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满座衣冠胜雪
真是不可思议。
也许问多了这类问题,就会像古代的那些哲人一样疯狂或者痴呆。他们也常常会苦苦思索自己是谁,从何而来,要往何处去,却永远也不会找到明确的答案。
他有时候会尝试在网络里找到与他有相同想法的人,但是很难。各种社交网站与媒介多如牛毛,数不胜数,发布在网上的信息就象大海中的一个小水滴,才落进潮水里就被波浪卷没了,根本不会有人注意,除非购买大量水军推波助澜,或许会泛起一阵涟漪,引人注意。
孙季楷自然不会买水军。他只是在脸博上偶尔发些短文随笔,得不到期望的回应也无所谓,因为从开始就没抱任何希望,所以也不会失望。
有一天,他收到一则陌生的私信。
——四季浪子:我也与你有同样的疑惑。我能够肯定我们生存的世界只是宇宙的其中一个时空,但是另外的时空存在于何处,我们尚不明白。我相信各个时空之间是有通道连接的,只是我们都是凡俗之人,并没有找到而已。与你一样,我常常会面对浩淼的星空和无远弗届的网络空间而手足无措,心里会生起奇异的感觉。在那样的时刻,我会有一种美妙的预感。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接触到来自另一个时空的消息,那就是所谓的灵性吧?
落款是梦游天姥吟留别。
读完这则短信,孙季楷的心忽悠一下,突然空空如也。所谓知己,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他立刻回复了她的信。虽然对方并没有标注性别,他直觉上就认定对方是女性。
——梦游天姥吟留别:你好。非常高兴得到你的回应。你似乎比我感觉到的还要遥远……我与你有同样的感觉。曾经,当我驾车在一望无际的高原上奔驰的时候,我觉得我离另一个时空是如此之近。只是那时候,我还不明白。我很想再回去,看看那里湛蓝的天空和雪白的冰峰,呼吸一口清洁的空气。那里可以说是世界上惟一的尚未被万丈红尘污染的净土了。我算是一个阅历十分丰富的人,走过无尽的大地,根据我的感觉,我认为那里的某处一定是连接我们这个世界与另外时空的通道入口。你说呢?
一口气写下心里零乱的感觉,孙季楷觉得郁结在心中很久的那团东西迅速消散无踪。他忽然有些兴奋,起身握拳挥向空气,然后重新坐下来,码了一夜的字,感觉非常满意。
关机后,他从早晨睡到下午,才依照与出版商的约定,驱车前往出版公司。
走进大厦玻璃门的时候,他撞上了一个女孩子。今天他心情很好,连忙扶住她,向她道歉。
她穿着汉服,长裙飘飘,婀娜多姿,看着我有些手忙脚乱的样子,不由得微笑起来。
“没关系。”她轻声说,双眼映着大堂上华丽的水晶吊灯,特别明亮。
孙季楷本欲离开的脚步不禁一顿。她一直保持着笑容,转身准备离开。
“哎——”他忍不住招呼她。
她转过头来看着他,等他的下文。他又踌躇起来,约她出去吃饭喝茶什么的,会不会太冒昧?
她嫣然一笑,飘然离去。孙季楷看着她的背影,有些迷惑的情绪顿时消失。他耸了耸肩,然后去搭电梯,到达出版商的公司。
这家出版公司是从私营小作坊发展到股份制的大型出版集团,老板邹森以前是小有名气的诗人,后来投身出版业,立刻展现出不同寻常的商业天赋和识别畅销书的慧眼,这让他才三十多岁就登上了世界富豪榜。
孙季楷总觉得他不像是真正的文人,与他的生活理念格格不入,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朋友。
看到他进来,邹森笑着起身,与他坐到阳台上用绿植隔开的休闲区,一边喝茶一边对他说:“国家地理杂志上半月刊想聘请你做他们的专栏作家,给出的报酬很不错。这是名利双收的事情,我觉得挺好,想替你答应下来。当然,像以前一样,得征求你的同意。”
孙季楷问了问情况,得知只需要按期提供文字稿和配套的照片就行,不需要去编辑部开会,没有命题作文,自由度很高,确实不会干扰现在的生活方式,便答应了。
邹森很高兴,“快要下班了,你别走了,等下一起去吃饭。我约上国家地理杂志的哥们儿,晚上一起去喝一杯。”
“好。”孙季楷点头。
邹森兴冲冲地拿起手机打电话。孙季楷也拿起手机,登录自己从不对外公开的私人信箱。
梦游天姥吟留别的信已经回过来了。
——四季浪子:你好。非常赞同你的观点。曾经在十八岁的时候,我很向往沙漠、戈壁、高原,便一个人去了高原。虽然是暑假期间,盛夏季节,我却感到高原上的阳光特别烈却特别冷。我总爱在黄昏的时候坐在大河的源头,默默地看着夕阳西下。那里的水特别清澈,流淌得特别缓慢,给人的感觉完全是另一个时空的节奏。我无法象你那样独自驾车在高原上奔驰,但我以另一种方式也曾经很接近那个或许有可能连通另一个时空的入口。最近我总是感觉我会再回去。
果然是个女孩子,真是个很特别的姑娘。孙季楷想着,唇边浮现一丝笑意,飞快地打字回复。
——梦游天姥吟留别:我完全能够跟随着你的描写,与你一同感知那种感觉。也许所有的时空传达到这一个时空的信息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吧,但能够敏锐地接触到这种信息的人却非常少。你我皆是普通人(你不是什么伟人吧?),却能够接收到这样奇妙的信息,真是幸事。我也一直觉得我会再回去,只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希望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走。
第399章 唤醒的认识(2)
孙季楷将回信发出去,愉快地放下手机,看着窗外的都市风景。无数摩天大楼延伸开去,直插云霄,玻璃幕墙反射着西斜的阳光,有些刺眼。
邹森打完电话,好奇地问:“浪子,什么事这么高兴?”
孙季楷笑了笑,敷衍道:“在网上看了一篇好文章,有些开心。”
“是吗?我还以为你找到女朋友了呢。”邹森喝了一口咖啡,“今天是我女朋友生日,我们说好了,晚上去七香亭喝酒。她今天会带几个姐妹一起热闹热闹,你也跟我去玩玩吧。”
孙季楷想了想,没有推托,点头说好。
七香亭是帝都新建的酒吧一条街,生意非常火爆。据说白天十分清静,但只要一入夜,这里的气氛便完全不一样了。空气里都是歌舞升平的因子,让人心里的欲望直往上蹿。
邹森的女朋友很年轻,也很漂亮,算是近年来比较稳定的一个。两人交往了小半年,据说已经同居,不过完全没有结婚的迹象。现在不婚主义的人太多了,像邹森这样的男人,虽然拈花惹草,风流潇洒,但是愿意找个伴一起生活,已经算是正常人了。当然,像他这样炙手可热的钻石单身汉自然很挑剔,不会委屈自己,稍觉不合适便会分手,因此换女人换得很勤。以他的个人条件,找什么样的女人都会有,那真是要小美女有小美女,要女强人有女强人。
孙季楷与他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他总觉得自己在这个繁华的世界里不过是匆匆过客,所以没有他们那么强烈的追求财富地位的欲望。
他一直保持微笑,懒懒地喝着酒,看着他们不停地笑闹。
邹森的女友忽然注意到他,于是推一推身旁的男友,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邹森笑着点头,朝他招招手,“浪子,过来,替我招呼一下这位美女。”
孙季楷顺着他的手势看过去。
在不起眼的角落里,坐着一位沉默的长发女子。她很瘦,穿着姜黄色长大衣,笔直的长发披垂在脸颊两端,让人看不清她的相貌。通常女人长得不好看才会这样遮掩,这么甘于被人冷落吧。孙季楷想着,生出了一点点同情心。也罢,他就做个好人吧,反正他对在座的女士都没什么觊觎之心。
他移坐过去,举杯朝她晃了晃,声音低沉,“你好。”
她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神情温和。她的眼睛很大,眼窝深陷,鼻梁纤细,尖尖地翘起,嘴唇如弓,十分性感。她拿起杯子来与他碰了碰,喝了一大口。
他微微一挑眉,“看上去你酒量很好。”
“一般吧。”她有些懒懒的。
孙季楷本就是个懒人,从来不喜欢应酬,见她没什么兴致,便慵懒地往后一靠,也不再言语。
两人各顾各,默默地喝了一会儿酒。有歌手热热闹闹地在前面的小舞台唱歌,邹森他们便跟着唱,一时嘈杂不堪,吵得令人心烦。
她淡淡地看着那些歌手,忽然转头问:“你也是邹森那家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