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妤芋
“但如果再多给你一点时间,如果你的平均寿命仍是一百六十,或许一切都会不一样吧。你也会这么想,尤其是独处时,会经常这么想,对吗?”他看向我,那双冰蓝色的眼睛不带任何笑意时,就如同一面镜子,冷酷地反射着所有人最真实的一面。
消炎药的苦涩冲走了鲑鱼的醇香和鲜美,霸占着我的整个口腔空间。舌头还痛着,这次咬到了舌根,没个两天肯定是好不了了,我垂下眼,无奈地向凝视着我的裴可之承认,“是这样没错。”
裴可之总好像能理解有关我的全部。甚至是很私人、有关性别与身份认同的隐私情绪与认知,他好像都能理解€€€€能跨越不同的出生、性别、立场、人生去完完全全地理解我。
至今为止,我仍不确定,这是事实本就如此,还是他给我营造的错觉。
“既然这样,回到我的问题,你会愿意拥有更长的寿命吗?或者说,你会愿意重新拥有你本就该有的寿命吗?”他笑起来,再次问我,仿佛胜券在握。
我望着他,感到啼笑皆非。这么多年过去,裴可之还是没有放弃让我参与到寻找Ouroboros的旅途中。或许是孤独,或许是想要认同,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裴可之总会游说我和他一起去寻找Ouroboros。
可我从来都不需要Ouroboros,也不需要圣人的指引。
“裴可之,这个世界上可从不存在什么‘本就该’。”我笑着摇头,“我不会愿意。作为人,作为我,顺从我的生命,自然地死去,是我的选择。”
他垂下眼,笑容消隐,有些失望。
“那么你呢?”我反问他,“这么多年以来,你从未放弃寻找Ouroboros,找到了它,你想询问什么问题呢?还是和你的亲人有关吗?”
“还是和他们有关。”裴可之再次抬起眼,他再次微笑,“但我也想和圣人确认一些别的事。”
我追问,“什么?”
“圆满的人是神吗?”他说。
第71章 成为神(四)
“神”这个概念,可以追溯到人类诞生之初。就最初的本意而言,“神”指的是虫族。
记得我童年时,人族和虫族算得上友好。在人的起源与神的关系这个课题上,通识课讲的是人族和虫族互帮互助。为了感念虫族,人族便给予虫族‘神’这个美誉。
后来战争开始了,人族和虫族有了血海深仇。同样的课题,通识课上的教学内容变成了人类如何摆脱虫族的控制,推翻虫族血腥、残暴的统治走向独立。“神”是虫族为了驯化人类的思想,对自己的称呼。
但不论怎样,人类都无法否认虫族曾是人的造物主。
用更客观的角度,拼凑出人类的起源史:
虫族降临地球。为了更好地开采资源,它们决定创造一种更适应地球环境的智能生物,以供驱使,像如今的人类驱使机器一样。经过无数次实验,最终只有地球哺乳动物基因与爬虫基因成功结合。
就这样,第一代人类诞生了。
这代人类里,能够受孕的被称为莉莉丝,无法受孕的则是亚当。为了实验莉莉丝和亚当的自主繁衍成本是否比复制克隆的成本低,虫族督促他们尽快完成生育。可莉莉丝拒绝屈从亚当,也拒绝为虫族繁衍。她冲破了它的统治,一跃而下,消失在大海中。
对于莉莉丝的抗拒,虫族认为是她携有‘叛逆基因’,这是极其危险的讯号,几乎所有文明之初都源于叛逆。它们果断舍弃了莉莉丝,决心改良品种。
以脆弱但温顺的亚当为样本,通过追溯亚当的基因,再分裂他的生命源头,虫族最终创造出既具备莉莉丝的生理,又承载着亚当的欲望的夏娃。
可惜,似乎只要沾染上莉莉丝基因,灵魂里必定有着叛逆的因子。
夏娃同样不甘。她想要完全摆脱虫族的控制,摆脱父亲的统治。她偷偷潜入虫族的实验基地,她的学习能力极强,几番勘查,就让她明白了很多东西。
为了避免人类形成文明,虫族在创造之初,给人类植入了基因枷锁,用以阻碍人类形成集体意识,共享种族智慧。能够突破这道基因枷锁的,唯有‘禁果’药剂。
夏娃费尽心思,偷走了禁果,给自己还有懵懂的亚当注射。
自此,人类不再是虫族的科技产物,而以全新种族的身份诞生在宇宙。象征人类文明的大门被推开。夏娃和亚当通过那扇沉重的门,离开悬浮于空中的虫族伊甸园,走向地球广袤的大地,开启了人类文明。
这便是所有故事的开端。
虫族将人类的独立视为原罪和背叛,认为这一切都源于夏娃体内仍继承着莉莉丝基因,是这个基因引诱人类反抗。于是,它们抓住能够编写的最后一段人类基因的代码,留下诅咒:凡身有莉莉丝基因的人类必将被他人奴役,必将被他人视为敌人,注定一生唯有压抑与顺从。
在人们还不明白“神如虫豸”的过去,“神”的崇拜和信仰极为泛滥。
这种崇拜和信仰一直延续到人类能够目睹曾经的“不可言说”。从星球文明到星系文明,从夏娃与亚当到omega、beta与alpha,从神隐时代到人神共治时代,再到正值黄金期的纯人时代,人类不断进化,文明的维度越来越高€€€€当第一只虫被人砍下头颅,神的面纱终被揭下。
褪去至圣浩荡的光辉与悠扬华丽的歌颂,洁白的长袍缓缓滑落,露出的是丑陋的、坚硬的、滑腻的爬虫。
现在,已经没有人再把虫族当作‘神’,但‘神’这个字仍旧使用至今。它泛指一切比人更高维的生物。
对“神”的态度,不同阶段的人类各不相同,也各有各的复杂微妙,但总体上都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相信“神”能够指引人类和人类文明走向新的维度;第二类是警惕和怀疑所有的“神”,认为只有人类自己才能发展文明。
现下纯人时代里,几乎所有人都是第二类,也几乎所有人都对神不以为意,‘所谓神也不过就是比我们更先进的生物。我们迟早会向更高维进化。过去的人看我们,认为我们是神,那我们看未来的人,也觉得他们是神。神不过是相对的,没什么好崇拜的。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神。’
裴可之的家族是极少有、罕见的第一类。但在他们的定义里,“神”不是对比产生的高维物种,“神”是客观的、永恒的、绝对的、凌驾十维宇宙之上,无法通过物种进化的。为了成为这样的“神”,他们需要Ouroboros,需要圣人的引路。
“你相信有这样的神存在吗?”我问裴可之。
厨房的老式洗碗机罢工了,我正修。裴可之帮我把工具箱端过来,他盘腿,坐到我身边,“我不知道,”他说,“但是我想见到圣人。”
我噢了一声,“那就是相信了。”
他耸耸肩。
“你想成为神吗?”我拧着螺丝,又问。
经保姆机器人打过蜡的地板光滑锃亮,清晰地倒映出我和他的身形。我低头,木质的红木地板上,他依旧是微笑的样子,眉眼弯弯的,没什么别的情绪。窗外的树覆着我和他的影子,随风摇曳。几缕没扎进马尾辫的碎发被吹起,有些凌乱。
“我以前想,”裴可之笑着说,“但现在不想了。”
我打开了洗碗机的控制板,调试着程序,“那你想见到圣人,就是为了解惑?”
“对。”
洗碗机重新启动,发出叮叮咚咚的音乐声,调子简单欢快,还挺好看的。我跟着哼了几声,裴可之凑过来说,这是几千年前的圣诞歌,为了庆祝第一个人神混血儿的诞生。
“为什么要庆祝它的诞生?”我惊讶地问。
“人们认为它是神使,能够沟通人和神。”裴可之答道。
神相关的问题上,裴可之的确是当之无愧的专家。假如他当心理医生,他或许应该成为历史学者,神学宗教方面的历史学者。
不过,虽然我的知识储备远比不过他,但我知道一个问题的答案。
“我可以回答你的一个问题,”我对他说,“关于刚刚吃饭时你说的,圆满的人会不会成为神。”
裴可之望向我,平静地点了点头。他不意外,他问出这个问题大概就是为了让我告诉他答案。
“圆满的人不会成为神。正因他选择成为人,所以他是圆满的人。”我说。
裴可之沉吟不语,他思索了片刻,“你向来不喜欢‘神’这个说法,也不喜欢‘成为神’。我说你像神一样好,你总会不赞同地摇头。”
“没错,”我承认,“你口中的‘神’€€€€如果它真的存在€€€€我抱有敬畏。但我觉得,如果赞美一个人就是让他脱离人的范畴……那或许不是赞美,而是对人性的抹杀。”
好的是人,坏的也是人;分岔口是人,汇聚路也是人。如同是“人”这个字一样,人是融合的产物。扩大他的某一面,称赞他是神明,或者贬低他的某一面,斥责他是虫豸,其实都是在同样的事。
“有时候觉得你很迟钝,有时候又觉得你很敏锐,”裴可之说,“冻冬,你真的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我不想和他再讨论我是怎样的人。
“你们家族记录里的‘神’究竟是什么样的呢?”我看向裴可之,我更好奇这个。
原以为裴可之不会愿意说,这毕竟涉及他们家族的隐私文献,他一向对这些再三缄默。当初我能了解到他的出身,都是机缘巧合。
“发光的水母,透明、轻盈。”他这次直接了当地告诉我,说完,自己笑了起来,“明明那么抽象的概念,却有这么具体的形象,很奇怪对吧?”
我正想点头,说确实很奇怪,但突然,我顿住了,我想起来了€€€€
我看到过发光的水母,在四十多年前,在我的二十七岁,在时间的维度里。
那是我没和任何人讲述过的感受,也是我迄今没有明白究竟是什么的时刻,但我清晰地记得所有光景。
在我被柏砚枪击的瞬间,我的身体抵达临界点,精神力猛然动摇,濒临摧毁。我沉入了时间的洪流,丧失了所有记忆与作为人的自我,我本该在那个极短暂的刹那死去。我不会变成无人问津的活死人,也不会遇见那条时间涤虫。属于我的最好结果,不过是成为唯有躯壳的植物人。
然而,在漆黑的,将一切都化为无意义的时间潮里,发光的水母出现了。
它们自由地游在时间的海里,围绕我,温柔地顶起我的腹部。越来越多的水母向我聚集,闪烁的光唤醒了我的本该陷入永眠的意志。无边无际的黑暗里,是它们托举我,带我浮出时间的水面,走向生命的陆地。
时至今日,那些发光的水母究竟是什么?我依旧不明白。
是裴可之口中的‘神’吗?我不懂。它们又为什么要帮助我?我也不懂。
“发光的水母€€€€那真的是神吗?”我充满疑惑。
“谁知道呢?”裴可之把我的疑惑当成了吐槽,他无所谓地笑了笑,“没有人亲眼见过。”
第72章 成为神(五)
裴可之到来的最大影响,就是直线提高了我的生活质量.
这段时间,我不仅吃得喝得嘎嘎好,还被迫参与他的日常运动锻炼。
每天上午六点,裴可之就把我提溜起来了。我迷迷瞪瞪地跟着他先瑜伽冥想,再慢跑,最后来套小无氧。这组连环拳打下来,我是一点儿瞌睡都没了。精神换发一整天。
不仅如此,裴可之还试图纠正我的馋嘴。我美美坚持了快大半年的夜宵被裴可之无情取消,烧烤炸物是想都别想了,高油高糖的蛋糕也不可能,统统变成换成了水果蔬菜。
“姜冻冬,就算是退休了,也别这么松懈,基本的品质得有吧。”
他笑着把蔬菜塞我嘴里。
我痛苦地把这些大肠润滑原料吞下去。为了不便秘,我牺牲颇多。
客观来讲,这些天我的健康程度远超我和莫亚蒂待一块儿€€€€莫亚蒂比我还摆烂,还得我时刻盯着他别把自己作死了。小菜倒是健康,但他太尊重我了,我通宵看连续剧嗑瓜子,睡到中午十二点,他顶多也就是提醒我该吃饭了。
‘叔叔,饿着睡不舒服,吃饱了再接着睡吧。’这便是小菜会对我说出的最严厉的话了。
裴可之严于律己,过着一种规律、高效,充满秩序的生活。哪怕是去未知星球冒险,他也秉持着这种行为模式。
和裴可之在一起的五年,我说是家庭主妇,其实更像是个废物米虫。每天除了吃,就是睡觉、打游戏、做爱。我的活动地点仅限于床、沙发、饭桌和卫生间,这种情况直到和他婚后的第三年才有所好转。第三年,我想开了,我不再整天蓬头垢面,穿着拖鞋到处跑,我开始做家务,跟着裴可之学几道菜。
盘子里的蔬菜总算吃了个干净,我放下叉子,看向身旁的裴可之。我现在很确定,和裴可之缔结婚姻的五年里,他绝对早看我不顺眼了。
奇怪的是,五年以来,他包容着我所有懒惰、颓废、消极的生活方式。他从未干涉过我,下班回家见到我缩在沙发里睡着了,还会帮我盖上毯子,更没像现在这样督促我运动,监督我远离垃圾但快乐的食物。
“我知道你那个时候在想办法活下去,”裴可之解释,他回忆,“而且那应该是人生中身体最软的时间了吧?因为缺乏锻炼,肌肉都不再坚硬,还出现了小肚子。”
他笑眯眯地说,“我以前很讨厌这种鼓起来的腹部,认为是失败的象征。但是当它出现在你的身上时,我觉得还挺可爱的……”
“啊啊啊嗷€€€€你在狗叫什么啊!呜啦呜啦呜啦€€€€”我假装自己是辆救护车,乱叫一通,大声盖住裴可之的声音,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年轻时的小肚子很可爱什么的,这种东西也太羞耻了!这逼人是怎么做到如此神态自若地说出口的?我端详着裴可之那张人模狗样的脸,百思不得其解。
“很可爱呢,”见到我羞窘,裴可之脸上的笑容加深,“软乎乎的,还会……”
“STOP!”我紧急叫停,“老人家听不得这些!禁止向萎人开黄腔!”
我搬出了萎人的身份,裴可之这才作罢。
我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很好,是平的,没有小肚腩了。长吁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羞耻的心情,重新望向裴可之,他也正饶有兴趣地望着我,似乎在观察我的反应。
我嫌弃道,“噫,你好变态,裴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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