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死拯救不了世界 第16章

作者:莫晨欢 标签: 灵异神怪 天作之和 强强 玄幻灵异

  轰!

  来到那栋高级公寓的顶层复式楼。

  光线昏暗的房间内,黄毛主播已经快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人。

  穿着西装、表情僵硬的男人则坐在书房,他的脖子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扭曲着。他的身体艰难地喘着气,脸被勒得发红。

  披头散发的女鬼骑在他的脖子上,双手死死掐着他的脖子,眼看就要将他的脖子扭断!

  然而就在这一刻!

  一道似乎从上古而来的深远钟声,嗡的一下,震开女鬼!

  “啊啊啊啊!”女鬼被震到一旁,凄厉惨叫。

  男人被这股力道扯得向后一倒,椅子撞落在地。

  氢气正在收拾最后几件衣服,突然听到书房里传来轰隆巨响,他赶忙跑过去,一边跑还一边喊:“浪哥,怎么了。”

  跑到一半,门铃又突然响了。他正好走到客厅,就先去开了门。

  氢气:“啊?警察?额,还有什么事吗,昨晚上的小偷抓到啦?”

  吴队和老李看了他一眼,又往屋子里看了看:“徐浪呢。”

  氢气这才想起来:“哦对,浪哥好像在书房摔倒了。”

  吴队目光一凛:“走!”

  三人一起走进书房,吴队目光如鹰,一眼看见倒在地上的徐浪,并看到了他脖子上那发红发紫的手指掐痕。他立刻走上前,摸了摸徐浪的脉搏,松了口气,转首对老同事道:“打120。”

  氢气看见这情景,惊吓道:“这是怎么了?浪哥没事吧?”说着,他就要跑上去。

  却被吴队一把拦下。

  吴队:“这个房子里现在就只有你们两个人是吧?”

  氢气:“额,对。”

  吴队冷笑一声:“那就走一趟吧!”

  氢气当场吓傻了:“啊?”

  “咔哒”一声,一副手铐就拷上了他的双手。

  与此同时,隔了一片湖的小区里。

  连奚拨动了三次青铜铃铛。

  第一响,流浪的鬼魂不再傻笑。

  第二响,流浪的鬼魂有了神智。

  第三响,流浪的鬼魂突然站了起来,然后,走向大门!

  连奚目光一紧:“跟上他!”

  三道钟声,源远流长,还在一点点地震荡蔓延。

  它不仅在世间传荡,这古朴深沉的钟声,还穿透了阴阳两界的限制,嗡的一声,传荡到了阴间。

  但是,没有人能听到这钟声。

  它抚过缓缓流淌的忘川黄泉,无人发现,忘川之水停息了一瞬。

  它穿越阎罗十殿,越过十八层地狱。

  一路往下。

  最终,来到一片虚无之地。

  无尽漫长的黑,浸染这片无形无影的空间。

  万物都是无,万物都是空。

  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存在。

  这个地方也不应该有任何东西,更不应该有任何生灵。

  此时此刻,钟声传荡到此地,却激起了一丝微弱的涟漪。

  涟漪在无边的虚无中,一点点消散,即将殆尽。

  ……忽然。

  一只修长冰冷的手抓住了这片涟漪。

  仿佛化为一道指引前进的光亮,手的主人拽住了这片涟漪,顺着它,一步步地向上攀爬。他的手骨上流出汩汩黑色的血,却始终没有松开竭尽全力才抓住的这道光。

  寻光而上,破空而行。

  终于,在涟漪消散的最后一瞬,他脱离地府,来到阳间!

  阴阳两界轰然激荡,整个地府都跟着震动了一下。

  地府鬼神纷纷出殿。

  “怎么了?”

  “如何?”

  “发生何事?”

  这时,站在奈何桥上看守的一个鬼差看向被亘古不变的忘川黄泉,忽然,惊恐地睁大眼。

  “夭寿啦!忘川断流啦!”

  作者有话要说:

  全华夏玄修:苏城黑白无常,俩死兔子,我呸!

  即将成为白无常的CC:……

  即将上任的黑无常捩总:……

  捩总:记住我的名字怎么念,好好学中文。

第十章

  连奚和苏骄跟着流浪的魂魄,一路来到园区医院。

  医院、墓地、火葬场。

  这是人间阴气最盛的地方。

  但是也不该重成这样!

  还没靠近这家医院,连奚就感受到一股森冷的寒意。他眉头微皱,转首对苏骄道:“这家医院的阴气似乎格外重。”

  苏骄也凝重了神色:“有恶鬼作祟?”

  两人本来以为这个流浪魂魄出窍,只是单纯地受了伤,不小心丢了一魄。现在看来,情况并不简单。

  苏骄:“这个人的肉身应该就在这家医院里,距离够近,可以施法让魂魄归位了。”顿了顿,他问:“连奚,你来还是我来?”

  真路人假玄修连奚十分谦让:“请。”

  苏骄嘿嘿一笑,摸着脑袋:“那我就不客气了。”

  医院花园昏暗的角落里,凉风瑟瑟,树随风动。

  一缕虚散不实的魂魄站在黑暗中,目光迷茫,只痴痴地抬头,看着医院大楼。

  连奚非常好奇这苏骄把会用什么方法,把流浪的魂魄送回去。

  之前苏骄一直误会连奚,以为他也是个“同道中人”,是个玄修。但只有连奚自己知道。

  他什么都不是。

  连奚从小就有一双阴阳眼。

  小时候,他无法分辨鬼和人,总是将那些鬼当成人。他会说“阿姨你要撞到叔叔了”,还会问躲在墙角哭泣的白裙小女孩为什么这么伤心,于是周围所有人都将他当作怪胎。唯有父亲和爷爷,从来都不怪他。

  父亲还告诉他:“你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孩子。”

  然而很快,他就没了爸爸,又没了爷爷。

  连奚低下头,看向手腕上的青铜铃铛。

  一直陪伴他的,只剩下这颗铃铛了。

  父亲说,这颗铃铛是他出生时,一个老护士送给他的礼物,是个不会响的哑巴铃铛。起初只是当饰品带在手上,后来有一次,连奚遇到一只想要找替死鬼的恶鬼,他走投无路之际,这只铃铛突然发出一声脆响,那只恶鬼被打得魂飞魄散。

  这时,连奚这才发现铃铛的妙用,此后也渐渐熟悉了这只铃铛,只是仍旧不知道它真正的用法。

  然而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

  遇事不要慌,摇铃铛!

  虽然连奚不知道铃铛有什么用,但一定能救命!

  就像这次,连苏骄都对流浪的鬼魂束手无策,连奚死马当活马医,直接摇铃铛,就奏效了。

  宝贝铃铛相当给力,一下就让流浪的魂魄有了意识,自己找到了身体。

  当然,这次是起了正面效果,谁也不知道下次会不会铃铛一响,直接就给流浪的魂魄打散了。

  连奚摸着铃铛,看见苏骄翻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

  这是一支白玉为身、蟠龙绕柱的细长毛笔。

  笔头是一丛白色的细毛,看不出质地,但一根根笔毛柔滑细顺,随风飘逸。

  苏骄右手执笔,目光凝肃。他在口袋里掏了掏,似乎在找什么东西,但找了一会儿,他忽然脸色大变,低呼:“艹,居然忘带了!”

  连奚蹙眉,正要说“实在不行我来摇铃铛”,却见苏骄心一狠牙一咬,抬起了自己的左手拇指,然后……

  一口咬了下去!

  矮子室友疼得眼泪汪汪,但不想浪费这新鲜的血,立刻用毛笔蘸起指尖流出的血。他信笔挥毫,在空中写下两个大字,同时口中念念有词:“混元江边玩,金刚列两旁。千里魂灵至,急急入窍上!”

  “魂兮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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