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夜
除慕容白之外,众人黑了一张脸,并且发下命令,无论如何,一定要将时然给寻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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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水阁。
乐乐乐穿着一身单衣,站在阳台上,目光茫然地看着湖水中悠游的游鱼。
乐乐乐的脖子上有些淡淡的吻痕,隐藏在单衣下的痕迹,要更多。
那一天,乐乐乐是甘愿与佐伊上床的。
那一天,佐伊说,乐了,成为我的人吧。我不杀他。
然后,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滚在了一起。
□过后,佐伊的手轻抚着乐乐乐光滑的脊背,在他的发上落下一吻,言语轻柔地说:“做我的情人吧。”
乐乐乐的睫毛轻颤了一下,声音有些沙哑,他问:“你的妻子,怎么办?”
佐伊轻笑,道:“她不会知道的。”佐伊说着,握住乐乐乐的右手,在他的无名指上套上了一枚戒指。
乐乐乐看着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抿了抿双唇,没有说话。
翌日,乐乐乐醒来的时候,床畔一片冰凉,显然身边的人已经离开了一段时间。或者说,从来就没有停留过。
乐乐乐是爱着佐伊的,即使到了这一地步,这种感情还是没能完全放下。
这残余的感情让乐乐乐感到痛苦。佐伊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
传统的道德观念让乐乐乐感到彷徨与无助,金屋藏娇一般的生活,宛若偷来的感情,让乐乐乐感觉窒息。
乐乐乐从右手无名指上取下了佐伊送给他的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戒指发出了耀眼的光芒,让乐乐乐感觉刺眼。
乐乐乐松了手,这枚戒指掉落了水中,在水面上掀起了一层涟漪。
乐乐乐下意识地向水面伸出手,隐约间,乐乐乐只感觉身后有人推了自己一把,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冰冷的湖水已经淹没了他。
石狱中。
沫沫没有实体,即使能幻化成虚体,现阶段也只有时然能够看到这团虚影。
沫沫跑出石狱,偷窃食物。
时然能理解,沫沫为何能把食物搬到石牢中,这就跟时然可以用精神力操控物体一个道理。
沫沫是精神力本源,虽然它诞生的时间很少,很年幼,但是它对精神力的操控不会比时然差。
但是,时然不懂,那被沫沫“吃”掉的东西为何会不见影,直到它吐出来,才会重见天日?
后来,在与沫沫的交流中时然才知道,那些被它隐藏在小肚皮中的东西不是真的不见了,只是搭配精神力在物件上,让人用肉眼看不见罢了。这是精神力的一种运用。不过,如果是解析度颇高的监视器,还是能监视出真相的。
如此这般,主厨发现,连续无数个日子,厨房每日三餐,顿顿都有佳肴会不见,几个小时后,那些被人享用过的残羹便会重现在他的卧室门前。
主厨的鼻子险些气歪了。
照理说,发生这些混蛋事件他应该跟上面报告,但是事实上,这也不过是遗失一些饭菜而已,根本就不到需要上报的程度……但是,主厨不
爽,非常不爽!
他感觉这是下面的人在有意跟他挑、衅!
主厨想要抓出凶手,来一句真想只有一个,你就是凶手!但是他即使把整个灶间掀得天翻地覆也不见那偷窃者的踪迹,但是,这该不见的食物还是不见了,几个小时后的残羹又会在他的房门口重现。
主厨感觉自己要生病了,心病,这是气的……
偷窃。
即使是五千年后的现在,这世上依旧有名为“贼”的这一行业。不过,因为这年头人体上少有“钱包”这一类东西,科技也发达,所以这要做“贼”多多少少有些难度。
这是一门有学问有技巧有深度有难度的职业。至少,时然是这般认为的。
事实上,在这年头要做贼很难。大部分好东西均掌握在有钱人手里,而有钱人家的防护设备也是好到爆。
这年头的贼难做。因此,这些贼为了锻炼,便从下等家庭开始练手,之后再到中、高等家庭巩固实力,最后再跑到有钱人家顺一把……众多贼大多都是按部就班地锻炼,一步一步地来……
沫沫这“贼”做得同样是从最简单的开始。
最初,沫沫偷窃的是食物。
后来有一天,沫沫忽然把一件滚着金线,绣着银丝,浑身金光闪闪银光灿灿地衣裳给偷到了时然的面前,献宝似地将这件衣裳绕着时然转了一圈儿。
时然眼皮子跳了好几下。
沫沫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大意是:穿穿,美美,漂漂……
时然嘴角抽了抽,说:“这衣服看起来挺金贵的,你还是把它送回去吧。”
沫沫四肢爪子并用地扒在这件能闪瞎人狗眼的衣服上,摇摇小脑袋,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不要,它好美。沫沫喜欢小然然,小然然不喜欢,沫沫穿,以后,沫沫可以穿~~~
这传送给时然的精神波动都是兴奋地一抽一抽的。
只见沫沫晃了晃身板,这一回,沫沫真的是变成了人形,只是……太小了,大小不过一尺,外观是迷你版的时然,身后有两只小肉翅。
沫沫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虽然现在沫沫穿了大了一点点,但是等沫沫长大了,就能穿了。
时然皱眉,看着这偌大的衣服,又看了看小沫沫,叹了一口气,说:“沫沫,这东西没地方藏,还是还回去吧。”
沫沫撒娇打滚儿卖萌耍赖,时然没办法,只好把这衣服藏到了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