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岁 第6章

作者:priest 标签: 奇幻魔幻 幻想空间 玄幻灵异

  侯爷气得胡子都打了卷。

  奚平就说:“我现在一闭眼就想起那僵……那董兄不知道为什么冲我抛媚眼,浑身起鸡皮疙瘩,晚上睡觉非做噩梦不可。您就让尊长们把我领走吧,去天机阁沾点仙气也能壮胆。我带号钟过去,保准不给尊长们添麻烦……铺盖卷用自己带吗,尊长?”

  庞戬笑了笑:“总署里有客房。”

  奚平听了这话,不等侯爷出声,就擅自一锤定了音:“好嘞,我这就叫人收拾东西去!”

  永宁侯府就这么一根独苗,打小就是个混不吝,打不服,劝不住,软硬不吃。

  平时侯爷拿着棍棒家法撵他,他愿意跑两圈,那纯粹是给他爹面子,顺带帮他老人家活动活动筋骨,真打定什么主意,谁也管不了。

  开口答应完,奚平根本不看侯爷阴如锅底的老脸,雷厉风行就叫人收拾了行李,乐颠颠地上了天机阁的车。临走,他还没心没肺地从马车里探出头,冲侯爷挥手:“爹,明天晌午我回来吃,给我备点硬货啊!三殿下那除了汤就是粥,我这一天都没吃饱!”

  要不是有外人在,永宁侯的骂声大概能响彻菱阳河。

  庞戬听他提及庄王,眼神微闪,笑道:“放心,不会饿着世子的。”

  人间行走们带着火来,挟着风走,只留下一水披甲的御林军,将丹桂坊围了个严严实实,提防再生变故。

  南街上,各家都派了胆子大的家仆清扫门前污物,不少人看见天机阁把奚平带走了。只是大户人家的下人,都知道什么时候该装聋作哑,众人扫了一眼就立刻低头,没人吭声。

  一个不起眼的中年人扫净自家阶梯,撒好符灰,与同伴一起去管家那领了赏钱,自告奋勇要留下当守夜门房。

  夜又深了些,南街一片寂静,间或有守夜的御林军身上兵与甲轻轻碰一下,“呛啷”一声传出去老远,又不知惊散了多少人的睡意。

  那中年人等到院里彻底没了人声,才从怀中取出一块木头的“平安无事”牌。

  他细针蘸着水,在木牌上写道:角宿塔闻丧歌声,眨眼即至,六人。奚已被带走。

  他的字歪歪扭扭的,像初学的小孩子。水沾上木牌,却不往里渗,等写完最后一笔,他就咬破了自己的食指,将血珠按在木牌上。刹那间,水字和血迹都被木牌吸了进去,木牌表面光洁如初。

  片刻后,木牌上微微一热,随后凭空冒出两个水字,是工整的小楷,明显出于另一人手,写道:依计。

  这下仆手中不起眼的平安无事牌,居然是一件能和别人通信的仙器!

  中年人闭上眼,轻轻吐出口气,这才抹去木牌上的水珠,重新写道:三十二兄如愿殉道。

  他顿了顿,用血将这句话送出去,才又努力稳住颤抖的手指,一笔一划地在木牌上写道:大火不走,蝉声无尽。

  木牌沉默片刻,对面的人回:宁死霜头不违心。

  此时,被天机阁带走的奚平还挺自在。

  他在哪都自在,好像天生不知道什么叫拘谨,在马车上放肆地打量庞戬——据说天机阁的老大闭关去了,这个右副都统现在统领京畿防务,可是个大人物,平时没地方参观去,来都来了,不看白不看。

  庞戬端坐时背如钢枪,一双搭在膝头的手骨节突出,缠绕手腕的青筋静静地盘着,指尖与掌心都是茧,手背上还有不少陈年的疤,坑坑洼洼的。旁边赵誉眼观鼻鼻观口地坐着,对他态度很是恭敬,一想起赵誉青年面容后面“赵老太爷”的真身,奚平就忍不住琢磨:这庞副都统多大年纪了?

  庞戬:“世子想问什么?”

  奚平自来熟地冲他呲牙一笑:“想庞都统往地上扔个小旗能插碎南街石板,看着也没比我大几岁,怎么练的?”

  庞戬道:“就是比你大的那几年练的。”

  奚平:“几年啊?”

  庞戬慢悠悠地回道:“没几年,也就一甲子再拐个弯吧。”

  奚平:“……”

  失敬,庞老太爷!

  “我倒是好奇,一般人半夜三更被天机阁带走,多少会有点紧张,”庞戬打量着奚平,“连侯爷都忧心得很,世子一点也不往心里去吗?”

  “那是我们家侯爷想不开,尊长别跟他一般见识。”奚平坐没坐相地翘起二郎腿,“连着两天,有人碰见我就诈尸,哪有那么巧的事,我要是真沾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怎么办?”

  庞戬不料他直接就挑明了,眉梢微微往上一挑。

  奚平又说:“要是能跟王大……王思笃一样,悄么声地自己嗝屁就算了,大不了赶明儿我变个厉鬼自己报仇去。可万一到时候我跟今天那董兄一样,临死到处拉人垫背怎么办?我们家侯爷腿脚倒是还利索,家里可还有个七十多岁的老祖母呢。保险起见,我宁可上天机阁蹲大狱去。”

  这就不像话了,赵誉看在庄王的份上,有心想保他,听到这,忍不住在旁边咳嗽了一声。

  庞戬含笑道:“那不至于。”

  奚平眼珠一转,口无遮拦完,又卖了个乖:“我知道,看在三殿下的份上,尊长也不会为难我的。”

  庞戬倒真有点对他刮目相看了。

  初见这永宁侯世子,以为是个穿金戴银的二傻子,临走时听他有意拉扯庄王给自己上保险,又仿佛是个会耍小聪明的公子哥,才让人起了点恶感,他又一屁股坐在地上,坦坦荡荡地耍起赖来,将之前装疯卖傻和小心计都一笔勾销了。

  “胆大放肆不糊涂,”庞戬在心里给了奚平一个评价,“天赋异禀的大混混。”

  天机阁对奚平挺客气,将他领到了一间客房,果然没饿着他,给了消夜和安神汤。

  将他领进去的蓝衣和颜悦色地告诉他:“咱们是修行中人,住处清贫了些,比不上侯府,不过在这睡一宿能清心安神消百病,世子不用担心会做噩梦。”

  奚平排开小白牙,冲那位尊长傻乐,心说道:我要有点什么事,我就是那个“百病”。

  不过他自信问心无愧,就算真有“病”,那也是别人害的。受害人心虚个什么?遂坦荡地叫上小厮号钟,俩大小伙子,将足够喂饱三四个人的消夜一扫而光。

  这主仆二人心都挺宽,吃饱喝足,一个住里间一个住外间,不一会儿就都没了动静。

  吊在房顶的蒸汽琉璃灯像是知道人都睡了,自动黯了下去。

  朦胧间,奚平觉得周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注视着他。可他眼皮太沉了,实在睁不开,干脆翻了个身,让那些视线随便欣赏。

  四壁发出幽幽的光,像黄昏时分的夕照,然后那墙上渗出了古怪的“壁画”——画的是几头大眼灯一样的怪兽。“壁画”上的怪兽眼珠竟然会动,几道视线随着骨碌碌的眼,一起滚到了奚平身上。

  紧接着,怪兽不但眼睛动,身体也开始在墙壁上来回流窜,围着奚平打转。

  突然,其中一只像是闻到了什么,猛地从墙上蹿上了床帐,从“壁画”变成了床帐上的“刺绣”。

  这团狰狞的“刺绣”很快又顺着床帐爬到被面上,趴上了奚平的胸口!

  就在这时,奚平恰好翻了个身。身上什么东西掉下来硌到了他,他不耐烦地拱了拱,把那东西掀到了一边,又往被子里缩去,直接凑到了怪兽的獠牙下,仿佛是要用脸接怪兽的哈喇子。

  跟他鼻尖对鼻尖的大眼怪兽都差点羞涩,往后退了一点,扭捏地闻了半天,脸上怒色渐渐变成疑惑。它呼朋引伴,从被面爬到了床褥上,被它叫来的怪兽们分头在床帐里踅摸,片刻,其中一只“大眼灯”找到了被奚平扒拉到床边的小锦囊。

  那“大眼灯”凑过去闻了闻,猛地一仰脖,好像闻到了坨屎,它用力扑棱了几下脑袋,冲奚平“嗤”地喷了口气,怀疑是他屙的。

  几只眼大如斗的怪兽都凑过来,围着那小锦囊,无声地交流了片刻,最后断定了这东西虽臭不可闻,但似乎无害。

  将奚平上上下下审查了半个时辰,几只怪兽的身影才逐渐从墙上、被面床褥间淡去,诡异的壁画与刺绣消失,昏黄的光黯下去,屋里恢复了平静。

第6章 夜半歌(六)

  破晓前后,两道人影落在了奚平住的客房后院,正是庞戬和赵誉。

  “死者董璋昨天自国子监回来,就去了城外,名为踏青,实际是去扫墓的。”赵誉将董公子在城外养外室的事简略地报给了庞戬,“御林军的人在他生前坐的马车上发现了一份大红纸写的庚帖,庚帖上的生辰八字与他撒的纸钱上写的一样,都是那位外室的。”

  “哦,阴间的桃花债。”庞戬凉飕飕地说道,“只怕这位董公子不是去扫墓,是看大选在即,怕自己这一房‘世外金屋’被人发现,特意过去打点的吧?”

  玄隐山相比昆仑等其他仙门,更看重弟子悟性,因此大选不选灵智未开的幼童,男子须满十六,女子须及笄。

  仙途漫漫,凡俗牵挂多拖累,仙门又规定,参选人士不得婚配。

  可那大选十年才一次,这可把金平的世家子弟们坑苦了——每次大选前,无名无姓的私生崽子和他们无名无姓的娘都得死一批,庞戬早见怪不怪了。

  “墓……也该是扫了的,”赵誉叹了口气,低声道,“昨天给董璋驾车的车夫,正是那外室女的生父。”

  庞戬一皱眉:“你是说那个掀开车门,第一个被‘飞蓬咒’撞死的车夫?”

  “正是,”赵誉道,“要不是那车夫已经死了,我们必得将此人押进镇狱严查。”

  “车夫家里还有什么人?”

  “没人了。他是个老鳏夫,膝下只那一女,年初没了。他是家生的下人,平时沉默寡言,除了赶车,也不怎么与人来往。住的地方没搜到什么,床底下有不少纸灰,可见能烧的都烧了……都统,我看这确实是那些邪祟惯常的风格。”

  身世凄苦,独居,不与人来往。

  庞戬不置可否地“唔”了一声,走近客房,听了听屋里的动静:“睡得挺踏实,这小子沉得住气啊。”

  “能在八匹‘因果兽’眼皮底下安睡,可能心里确实没鬼吧。”赵誉道,“这么查下来,董璋之死恐怕与他那车夫脱不开关系,倘若因果兽也觉得这永宁侯世子没问题,那可能确实……”

  庞戬背着手,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脸上喜怒难辨。

  赵誉察言观色,话锋立刻又一转:“不过两次都让他遇见,也是太巧了。属下觉得,还是应该查一查这侯府世子平日里与什么人有来往,好在都是金平城知根知底的人家,倒不难。”

  庞戬听完笑了,心说这姓赵的,不愧是大姓出身,还真是滴水不漏。

  他这一番话,看似中立,其实一直在不动声色地把那永宁侯世子往外择,字里行间不忘暗示奚平家世清白,即便被卷进了这桩事里,也应该是被动无辜的。

  “行,那你牵头查去吧,我就不管了。哎,我是乡下人出身,比不上你们大户人家,丹桂坊里那些姑姨娘舅关系,我老也捋不明白,”庞戬看了一眼黑灯瞎火的客房,又别有深意道,“这小白脸,还挺带人缘。”

  带人缘的小白脸奚平一觉睡到了天亮。

  他天天晚上不睡早晨不起,好久没睡过这么瓷实的觉了,筋骨都舒展了。正要下床喊号钟进来伺候,忽然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

  奚平迷迷糊糊地摸了一会儿,从屁股底下拽出个小锦囊,这才想起来,将离送了他个礼物来着。

  头天后晌过得太魔幻,他都把这茬给忘了。

  三下五除二地拆开锦囊,奚平从里面摸出块红玉来,成色够不上血玉,一丁点大,也没什么雕工,看着还不如锦囊值钱。只是玉上浸着股幽幽的暗香,润如凝脂,一看就是女子常年贴身温养的。

  拿贴身的东西送人是什么意思?正常人都明白,奚平有点腻歪,刚想丢一边,又在玉的另一侧摸到了刻痕。

  他随手将玉翻过来,见那一面刻了行小字:宁安陈氏白芍,丁丑四月初九卯时。

  宁安陈氏?谁啊?

  这玉上连朵花都没雕,落的什么款?再说落款多是年月,偶尔到日,也没有连时辰一起写的,又不是生辰八字……

  慢着,生辰八字!

  奚平激灵一下清醒了。

  不……这不是落款,这是籍贯姓名、生辰八字!

  大宛有一种旧俗,闺阁小姐从小将一块“生辰玉”挂在身上温养,等到了谈婚论嫁时,走完三媒六聘,女方就会把自己的生辰玉送给男方,男方收了玉,回赠一斛珠,取意“珠联璧合”。

  也就是说,刻了八字的生辰玉约等于庚帖。

  据说王保常尸体上掉出来的也是一块生辰玉,而之前那位赵尊长在庄王府叮嘱的话言犹在耳——写了八字、类似庚帖东西不要接!

  奚平猛地把那玉扔到了床脚,蹦起来在身上乱拍乱打一阵,仿佛活血化瘀能预防变成僵尸。

  一宿过去,他本来已经把董璋那张死不瞑目的烂脸忘得差不多了,这会儿经这疑似生辰玉的破石头一提醒,他又想了起来。

  他连人女婿都还没机会当,就要被强抢去做鬼女婿了?死后还得被剃成秃瓢看脑壳!

  这是红颜应该有的薄命法吗?

  不行,奚平心说,他绝不能同意这桩婚事!

  他鞋也顾不上穿,就要冲出门去,打算撩开嗓门求蓝衣尊长们出手“棒打鸳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