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竹叶
“也有漂亮的男孩子,可是他们又没有大胸也没有大屁股。”同伴忍不住抱怨道。
在许多规矩都只是萌芽的时代,表亲堂亲之间常常存在非亲情关系的年代,喜欢同性那都是小事,尤其是男性生物过多的群体。美丽的男人和美丽的女人一样能够引起最原始的冲动。
像他们这样的守卫营,有些年纪小的战士会依附年纪大的战士,通过这种事情形成比较稳定的关系,然后从年长者身上学习经验。有些地方还认为,年幼男性可以通过这种行为继承到年长者的勇气、智慧和力量,所以两个人讨论这个话题一点也不避讳。
反正到最后还是会成家立业,喜欢的话可以继续保持这种关系,不喜欢就只做朋友,又不会影响日后结婚和养育后代。
后世成熟的道德观念在这里还没有市场。这个时代有些地方是女王当政,女子掌家,那些地方还流行着一种走婚制度,男人去喜欢的女人家过夜,但孩子不是属于他的,他要负责养育姐姐或者妹妹的孩子。
物质需求尚未满足,精神需求刚刚萌芽,现代社会对爱情忠贞的观念在这里没有发芽的环境和土壤,这里连神话都是充斥野性的,充满了原始气息。
怎么说呢,在这里,绝大多数人都是热情狂放且无节制的,像美尼斯这样清心寡欲、守礼并且克制的人才是异类。
准备去库里的队伍一早就开始出发。
‘王子出行,这么大的阵仗?’云泽骑在白马上,回头看着望不到尾的队伍。
只见一个大约一二千人的队伍,前面是两列骑兵,后面是步兵,中间有二十辆左右的牛车和马车。
几辆车是供人休息的,几辆大概放着帐篷、陶罐之类的用具,其他的都放着一些处理好的皮制品,描绘了复杂花纹的陶器,花纹精美的羊毛毯,一堆染了色的亚麻布,活着的鸡、水鸭、羊。
云泽没有看到养殖的猪,可能因为野猪肉质粗糙膻味重,猪又吃得杂,性子又暴躁,攻击性强,所以没有养殖。
美尼斯在前面不知道和沙姆王子说什么,云泽边上是之前借给他房间的守卫,名叫哈里。
哈里见他好像对这一切很感兴趣,慢慢地给他介绍附近的一些环境。作为十分务实的守卫,哈里关心的当然不是这里的草美不美,山好看不好看:“大人,现在我们出了农场,再过一段路就是狩猎场了。”
“在三个十天之前,王子曾经带着我们来这里捕猎,随行还有其他王子的侍卫,但是只有沙姆王子猎到了一只狮子,他是最勇武的王子。”哈里的话语里是不隐藏的骄傲和崇拜。
“每年石榴树的树叶变黄的时候,就会有很多动物经过此地,在这里停留几十天才渡河离开,每年的那个时候都是狩猎的最好季节,能猎到很多肥美的野牛、角羊、鹿。那时候王会带着王子们过来,普通人不能进来,我们倒是可以跟着王子一起去打猎,打到都是自己的。”
哈里不由得想起那个情景,眼里透出一股幸福:“那个时候,肉多得吃不完,堆满了屋子,骨头堆在院子里。皮毛剥下来做成毯子,可以吃猛兽的血、心肝,可以获得他们的力量。”
他说得兴致勃勃的,这对他来说是一段很难得很值得高兴的日子,哪怕有死亡的阴影跟随。
过了一段路,路上已经没有了人的踪迹。他们脚下有一条黄土路,可能是人类用脚硬生生踩出来的,可是路的两边依旧荒凉,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还有些稀稀拉拉的灌木丛和不多的乔木。
“您看,这里就是狩猎场。不过这个时候天气渐冷,现在那些猛兽都饿着等食物过来,很凶,寻常我们不会单独出来,哪怕五六个人一起,出来直接被拖进草丛里。那边还有一条圣山支流汇聚成的小湖泊,那里的猛兽最多,靠着湖泊吃饭。
“这附近每年都有误入的人死在里面。狩猎的时候人也要死一批,大家都习惯了,不少人都曾经兽口逃生,没被野兽咬死,回来却死于诅咒。”
哈里想起前日王子昏迷后大家的状态,队长虽然还遵循王子的命令继续训练士兵,并且让所有人都必须正常工作,不要让人看出不妥,但恐慌的情绪依旧在蔓延。
作为经常直面野兽的侍卫,他们很清楚这样的伤极有可能带来死亡,沙姆王子凶多吉少。
哈里一直觉得自己是绝不会畏惧死亡的,但那个时候,也忍不住害怕起来。所有人都在尽自己所能去挽救王子的性命和自己的性命,他们想到制作香膏,向保护泰锡人的身体和灵魂的神灵祈求。
他们在死亡的时候才想到向神灵祈祷,仁慈的神灵却已经派遣了真正的有神奇药物的祭司过来,救了他们所有人。
“谢谢您,祭司大人,您救了王子。”也救了我。
第16章
“不过,在这条路上,最危险的不是野兽,而是盗匪。”哈里整理了一下情绪,继续给云泽讲解这一条看着荒凉的小路,“那些强人埋伏在草丛里,他们手里有青铜或者石制的武器,还会用弓箭射穿你的心脏。
“这两年多了很多盗匪,他们愚弄了平民,让他们拿起武器去反抗自己的统治者和神灵。事实上这不是谁的过错,因为天气使我们的粮食变少。这个时候难道不是应该更加努力地工作和祈祷吗?他们越是愤怒,神灵越是气恼,情况越是糟糕。”
哈里小哥说得无意,听的人却得到了许多信息。
云泽思索着是什么样的天气原因导致食物减产,这应该不是小范围的,而是一大片地方都受到影响。是干燥和雨水减少,还是过多的雨水造成水涝?
这是否意味着泰锡国最需要的是食物?
这会是自己进入泰锡的一个机会吗?
哈里看云泽若有所思,以为他是听到有盗匪而忧虑,安慰道:“现在我们人多,晚上再点几个篝火,那些盗匪不敢靠近。对了,祭司大人喜欢吃什么?附近可以抓到兔子、野山羊、野鹿,还有野蒜、野葱、蘑菇、野菜,如果能找到几棵柠檬树,能摘不少柠檬,撒在肉上吃。”
“我最喜欢烤兔腿,因为兔子跑得快,它的腿强劲有力,吃了兔子腿,人可以跑得更快,就像是兔子一样快。”说到吃的,不但哈里越说越渴,别的守卫的口水也快滴下来。
“说起这些动物,还是野山羊好吃,羊肝最好吃,天然有股咸味,又鲜,咬在嘴里又细腻又有滋味。”一个守卫忍不住插嘴。
“胡说,”另一个守卫不满了,“野鹿最好吃,鹿肉撒上盐烤熟,切成薄片,配上烤洋葱和白面包,这世界上不会有东西比它更好吃的了。”
“要我说,最好吃的还是野牛肉,片成薄片,撒上盐烤得两边焦黄,中间的肉还是粉红的,外面酥里面细嫩。再刷上鹰嘴豆和柠檬、薄荷做的酱,撒上小茴香,和野菜一起夹在面包里吃。再配上小羊羔最嫩的肉做的羊汤,羊汤里加了野葱,再来两只烤得金黄酥脆的鸟雀和一杯满满的葡萄酒。”
说话的这位一脸的陶醉:“这还是有一次和王子殿下一起去狩猎的时候,宫廷的厨师做的。当时还有一位公主,厨师就用羊奶搅拌出奶油,涂在撒满了蜂蜜的面包上,再在奶油上放几颗葡萄干,配拧出的石榴汁和新鲜的无花果,果然味道极其鲜美。”
其他几个也被说得心生向往,虽然没有吃过,光是听着就已经觉得好吃得不得了,若是真正吃到嘴里,该是何等美妙啊。不愧是王子殿下,连吃的东西都是如此与众不同,如此得讲究。不愧是宫廷的厨师,即便是在野外也能做出符合王子公主身份的食物。
只有大吃货国见过‘大世面’的云泽无动于衷。这些日子他也吃过一些本地的美食,除却一开始重获味觉的激动和新鲜感,现在只有‘过尽千帆’之后的淡定。
这个时代的饮食再如何精细也不能超脱这个时代本身的限制,调味料只有盐、蒜、洋葱和部分香料,蔬菜还停留在野菜和野草这个阶段,大部分的可食用肉类和植物都没有人为选种优化过,他实在没有什么可羡慕的。
作为一个南方人,他现在特别怀念白米饭。
云泽不会做菜,但他会吃,还看过不少美食视频。他外婆就喜欢什么乡土、致富经、美食行天下等等电视节目,云泽跟着看了不好,脑子里储存了大量美食相关知识,虽然不能上手,指点江山还行。
等有了居住地,再拿着投名状确定了自己的地位,他就把商品册里的种子幼苗礼包拿出来,能种的都种上,再把食谱拿来琢磨琢磨,好好丰富一下餐桌。
投名状……泰锡的粮食危机搞不好就是自己的机会。
美尼斯一直注意着这边,这时他骑着马过来,挨到云泽另一边,把那些本来围着云泽说笑的侍卫挤到后面的位置。
云泽见他来了,微笑着点点头。
那件本来属于美尼斯的斗篷将云泽严严实实包裹起来,只露出一双尤带笑意的眼。只这一双眼就叫沙姆念念不忘了,昨儿晚上还问了半天,逼得美尼斯不得不说出自己的怀疑,沙姆才停住了他那堪称不尊重的想法。
虽然王族的成员都有资格自称‘神子神女’,但真正自神国来的神子还是不同。他们都有着人类所想象不到的超凡能力,他们或许带来幸福,或许带来灾难。神灵若是不悦的时候,也是会赐予可怜人们灾祸、死亡和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