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晨欢
华庭小区13栋803,不是边户,是中间户。
它一炸,大火轰然烧起。以它为中心,上下三层的阳台都炸没了,这还没完。熊熊燃烧的烈火卷席着整个8层,火势向上蔓延,大有倾覆一切的架势。
电梯肯定不能走,有楼梯,还没被火舌吞噬,不少高层的人跑了下来,但还有很多没来得及跑下来,楼道就全是火了。
当时,他就给吓傻了,站着不动了。
但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义无反顾,冲向死亡,救赎生命。
老前辈:“高总他们八个小伙子,本来已经逃下来了,结果到楼下抬头一看,上面至少二十多个人被困在里头出不来了。他们想都没想,扭头就跑回去救人。这一上一下的,多费力气,他们救了十二个人下来,跑上跑下的,消防车也快到了。等后来再去救最后一波的时候……火势蔓延到隔壁,把隔壁那户人家的煤气罐给点爆了。
“八个人,就高总一个人活了下来。
“后来高总说是他兄弟跑到八楼的时候突然发现还有很浓的煤气味,赶紧让他们撤。最后爆炸的时候,高总是被人从背后一把推出去的。他也不知道是哪个推的,但是在医院醒过来后,就他一个人活下来了。
“你说,高总心里能好受么?”
小刘心里堵得慌:“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好人一定会有好报。您看高总,他现在不就发达了,有钱了。”
老前辈:“嗯,高总一直有帮当年死掉的七个小伙子赡养他们的爸妈,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
天色渐黑,华灯初上。
喝完一杯苦涩的咖啡,听完一个久远的故事。
连奚二人站在咖啡厅门口,西装革履的成功男士从名片夹里取出一张名片,递了过去。他眼眶微红,脸上却带着温和的笑容,:“总感觉和你们两曾经在哪儿见过,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如果需要,可以随时拿这张名片来找我,我可以听你们说说你们的项目。”
这一次,连奚没有拒绝,说自己并没有创业项目。
他接过了高总的名片。
高总笑道:“行,那我就先走了。”
一辆豪车缓缓停在路边,高总上车离开。
目送着车子远去的尾灯,过了片刻,连奚问:“你是什么时候知道他是谁的?”
闻言,俊美无俦的男人微微垂眸,对身旁的青年挑起一眉:嗯?
连奚看向他:“包子铺门口,决定跟着他。难道你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发现,他就是住在我们对门的那个小伙?”
是的,从头到尾,连奚都没认出来,这位高总就是住在他们对门的那个小伙,直到他收到小刘发来的资料。
因为高总和那个小伙长得太不一样了!
对门小伙年轻阳光,总是爱笑,眼神里都充满蓬勃的朝气和对未来的希望。
但是高总却沧桑许多。他看上去完全不像一个三四十岁的人,他好像已经五十,鬓间有了白发,眉眼多了皱纹,就连走路时的步伐都十分沉重,仿佛有什么东西狠狠地压在他肩上,令他喘不过气来。
连奚决定跟着他,只是他下意识地觉得对门小伙和这人可能有关系,要不然不会两人同一时刻去同一家包子铺买早饭。他是一种直觉。
捩臣:“你看不见?”
连奚:“什么?”
捩臣:“他的灵魂。”
连奚露出茫然的神色。
黑无常大人轻轻摇首,失望道:“你果然失忆了。”连这都不会,“他的灵魂,和那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连奚微微怔住。
——心没有变,所以还是当初那个少年。
***
回到家中,矮子室友已经下了课在家里等候多时了。
连奚和捩臣一回来,苏骄就十分兴奋地凑过来:“怎么样怎么样,有头绪了没?对门那到底咋回事,肯定不是鬼吧。”见连奚并没有反驳自己的意思,矮子室友顿时有了底气,悄悄瞥了捩总一眼,哼道:“我就说,这要是鬼,我怎么也是一个玄修,能看不出来?”
捩臣笑了,懒得搭理他,转身走向自己的卧室。
连奚看了他的背影一眼,对苏骄道:“确实不是鬼。”
苏骄:“我说的吧!”
连奚:“但也不是人。”
苏骄:“哈???”
连奚想了想:“人的执念,或许比鬼更加强大。”
……
拎着一瓶酒,连奚敲响了对面的门。
开门的是那个非常仗义的年轻小伙——也就是高总。
看见连奚,他先愣了一下,接着生气道:“干什么,还拿瓶酒,是要赔礼道歉么。你来没用,又和你没关系,叫那个黑衣服的过来。”
连奚笑道:“没,就是搬过来很久了一直没和你们打过招呼,就想一起吃顿饭。”
高总狐疑道:“就你一个,不带你那个有病的室友?”
“不带。”
躲在自家门后和苏骄一起偷听的捩总:“……呵。”
年轻小伙又往连奚身后的门看了好几眼,确定只有连奚一个人后,他摸了摸鼻子,敞开门:“行,那你进来吧。嘿嘿,话说你怎么知道我们今天晚上吃猪头肉,老香了。”
黑漆漆的门缓缓敞开,连奚沉吟片刻,抬步走了进去。
咔哒一声,门关上了。
空荡荡的房间里,没有任何家具,只直愣愣地站了八个小伙子,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连奚。
但是他们好像没觉得这是个空屋子。
小伙们非常热情,帮连奚搬“椅子”,带他走到“桌子”旁,从厨房拿出一盘“猪头肉”。
“对了你喜欢吃猪头肉吗?”
连奚:“我都可以。”
“行,那就一起呗。你带的这是什么酒。”
“随手买的,你们尝尝。”
“好啊。”
拿了九个“杯子”,年轻小伙开始倒酒。他要倒最后一个杯子时,被连奚拦下。
连奚:“我不喝酒。”
年轻小伙一愣:“那你就看着我们喝?”
连奚:“嗯。”
年轻小伙:“额,也行。”
吃着“猪头肉”,喝着白酒,众人直呼过瘾。
“下周店里发奖金,小高,这次肯定又是你业绩第一。”
“嘿嘿。”
“姓王的,人家小高每天干活最多,从早到晚起早摸黑从来不休息的,拿奖金不该嘛,你嫉妒个啥。”
“我嫉妒个毛,这不看小高很拼,想让他多休息一下么。”
“好事啊,小高这样的,以后肯定有出息,跟咱们不一样。”
“小高,你这么玩命赚钱,是想攒钱回老家盖房子、娶老婆啊?”
众人哄堂大笑。
年轻小伙小高也被他们逗得脸上一红,抬不起头。
“你还真别说,咱们几个里就小高最年轻。刚十九吧我记得?你们都好好跟人家学学。”
“我一直拿小高当咱的弟弟的好吧。”
“诶你说奇怪了,今天楼上那姑娘怎么不拉小提琴了。这吃饭的时候不听她拉琴,老不自在了。”
“就不许人家累了,今天不想拉啦?”
“行行行,我就怕她妈又骂她。”说着,这小伙捏起嗓子,学着女孩妈妈的声音:“妈妈花钱让你学琴是为了我好嘛,不都是为了你。你还不好好练,钱都打水漂,啊呀气死我了……”
“哈哈哈哈。”
小高:“下周我发奖金,明天早上我请大家吃早饭!”
七个小伙子顿时来了精神:“你说的啊,我要吃油条和豆浆。”
“我要大肉包!”
“油条和包子我都要,就要老街王记的那口!”
小高:“行嘞!”
众人吃吃喝喝,兴致高涨,小高忽然瞄到坐在一旁安安静静的连奚,他一愣,笑道:“不好意思,太高兴了,没注意你。你多吃啊,你这酒真好喝,我来苏城后还没喝过酒。”一边说,小高一边端起“酒杯”,就要往嘴里灌。
连奚伸出手,挡住他的酒杯。
小高愣住,抬头看他。
光线昏暗的房间内,外界的灯火繁华似乎无法映射其中,只有安静与平和,笼罩着这间屋子。
连奚望着眼前这个一脸迷茫的年轻小伙,道:“给死人喝的酒,活人就别喝了吧。”
小高猛地怔住。
连奚的声音静静的,轻轻的:“我曾经听说过一种病。比如战争幸存者、地震天灾幸存者,他们在经历了重大恐怖的严重灾难后,会抑郁,会陷入梦魇,会愧疚会自责,会总是不自觉地去询问自己——
“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是我活了下来?
“凭什么是我?”
小高瞳孔微颤,他慢慢张大嘴唇。
连奚:“这叫做幸存者综合征。”
宽敞的房子里,七个小伙互相调笑的声音戛然而止,他们沉默地转过头,和连奚一样,静静地看着那个捧着“酒杯”,张着嘴,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泪流满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