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蜀七
然后把泡面端到了餐厅的桌子上。
“面不必煮?”幽君觉得新奇,“你细细道来。”
明谦再次感谢手机,然后打开百度百科,照本宣科。
泡满了五分钟之后,明谦掀开了盖在碗上的瓷盘,刚刚一掀开,香气就随着热气一齐涌上明谦的鼻尖。
那香味简直要杀人。
而却绝不是方便面调味料的香味,是一种更鲜,更让人垂涎三尺的香味。
明谦嘴里开始不受控制的分泌唾液,一碗平平无奇的泡面在这一刻得到了质的升华。
明谦用筷子迅速的搅拌了几下,然后不顾面还烫着,也没吹,直接吃进了嘴里。
人!间!值!得!
这还是他熟悉的泡面吗?这还是他熟悉的红烧牛肉面吗?
明谦闭着眼睛,觉得自己要流泪了。
他这次真的从泡面里吃出了“幸福”的味道,不仅仅是饱腹的幸福,普通的面饼被热水泡开,却有了比手工拉面更弹韧的劲道,汤汁挂在面上,跟着面一起被送进嘴里。
汤汁浓厚,像是用数种骨头花费长时间熬出来的,而且比普通熬出来的骨汤更鲜美。
被送进嘴里的那一瞬间,全身的感官都被舌尖的味觉调动。
明谦眨眨眼,他放下筷子,伸手在自己的眼角抹了一下。
还好,没真的流眼泪,不然他完全可以去演美食片的馋嘴路人。
明谦甚至没有抬头看幽君一眼,也不舍得吃得太快,用平生最慢,最珍惜的速度慢慢咀嚼。
又慢慢喝完了最后一口汤。
结果抬头一看——距离泡好面到吃完只花了不到一分钟。
明谦:“?”
难道我不是竭尽全力用最慢的速度在品尝了吗?
明谦转头看了眼烧水壶,里面还剩下可以再泡一碗泡面的水。
吃过这碗泡面之后,明谦觉得自己以前吃的东西都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寡淡无味。
“哼。”
明谦看向坐在他对面的幽君,幽君双手环胸,下巴抬高,一脸:“本尊很高贵,凡人你不配”的神情,他不屑道:“果然无论过多少年,凡人还是这么没出息。”
已经习惯被他喷的明谦义正言辞道:“不!没出息的只有我,你不要地图炮。”
幽君冷冷地“呵”了一声:“不过一碗面罢了,便是加了用羹石泡的水,也只是一碗面。”
明谦在幽君的冷嘲热讽中又去泡了一碗面,然后继续听了五分钟的奚落,一到时间立马开始吃面。
“我想明白了!”明谦喝完最后一口汤,十分饱足地说,“把铺子收回来,自己开店!”
有羹石在手,要是还不能发家致富,依旧走上失业的老路,他就承认自己这辈子干啥啥不行,亏钱第一名,老老实实去流浪。
“开火锅店!”明谦得意道,“不用炒菜做饭聘厨子,请几个墩子工就行,便宜好用。”
他越想越觉得合适,网红奶茶店是加盟不起了,做菜不是他强项,唯有火锅,春夏秋冬必备,男女老少皆宜,重口淡口都可,连蘸碟都让顾客自己去打,他只需要弄出火锅底料。
果然是个人都不想当“孙子”,明谦决定跳过“爸爸”,直接当“爷爷”。
明谦看向从一开始就在打击他积极性的幽君,眸中闪着明亮的光,灿如旭日,他专注的看着幽君的眼睛,眼中倒映着幽君的脸。
幽君的神色忽然变得别扭起来:“你离这么近做什么?离本尊远点!”
明谦露齿一笑,并觉得这个笑容绝对标准:“我想用羹石去开火锅店,您有什么意见吗?毕竟是您的东西,虽然是用来抵房租的,不过我觉得开店就算另外的作用了,盈利我跟您五五分,怎么样?”
幽君刚要开口,明谦又接着说:“毕竟铺子是我的,调制底料的也是我,所以我拿一半应该没什么吧?或者您有其它的想法也可以告诉我。”
明谦冲幽君眨眨眼:“您放心,为了您以后的生活条件,我也会拼命挣钱的!”
幽君看着明谦的眼睛,目光从明谦的眼睛转移到鼻尖,最后落到嘴唇上。
他微微偏头,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明谦只听见一声很小的应答:
“嗯。”
作者有话要说:
众人:“嘴硬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得听老婆的。”
第4章
刚刚决定创业的时候都是最有热情的时候——想象力最有热情的时候。
明谦坐在沙发上,先不急着查火锅底料怎么做,火锅店要进购哪些东西,而是幻想自己靠着火锅店实现财务自由,走上人生巅峰。
“后厨应该只需要准备切好的菜吧?”明谦畅想完之后才开始查资料,他盘腿坐在地毯上,一边翻手机一边在纸上做笔记。
幽君则是悠哉的坐在沙发上:“去,把电视打开。”
明谦:“……”
这是让他能顺利开店的大爷,明谦乖乖的去给这位大爷打开了电视,调了频道,也不知道大爷爱看什么,明谦就调到了新闻台。
还没等明谦的屁股在地毯上坐几秒,幽君又说:“手机。”
明谦:“我现在还要用啊。”
幽君看着明谦,明谦只觉得一股充满戾气的目光扫视着自己的全身,他打了个激灵:“走吧大爷,咱们去给你买个手机。”
幽君眼睛微眯:“大爷?”
明谦神色自然:“这个称呼表明我像尊重自己大爷一样尊重你。”
幽君微抬下巴:“尊重就行了,大爷倒不必。”
“去商场吧。”明谦坐在玄关换鞋,自言自语,“正好也可以去超市买点做火锅底料的材料。”
“对了。”明谦忽然抬头,看着依旧穿着一身广袖长袍,一头长到脚踝的银发,随时准备就这副样子招摇过市的幽君,明谦一脸笑容地问道:“可以请您换身打扮吗?您这样出去回头率太高。”
幽君低头看着明谦:“回头率是甚?”
明谦:“就是会有很多人路过的时候回头看你,因为你与众不同。”
幽君矜持地点点头:“本尊确实不与凡人相类。”
明谦:“……”
“不过还是少些麻烦为好。”幽君的刚落音,一阵并不刺眼的白光闪过,等明谦再次看过去,差点被眼前的男人惊呆。
对方换了一身衣服,白色短袖,浅色牛仔裤,一双白色的运动鞋。
那一头瀑布般的长发变成了和明谦一样的短发,银色的眼球也变成了普通的深棕色。
由于长得太帅,即便一头银发也不像杀马特,反而像是因为剧情需要而染发的明星。
明谦:“……也不用跟我穿的一样。”
钙里钙气的,再一起出门,又长得不像亲兄弟,更钙了!
听说过情侣装,没听说过异姓兄弟装。
幽君语气傲然道:“若非你乃本尊的未婚妻……”
明谦已经知道幽君要说什么了,连忙说:“行行行,跟您穿一样的衣服是我的荣幸,走吧,咱们去商场。”
这个点没什么人坐电梯,空荡荡的电梯里就站了明谦和幽君两个人,幽君看着电梯按钮,扭头看向明谦,眼里闪着光,简直是个一脑袋问题的好奇宝宝。
明谦接收到了幽君的意思,连忙拿出手机照本宣科的读电梯的原理构造。
幽君听完,难得中肯地说了一句:“凡人倒也有几分智慧。”
明谦好悬没翻一个白眼。
他们凡人也是很牛啤的好吧?从茹毛饮血到耕地织布,到农业社会,再到工业社会。
神仙是有神通,但他们知道怎么造电灯泡吗?知道电脑互联网的原理吗?
想到这个,明谦莫名有些骄傲。
他住的小区并不大,当年买的时候这个小区的房子是最贵的,那时候他父母做生意挣了点钱,正是对生活充满信心的时候,就拿出手里所有的现钱,再去贷了三十年的贷款,买了这套一百五十多平,三室两厅两卫的房子。
还带两个大阳台,厨房后面一个,主卧一个。
现在这一片已经完全发展起来了,房价翻了几番,光从投资的角度来说是赚了,但明谦舍得卖商铺,不舍得卖房子。
他对商铺没有感情,对房子却有感情,好像这套房子在,他父母也就还在。
小区总共八栋,一栋一个单元,出了大门左边就是地铁站,右边就是商业街,穿过马路就是大型公园,他们家刚搬进来的时候这附近一大片跟荒地差不多,谁能想到七八年的时间,这边就发展成这样了。
明谦还常常去查他们这个小区的房租,套三整租,今年都涨到了五千。
要不是之前的租客给明谦留下了极度可怕的回忆,他还是愿意把家里另外两个房间租出去的。
他都准备实在不行,就只要女房客,并且只要女房客中看起来干净大方不邋遢的。
不过一般来说,女生都不太愿意跟男生合租,明谦也觉得确实不太方便,真要是找了女租客,他就不能穿着内裤在家里走动了。
明谦带着幽君去选手机。
最终给幽君买了一支老款的苹果手机,价格便宜实惠,最重要的是,封闭式系统适合幽君这种没接触过现代科技的“古董”。
幽君拿到手机之后,明谦又去办了张手机卡,因为幽君是“黑户”,没身份证,就只能用明谦的去办。
明谦想了想,还是下了支付宝,绑定了自己不怎么用的一张银行卡,然后从自己的卡里转了一千块过去。
“这就是钱?”幽君皱眉看着手机屏幕。
明谦点头:“对,这就是钱,就是看着数字没有真实感,我懂。”
自从不怎么用现金之后,花钱都比以前多了,人对数字总不如对实打实的纸币敏感。
这都是资本家的陷阱!要从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口袋里挖钱!
买完手机,明谦又要去家乐福买香料,自己回家做火锅底料,他这只是试一试,如果真的要做,肯定是去拼多多或者阿里巴巴找批发的香料,明谦看着手机备忘录,推着推车在超市里采购。
幽君刚进超市的时候,一脸高冷,一副“凡间的东西配不上高贵的我”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