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岩城太瘦生
所以小夫夫默契地把衣服和林小饱放在一起,比划了一下。
还行,衣摆可以盖到脚面。
倒爷在旁边介绍:“北边的工厂做的,一般只给基地用,我们也是好不容易才扒到两件。棉花填得很足,外面是防风面料,可以当被子盖。”
林早把大衣展开,一边检查,一边似是随口问:“外面还有基地?是怎么样的基地?”
“几个大城市都有了,就是活着的人聚在一起,大家一起做饭,一起吃饭,抱团取暖。”
“听说有几个基地,正在加班加点,研究丧尸,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估计还要个几年呢。”
“谁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咱们普通老百姓,该囤物资还是得囤。”
“也对。”林早点点头,把几套衣服都检查了一遍。
衣服偏大,但是冬天穿的衣服多,林小饱长得又快,就没有那么要紧了。
只要暖和结实,是全新的,没有破洞,没有异味脏污,这就足够了。
林早就看定这两套衣服,交给傅骋拿着:“就这两套吧,你们要什么?”
几个倒爷像是被吓了一跳,连连摆手:“不用不用,不要钱,送给饱哥穿,就当是交个朋友了。”
林早疑惑,回头撞见傅骋冰冷的眼神,才反应过来。
他们害怕。
给地头蛇上供,在他们看来是应该的。
林早问他们要什么,他们反倒觉得林早是在阴阳怪气,故意欺负他们。
既然如此,林早也不跟他们客气,想了想,直接说:“这样吧,你们开车也要汽油,就用三桶汽油跟你们换,怎么样?”
几个倒爷都愣了一下。
“一桶差不多这么大。你们的车加几号油?可以的话,我们现在就去拿来。”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几个人欣喜若狂,他们去过这么多城市,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好说话、有礼貌的地头蛇呢。
当然了,指的是站在前面、一直跟他们说话的这个,后面抱孩子那个看着就凶,跟要咬人似的。
林早弯起眼睛:“那以后有什么好货,可要先来我们这里啊。”
“一定一定!我们也不傻,这边生意好做,肯定先来这边。”
在黑市逛了一圈,给林小饱买了两套衣服,还有一双棉鞋。
棉鞋不是跟倒爷买的,是住在附近农村的老太太自己纳的鞋底、自己织的鞋面,也很暖和,花了一斤大米。
林早特意买大一号的,林小饱多穿两双袜子,把脚变胖一点,就差不多了。
除了这些,林早还惦记上了小高小刘之前说的收音机。
他想要一个收音机,收听一下外面的情况,看那些基地、那些研究,进展到什么地步了。
看看感染了丧尸病毒的人,还能不能变回人类。
不过很可惜,卖收音机的今天没来,似乎是去其他城市了。
他们只好先回家。
临走时,林早特意和兄弟们打了招呼,要是卖收音机的来了,一定过来通知他们。
一家三口,满载而归。
第100章
一家三口回到家里,就赶紧把新衣服给洗了。
当然了,主要是傅骋在洗。
冬天的水那么冷,衣服又那么厚。
林早只是用指尖轻轻地碰了一下水面,就忙不迭把手收回来,缩成一团。
他眨巴眨巴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傅骋:“骋哥,好凉。”
傅骋完全抵挡不住,把凳子拖过来,衣服浸在水里,“吼”的一声就开洗了。
他本来就没想让小早洗衣服。
作为一个顶天立地、身强力壮的丧尸,让老婆洗衣服,算是怎么回事?
不过,要是小早愿意扮可怜哄哄他,他当然更受用。
今天太阳很大,也很暖和。
傅骋在自家门口洗衣服,林早和林小饱一边晒太阳,一边给他打气。
“骋哥,加油!”
“大爸爸,加油!”
邻居们出来做饭晒衣服,碰巧路过,也会附和着问一句。
“傅哥,给老婆儿子买新衣服了?洗衣服呢?”
“嗯。”傅骋微微抬头,应了一声,手上动作依旧认真,“小早买的。”
其他邻居确实是碰巧路过的,但是三个毛就……
他们只路过了一次,然后马上开启“超级刻意且疯狂路过”模式。
“恋爱脑,加油!”
“老婆奴、儿子奴,加油!”
“喜报:傅哥超爱!”
傅骋懒得理他们,只是在老婆儿子剥好板栗,送到他嘴边的时候,张嘴接住,顺便抬头展示一下,用行动反击。
我有老婆儿子的投喂,你们有吗?
噢,我忘了,你们没老婆。
过去没有,现在没有,未来很可能也没有。
好惨噢。
傅骋朝他们挑了挑眉。
紧跟着,他单手提起浸满水后、几十斤重的大衣,站起身来。
水流哗啦啦地往下淌,傅骋一手拎着衣领,一手拢起衣摆,使劲拧了一下。
“哗啦”一声,水花溅开。
三个毛只觉得后背一凉,撒腿就跑。
“对不起,傅哥,我们错了!”
傅骋垂着眼睛,继续拧衣服,还是懒得理他们。
无聊。
林早和林小饱贴过来,一左一右抱住他。
“骋哥,请再吃一个板栗。啊——”
“大爸爸,你真好,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大怪兽。”
傅骋张嘴吃掉板栗,没忍住翘起嘴角。
当一个恋爱脑,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
这也算是稀缺岗位了,人类当不了,丧尸也当不了。
他还是竞争上岗的呢。
傅骋把衣服洗好拧干,放在桶里,提到楼顶去晾。
林早和林小饱像两个小尾巴,跟在他后面,对他嘘寒问暖。
一会儿问他冷不冷,一会儿问他饿不饿,一会儿又问他手酸不酸。
晾好衣服,一家三口干脆留在楼顶看着。
这可是他们花了三箱汽油换来的衣服,可不能被风吹跑了。
今天太阳大,秋衣秋裤很快就干了,军大衣比较麻烦,翻过来翻过去,里面外面都要晒,至少两三天。
所以这几天,他们一般都待在楼上。
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把衣服收进来,挂在客厅里。
至于傅骋嘛,他洗衣服洗上瘾了,天天在家门口洗衣服,就为了听三个毛说他是“老婆脑”。
当然了,林早的贴身衣物,他会在主卧卫生间里洗。每天晚上洗漱完,顺手就搓了,也更省水。
只有外套毛衣,他会拿到外面去。
没几天,三个毛都习惯了,看见他洗衣服也懒得再说,总是目不斜视地走过去。
结果傅骋反倒不习惯了。
他不是外人认证的“老婆脑”了。
林早看出他不太高兴,又凑过去哄他。
可是这回,简单两颗板栗,已经不能哄好傅骋了。
所以这天,傅骋特意烧了点热水,给家里的小狗洗澡。
到了晚上,林小饱和小狗一起,在儿童房里睡。
主卧里,傅骋双手环抱,架起一条腿,冷着脸,靠坐在床头。
林早跨坐在他另一条腿上,两只手伸出去又缩回来,缩回来又伸出去。
碰到的东西像是一团火,又像是一块冰,还像是长了倒刺。
又冷又热,还有点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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