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的庄园 第377章

作者:蜀七 标签: 异世大陆 种田 升级流 穿越重生

现在这里还有一百多个妓女,年纪最大的快三十岁了,年纪最小的只有十岁,她们身上也没什么活力,只有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哪怕受尽折磨,还保持着少女的活泼和热情。

她一边扫地,一边唱起家乡的歌:

“打着瞌睡的牧人躺在阳光下,远处是羊群和牧羊犬……”

她似乎很快活,有年纪大的女人问她:“贝芙丽,你在唱什么?”

十二岁的贝芙丽停下歌唱:“是我家乡的歌谣,我以前在家的时候,我妈妈会带着我唱,她说我的嗓子好!”

女人:“那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贝芙丽扫这里,声音里听不见一点难过和悲伤,她的声音又轻又高,像是一只百灵鸟:“我爸爸欠了老爷的钱,爸爸就把我卖了。”

女人奇怪了:“你不恨你爸爸?”

贝芙丽扭扭腰,她那粗糙的麻布群旋起一个漂亮的弧度:“妈妈跟我说过,恨比爱长久,也比爱痛苦,她让我不要恨爸爸。”

“我恨他,痛苦的也是我,不是他。”

贝芙丽扫干净了脚下的地,她推开一扇窗子,屋外的阳光照进了这个虽崭新,却腐朽的屋子,驱散了一屋子的阴霾和秽气,她转身,插着腰说:“以后我们要靠工作挣钱了!”

女人:“难道我们以前不是在工作吗?”

贝芙丽:“妈妈说,要靠自己双手挣钱。”

她像一朵明媚的花,像初升的太阳,她在污泥中成长,却没有被污泥淹没。

就在女人们准备把窗户都打开的时候,旅馆的大门忽然被人推开了,管事的要检查这里的卫生情况,还要检查有没有缺损的东西,他以前从未来过这里,最多也只是从门前经过。

因为他妻子是个很有力量的女人,巴掌比他的脸都大,两人很少起争执,主要是妻子怕不小心把丈夫打死了,而丈夫也担心自己被妻子打死。

所以这个管事的是所有管事公认最洁身自好的人,于是他就得到了这个任务。

管事的身后还带着卫兵,这些卫兵都是被克莱斯特教训过的人,十分有规矩,进去以后绝对目不斜视,只是按照管事的吩咐,去每个房间查看被褥是否干净,桌上地上是否有明显的污物。

管事的则对女人们训话。

“都到这边来!”管事的拍拍手,女人们就走了过去,聚集在管事的面前。

管事的目不斜视,他甚至没有看清这些女人的脸,只是照着来之前打好的腹稿说:“明天开始,这里就要正式营业了!”

“将来,这座旅馆就会成为斯德丁最大的旅馆,接待南来北往的客人们,你们的职责就是保持这里的整洁干净,招待客人们入住,为客人们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但是!”

“你们要记住,这里是旅馆,客人们对你们提出无礼请求时你们可以拒绝,如果客人胡搅蛮缠,你们也能寻求巡逻卫兵的帮助。”

“要是有人私下和客人做交易,一旦被发现就会被赶出这里。”

管事表情严肃,他继续说:“旅馆会给你们提供居住的地方,也会给你们提供食物,每个月你们都将得到三十个铜币的酬劳。”

“如果旅馆的生意好,挣得多,你们就会得到更多的奖励。”

“都听明白了吗?”

女人们互相看了一眼,最终小声说:“大人,我们听明白了。”

管事松了口气——他这辈子都没跟这么多女人打过交道,现在话说完了,他也终于放松了下来。

管事和卫兵走后,女人们又开始去收拾餐厅,明天就要营业了,该采买的时候都已经采买了回来,就是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有人到这里来入住。

但每个月能有三十枚铜币确实是个好消息!

以前在妓院里,虽然她们一日俩餐都能吃到,衣服也由妓院请裁缝来做,但是她们从来都拿不到钱,就连地位最高的妓女,她们也是没有铜币银币和金币的,只有金银做的装饰品,或是最细的布匹织染成的高级衣物。

要把金银饰品换成钱币,这是需要门路的。

这三十枚铜币看起来不多,但她们的吃住都不花钱,这三十枚铜币已经足够花用了,还能存起来,等老了,干不动了,就买一套房子,养只狗,或是养只猫,都很不错。

贝芙丽开心的在旅馆里奔跑,她的脚踩过楼梯,发出如音乐般的美妙声响。

艾米并不觉得贝芙丽弄出来的声音很吵,她羡慕贝芙丽,羡慕贝芙丽拥有这样的活力,羡慕被贝芙丽在被父亲卖出来之后依旧保持乐观的态度。

她像永远不知疲倦和忧伤的小精灵,每天跑跑跳跳,唱唱歌,就会变得很快乐。

第二天,旅馆正式开业了,女人们穿着灰扑扑的裙子,但都把自己的脸和手打理的很干净,旅馆的门口摆上了花篮,所有的窗户都敞开着,室内明亮干净。

路人们只在门口围观,却没有一个人进去。

还有抱着孩子的妇人朝站在门口的女人们吐了口唾沫。

女人们僵硬的站着,人们审视的眼神从她们身上一一扫过,她们低下了头,尝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羞耻感,似乎她们是罪孽深重的犯人。

直到第一位客人的来临。

那是一辆非常华美的马车,马车夫驱赶着两匹马踏步前来,马匹高大威猛,皮毛油光水滑,在阳光下反着光,马车左右都有门,门框还雕刻着繁复精致的花纹。

只凭这一辆马车,都能让人意识到,坐着这辆马车的大人,必然是一位身份高贵的人。

路边的人没有被卫兵驱赶,他们站在原地,几乎是屏息等待着这位大人物走下马车。

一只手推开了马车的门。

所有人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只手。

那是一只手指细长,骨节分明的手,白的有些晃眼,因为白,所以手背上的青筋十分明显,这是一只属于男人的手,可手指不够粗,手掌也不够宽大,所以这样的一只手,绝不会属于一个农民,或是一个商人。

它必然要属于以为高贵的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