老板连这一点都不知道吗?”
尾音带着明显的讥讽,但傅程言没有生气,只愣了一下,然后微眯起眼道:“我还真不知道,谢谢你告知。”
话说完朝谢天天走近了一步,大概是身材高大的缘故,周身竟透着异常强烈的威势和压迫感,压低声音继续道:“你能顺便告知我少帅去哪了吗?是不是一早就已经出城了?”
谢天天敏锐地听出了话语中暗藏的威胁,抬起头,正好对上了傅程言的眼。一双眼眸黑沉的吓人,正午的阳光越来越烈,却丝毫落不到他眼里。
第124章 病弱的小恶魔
那句‘少帅就在病房里休息’不知怎么就说不出来了,谢天天顿了两秒才冷声道:“傅老板找少帅有什么事?如果有事,直接告诉我就好,我会代为转达的。”
傅程言立即抓住了漏洞,“这么说浩初果然不在?他到底去哪了?”
可惜不管傅程言怎么问,谢天天都不再答话了。于是傅程言不再问唐浩初去了哪,转而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并忍不住道:“他的烧虽然退了,但还在咳嗽,不能在外面待太久……”
谢天天依然没有答,只淡淡说:“傅老板,你关心过度了。”
关心这个词对傅程言来说其实是很新鲜的,身为一个利益至上的商人,他会操心很多事,比如生意上的事,商会里的事,甚至是整个市场坏境和时政格局,唯独不会关心谁。关心在字典上的释义是把某人放在心上,而那么多年以来,傅程言的心一直都是冷冰冰空荡荡的,从来没装过任何人,也不打算装任何人。
但如今唐浩初就在他心上。
并且在他心上最柔软的地方。
傅程言到底还是得知了唐浩初的去向。
若论财力,顺兴商会在联邦称得上首屈一指,除了拥有遍布各大联邦州的钱庄和当铺,傅程言还极有远见地做了很多投资,尤其是经营实业的工厂,投资的数量几乎要占到全联邦所有工厂的三分之一。尽管唐浩初也开了工厂,但只有区区两家而已,还把收入全放到军用步枪的生产线上了,手上能用的钱没有多少,而傅程言才是真正有钱,尤其是流动资产多得吓人,——流动资金的数额才是一个人财富水平最有力的证明。
不管经商还是投资,都要眼观八路耳听四方,何况官和商自古便是互惠互利的关系,所以傅程言一直有自己独特的消息路子,人脉关系亦广阔到难以想象,尽管唐浩初的行程是绝对保密的,他还是能找到许多人探听消息,比如相关的官员和军士,还找到了一个维修汽车的外国人。
和唐浩初用的那把特制的□□一样,唐浩初用的车也是特制的,负责车辆保养及维修的人员亦是全市最专业的,其中就包括这个外国人。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在金钱的驱使下,总能旁敲侧击地问出一些答案,将各路说辞和线索综合起来,傅程言得到了正确的结论,——唐浩初竟然去了中州。
得到结论并没有让傅程言觉得好过,反而更加难受,因为他就是中州人,昨日还在与唐浩初闲聊的时候说起了中州,并有意提到自己已经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随时可以回中州了。
说这话其实是希望唐浩初能出言挽留,哪怕只是表露出一丝不舍,但唐浩初没有做出任何表示,也没有说自己去中州,甚至连声招呼都不打就离开了。
傅程言觉得心不断下坠,一直沉到了冰冷的海底,全身都跟着发冷。
他到底还是被抛弃了。
面对抛弃和背叛,他一贯的处理方式是加以十倍的报复,可他此刻唯一想的竟是如何挽回。他活了二十五年,曾被继母陷害,被同行打压,被对手算计,也曾病过受伤过失败过,但他从来没有如现在这般无力过。这种感觉就像是整个人都被束缚住,他想要解脱,可如今已经迟了。
那颗束缚他的种子不知何时落地生根,如今已抽枝发芽,长出了巍颤颤的小花。一颗心沉到冰冷的海底,又恍然间潜入飘渺的大雾,终究无处安放。
唐浩初的确去了中州。
根据崇州那边传来的最新消息,崇州大帅孔洪的病情彻底无力回天,恐怕熬不过今晚,所以唐浩初要赶在崇州动乱之前和中州商议结盟的事,已和中州大帅江威约定好了在景市密谈。这一趟行程其实是很危险的,正如唐立明所说,江威多疑又自负,不是一个好的结盟对象,除此之外,他还有个身为洪帮头目的干儿子。
洪帮是当下所有黑帮组织中最有名的一个,原因倒不是规模大或人数多,而是他们的毫无底线。赌博、鸦片、绑架、买|凶杀|人,只要有利可图,什么都做。名声虽差,内部管理却极其严格,帮内的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长处,整体实力十分强悍,又善于藏匿和伪装,所以连军阀也不放在眼里。
天渐渐黑下来。
黑暗是罪恶的保护色,也是黎明前的光。唐浩初于夜幕降临时顺利抵达景市,但他没有急着和江威会面,而是入住了景市最大的酒店。
身为中州的中心城市,景市的繁华程度和北州的中心城市所差无几,这间酒店建造的也很气派,面积十分广阔,恰逢中州的传统节日赶秋节,入住的客人很多,只有顶层的一间贵宾套房还空着。
保镖在前台办理入住手续,而唐浩初直接拿了钥匙,在刘英的陪同下先一步去了顶层的房间。刘英刚打开门,唐浩初便伸出手推开了房门,却在抬脚迈进的这一刻顿住,然后偏过头,微眯起眼看向左边走廊的虚空处,缓声道:“洪帮的人马公然出现在人前,怕是不太妥当吧。”
语气和表情都很平淡,没有惊讶更没有害怕,也不含任何威胁的味道,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势。跟在唐浩初身侧的刘英立即因唐浩初的话而升起了戒备,迅速将手放在腰间的枪上,同时跟着望向左边走廊。
尽管他并没看到任何人,也没感觉到有人,但他无条件地相信唐浩初的所有判断。紧接着,竟见转角处的阴影动了动,当真有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男人从影子里迈出了一步。
对方显然是个高手,能将呼吸控制得十分微弱,所处的位置也十分巧妙,完美地隐身到柱子的投影里,与之融为一体,不凝神查探根本察觉不到。待对方的脸从黑暗中露出来之后,刘英顿时瞳孔紧缩,呼吸都紧绷起来。
——此人竟是高荣升!
高荣升便是江威的干儿子,也是洪帮的头目。原本在军阀面前,各个黑帮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群打手,根本不足为惧,唯独洪帮不同,若论阴狠毒辣和没皮没脸,高荣升比江威更胜一筹,江威有的时候甚至会听从他的意见,被他左右。若单论身手,高荣升更是个真正的高手,整个联邦国都没几个人比得上他。
刘英心里大惊,倾身挡在唐浩初前面,每根寒毛都进入到高度警戒状态,而唐浩初始终没有转身,仍偏着头望着左边走廊的虚空处,从头到尾没看过高荣升一眼,像是早就猜到了会遇见他那般,用平淡的语气继续道:“霖城火车大劫案才过去没多久,如今包括中州在内的各大联邦州都发出明令,遏制黑帮势力以平民怨,高帮主也该收敛一点了,若真惹出了什么事,连江大帅也很难办。”
唐浩初如今的说话声依然很软,——早在很久以前他就嫌弃自己的声音太嫩太软,以至于能不开口就不开口,成年后的声线听起来好多了,但一不留心还是会让人觉得很年幼,要刻意压低嗓子才行。压低后的声音明明很轻,那种说不出的气势却越来越浓,甚至有股让人脊背发寒的强烈压迫感扑面而来:“各行有各行的规矩,黑道也有黑道的规矩,不该出现的时候,就得消失的无影无踪,你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